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西县汤池中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方案(2009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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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西县汤池中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方案
为切实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激励广大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取得突出成绩,结合我校实际,制订如下奖励方案:
一、高考成果奖
1、本科类达标奖
(1)预设本科达线指标数
应届班本科类应达标数=高二注册时的当年中考前300名学生数×80%+高二注册时的当年中考第301至600名学生数×25%+高二注册时的当年中考601至900名学生数×20%+高二注册时的当年中考900名以后学生数×1%
历届班本科类应达标数=高考报名时上一学年高考成绩高于三本线的学生数×80%+高考报名时上一学年高考成绩在三本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学生数×60%+高考报名时上一学年高考成绩在三本线下21至40分(含40分)学生数×40%。
注:
应届文科班应达标数×80%计算。
达标总数四舍五入精确到0.1。
已达标数以一次性公布分数线统计。
艺体类考生被本科院校录取,人数纳入班级已录取数计算。
(2)奖励
应届未超标的班级奖金数=实际达标数/应达标数×5000元。
应届超标的班级奖金数=5000+300m+25m(m-1)(m为超标数)。
历届未超标的班级奖金数=实际达标数/应达标数×5000元。
历届超标的班级奖金数=5000+240m+10m(m-1)(m为超标数)。
(以上奖金总数学校按下列标准核定和拨付:
应届班奖金总额为:
班级数×6000元;历届班奖金总额为:
班级数×6800元。
应、历届为两个整体,奖金在各个整体内分配,整体计算出的奖金超出总额部分不补(按比率折算发放),达不到预定总额据实发放。
)
应届达重点线每生另增500元。
历届达重点线每生另增250元。
艺体类考生被一般本科院校、重点院校录取,根据辅导工作量对体育学科每生分别按1000元、1500元奖金到专业课辅导教师,对音乐和美术学科每生分别按600元、1000元奖金到专业课辅导教师。
(3)分配
按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每科1.5,政治、历史、地理、化学、物理、生物学科学科每科1.0的权重分配奖金。
班主任享受班级本科达标奖奖金总额的10%(另发)。
2、个人总分奖
考生个人文化课总分达到以下标准者,该生的文化课教师均可获奖。
类别
奖金额
全省第一名(含并列)
3000元
全市第一名(含并列)
1500元
全县第一名(含并列)
800元
注:
文理分开计算,应历届不分,以最高奖项计。
奖金发入考生班级参与集体分配。
3、单科最高分奖
考生单科分达到以下标准者,该学科授课教师获奖。
类别
奖金额
全省第一名(含并列)
500元
全市第一名(含并列)
300元
全县第一名(含并列)
150元
全校第一名(含并列)
50元
注:
文综、理综按三倍计算奖金,各科教师均得1/3份。
文、理科数学不同卷则分开计。
应历届分开计算。
以最高奖项计。
4、学科平均分奖
应届班班级总分前35名考生的单科平均分达到以下标准者,该班该学科授课教师获奖。
科目
名次(本校)
奖金额
备注
语文、数学、英语
文科第一名(含并列)
100元
理科第一名(含并列)
100元
综合
文综第一名(含并列)
300元
每科教师得1/3
理综第一名(含并列)
300元
5、协作奖
为激励全体高三教师团结协作,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特设置本奖项:
所有班级都达到预设本科指标,学校一次给付协作奖1000元(为当年参考的班级数),有一个班未达到预设本科指标,学校一次给付的协作奖减少十个百分点;有二个班未达到预设本科指标,学校一次性给付的协作奖减少二十个百分点;有三个班级未达到预设本科指标,学校一次性给付的协作奖减少四十个百分点;有四个班级未达到预设本科指标,学校一次性给付的协作奖减少八十个百分点。
按每班语、数、英各1.5,史、地、政、理、化、生各1.0的权重分配奖金到班。
有五个班级或五个班级以上未达到预设本科指标,不发协作奖。
未达到预设本科指标的班级不享受协作奖。
6、管理服务奖
以高三年级理论授课教师人数为分母,以高考本科类达标奖金与协作奖奖金和为分子,计算出平均数M,按一定比例设置管理服务奖。
类别
奖金额
备注
行政一级机构正职
1.4M
1、下一学年度调入的教工不设
2、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主办会计的待遇比照二级机构副职执行。
行政一级机构副职
1.1M
行政二级机构正职
0.9M
行政二级机构副职
0.8M
处室工作人员
0.5M
未授高三课的正式教工
每人200元
临时工勤人员
每人200元
在自创资金中解决
7、知名院校录取奖
有学生被十所知名院校(以《网大中国·中国大学排行榜》为依据)录取的班级一次性享受2500元奖金,并平均分配给授课教师。
8、教育教学参观考察补助办法
作为对本年度在教育教学中作出较大贡献的教职工的一种奖励形式,同时也是让教职工开阔视野、愉悦身心和提高综合素质的措施之一,学校每年组织相关教职工进行一次外出参观考察:
(1)人员介定
本年度授高三课的所有教师(若授课不到一年则以半年计,相关补助亦减半)、获得县级以上表彰的教职工(必须是个人荣誉,不包括论文评奖等学术奖项)、行政管理人员和本年度参与高三年级管理的处室人员(上班不足一年的按半年计)。
非参与年级管理的处室人员、技术、音乐、美术教师每三年享受一次补助。
(2)补助标准
参观考察人员每人一次性补助1200元,不足部分自己负担,若实际费用(以旅行社合同价为准)少于补助标准,不补差额现金。
符合条件而不出行的人员,学校不予现金补助,但可按每年500元累加(行政人员不出行不累加)供本人以后出行使用,以四年为一周期,以第一次符合条件的学年为始年,以实际出行年结束为周期,若四年未出行,则视为自动放弃。
(3)具体实施
由相关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
9、县级奖励(应届班)
(1)教学成果奖:
分语文、数学、英语、文综、理综五个学科计算班级高考前35名总分人均分,取各科第一名作为推荐对象,其中语文、英语、数学分文理计算,按超学校该科人均分(分文理科)的幅度大小各确定1人;若学校一、二本双达标,增加的1个奖励名额按超全校单科人均分幅度大小确定;教学成果奖标准按教育局文件执行,其中综合科目教育局的3000元奖金,三人平分。
鉴于2009年教育局只给文综、理综各一个优秀教师的奖励名额(优秀教师证书),因此,根据安庆市省市示范高中联考文综(理综)三科中一名班级前35名平均分超全校平均分幅度大的教师为奖励对象。
(2)班级优秀奖:
如果是一个奖励指标,则确定三本以上超标绝对数最高的班级为推荐对象;如果是两个奖励指标,则在文理可各确定一个三本以上超标绝对数最高的班级为推荐对象;根据教育局文件要求,班主任获得40%奖金后,按语数英各1.5,文综、理综各3.0系数标准分配剩余奖金。
(3)学校达标奖:
根据教育局文件要求,学校达标奖奖金的40%奖励校长,剩余的用于奖励当年参与高三年级管理的行政处室人员。
县级奖励对象最终由校行政会审定推荐,并公示一周后上报。
本奖项是根据岳西县教育局教基[2009]01号文件《岳西县普通高中应届生高考成果奖励办法》设置,如教育局奖励办法变动,则本奖项也随即进行修订。
二、学业水平测试奖
1、以班级学科为单位,对学业水平测试一次性通过率100%的授课教师或一次性通过率95%且A等率年级排名前三分之一的授课教师进行奖励。
2、奖励的标准:
以班级学科为单位,语文、数学、英语奖金各300元;技术学科奖金300,由信息技术教师和通用技术教师均分;人文素养、科学素养奖金各600元,由授课教师均分。
3、本奖励自2007级开始实行。
三、竞赛辅导奖
我校应届学生在各级各类竞赛中,获奖学生相应的指导教师按以下办法奖励。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
500元
400元
300元
省级
300元
200元
100元
市级
100元
50元
注:
以上各层次奖,对于同一获奖学生(如初赛、复赛均获奖)只计算最高层次,不重复计奖。
各项竞赛必须是教育主管部门或省、市、县教科研机构组织或主办的方为有效。
学生在艺术单项比赛中,在体育对抗赛中获得前三名,按相应等级计奖。
“省级、市级”界定以证书为准。
四、教育科研奖
1、优质课与教育教改实验奖
我校教师参加优质课大赛、教学技能大赛、教育教改实验等,在评选中获奖,按以下办法奖励。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
1600元
1000元
800元
省级
800元
600元
400元
市级
400元
300元
200元
县级
200元
注:
“省级、市级”界定以证书为准。
2、教育教学论文奖
(1)我校教师的教育教学文章(不包括文学作品、知识短文)或对学校的宣传报道在正式报刊(以中国知网查询到或有邮发代号为准)上发表,2200字(A4纸五号字一个版面)以上、2200字至1500字之间、1500字至800字之间的学校分别奖励200元、150元、100元,字数或其他方面难以界定的给予稿费相同的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200元。
(2)我校教师的教育教学论文参加教育科研主管部门评审获奖,按以下方法奖励(评审费自理)。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
500元
400元
300元
省级
300元
200元
100元
市级
100元
50元
30元
3、课题结题奖
对于2005年起教育主管机关或部门立项的课题研究,已结题的给予课题组课题结题奖,具体为国家级3000元,省级1500元,市级800元。
4、命题奖
参与学校命题并使用的给予100元的奖励,参与县或县级以上交流的命题、在报刊上发表的命题,与高考题量相同的整套试题给予200元的奖励,其他的给予100元的奖励。
五、评优奖
1、先进个人奖
在教育主管部门或学校组织的教坛新星、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教育管理干部、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活动中的获奖教师,按以下办法奖励。
级别
奖金额
备注
国家级
2000元
省(部)级
1000元
市(厅)级
500元
县(处)级
200元
校(科)级
100元
注:
同一教师在同次评选中重复获奖的不重复计奖,奖金按最高级别计。
2、先进教研组奖
根据安庆市先进教研组评选条件每学年由教导处牵头初评两个先进教研组,经学校行政会确认后给予每个授课教师100元的奖励。
同时授予该组长为优秀教研组长,另发奖金100元。
3、创建成果奖
为激励广大教职员工积极参与学校各项创建,增强广大教职员工的主人翁意识,享受成功办学的喜悦与成果,设置本奖项:
(1)学校的集体成果指学校及部门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人民政府及部门的各种奖励。
(2)学校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县(处)级和科级单位奖项后,分别给予获奖年份全程在岗在教职工(含学校聘任教师和临聘人员)每人以500元、400元、300元、200元和100元的奖励。
对于非全程在岗的教职工以学期为单位计奖,在岗一学期记奖一半。
六、管理单项奖
设立卫生管理、财产管理、安全管理、群团活动、班级学习成绩和班主任出勤等单项奖,每项奖金为50元,分年级初评,行政会终评确认。
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本方案自2009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