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江城区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监测办法征求意见稿模板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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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江城区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监测办法征求意见稿模板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所需材料适当简化),监测结果由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报请区政府确认。

对监测不合格的企业,取消其“阳江市江城区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资格,收回证书和牌匾。

连续两次监测合格的区重点农业龙头企业,下一监测年度免予监测。

我区的市级以上重点农业龙头企业不纳入区的监测范围,有关工作与农业部、省农业农村厅、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的监测一并进行。

各镇(街道)农业产业化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强跟踪服务,及时将所在地市级以上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的生产经营动态反馈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五、违法违规情况处理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企业,不得评为区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已被评为区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的取消资格,并在3年内不得申报区重点农业龙头企业。

1.被税务部门查实,有偷、逃、骗、抗税违法行为的;

2.由于防范措施不力或防范不当,致使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生命和财产重大损失的;

3.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经市场监管等部门查实并予以处罚的;

4.环保不达标,经环保部门查实并予以处罚的;

5.区农业、财政、审计部门通过正式文件要求企业提供经营情况、财务报表,没有正当理由拒绝提供的;

6.提供虚假材料的;

7.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

六、附则

(一)区重点农业龙头企业更改企业名称,应提供营业执照等有关材料,由镇(街道)农业产业化工作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报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予以审核确认后,通报有关单位。

(二)本办法由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负责解释。

附件:

1.阳江市江城区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监测指标

2.阳江市江城区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表

3.阳江市江城区区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经营发展情况统计表

4.阳江市江城区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监测表

附件1

阳江市江城区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监测指标

企业类型

综合型(包括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龙头企业)

农产品市场带动型

备注

指标及评分标准

企业规模(25分)

1.年销售收入/交易额

销售收入达300万元的计20分、达不到的计0分,超过300万元的,每超过100万元加1分,最高加5分。

交易额达5000万元的计20分、达不到的计0分,超过5000万元的,每超过500万元加1分,最高加5分。

以具备国家认可资质的中介机构审核数据为准。

2.总资产

400万元及以上,达不到的扣2分。

3000万元及以上,达不到的扣2分。

3.固定资产

200万元及以上,达不到的扣2分。

2000万元及以上,达不到的扣2分。

企业信用(15分)

1.企业审核年度依法纳税的计5分,欠税的计0分。

以相关部门证明为准。

2.企业不欠职工工资,不欠社会保险金的计5分,若有一项不达标的扣5分。

3.企业开户银行出具企业在日常经济往来中守法、诚信、运行正常的计5分,未提供证明或证明不符要求的此项不得分,在金融机构有不良信贷记录的,扣2分。

企业资产负债率

(5分)

50%及以下的计5分,高于50%低于70%(含70%)的计3分,高于70%的计0分。

企业带动农户能力

(35分)

1.企业带动农户800户的计15分,达不到的计0分;

带动农户超过800户的,每增加100户,加1分,最高加5分。

以企业与各类经营主体、农户或经济组织签订经济合同或“订单农业”方式为准。

2.企业所带动的农户从产业化经营中户均年取得收入500元的计10分,达不到的计0分;

取得收入超过500元的,每增加100元,加1分,最高加5分。

指标及评分标准

企业生产基地

(10分)

1.种植企业:

粮油作物面积200亩以上,或蔬菜面积80亩以上,或水果面积80亩以上,或茶叶面积80亩以上,或花卉面积40亩以上,或糖蔗面积80亩以上,或其他种植面积40亩以上。

2.养殖企业:

家禽年出栏量30万只以上,或生猪年出栏量2000头以上,或牛年出栏量300头以上。

3.水产养殖企业:

养殖面积80亩或年产量150吨或育苗水体1500立方米以上。

4.木材加工利用企业:

造林面积在8000亩以上。

5.海洋捕捞企业:

生产渔船8艘或年产量300吨以上。

6.农产品加工企业:

有符合国家环保标准、食品加工卫生标准的加工基地或生产设施。

达不到上述要求的计0分。

有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交易场地或农产品运输、贮藏设施。

达不到上述要求的计0分。

以企业的产权证明或企业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土地或设施使用合同、协议为准。

不在此项规定范围内的其他企业,须提供与其生产规模相当的生产基地证明。

企业产品竞争力

1.农产品原产地证明、无公害证书、绿色食品证书、有机食品证书,有其中一项的计2分,没有的计0分。

以企业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2.省著名商标证书、国家驰名商标证明文件,有其中一项的计2分,没有的计0分。

3.有省名牌产品证书的计1分,没有的计0分。

4.企业能够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生产或制定并执行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计1分,否则计0分。

5.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保达标评定证明、职业安全与卫生管理体系认证等,有其中一项的计1分,没有的计0分。

6.有专利证书的计1分,没有的计0分。

 

7.有商标注册证的计1分,没有的计0分。

8.有企业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的计1分,没有的计0分。

附件2

阳江市江城区重点农业龙头企业

 

申报单位:

(盖章)

申报日期:

年月日

阳江市江城区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表

企业名称

企业性质

企业地址

创办时间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E-mail:

法人代表及联系电话

项目

单位

代号

201年

一、企业经营情况

——

1.注册资本金

万元

1

2

其中:

固定资产

3

3.总负债

4

4.资产负债率

5

5.企业销售收入(市场交易额)

6

农产品销售收入

7

6.净利润(税后利润)

8

7.上交税金

9

8.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出口创汇

万美元

10

9.实际利用外资额度

11

10.农产品加工量

12

11.农产品销售率

13

二、基地情况

1.自有基地种植面积

14

2.带动农户种植面积

15

3.自有基地水产养殖面积

16

4.带动农户水产养殖面积

17

5.自有基地家禽饲养量

万只

18

6.带动农户家禽饲养量

19

7.自有基地牲畜饲养量

万头

20

8.带动农户牲畜饲养量

21

三、带动农户情况

1.带动农户数

22

其中:

⑴合同关系(含“订单”方式)

23

⑵合作方式按利润返还

24

⑶股份合作方式按股分红

25

⑷其它方式

26

2.带动农户增收

27

3.平均每户增收

28

四、企业在岗人数

1.小计

29

⑴签订合同职工数

30

⑵季节性临时工人

31

五、企业竞争力指标

1.有专门研发机构

32

2.专门研发人员数

33

3.当年投入研发经费

34

4.被省、部级认定的高科技企业

35

5.建有专门质检机构

36

6.建有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37

7.获得省、部级名牌产品或优质奖数

38

8.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数

39

9.获得商标数

40

10.获得专利数

41

11.GMP认证

42

12.HACCP认证

43

13.ISO系列认证

44

14.FDA认证

45

15.有机产品认证

46

16.绿色食品认证

47

17.无公害产品认证

48

18.农产品产地认证

49

企业简介(可另加附页):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意见:

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意见:

区人民政府意见:

指标解释:

1.销售收入是指当年企业实现的销售收入总额。

2.交易额是指全年进场交易的各类产品成交额之和。

3.实际利用外资额度是指外商对企业投资的实际资金数额。

4.合同关系是指以合同、订单等契约方式向农户收购农产品、提供生产资

料等,合同双方具有明确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5.合作方式按利润返还是指企业将农副产品加工、运输等增值的一部利润

按一定的方式(如按交易量)返还给农户,也包括实行二次分配。

6.股份合作方式按股份分红是指按股金比例进行利润分红。

7.带动农户增收是指带动的农户比从事其他生产或不参加产业化生

产当年多增加的收入。

注:

表内平衡关系22=23+24+25+26,28=27/22×

10000。

附件3

阳江市江城区区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经营发展情况统计表(表一)

(20年度)

单位(签章):

填表日期:

项目

名称

企业

名称

企业基本经济指标情况

资产总值

总负债

注册资本金

负债率

销售收入

农产品专业市场交易额

总增加值

年出口创汇额

税后利润

上缴税金(万元)

税收减免(万元)

小计

其中

其中农产品销售

流动资产

银行贷款

其它

增值税

所得税

总值

当年投资

历年贷款

当年贷款

本表平衡关系:

(1)1=2+4;

(2)6=7+8+9;

(3)11=6÷

100%;

(4)18=19+20;

(5)21=22+23;

(6)39=40+41=42+46+47+48;

(7)50=49/39;

(8)61=62+63;

(9)62=64=65+66+67+68+69;

(10)70=71+72+73+74

阳江市江城区区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经营发展情况统计表(表二)

项目

企业自有生产基地

农产品加工

带动农户情况

企业主营产品类别

种植面积

养殖水面面积

养禽量

产值

养畜量

农产品加工总量

农产品加工总值

原料来源

带动农户数

面积

产量

自有基地生产原料

收购农户原料

带动农户总数

合同关系

合作方式(按利润返还)

股份合作方式(按股分红)

其他

带动本省农户

带动外省农户

订单关系

带动本省农户数

年履约订单成交额

万元

万吨

(10)70=71+72+73+74

阳江市江城区区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经营发展情况统计表(表三)

单位(盖章):

带动农户发展生产情况

企业在岗人数

企业职工学历情况

带动农户增收数

户均增收

种植业

水产业养殖业

畜牧业

产值

签订合同职工数

季节性临时工人数

博士学位

硕士学位

本科生

大专生

中专以下

50

51

52

53

54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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