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35KV输变电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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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35KV输变电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一、见证取样概述

 1、概述: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建设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见证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专职材料试验人员在现场取样或制作试件后,送至符合资质资格管理要求的试验室进行试验的一个程序。

见证取样和送检由施工单位的有关人员按规定进场材料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如今,这项工作大部分工程均由监理和施工单位共同完成。

实践证明,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公证性、科学性、权威性的首要环节,对提高工程质量,实现质量目标起到了重要作用。

为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验收、评估提供了直接依据。

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来自业主、监理、施工单位及检测部门等方面的原因,导致这项工作的开展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也就是工作的真实性难以保证。

2、见证取样检测标准、依据

检测项目

依据文件/标准

水泥物理性能检测

GB175—1999《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GB1344—1999《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及粉煤灰硅酸盐水泥》

GB12958—1999《复合硅酸盐水泥》

  GB/T2015—2005《白色硅酸盐水泥》

  GB/T3183—2003《砌筑水泥》

  GB/T1346—2001《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

  GB/T1345—2005《水泥细度检验方法筛析法》

  GB/T17671—1999《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

  GB/T2419—2005《水泥胶砂流动度测验方法》

  GB/T8074—1987《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勃氏法》

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

力学性能检验

 GB/T701—1997《低碳钢热轧圆盘条》

  GB1499.1—2008《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

  GB1499.2—2007《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GB13014—1991《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

  GB13788—2000《冷轧带肋钢筋》

  JG—2006《冷轧扭钢筋》

  GB/T228—2002《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

  GB/T232—1999《金属材料弯曲试验方法》

  GB/238—2003《金属线材反复弯曲试验方法》

  JGJ/T27—2001《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标准》

  JGJ18—2003《钢筋焊接验收规程》

  JGJ107—2003《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

  JGJ108—96《带肋套筒挤压连接技术规程》

  JGJ109—96《钢筋锥螺纹连接技术规程》

砂、石常规检验

JGJ52—2006《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GB/T14685—2001《建筑用卵石、碎石》

GB/T14684—2001《建筑用砂》

混凝土、砂浆强度检验等

GB50080—2002《普通混凝土拌和物性能试验方法》

GB50081—2002《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11971—1997《加气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

GBJ82—1985《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

  JGJ55—2000《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

  JGJ/T98—2000《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

  JGJ70—1990《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

  JC861—2000《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灌孔混凝土》

JC860—2000《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筑砂浆》

3、见证取样一般规定

  取样,是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从检验(或检测)对象中抽取实验样品的过程;送检,是指取样后将样品从现场移交有检测资格的单位承检的过程。

取样和送检是工程质量检测的首要环节,其真实性和代表性直接影响到监测数据的公正性。

  在当前市场经济影响下,不少检测单位热衷于为其他单位提供委托试验服务;另一方面,部分建筑施工企业的现场取样缺少必要的监督管理制度,滋生了由于实验取样的不规范,以及少数单位弄虚作假而出现样品合格但工程实体质量不合格的不良现象,使检测手段失去对工程质量的控制作用。

因此,对工程质量检测应加强管理。

  为保证试件能代表母体的质量状况和取样的真实,制止出具只对试件(来样)负责的检测报告,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以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建设部建建(2000)211号《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规定〉的通知》的要求,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即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送至试验室进行试验。

4、见证取样范围

(一)、见证取样的范围

按规定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8、石材幕墙、玻璃幕墙、铝合金窗、塑钢窗材料试验;

9、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认为必要的其它试验项目。

10、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二)、见证取样的数量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样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5、见证取样的程序:

1、开工前以书面形式向质量监督站和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取样和人员授权书”,并通知施工单位。

2、根据见证取样内容、部位、数量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样计划

3、施工单位按计划在见证人员旁站见证下由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

4、见证人员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5、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任务时,需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

6、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步骤:

  

(1)取样:

  施工单位:

材料取样和试件制作;

  见证人人员:

①对材料取样和试件制作见证;②在试件或其包装上作标记;③填写《见证记录》。

  

(2)送检:

取样后将试件从现场移交给试验单位的过程。

  (3)收件:

  (4)试验报告:

  五点要求:

①试验报告应电脑打印;②试验报告采用省统一用表;③试验报告签名一定要手签;④试验报告应有“有见证检验”专用章统一格式;⑤注明见证人的姓名。

  (5)报告领取:

  第一种情况:

检验结果合格,由施工单位领取报告,办理签收登记。

  第二种情况:

检验结果不合格,试验单位通知见证人上报监督站。

由见证人领取试验报告。

  在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报告中,试验室应在报告备注栏中注明见证人,加盖有“有见证检验”专用章,不得再加盖“仅对来样负责”的印章,一旦发生试验不合格情况,应立即通知监督该工程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见证单位,有出现试验不合格而需要按有关规定重新加倍取样复试时,还需按见证取样送检程序来执行。

  未注明见证人和无“有见证检验”章的试验报告,不得作为质量保证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

7、见证人员的职责:

1、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

2、见证人员必须对试件进行监护。

3、见证人员要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

4、使用专用送检工具,见证人员必须亲自封存。

5、见证人员必须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

6、见证人员应对试件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7、见证取样应建立工作台账,通过工作台账对见证员的工作进行日常管理,工作台账反映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检测情况,也便于监督检验部门的日常检查和质量事故的处理。

8、见证取样对三方的规定

  

(1)见证取样涉及三方行为:

施工方,见证方,试验方。

  

(2)试验室的资质资格管理:

①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机构(有CMA章,即计量认证,1年审查一次)。

②建筑企业试验室—逐步转为企业内控机构,4年审查1次。

(它不属于第三方试验室)

第三方试验室检查:

①计量认证书,CMA章。

②查附件,备案证书。

CMA(中国计量认证/认可)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

  计量认证分为两级实施:

一级为国家级,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一级为省级,实施的效力均完全是一致的。

  见证人员必须取得《见证员证书》,且通过业主授权,并授权后只能承担所授权工程的见证工作。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建筑材料,必须按规范要求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试验报告纳入质保资料。

9、见证取样送样专用工具

  为了便于见证人员在取样现场对所取样品进行封存,防止串换,减少见证人员伴送样品的麻烦,保证见证取样送样工作的顺利进行,下面介绍三种简易实用的送样工具。

这些工具结构简洁耐用,加工制作容易,便于人工搬用和各种交通工具运输。

  1.A型送样桶

  

(1)用途

  a.适用150mm×150mm×150mm的混凝土试块封装,可装3件(约24kg)。

b.若用薄钢板网封闭空格部分,适用70.7mm×70.7mm×70.7mm砂浆试样封装,可装24件(约18kg)。

  c.如内框尺寸改为210mm×210mm,可装100mm×100mm×100mm混凝土试块16件(约40kg)。

  

(2)外形尺寸

  外形尺寸为174mm×174mm×520mm。

  2.B型送样桶

  

(1)用途

  适用Φ175mm(Φ185mm)×150mm的混凝土抗渗试块封装,可装3件(约30kg),也适用于钢筋试样封装。

  

(2)外形尺寸

  外形尺寸为Φ237mm×550mm。

  3.C型送样桶

  

(1)用途

  a.适用240mm×115mm×90mm的烧结多孔砖试样封装,可装4件(约12kg)。

  b.适用240mm×115mm×53mm的普通砖试样封装,可装8件(约20kg)。

  c.可装砂、石约40kg,水泥月30kg,或可装土样月40个。

 

(2)外形尺寸

外形尺寸为Φ300mm×400mm。

二、见证取样对各种材料的具体规定:

1、水泥:

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水泥的出厂合格证、生产日期、数量、批号及等级,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对其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以及其它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二次复验,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吨、散装不超过500为一批,每批取样不少于1次,每次都应多点采样,混合均匀后,重量不小于12公斤。

现场监理应要求施工单位出示每批水泥的三天强度报告,报告合格之后方可同意该批水泥用于施工。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第7.2条、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

水泥的检测项目一般有:

细度、凝结时间、安定性、胶砂强度。

  水泥的凝结时间分初凝和终凝,初凝为水泥加水拌合时起至标准稠度净浆开始失去可塑性所需的时间,终凝为水泥加水拌和时起至标准稠度净浆完全失去可塑性并开始产生强度所需的时间。

安定性指水泥在凝结硬化过程中体积变化的均匀性。

当水泥浆体硬化过程发生了不均匀的体积变化,会导致水泥膨胀、开裂、翘曲,即安定性不良,安定性不良的水泥会降低建筑物的质量,所以,规范规定水泥的体积安定性不良的水泥应作废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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