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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施工方:
签约地点:
为规范住宅装饰装修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杭州市人民政府第141号《杭州市城镇住宅装修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家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甲乙双方的条件:
甲方装修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取得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住宅装饰装修资质证书的单位。
2、装饰施工地点:
3、建筑面积平方米。
4、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清工,部分承包。
5、本工程由设计。
6、工期:
工程期限天,从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总价款:
大写元其中:
设计费元,管理费元,税金元。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的,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
款项的支付采用甲方直接划至乙方所提拱的账户内。
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日内一次付清。
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
1、甲方工作:
甲方开工前,应向物业管理单位或产权单位登记备案:
确需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的,应当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和加固方案,经房产管理部门核准后,领取住宅装修许可单。
甲方应在开工前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腾空房屋,消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行为的协调工作。
指派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项。
2、乙方工作:
对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指派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
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
与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四、材料的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
本工程甲方应供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
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或无法提供有关证明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经书面认可,可继续使用,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并应得到甲方认可,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
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经甲方。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环保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
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安全生产: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说明及施工现场地应符合防火。
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通讯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
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
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的发生。
装运修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应当按规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堆放和清运。
如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赔偿:
属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凡发生工伤及死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施工内容和工期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双方协商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造成费用增减或工期改变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七、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办法: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杭州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行业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工程质量和环保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以书面承认。
工期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七日内进行验收。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双方应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包括经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预算及图纸等,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的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
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
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支付违约金。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
甲方未输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九、工程保修:
凡包工包料的“双包”工程,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保修期为二年。
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
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
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不属保修范围。
本保修单须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十、纠纷处理:
住宅寅装饰装修工程发生纠纷的,可以协商或者调解解决。
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十二、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姓名签名:
单位名称盖章:
年月日: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
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
房型层式室厅厨卫
1、_____室,计__________平方米;
2、______厅,计__________平方米;
3、______厨房,计__________平方米;
4、______卫生间,计__________平方米;
5、______阳台,计__________平方米;
6、_______过道,计_______平方米;
7、其他注明部位__________,计_______平方米;
总计:
施工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
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开工日期: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
_____________天
第二条:
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元;
2、人工费_________元;
3、设计费________元;
4、施工清运费_________元;
5、搬卸费________元;
6、管理费__________元;
7、税金3.41%___________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
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
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
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
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
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
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
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
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
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
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
当工期进度过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
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
注:
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续时结算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详见本合同附件七《家庭装潢工程结算表》,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详见本合同附件八《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
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五《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
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
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
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XX版)
发包方(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
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XX年三月修订
使用说明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适用此合同文本。
此版合同文本适用期至新版合同文本发布时止。
2、工程承包方(乙方),应当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甲、乙双方当事人直接签订此合同的,应当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凡在本市各市场内签订此合同的,应当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主办单位各执一份)。
4、开工:
双方通过设计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术交底等前期工作完成后,材料、施工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开始运作视为开工。
5、竣工:
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含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全部完成,经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验收合格视为竣工。
6、验收合格:
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单》上签字盖章或虽未办理验收手续但发包方已入住使用的,均视为验收合格。
7、工期顺延:
是指非因乙方的责任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后,工程期限予以相应延展。
在工期顺延的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粘贴印花税票处
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
________________民族:
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机号:
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建筑资质等级证书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户型:
1.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报价单和图纸;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____种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表二、三)。
1.6工程期限______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1.7工程款和报价单
工程款:
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报价单应当以《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参考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报价单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
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种方式提供:
甲方自行设计的,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3.2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XX)的要求。
3.3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予以签收确认。
3.4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甲方工作
4.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定。
4.5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不得有下列行为:
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发包方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北京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设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_____
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持有市建委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
2.装饰施工地点:
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路____弄村____号___楼____室。
3.住房结构:
__________房型______房_____厅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
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
¥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
其中:
材料费:
_____________________,人工费:
管理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计费:
_______
垃圾清运费:
____________________,税金3.41%:
______
其他费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约定,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这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
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__天。
第二条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
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甲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
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
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
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见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
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
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
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8、工程保修期壹年。
竣工验收后甲、乙双方签署《工程保修单》(见附件七《工程保修单》),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一年,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第四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