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照明施工技术方案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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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见:
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总包单位
总工程师(签字):
建设单位
经理(签字):
施工技术方案
15万吨/年煤制烯烃副产品芳构项目
编制单位:
审批签字
审批日期
编制
审核
安全
批准
一、编制说明:
二、编制依据:
三、工程概况:
1、工程情况简介
2、现场情况
3、工程量说明
4、设计要求
四、施工准备:
1、施工现场准备
2、施工技术准备
3、质量目标
4、质量记录
五、施工程序及方法:
1、施工程序
2、施工方法
2.1、配管
2.2、接线盒安装
2.3、管内穿线
2.4、灯具组装
2.5、灯具安装
2.6、开关、插座安装
2.7、穿线管及电气照明装置接地
2.8、灯具试亮
2.9、验收
六、施工技术组织措施计划:
1、质量要求
2、质量检验计划
3、质量保证措施
4、HSE保证措施
七、安全措施计划
1、安全管理方针
2、安全保证体系组织机构及人员职责
3、安全保证总原则
4、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6、安全用火管理
八、文明施工措施计划
1、管理内容
2、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3、环境保护管理措施
九、资源需求计划:
1、施工机具使用计划
2、劳动力计划
十、施工进度计划
15万吨/年煤制烯烃副产品芳构项目电气照明工程是15万吨/年煤制烯烃副产品芳构项目电气专业工程施工项目之一。
15万吨/年煤制烯烃副产品芳构项目电气照明工程包括有车间综合楼照明施工、压缩机厂房照明施工、灌区照明施工、1#-2#称房照明施工;
消防水泵房照明施工、循环水泵房照明施工、液化烃泵房照明施工、原料泵房照明施工、锅炉房照明施工等40多个区域和全厂路灯安装施工。
竣工日期为:
2014年11月15日.为了保证施工的质量及安全,编制本方案以指导施工
1、设计院施工图纸设计要求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06
4、《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8、《建设工程文件规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
9、《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
15万吨/年煤制烯烃副产品芳构项目电气照明工程是由吉林石化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设计。
照明由正常交流照明系统、正常事故交流照明系统及直流事故照明系统出口应急指示照明系统组成。
2、现场情况:
15万吨/年煤制烯烃副产品芳构项目建设地点在内蒙锡林郭勒盟、多伦县化工开发区,这里的自然环境四季分明,一年最高气温36.6°
C,最低气温-40.2°
C干燥多风。
周围环境属于化工工业环境。
因照明工程需和土建同步进行,互相配合交叉作业。
所以施工环境较差,施工危险性大。
对安全和防火要求很高。
3、工程量说明:
(因图纸为设计完成,待图纸下发后统计)
1、镀锌角钢米
2、镀锌钢管米
3、照明线米
4、照明配电箱只
5、各类型照明灯具套
6、照明开关套
7、单相插座套
3、设计要求:
1、室内照明线采用电缆和BV导线穿镀锌钢管及聚录乙烯阻燃硬质电线管(PVC)墙内及顶棚内暗敷。
照明线路电压为220V。
2、配电箱底边距地面1.4米,室内照明开关距地面1.4米,安全型插座距地面0.3米,防爆插座箱距地面1.2米,空调插座距地面1.8米,所有插座均为带安全门的产品。
3、插座回路安装漏电动作电流为30mA的断路器保护,动作时间大于0.1秒。
4、建筑物电源进线总开关应装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电流为300mA~500mA,动作时间应不大于5s。
四、施工准备
1.1关注土建施工进度,在土建施工时应及时配合保护管预埋。
1.2施工区域临时照明应充足。
1.3施工场所临时用电应能满足施工需要,用电设施应符合安全要求。
1.4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
2.1施工图纸应到齐,作业相关人员应认真查阅图纸,理解设计意图。
2.2技术人员应仔细审核施工图纸、土建相关图纸,及时联系设计人员进行交底并组织相关人员对图纸进行会检。
2.3技术人员应按照施工方案对相关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技术交底。
3.1工程质量要求为优;
3.2单位工程/产品一次交验合格率100%;
3.3单位工程(安装)优良率90%以上;
3.4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3.5一次送电合格率98%以上;
3.6改进措施完成率100%。
五、施工程序及方法
1施工程序
2施工方法
2.1、配管:
2.1.1沿天棚、柱、墙壁、地面的电线管应暗配.锅炉本体照明管路及局部无法暗配照明管路可明配.
2.1.2暗配的电线管应沿最近的线路敷设并减少弯曲.
2.1.3电线管保护管的弯曲处,不应有折皱、凹陷和裂缝,且弯扁程度不应大于管外径管的10%。
管内应无铁屑及毛刺,切断口应平整,管口应光滑。
2.1.4当线路明配时钢管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6倍,当二个接线盒之间只有一个弯曲时其弯曲半径不宜小于外径的4倍。
2.1.5当线路暗配时,钢管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6倍;
当电线管埋于墙壁内时,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10倍,暗配的电线管口应用木塞塞好,防止杂物进入管内。
2.1.6多根电线管墙面暗敷,要求管间分开留有间距,并固定牢固。
土建抹灰外挂钢丝网,防止墙面裂缝。
2.1.7明敷电线管排列整齐表面整洁,油漆完整,支架平直,设置合理,固定牢固,连接可靠,固定点间距均匀。
2.1.8当电线管在砌体上剔槽埋设时,槽宽和槽深均比管外径大5mm为宜。
应采用强度等级不小于M10的水泥砂浆抹面保护。
保护层厚度大于15mm.
2.1.9电线管不应固定在吊顶龙骨上。
2.1.10JDG钢导管连接处应用紧定螺钉定位,紧定螺帽旋紧至螺帽脱落。
管径,小于φ32连接套管,每端的紧定螺钉不少于1个,φ32及以上不少于2个。
导管接地连接可靠。
2.1.11当电线管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中间应增设接线盒,且接线盒的位置应便于穿线。
a、管长超过30米,无弯曲
b、管长超过20米,有一个弯曲
c、管长超过15米,有二个弯曲
d、管长超过8米,有三个弯曲
2.1.12电线管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a.采用螺纹连接时,管端螺纹长度不小于管接头长度的1/2,连接后螺纹应外露2-3扣,螺纹表面光滑,无缺损,暗敷时,接口处用黑胶布将接口封闭。
b.采用套管连接时,套管长度为管外径的1.5-3倍,管与管的对口处应位于套管的中心。
c.电线管与接线盒连接明配采用锁紧螺母固定,管端螺纹外露2-3扣,若采用焊接连接,管端外露3-5mm。
d.镀锌钢管或薄壁钢管应采用螺纹连接或套管紧固螺钉连接,不应采用熔焊连接。
e.钢管连接处的管内表面应平整、光滑。
2.2、接线盒安装
2.2.1配电箱分明式和暗式两种安装,箱底距地面高度为1.3米
2.2.2金属接线盒多为冷镀锌,混凝土内暗埋应做防锈处理。
2.2.3并排接线盒间留有1-1.5cm间隙,方便安装开关插座面板。
2.2.4KBG钢管、紧定钢管、螺纹连接钢管、PVC管等进箱、盒应用专用锁紧接头。
2.2.5钢管与盒(箱)或设备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a.当钢管与设备直接连接时,应将钢管敷设到设备的接线盒内。
b.当钢管与设备间接连接时,对室内干燥场所,钢管端部宜增设电线保护软管后引入设备的接线盒内,且钢管管口应包扎紧密;
对室外或室内潮湿场所,钢管端部应增设防水弯头,导线应加套保护软管,经弯成滴水弧状后在引入设备的接线盒。
c.与设备连接的钢管管口与地面的距离大于200mm。
2.3管内穿线:
2.3.1导线穿管时,同一类的照明回路可共管敷设,但管内导线总数不超过6根,管内导线包括绝缘层在内的的总截面积不大于管子内空截面积的40%。
2.3.2不同电压等级或不同种类的照明回路不允许共管敷设
2.3.3同管敷设的各支路可以共用中性线,但正常/事故照明回路不能共用中性线
2.3.4导线在管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接头设在接线盒(箱)内。
2.3.5管口应有护线套,在不进入接线盒(箱)的垂直管口,穿入导线后应将管口密封。
2.3.6导线在接线盒内的搭接长度要预留足够,搭接处用绝缘胶布包好。
2.4、灯具组装:
2.4.1所有灯具组装前应验收检查,并应具有合格证件,应有铭牌,灯具配件应齐全,无损伤、变形、油漆剥落、灯罩破裂等现象。
2.5灯具安装:
2.5.1同一室内或场所成排安装的灯具布置,做到“横成排、竖成行、斜成线。
”施工时要“米”形防线。
同一场所成排安装中心偏差不大于5mm。
2.5.2灯具固定应牢固可靠,每个灯具固定用螺钉或螺栓不少于2个。
2.5.3采用钢管作灯具吊杆时,钢管内径不小于10mm。
2.5.4灯具距地面高度小于2.4m时,灯具可接近裸露导体必须接地(PE)可靠。
并有专用接地螺栓,且有标识。
2.5.5多股铜芯软线接头应搪锡,与灯具接线端子压接,且导线不得外露。
2.5.6应急照明灯具、安全出口标志灯安装在疏散出口或楼梯口廊侧的上方,安装距离地面高度不低于2m。
楼梯间、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安装的疏散标志灯,安装在1m以下的墙面上,疏散通道上的标志灯间距不大于20m(人防工程部大于10m)。
2.5.7嵌入吊棚上格栅荧光灯等严禁安装在吊顶的龙骨上。
2.5.8柔性导管的长度在照明工程中不大于1.2m.
2.5.9事故照明灯具应有特殊标志。
2.5.10水塔障碍灯采用数控型航空障碍灯接线方式。
障碍灯专用照明箱应有备用电源自动切换功能和带光控。
2.6、开关、插座安装
2.6.1安装在同一建筑物、构筑物内的开关,采用同一系列的产品,开关的通断位置应一致,且操作灵活,接触可靠。
2.6.2开关安装的位置应便于操作,开关与门边距离为0.15-0.2米,开关距地面高度为1.3米。
2.6.3插座安装的位置应便于操作,高度为:
0.3-0.5米。
2.6.4并列安装的相同型号开关、插座距地面高度应一致,高度差不大于1mm,同一室内安装的开关、插座高度差不大于5mm。
2.6.5暗装的开关、插座应采用专用接线盒,接线盒的四周不应有空隙,盖板应端正并紧贴墙面。
2.6.6开关、插座接线盒内干净无杂物,管口护套齐全,导线裸露不分全部插入接线孔。
2.6.7开关接线应控制火线的通断,插座的接线按照左零右火原则。
2.6.8插座接线正确,接地(PE)线在插座间不串联连接。
接地(PE)线不得剪断后在插座的端子中压接。
2.6.8插座接线符合规范,接地不得缺失。
插座的接地端子不与零线端子连接。
同一场所的三相插座接线的相序一致。
2.6.9面板用自攻锁紧螺钉安装的,螺钉与软塑固定件旋合长度不小于8mm。
2.7、穿线管及电气照明装置接地应符合下列要求:
2.7.1当穿线管采用螺纹连接时,连接处的两端应焊接跨接接地线或采用专用接地线卡跨接,
2.7.2镀锌钢管或可扰金属电线保护管的跨接接地线宜采用专用接地线卡跨接,不采用熔焊连接。
2.7.3照明配电箱内,应分别设置和保护接地线汇流排,零线和保护线应在汇流排上连接,不得绞线,并编号。
2.7.4电气照明装置的接线应牢固,电气接触应良好;
需接地或接零的灯具、开关、插座等非带电金属部分,应有明显标志的专用接地螺栓。
2.8、灯具试亮
2.8.1在送电之前,必须用500V兆欧表测试回路绝缘电阻,绝缘电阻值应不小于0.5MΩ。
2.9、验收:
2.9.1灯具试亮结束后,应及时请质检员及监理进行验收。
六、施工技术组织措施计划
1、质量要求:
1.1、钢管及其附件应能防腐,明敷时应刷防火漆。
1.2、管身及接线盒需连接成一个不间断的整体,并实现接地,管接头必须紧密。
1.3、钢管弯曲半径,明敷设时不得小于该管直径的6倍,暗敷设时不得小于该管直径的10倍。
1.4、管内所穿导线的总截面积,不应超过管子内截面积的40%,并且管内导线不许接头,不得有拧绞现象。
1.5、接线盒内线头要留有余度,导线连接要拧紧,并包好绝缘带。
1.6、螺口灯座应将火线接在中心舌头的接线端子上,以利安全。
1.7、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的配电线路暗敷设时,穿镀锌钢管并敷设在不燃烧体结构内且厚度不小于30mm;
明敷设时,穿管刷防火漆的镀锌钢管保护。
2、质量检验计划:
施工现场实行“三检一评”工作制度。
所谓“三检制”就是在施工全过程中,实行工人自检、班组交检和专职检查员的专职检查。
监督检查“三检制”的主要内容如下:
2.1自检
(1)检查、落实施工承包方的施工班组(岗位组),按照施工技术人员的技术交底(施工技术交底卡)自检记录表所注明的质量要求,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条件,说明书和技术签证等进行施工;
(2)查询具体的施工实施人员(工人)对该项施工内容了解的程度;
(3)检查施工者,班组长对本道工序的自检工作是否完成(包括班组长签字);
(4)检查自检记录所填内容与实物质量是否相符;
(5)对无依据,交底不清,未执行自检制度的施工内容应予立即制止。
解决后方可继续施工。
2.2交接检(也称互检)
(1)检查工序交接、中间交接时,施工人员和施工技术人员的互检工作;
(2)上道工序的施工者在交接时不仅应认真交清施工质量情况而且要向接方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包括实测实量数据、故障情况的资料);
(3)检查下一道工序施工者是否按上道工序施工者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复检;
(4)不符合质量要求者交方应立即进行处理。
不合格的工序不能交接;
(5)经互检合格的工序应按照交接或中间交接手续办理交接,交接双方,施工技术员,检查员必须在记录上签字;
(6)已办理好工序交接手续或中间交接手续的施工内容,如再发现质量问题,由下道工序负责处理。
2.3专职检查
(1)施工分承包方不同专业应设置相应的专职(含兼职)质量检查员;
(2)专职质检员对自检,交接检验的结果必须进行认真的核查;
(3)符合质量要求的,专职质检员应在分项工程质量检查表上签字,并对已核查的内容负责;
(4)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内容,专职质检员有否决权并有权责令其返工;
(5)工序检查中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及分部、分项工程的检查验收,必须由分承包专职质检员在其核查签字的前提下,通知专业工程师进行验收。
“质量评定”:
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由单位工程负责人在班组自检的基础上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项目质量检查人员核查。
分部工程质量评定由施工技术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检验质量负责人核查。
单位工程质量评定有项目工艺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资料将提交业主和监理单位及第三方核定
3、质量保证措施
3.1坚持设计交底制度和设计图纸会审制度
熟悉工程工艺特点、结构特点、设备性能以及采用的规范、标准和特殊专业的施工技术要求。
专业间图纸会审,应当在开工前进行。
3.2坚持施工技术交底制度,通过施工技术交底落实质量目标、质量标准。
3.3所有施工用材料按规范规定的程序或试验方法进行检验,规范没有要求时,试验应按业主和监理单位的有关要求进行。
3.4对所有的试验材料实施控制管理,试验报告未经业主和监理单位批准,不得用于施工。
3.5保证在业主和监理单位检测之前做好所需检测准备,以确保业主或监理单位进行现场监督检测的工作时间要求。
3.6各工序作业人员在本工序检查验收合格后,做好工序检查状态标识,出具工序交接记录并得到下道工序作业人员及质检部门签证后,方可将工程转交下道工序。
未办理工序交接手续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7标识和可追溯性
依据业主和监理单位技术规范中规定的标识方式和标识控制要求,实施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管理,以保证能对有追溯性要求的施工过程和产品实现追溯。
1HSE承诺
为使HSE管理贯穿于施工生产全过程,防止事故发生,防止施工故障和重复施工,确保人身安全和生态环境,进一步推动HSE管理工作。
树立“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主导思想,强化员工健康,安全与环境意识,最大限度的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自然生态环境;
创造良好与健康、安全与环境文化,不断强化管理体系运行,不断提高HSE管理水平。
2HSE目标
2.1班组安全“三标”达标率100%
2.2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2.3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2.5保护施工、生活区域内绿化环境完好,文明施工,无污染及杂物
3HSE组织机构设置
4风险识别
序号
作业项目
施工内容
风险因素
1
防雷接地
接地母线焊接
触电
烫伤
扎伤
5风险消减措施
5.1触电风险消减措施
5.1.1施工用电必须按规定手续办理临时用电票,非电气作业人员不得从事电气作业。
5.1.2施工用电严格执行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用电线路采用绝缘良好的橡皮或塑料绝缘导线,施工现场不得架设裸体导线,并接受综合车间的安全检查盘柜
5.1.3凡与电源连接的电气设备,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电。
5.1.4本次检修为分段停电检修,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牢记停电时间及停电设备,防止误入带电间隔。
工作前,必须与车间人员共同确认拟检修设备一次、二次回路(控制、合闸直流,交流小母线)是否完全停电。
确认无误后,方可施工,以免造成触电事故;
对于不能确定停电与否的设备,施工人员有权拒绝施工,直到确认完毕。
5.1.5施工时,要在拟检修设备周围,布置警戒带,并设置明显警戒标识
5.1.6施工用临时电源箱、开关板上的电源开关应根据电气设备容量而定。
实行一闸一保一机制,严禁一闸多用(即2台或2台以上电动设备共用一台开关)。
5.1.7临时电源箱、开关板跳闸后,应仔细查明原因,经检修排除故障后方能合闸送电,严禁盲目合闸。
5.1.8手持电动工具,应装设漏电保护器,所有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应有可靠的接地保护
5.2火灾风险消除
5.2.1禁止在现场动用明火,如有施工用火,需办理动火票,由甲方安全人员在现场进行监督并且远离酒精等易燃物品。
5.2.2在擦洗设备时,避免设备之间的碰撞引起火花。
6保证措施
6.1HSE训导制度。
每天坚持班前十五分钟HSE训导,向施工人员交待存在的风
险及预防措施
6.2HSE许可证制度
严格执行甲方及公司各项票、证书制度,及时办理工作票、临时用电票。
检修结束后,要及时锁票
6.3HSE检查制度
6.3.1每天要进行施工现场的HSE检查,并做好记录和总结。
对于检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整改
6.4施工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区前必须进行岗前安全教育,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服从统一指挥和领导,不得擅自施工和违规操作
6.5各种检修工作必须由2人以上操作,无人监护一人不能进行工作
6.6施工中有不清楚的地方一定要及时与技术人员沟通,或向甲方人员咨询清楚后方可进行各项检修工作
1、安全管理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管结合、专管与群管相结合,传统管理与系统管理相结合,加强预控预测,做到施工文明,无重大伤亡事故。
安全管理目标:
创建高标准的零事故项目。
1.安全保证体系组织机构
2.人员职责
2.1公司主管副总经理
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是项目安全总责任人,监督检查指导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
2.2项目经理
2.2.1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2.2.2项目经理代表公司对工程的施工项目安全负全责;
并对工程的施工安全进行策划、控制和协调。
2.3现场经理
2.3.1现场经理在负责施工项目安全管理工作,是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随时在现场,专职负责安全。
2.3.2负责制订安全计划,并对安全计划的有效实施负责;
确保现场的安全规章制度和要求贯彻执行,监督施工的安全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
2.3.3组织召开项目开工前,项目所有人员参加的安全教育大会;
2.3.4负责对施工生产持续监督,查找导致伤害或事故的因素,并落实整改,确保设备、工具和设施的安全使用,按相应的安全和健康条例进行检查和维护。
2.4安全员
2.4.1当现场工作人员每超过50人时,设置1个全天工作的专职安全员;
2.4.2安全员在现场经理领导下工作,负责监督各自管辖施工区域的现场安全施工;
2.4.3对不安全的因素和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
2.4.4安全员负责填写该负责区域的安全工时日报;
2.4.5对伤害事故应立刻通知附近救护中心,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人员报告。
2.5全体员工
2.5.1全体员工都有义务遵守各项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操作。
2.5.2全体员工都有权力举报或制止一切违章和其它不安全的行为。
2.5.3当事故发生时,全体员工都有义务尽快通知相关人员和部门。
3、安全保证总原则
3.1.严格遵守适用于本工程的国家、省的有关保健和安全的法律、命令和法规,恪守安全第一的准则。
3.2.现场安全代表和各施工队安全员必须持由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证件,方可进入现场进行安全管理和监督。
3.3.注意用电安全。
现场必须安装断电器,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电气用具,电气设备使用完后,一定要关掉电源。
3.4.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百日赛”活动和“安全月“活动。
3.5.认真贯彻“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任务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6.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时令季节情况,组织进行施工阶段性安全大检查及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对于不安全情况,限期整改,落实到部门和人员。
3.7.对重要施工点项目推行安全岗位责任制。
3.8.严字当头,对事故苗子实行三个百分之百的实施规定,百分之百地登记,百分之百的上报及百分之百的加以消除。
3.9.用安全系统工程TSC的全面管理方法。
3.10.贯彻与经济挂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