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思路宜昌环境保护局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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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而言,二氧化硫年均浓度为56ug/m3,较2012年上升10ug/m3;

二氧化氮年均浓度为35ug/m3,较2012年上升10ug/m3;

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为109ug/m3,较2012年上升18ug/m3。

宜昌市城区环境空气首要污染物为PM10及PM2.5(细颗粒物)。

全市城区全年API指数≤100的天数为311天,占全年天数的85.2%,较2012年下降9.88%。

城区降水pH值年均值4.45,全年酸雨发生频率98.5%,相比2012年上升7.4%。

降尘年均值为13.1吨/平方公里·

月,较2012年上升7.3吨/平方公里·

月。

城区硫酸盐化速率0.437SO3毫克/100cm2·

碱片·

日,较2012年上升0.013SO3毫克/100cm2·

日。

2013年,各县(市、夷陵区)环境空气质量整体良好,二氧化硫年均浓度范围在13ug/m3~56ug/m3之间,二氧化氮年均浓度范围在10ug/m3~41ug/m3之间,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

宜都市、枝江市和秭归县PM10年均浓度分别是93ug/m3、98ug/m3和69ug/m3,达到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当阳市和兴山县PM10年均浓度分别是122ug/m3和112ug/m3,超过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远安县和五峰土家族自治县TSP(总悬浮颗粒物)年均浓度分别为177ug/m3、76ug/m3和112ug/m3,达到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

(三)区域声环境质量有所下降。

2013年,宜昌市城区环境噪声昼间年均值为55.6dB(A),总体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区域环境噪声质量等级为“轻度污染”,与2012年相比,城区声环境质量状况有所变差。

交通噪声昼间等效声级为67.1dB(A),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5-2008)中4类标准,较2012年略有下降。

宜昌市城区噪声主要来自社会生活噪声、商业噪声、施工噪声和交通噪声。

(四)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尚未从根本上改变。

在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进程中,城区范围快速扩张使得城市生态环境显得脆弱,生态调控功能变差。

次级城镇和中小城镇处于城市与农村结合部,既有城市生态环境问题,也有农村生态环境问题。

部分地区水质性缺水问题较为突出,城镇扩张与发展造成生态破坏、水体污染、土地资源浪费等生态环境问题较为突出。

全市化肥、农药及农用薄膜的广泛使用、农业污水及生活垃圾的排放以及禽畜养殖、水产养殖等产生的农业面源污染加重了土壤及水体污染,地表水体“水华”灾害大范围出现,引发的生态环境问题较严重。

畜禽养殖及水产养殖污染造成了柏临河、玛瑙河、沮漳河、渔洋河、五龙河等多条河流及水库水质的显著下降。

全市水土流失虽然得到一定治理,但随着矿山开采、旅游开发、开山造地等工程的实施,新的水土流失区又在形成。

森林覆盖率虽然有增长,但森林质量总体在下降。

部分河流开发利用率超过国际警戒线,生态用水被挤占,部分地区存在地下水污染问题。

现有的自然保护区质量不高,经费不足,保护措施不到位。

(五)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处置形势紧迫。

宜昌市工业固体废物以粉煤灰、煤矸石、炉渣、磷石膏、尾矿、电石渣、锰矿渣为主,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呈逐年递增趋势,磷石膏、尾矿、锰矿渣等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率不高,占用大量土地资源,易造成二次环境污染。

生活垃圾的处置方式目前仍以卫生填埋为主,垃圾堆肥和焚烧发电等资源化利用技术推广较慢,垃圾填埋占用了大量的土地资源。

农业固体废物处置技术落后,秸秆散烧现象广泛存在,病死畜禽尸体处置不规范,农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处理基础设施建设亟待加强。

危险废物与医疗废物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已经起步,但处置能力仍显薄弱。

全市具有危险废物及医疗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数量少,处置能力有限,处理的危险废物类别不健全。

我市目前各县市(区)二级监管体系不够完善,对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技术手段较为落后,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流向复杂的转移行为难以实施有效管理,存在因危险废物处置不当造成环境污染的隐患。

(六)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严重制约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环境破坏大大增加发展成本,已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

据中科院专家测算,目前我国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造成的损失约占GDP的15%。

环境问题已成为不容忽视的社会不稳定因素之一。

我市2013年收到环境投诉1114件,上访22批次。

环境纠纷频繁发生使得群众环境权益得不到保障,影响社会稳定,也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综上所述,我市当前的环境现状不容乐观,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未来五年还将面临更大的环境压力,要满足全面建设“既大又强,特优特美”现代化特大城市对环境的要求,环境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

二、“十三五”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期间,我市不仅要面对经济社会进一步快速发展所带来的环境压力,同时要解决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现有问题,加快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努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如果处理不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全面建设“既大又强,特优特美”现代化特大城市的目标就不可能按期实现。

(一)全市经济将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污染物减排任务艰巨,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严峻。

“十三五”期间,宜昌市经济发展将进一步保持快速增长,全市产业将步入后工业化时代。

与国内先进地区相比,我市的化工、火电、水泥、陶瓷等行业能耗、物耗偏高,较世界先进水平差距较大。

化工行业占宜昌市产业总量的比重较高,随着新的发展高峰的到来,污染控制将面临更大的压力。

宜昌市工业燃料能源结构偏重以煤炭为主,清洁能源所占比例相对较低,全市目前已建成22个工业园区,煤炭依然是工业园区的主要能源。

据统计,2012年,全市能源年消耗总量为1380.72万吨标煤,煤炭年消耗量为1332.8万吨,煤炭占能源比例为70%;

民用汽车拥有量达到26.4万辆,汽油、柴油仍然是汽车的主要能源。

随着宜昌市经济的加速,资源、能源消耗量将保持快速增长,若没有重大的产业结构调整,全市煤炭、水资源的需求量也将保持快速增长,如不采取严格控制措施,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化学需氧量及氨氮等污染物排放量将突破现有排放总量。

同时,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的同步增长将对区域土壤、地下水及生态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污染物排放量的快速增长将对宜昌市生态环境质量带来巨大压力,在不采取严厉的减排措施的前提下,区域、流域生态环境面临进一步恶化的巨大压力。

宜昌市目前的工业结构具有典型的区域资源性特色,磷化工、煤化工及水泥、电解锰等行业对区域内矿产资源具有强烈的依托关系。

“十二五”期间,全市矿山生态恢复稳步开展,但欠账和开采造成的地表失稳、地裂、崩塌、塌陷、水土流失、地表水污染等生态破坏依然存在。

随着“十三五”矿产资源型行业产能的增长,必然加大矿产资源开采规模,新矿区的开发将加剧宜昌市西部及北部山区的生态破坏、水土流失及地质灾害,而老矿区的生态复垦及恢复压力也将日益严峻。

(二)城市扩张对环境质量及生态系统安全格局带来重大影响。

宜昌市目前提出了近期、中期、远期“235”的目标,五年再造一个新宜昌,近期重点是建设城市新区,初步规划新区范围大约200km2。

新区建设导致城区东部及南部施工工地广泛分布,许多施工单位未采取文明的施工方式,施工废水未经处理随意排放,施工扬尘、噪声对区域环境质量造成了严重污染,部分区域地表开挖后未及时回填、绿化,水土流失严重。

城市扩张同时造成耕地资源及丘陵不断减少,农业生产力下降;

土地连片开发将使区域地表植被面积大幅减少,原有的生态廊道将被切断,野生动物生存空间缩小。

庙嘴长江大桥及伍家岗长江大桥的修建将增加长江中华鲟自然保护区水生态环境风险。

新区建设对区域环境质量、生态系统完整性及流域水生态安全将带来明显的不利影响。

(三)全市城镇化步伐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亟待提高。

预计到2020年,全市人口将达500万人,城镇化率达到64%。

宜昌市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将使得城镇土地、水资源及能源需求量大幅增加,造成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大幅增长,城镇交通流量的增加会加剧交通拥堵,汽车尾气、交通噪声污染也会随之加重。

如不采取有效措施,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排放量将是2012年的1.4倍,城市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量将比2012年上升1倍以上。

城镇化加快会形成新的人口密集区,区域性人口膨胀将带来资源及能源短缺、环境污染、交通拥挤等“城市病”,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亟待提高。

(四)流域水质恶化趋势未从根本上缓解,水污染防治任重道远。

“十二五”期间,我市加大了三峡库区、清江流域、黄柏河流域、沮漳河、香溪河流域等重点流域和水域污染防治工作,有效控制了部分河流水质下降趋势,其中黄柏河流域水环境质量得到一定程度改善,香溪河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但三峡库区及其支流香溪河、太平溪等水华现象并没有得到有效控制;

受网箱养殖及沿岸污水排放的影响,清江高坝洲库区及下游江段也出现水华现象;

受农业面源污染的影响,柏临河、玛瑙河、五龙河、桥边河等流域水质呈下降趋势。

受江河沿岸工业园区及城镇污水、农业面源污染物排放的影响,长江、清江、渔洋河、黄柏河、柏临河、香溪河、沮漳河、玛瑙河、桥边河、宜昌运河等河流、湖库流域水质恶化的趋势尚未从根本上缓解,“十三五”期间,宜昌市地表主要水系依然面临较大环境压力,水污染防治任重道远。

(五)农村生态环境污染将更加突出。

“十二五”期间,宜昌市农业经济发展较快,2013年,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到555.63亿元,较上年增长10.5%,是“十一五”末的2.22倍,全年粮食产量为164.53万吨,水产产品产量为18.84万吨,生猪出栏621.19万头,肉牛出栏5.60万头,肉羊出栏147.53万头。

“十三五”期间,全市农业经济将继续保持快速增长的势头,农业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农业面源污染物的产生量大幅增加。

目前,全市农田测土配方及化肥、农药减量化工作尚未全面实施,化肥及农药的超量使用加剧了流域性水体、土壤污染;

畜禽养殖粪便及水产养殖污染物已成为广大农村地区农业面源的主要污染源,柏临河、玛瑙河、沮漳河、清江等流域水体均遭受严重污染,部分河流水质呈劣Ⅴ类,在不采取严格的控制措施的前提下,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的发展将加重江河湖库的富营养化趋势,使得农村的生态环境面临巨大的压力。

同时,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及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和污水排放量将大幅增加。

目前,全市秸秆、废弃农膜、动物尸体等农业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农业固体废物处置环境监管能力薄弱,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收集处理机制不健全,农业面源污染的形势十分严峻。

“十三五”期间,若不迅速采取严格有效的管控及治理措施,农村生态环境将进一步恶化,流域性水污染将加重,生态系统的退化速度将加快,进而威胁到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六)环保工作任务艰巨,环境监测、综合执法能力有待加强,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

“十二五”期间,我市加大了环保基础能力建设投入力度,环境监测、预警、监管体系逐步完善;

加强了环保综合协调能力建设,新成立了宜昌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大气污染防治中心、高新区环保分局,并将环境监察支队升格为副县级机构;

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能力不断提高。

目前,市级环境监察、监测、信息、宣教能力均已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但大部分县市区环境监察、监测、应急、辐射管理、信息、宣教能力建设水平尚未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

宜昌市目前尚未形成统一高效的部门环保综合监管执法机制,存在多头管理,条块分割,对环境违法处罚力度低,执法干扰多,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情况,有的地方存在地方保护主义,环保基层执法难度较大。

乡镇环保机构不健全,特别是农村地区、城郊结合部等地存在环境管理真空地带,对农业面源监管薄弱,管理手段落后,农村污染防治及生态化建设技术指导不足,经费严重短缺,人员素质难以胜任当前工作要求。

信息化建设方面存在企业排污、环保设施运行情况信息公开化程度不高,公众参与不够,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覆盖面不广等问题。

缺乏系统、科学的环境风险应急和管理体系。

“十三五”期间,宜昌市将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环保工作范围将不断扩大,同时工作精细化要求也将越来越高,但是目前全市环境监测、监察、综合执法、核安全、科研能力仍显薄弱,信息化水平不高,环保专业人员数量较少,难以适应当前宜昌市社会经济发展形势的需要,环保基础能力建设亟待加强。

三、“十三五”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目标和具体指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生态立市和环境优先理念,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以保护环境优化经济发展,切实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深化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努力改善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推进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统筹城乡环境保护,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和能力建设,大力发展低碳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

城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水质稳定达标;

流域性水污染及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扭转;

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噪声污染防治力度明显加强;

农村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改善;

重金属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等污染防治成效明显;

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水平得到提升;

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明显增强,核与辐射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

全市环境监管体系逐步健全,环境信息化及公众参与水平显著提高;

基本建立起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三)规划基准年

2014年

(四)具体指标

“十三五”环境规划指标主要包括社会经济指标、环境质量指标、生态建设指标、资源节约及利用指标、总量控制指标、污染防治指标、环保管理能力指标、生态建设与环保投入指标共八个方面,规划至2020年,各指标规划目标值如下:

1、社会经济指标

单位GDP能耗≤0.91吨标准煤/万元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1.496吨/万元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46立方米/万元

万元工业增加值工业废水排放量≤18.5吨/万元

万元工业增加值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5千克/万元

万元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硫排放量≤3.2千克/万元

万元工业增加值工业烟尘排放量≤1.3千克/万元

万元工业增加值氮氧化物排放量≤4.5千克/万元

2、生态环境质量指标

(1)水环境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85%

(2)环境空气

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全年优良天数≥200天

二氧化硫全年达标天数≥360天

氮氧化物全年达标天数≥360天

PM10全年达标天数≥340天

PM2.5年均浓度较2014年下降30%

酸雨的强度和发生频率有所降低

(3)声环境

主要城镇噪声功能区达标率达到100%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5dB

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70dB

(4)辐射环境

环境及核设施周围的辐射水平在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

3、生态建设指标

生态文明知识普及率≥80%

公共交通出行比例≥35%

节水器具普及率≥90%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5平方米

全市森林覆盖率≥67.32%

自然保护区占国土面积的比例≥12%

自然岸线保有率≥86%

农产品中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种植面积比例≥70%

水土流失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23.5%

全市水土流失治理率≥65%(城区≥97%)

绿色矿山比例≥40%

有关产品政府绿色采购比例≥98%

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45%

新建和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达到100%

石漠化治理面积≥260平方公里

地质灾害治理率≥85%

制定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生态补偿制度及生态环境修复制度

4、资源节约及利用指标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90%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5%

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85%

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53

畜禽养殖废物综合利用率≥95%

规模化畜禽养殖粪便、废水及动物尸体综合处理利用率达到100%

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率≥95%

矿山矿产资源回采率≥80%

矿产资源采矿回收率≥91%

5、总量控制指标

(1)废水污染物

COD(化学耗氧量)在2015年水平上削减9.6%

NH3-N(氨氮)排放量在2015年水平上削减10%

TP(总磷)在2015年水平上削减10%

(2)废气污染物

SO2(二氧化硫)在2015年水平上削减9.6%

NOx(氮氧化物)在2015年水平上削减9.6%

烟(粉)尘在2015年水平上削减10%

(3)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及放射性废物零排放

6、污染防治指标

中心城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100%

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93%

中心城区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重点污染源废水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达到100%

重点污染源SO2、NOx及烟(粉)尘排放稳定达标率达到100%

工业企业排污申报登记执行率达到100%

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85%

危险废物处置率达到100%

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70%

农用化肥施用强度≤250kg(折纯)/ha

农药施用强度≤2.4kg(折纯)/ha

7、环境管理能力指标

环境质量公告制度执行率达到100%

建设项目及规划环评执行率达到100%

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执行率达到100%

国家重点环保项目落实率达到100%

环境监察、监测、信息、宣教能力建设通过国家标准化建设验收率达到100%

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执行率达到100%

环境信息公开率≥98%

建成生态环境和辐射环境监测网络

全面建成县市区城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

建成市、县级环境信息网络系统

建成市、县级环境应急响应系统

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率达到100%

重点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发放率达到100%

辐射工作单位安全许可证发放率达到100%

所有重点污染源实行企业环境报告制度

(重点污染源指占全市污染负荷比65%的工业污染源)

公众对城市环境的满意率≥80%

完善宜昌市环境保护制度体系

8、生态建设和环保投入指标

全市的环境保护投入占GDP的比例≥2.0%

资源节约和生态环保投入占财政支出比例≥18%

四、“十三五”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重点任务

(一)深化环境污染防治,全面改善环境质量。

1、深化环境空气污染综合防治,实施《宜昌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4-2017年)》及《宜昌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14-2022年)。

强化工业源废气污染物综合治理,严格控制交通源、城市扬尘、农业面源、民用生活源及其它废气污染物的排放;

重点加强细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

健全环境空气污染应急体系;

加快环境空气监控能力及预报体系建设,创新环境管理机制,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2、深入开展水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实施《宜昌市清洁水行动计划》。

实施产业绿色转型,减少水污染物的排放;

突出抓好截污治污,提升城镇环境基础设施水平,严格保护水生态空间;

加大农业面源及农村废水排放整治力度,大力发展生态农业;

优先保护高环境功能的水体,加强地下水水质安全及水资源保护,开展湖泊、水库状况普查,加大对污染严重的江河湖库水环境治理,着力恢复水环境功能。

重点实施长江三峡库区及葛洲坝库区、清江隔河岩库区及高坝洲库区、黄柏河、香溪河、沮河、沮漳河、玛瑙河、渔洋河、桥边河、重点湖泊水库以及饮用水源地水污染防治工程。

依托科技创新和环保产业支撑,提升污水治理水平,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确保全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和重点流域水环境安全。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

强化人口集中区噪声源的管控,开展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加大基础设施及建筑工地施工噪声治理及监管力度,综合治理工业企业噪声、交通噪声、商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及施工噪声,确保城市声环境质量达标,提高区域声环境质量。

4、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提高固体废物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处置水平。

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畜禽养殖粪便、秸秆等固废的资源化综合利用及处置。

加快城镇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储运和处理系统的建设,优先进行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高标准建设城镇生活垃圾处置设施。

以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经营许可证管理为核心,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和处置企业的监管,切实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对危险废物实行全过程管理。

严格各级环保部门对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和危险废物出口企业的监管,预防和打击废物非法进口和出口。

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及集中处置设施运行状况的监管,完善危险废物集中处理设施运行收费标准和办法,推进历史遗留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置。

探索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规范废弃物回收和处理系统,提高废弃产品环境无害化利用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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