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设备采购合同模板Word格式.docx
《大型设备采购合同模板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大型设备采购合同模板Word格式.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7.“违约金”指根据第9.1条在违约情况下相应的赔偿和最终处理方案以及在延期交货
等违约情况下的赔偿。
8.“FAT”指根据合同第六章要求出具“出厂检验”。
9.“供货范围”指根据本合同及附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和服务。
10.“现场”指安装全套系统设备(包括软件和硬件)的地点。
11.“合同总价款”指由甲方向乙方支付的乙方供货范围内的总货款。
第一章:
合同范围
1.1合同目的
1.1.1设备名称,型号,数量,金额,供货时间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元)
总金额
交(提)货时间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总价合计:
人民币万元整(¥
元),以上价格含税,含包装、运输保险、货到后的卸载及吊装、现场指导安装调试。
1.1.2本合同规定了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设备(详见附件II)。
本合同取代以往各方达成的口头或书面合同、往来函电、文件及其它联络方式达成的协议。
1.2附件及优先权
1.2.1下述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附件I.技术文件(a.用户需求标准b.平面图)
附件II.供货范围(a.供货范围及性能描述,b.技术配置表,c.备品备件清单和易损件清单及报价)
附件III.设备生产发运及调试验收时间表
附件Ⅳ.培训及售后服务
1.2.2所有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如果附件之间或附件与合同之间有不一致之处,则以合同正文为准。
1.2.3附件优先于附件中提及的文件,合同各方一致同意的合同修改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其它条款保持不变。
附件中的文件,优先权按顺序排列。
1.3供货范围
1.3.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附件所规定的设备。
1.3.2产品描述:
附件包括所有设备的全套产品描述。
1.4货物范围的变更
1.4.1供货范围的变更必须做出书面合同的修改,并由合同各方签字盖章。
第二章:
合同价格
2.1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万元整(¥元),包括所有设备的合同总价款为乙方的含税包干价,含包装、运输保险、现场安装指导、设备调试验收。
2.2保险:
乙方负责运输费用及运输途中货物保险、货物安全责任。
第三章:
付款方式
甲方按如下方式支付第二章规定的货款:
3.1定金:
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5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即人民币
万元整(¥)作为定金。
3.2提货款:
乙方在确定具体发货日期前5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收到通知后4日内
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0%,即人民币万元整(¥)作为提货款,乙方
收到上述足额货款后依约发货,同时开具合同全额合法的17%增值税专用发票。
3.3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设备试运行一月内无故障问题或安装完成三个月内,甲
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即人民币元整(¥)的货款。
3.4合同总价款5%,即人民币元整(¥)的货款,作为质保金,
在质保期满第一年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3.5甲方以转账或银行电汇的方式付款。
第四章:
交货及交货条件
4.1交货条件
4.1.1交货地址:
。
若地点有变更,甲方提前一周通知乙方。
4.1.2装车通知
乙方应在合同货物预计发货日期前一周,将有关货物的预计发货时间、预计到达时
间、装箱清单副本(包括品名、件数、尺寸、毛重、净重)等说明货物发运情况的
资料传真给甲方。
4.2交货期
乙方收到甲方足额的本合同第3.1.1.1项约定的定金后日内交货。
4.3文件的传递
乙方应在设备装运前一周,将文件(中文版)以快件方式或直接送达方式给甲方。
4.4到货检验
4.4.1设备到达现场时,乙方同时派人到达甲方工厂共同检验设备。
合同各方共同确认到货箱数,并记录运输过程中的任何破损。
4.4.2如果发现运输中的任何破损,甲方应立即向乙方提交书面索赔报告。
乙方应尽快修复破损设备或重新发运设备,费用由乙方支付。
4.5开箱检验
4.5.1设备运抵甲方,甲方应提前3天书面通知乙方检验的日期、地点和检验时间,双方共同开箱验收。
4.5.2甲乙双方根据销售出库单对合同设备及其附件(或三包件)的数量、外观进行共同开箱清点、验收。
如发现数量不足、缺陷或损坏等问题,各方应将发现情况作详细记录,并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报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补足、更换或修复等措施,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4.5.3在开箱检验前,如相关包装已被打开或损坏,箱内设备与本合同规定不符,乙方应修复或更换有关设备,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运费和保险费)。
4.5.4如果任何被检验的货物不能满足规格的要求,甲方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格的要求,对此甲方具有选择权。
第五章:
包装和标记
5.1包装
乙方对出运设备应牢固包装,适于长途运输。
应采取措施防止设备在交货途中受潮、
雨淋、生锈和被腐蚀。
乙方应在每个包装箱中放入一份详细的装箱清单。
5.2乙方应在每个包装箱的相邻四周醒目印上如下运输标记:
(a)合同编号
(b)目的地
(c)设备名称
(d)箱号
(e)毛/净重
(f)尺寸(长X宽X高)
另外,包装上应注明“保持干燥”、“小心轻放”、“此端向上”,“重心位置”,“吊装
位置”等字样和其它运输中常用的标记。
每箱上面需注明吊装标识和熏蒸标识。
5.3文件应与相关设备一起包装,发运。
第六章:
合同设备系统安装、测试、试运行及设备系统最终验收
6.1安装及调试
6.1.1在甲方具备安装调试条件后,甲方提前三天书面通知乙方。
乙方免费指导甲方现场
定位后,负责现场安装及培训甲方相关人员。
6.1.2在现场安装完成后,乙方根据“设备生产发运及调试验收时间表”完成设备调试。
6.1.3在安装调试期间,如果乙方提供设备、材料有缺陷或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
说明书的错误造成甲方设备、材料损坏、乙方应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对损坏的
设备及材料进行无条件更换。
6.2工厂验收(FAT)
6.2.1在合同设备零部件加工完毕后,乙方应在留足甲方人员到达现场时间的前提下及时
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将按时派人到乙方现场,学习设备的组装及拆卸。
合同设备制作完毕,甲方也将按时派人到乙方现场,由甲乙双方对设备进行出厂验收测试(FactoryAcceptanceTesting),以下简称FAT。
甲方未如期派人到乙方或委托乙方进行FAT,乙方仍要完成FAT并出具验收报告。
6.2.2甲方有权派遣检验人员到乙方会同乙方检验人员对设备的制造过程和质量进行监督检验,但并不代替或解除乙方对产品质量的责任。
6.2.3按附件I和附件II供货范围检查所订购的合同货物,以及设备的各项功能。
6.3试运行和现场验收(SAT)
6.3.1设备调试完成后立即开始为期30天的试运行。
试运行中发现的任何问题必须纠正
和完成,未能完成,试运行期相应延长。
6.3.2试运行完成后,甲乙双方共同对设备进行现场验收测试(SiteAcceptanceTesting),以下简称SAT。
SAT完成后,甲方和乙方应签署“最终验收报告”。
若双方对验收结论有重大分歧,应当友好协商或者在15日内提出技术裁决的申请,逾期未协商或未提出技术裁决申请自动视为SAT验收合格。
6.4在试运行期间,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2小时内赶到用户现场。
第七章:
保证
7.1质量保证
7.1.1乙方应保证设备制造采用工艺一流、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在材料、质量、规格要求方面符合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
主要部件及材料的产地需来自发达国家,如欧洲、美国,或者国内先进企业。
7.1.2乙方将提供两年的产品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从设备终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十四个月,或货到甲方之日起三十个月,以先到时间为准。
7.1.3乙方在设备质保期内负责更换所有机器本身原因造成损坏的部件,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甲方人为因素造成的故障、毁损,及人为因素造成易损件毁坏除外)。
更换后的部件应满足本合同的规格要求。
所更换部件质保期从更换合格之日起计两年。
7.1.4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负责修理、更换因设备本身造成的缺陷部件,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更换后或修理过的部件应满足本合同的规格要求。
7.1.5甲方在质保期满后30天内,向乙方提出保修期内所发生的书面索赔仍然有效。
7.2质量三包,除甲方人为因素导致的质量问题及易损件外。
终身提供维修服务,质保期后,只收取成本费。
7.3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设备或设备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
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
7.4因乙方提供的设备存在前条知识产权瑕疵或纠纷的,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流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如果设备或设备的任何部分,因最终司法机关判定构成侵权,其使用被予以限制,乙方应自担费用并主动做出相应的安排:
或为甲方获取继续使用受指控侵权的设备或设备的某一部分的权利,或用不会造成侵权的同等技术水平的设备更换。
第八章:
售后服务条款
8.1乙方应设有专业的售后服务团队,负责提供对设备的售后服务。
8.2该项目提供之设备一旦出现故障,乙方售后工程师在接收到甲方邮件或传真12小时内,必须到达甲方设备现场。
如果乙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及时维修、重作、更换以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8.3乙方对该合同之设备,终身提供维修服务,在质保期外,只收取更换的零部件费用。
8.4设备正常稳定生产以后,乙方工程师需不少于每年1次对甲方提供技术回访,以了解甲方对设备的使用情况,并根据设备实际工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及其必要技术指导。
8.5备品备件
8.5.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备品备件清单及易损件清单。
8.5.2在备件永久停止生产的情况下,乙方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甲方,使甲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
8.5.3在备件永久停止生产后,在双方的协商时间内,乙方向甲方提供解决方案,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九章:
违约及索赔
9.1附件中双方约定的所有内容,如配件的品牌、型号、材质等均必须如实反映到整机
设备中,任何形式的更换均视为违约,除非甲方要求更换或更换已征得甲方同意。
9.2延期交货及违约金
9.2.1除本合同第11章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如乙方不能如期交货,经甲方同意在乙方缴纳违约金的条件下延期交货。
违约金为每7天按合同总价款的1%。
不足7天者按7天计算。
最多不超过合同总价款10%。
如果乙方延期交货超过合同规定30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单方解除合同后,乙方仍应将延期违约金支付给甲方,并应将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项全额5天内退还甲方。
9.2.2
除本合同第11章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设备按时到货后,在甲方现场水、电、气等各条件均具备且人员配合的情况下,如乙方仍不能按时完成现场最终验收,并且在超过生产、安装进度周期表规定时间15天后,经甲方同意在乙方缴纳违约金的条件下延期安装验收。
不足7天者按7天计算,最多不超过合同总价款10%。
9.2.3条款9.2.1和条款9.2.2所列项目可以累加,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
9.3索赔
经甲乙双方共同检验,发现货物有损坏缺失或品名、规格、数量及质量与本合同及
质量保证书之规定不符,由乙方负责补足、更换或修理,直至符合合同要求。
如乙
方未及时回应并处理,则甲方可在货到目的地后90天内向乙方索赔,乙方在征得甲
方同意后,须按照下列方法之一或几种赔偿。
9.3.1同意甲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偿还甲方,乙方承担因退货造成的费用,所有费用累计赔偿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40%。
9.3.2按照货物质量降低程度、损坏程度和甲方蒙受损失金额,经双方协商将货物贬值,并且由乙方返回甲方其中的差价款项。
9.3.3用符合质量保证书所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换有瑕疵的部件,由乙方承担费用,新替部件的质量保证期相应延长。
9.3.4如乙方违反9.1条规定,甲方可对乙方以零配件单价的10倍进行索赔,必要时,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和进行法律诉讼。
9.3.5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提出索赔书面通知的15天内没有答复,则意味着已接受甲方的索赔。
第十章:
合同终止与延期
10.1延期
甲方因故延期履行此合同,必须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注明延期期限及预计恢复履行日期。
乙方将于收到甲方确认恢复履行之日起,开始履行此合同。
10.2解除/终止合同
合同一方因故终止履行该合同,必须书面形式通知合同另一方,并赔偿合同另一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对此,双方应该友好协商,争取达成一致,否则,双方均有权依法采取法律手段予以解决。
第十一章:
不可抗力
11.1定义
11.1.1合同各方对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延迟交货或未履约不承担责任。
不可抗力是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无法预见,不能避免且无法克服的事件。
11.1.2遭受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应将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形在14天内告知合同相对方,并附有公证机构确认为不可抗力事件的公证书;
或经合同相对方确认为不可抗力事件,履约时间相应顺延。
11.1.3不可抗力结束,受阻方应尽快用传真方式通知对方对不可抗力的解除,并以挂号信加以确认。
11.1.4如果不可抗力阻碍合同的履行超过三十天,双方应就合同的进一步履行问题进行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
如果在收到受阻方的通知后的一个月之内另一方未给受阻方答复,受阻方有权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
11.1.5通知义务
遭受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必须向合同另一方通知该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和可能要
持续的时间。
第十二章:
纠纷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原则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双方均应将争议提交至本合同签订地即武汉市武昌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以诉讼的方式予以解决。
第十三章:
技术要求
13.1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技术文件要求设计制作合同设备。
13.2本合同下交付的设备应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规格要求的规定或相关技术文件(见附件I)的要求。
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或技术规范说明不明确,则应符合合同签
订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13.3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4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提出超出本合同范围的整改项目,应由甲乙双方确认该整改项目的可行性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由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同时交货期顺
延。
第十四章:
保密
14.1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
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14.2合同一方对在本次合作中获悉的另一方在生产、市场、管理等方面的技术及商务信息负有不可推卸的保密义务。
任何将该类信息、技术秘密的自用或泄漏均视为违约行为。
受侵害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合同保密义务不因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失效。
第十五章:
合同生效
15.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且甲方将合同总价款30%的定金付到乙方帐上之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