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文明及环保维护措施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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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地面硬化处理,施工垃圾及时清运出场避免污染环境。
4、现场材料必须按照平面布置要求,整齐堆放,严禁杂乱无章,随意堆放。
5、施工时做到文明施工,坚持避免和消除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破坏,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和处理。
6、阴雨天施工,汽车出门要特别注意轮胎的冲洗,要安排专人负责洗车台的冲洗工作,不得污染工地以外的道路。
7、在雨天时,注意及时排水,保持工地干净。
8、严格管理生活垃圾,做到分类处理,不乱丢、乱抛,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和卫生。
9、文明施工,降低施工噪音,不影响周围市民的工作和生活。
1.1.5、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1、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1)施工过程中主要的文明施工管理由施工员和班组长负责实施,项目部文明施工员将对施工过程中文明施工管理的实际情况进行监督。
(2)此外,项目部文明施工员将定期组织项目部有关人员进行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检查。
对未达到市级文明工地要求的,及时加以整改。
2、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1)文明施工管理是全面体现一个企业的现代化管理水平,体现一个企业的总体精神面貌,也是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的治本途径。
(2)为确保本工程达到市级文明工地的目标,我们将做到挂牌施工,保证临近单位、街坊出入口安全畅通;
保证分隔设施统一、连续、整洁、完好;
保证门口交通畅通;
施工便道整洁畅通;
施工临时排水措施有效;
保护公用管线措施有效;
各类材料、设备堆置有序。
(3)遵守天津市有关市容交通、卫生环境规定,做到文明现场、文明施工,争创“市级文明工地”。
(4)生活现场制定卫生管理制度,布置盆花,美化环境,合理安排生活设施,搞好职工宿舍和食堂的饮食卫生;
设置职工浴室和水冲式厕所,做好厕所的保洁工作。
(5)不乱倒生活垃圾,设置垃圾筒,生活垃圾随时清理和集中处理,纳入城市垃圾处理系统,保持现场整洁卫生。
(6)施工现场置挂七牌一图,即:
工程概况牌、安全纪律牌、防火须知牌、安全记录牌、无重大安全施工计时牌、文明施工制度牌和施工平面图,施工组织结构图,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
有可能的话设些花台,放些盆花。
(7)在施工场地周边搭建不低于1.8m的临时围栏,围栏上插置彩旗,同时设置大门及门卫,防止周围居民和闲杂人员进入施工区域。
(8)施工人员统一着装,配备统一安全帽,佩戴统一制作证件,保护穿戴整齐,做到行为文明。
(9)机械设备统一标注施工单位名称,现场施工机具、车辆、管桩、铁件、材料等按规格堆放整齐,并有防护设施。
(10)施工现场有排水系统和措施,道路保持畅通、平整,派专人清扫洒水,保持施工场地清洁。
(11)在施工现场门口边设置洗车台和用水循环系统,以节约用水,出入现场各种车辆必须冲洗干净,不准带泥上路,确保城市环境卫生。
(12)控制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在施工设备上设置消音装置,尽量减少噪声对环境的污染,满足现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规定要求。
安排施工时间从7:
00~17:
00,以防止影响附近单位、居民工作和休息。
(13)施工现场要做到有利于减少扰民、环保和文明施工、充分考虑劳动保护、职业健康、安全和消防等。
3、场容场貌管理
(1)施工现场的场容管理,必须实行划区域分块包干,责任区必须挂牌示意,生活区管理规定挂牌昭示全体。
(2)制定施工现场生活卫生管理、检查、评比考核制度。
(3)现场标化管理必须执行部颁标准来执行,定期对照审核。
(4)施工现场的管理流程按照下图执行。
(5)场容场貌做到①施工现场应当做到围挡、大门、标牌标准化,材料码放整齐化,安全设施规范化,生活设施整洁化、职工行为文明化,工作生活秩序化②工完场清,施工不扰民、现场不扬尘、运输无遗漏、垃圾不乱弃,营造良好的施工作业环境
4、图牌、布告栏和广告栏的管理
(1)对安全生产作业工作必须上墙,大门出入口醒目位置悬挂“五图二牌”,即:
工程概况牌、安全纪律牌、无重大安全事故记事牌、安全防火须知牌、平面布置图、项目部管理机构及主要管理人员牌。
(2)现场临边、临口必须布置安全生产标语和警示牌,做到无违章。
(3)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挂标志牌,危险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在主要施工路口设置交通指示牌。
5、临时道路的管理
(1)进出车辆门前派专人负责指挥。
(2)现场施工道路要畅通,定期清扫。
(3)做好排水设施,场地及道路不得积水。
(4)开工前必须做好临时便道,临时施工便道路面必须高于路面,道路外侧设置排水沟。
(5)挂牌施工,保证临近单位、街坊出入口安全畅通
1.2、施工现场环保措施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施工单位对环境保护的意识不断地加强,这种意识从某一程度上,提高了企业的社会形象和市场竞争力,同时也保障了建筑工地周围居民和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
1.2.1、环境保护管理目标
1、噪音排放:
施工阶段,白天﹤70dB,夜间﹤55dB
2、大气污染:
施工现场扬尘达到国家二级排放规定。
3、生活及生产污水:
污水排放符合《天津市污染物排放标准》
4、施工垃圾处理:
采取分类袋装处理,集中清运。
本工程桩基施工所涉及到环境污染主要包括:
噪声污染、大气污染、工地垃圾污染。
根据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防止扰民。
1.2.2、控制扬尘、减少污染措施
1、施工时若材料堆场或作业占道应用绳系三角旗围护,支架统一规格,各支架间隔应保持基本相等,在场地外造成特殊影响而又必须占道的,应采用钢板围护;
占道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2、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必须设置分隔设施,根据工程文明施工要求,凡设置全封闭施工分隔设施的,均应采用高度不低于1.8m的彩钢板围挡;
凡设置半封闭施工分隔设施的,则应采用高度不低于1.0m护栏。
分隔设施应做到连续、稳固、整洁、美观。
3、因施工造成沿街居民出行不便的,应设置安全的便道、便桥,施工中产生的沟、井、槽、坑应设置防护装置和警示标志及夜间警示灯。
如遇到恶劣天气应设专人值班,确保行人及车辆安全。
4、施工现场按现场平面布置图划分物料堆放区,施工用料应采用预拌材料,现场不得对方砂石、灰土类物料,工程弃土应当及时清运。
禁止在施工区域外对方施工物料。
5、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及公共设施的保护,减少因施工对市容、环境和绿化造成的污染。
施工现场设专职清扫保洁人员,每天定时对易产生粉尘的施工路面及时洒水压尘。
6、运输车辆在禁行时段进入禁行路段需得到有关部门办理的临时通行证。
运输砂石、灰土等必须覆盖严密,驶出车辆保持清洁,轮胎冲洗干净。
7、夜间施工应具备满足施工和出行需要的良好照明。
车行道和人行道应按规定设置警示灯,确保车辆和行人通行安全。
8、在进行地下工程施工前,会同管线产权单位查清施工区域内各类地下管线分部情况,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地下管线及地下设施安全。
9、施工时应当控制使用强噪音、强震动的施工机具。
晚间10点以后禁止使用电锯、电刨和混凝土振捣器等施工机具。
如确因工期或施工工艺要求需要夜间施工的,应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并告知周边居民和单位。
10、施工现场要有临时沉淀池、排放施工用水设施,禁止随意排放污水和工程废水;
禁止泥浆水、水泥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市政排水管网。
11、在施工现场出口处设置洗车台和水循环系统,以节约用水。
阴雨天施工,进出车辆,要安排专人负责洗车台的冲洗工作,不得污染工地以外的道路,保持道路清洁。
12、工地现场设排水系统和排水措施,道路保持畅通,并派专人清扫,保持施工场地清洁。
雨天注意及时排水,做到工地不积水。
场地设排水用沉淀池,所有向外排放的污水需经沉淀池后,再向外排放,以免堵塞下水管道或污染路面。
1.2.3、夜间施工措施
1、工程施工期间,应控制噪音对环境的影响,必需满足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法规要求。
必须符合相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和城市区域环境振动的标准的要求。
2、按天津市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及时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渣土准运证和渣土(泥浆)弃置场地许可证。
3、施工时所有机械均要求采用防噪音设备,或在施工设备上设置消音装置,尽量减小噪音对环境的污染,满足现行《建筑施工场地噪音限值》规定要求。
夜间施工应经常有管理人员值班检查,做到尽可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破坏。
4、选择施工设备及施工工艺时,考虑由此产生的噪声对施工人员和周围地区居民的影响。
5、夜间施工桩机应低速钻进,砼灌注尽量避开夜间10:
00-次日凌晨6:
00。
6、夜间施工搭焊钢筋笼时,电焊弧光用彩条布遮挡。
7、夜间施工,尽量避免大锤敲击,工人避免大喊大叫,以免影响周围居民休息。
8、施工时间:
早六时到晚八时,控制噪音在80分贝以内,其余时间不得发出噪音。
9、连续施工:
如浇注砼必须连续施工,超出规定时限,应提前2天写出报告,须经市建设局建工处审查后报环保局批准,并严格按要求施工。
10、不准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做好夜间值班保卫工作。
11、特殊要求:
重大节日和活动期间施工,要遵守相关的规定要求。
1.3、施工现场维护措施
为保证施工期间,施工生产顺利进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文明施工全面上水平,保持施工现场及周边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施工现场周围企事业单位秩序、交通状况不受大的影响,各种地下及地面设施运转正常,制定施工现场维护措施。
组织好现场的维护非常重要,它将为整个工程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对此我们采取以下措施:
1.3.1、现场维护管理措施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维护工作,确保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基本标准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为预防各类盗窃,破坏案件的发生,对本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制定以下措施:
1、成立本工程治安、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其它成员若干人。
2、工地设门卫值班室,昼夜轮流值班,白天对外来人员和进出车辆及所有物资进行登记,夜间值班巡逻护场,重点是仓库,木工棚,办公室及成品、半成品保卫。
3、加强对外地民工的管理,摸清人员底数,掌握每个人的思想动态,及时进行教育,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4、每星期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教育,每月召开一次治安会,定期组织保卫检查,并将会议检查整改记录存入资料。
5、更衣室、办公室等易发案部位要指定专人管理,制定防范措施。
6、工地现场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7、做好成品保卫工作,制定具体措施,严防被盗,破杯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8、工地建立防火责任制,职责明确,按规定设专职防火员,建立防火档案并正确填写。
9、加强消防工作的领导,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对进场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建立安全用火制度。
10、现场设专用消防用水管网,配备消火栓。
11、重点部位如油漆间等必须建立有关规定,有专人管理,落实责任。
按要求设置警告标志,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
12、现场生产,生活用火均应经研究批准,任何人不准擅自用明火,使用明火时应远离易燃物,并准备消防器材。
13、使用木材烧火时,要随时有人看管,不准用易燃油料点火,用火完毕要认真熄火。
14、现场应设吸烟室,场内严禁游烟。
15、现场内从事电焊、气焊工作的人员均应受过消防知识教育,持有操作合格证,在作业前要办理用火手续,并应配备适当的看火人员,看火人员随身应有灭火器具,在焊接过程中不准撤离岗位。
16、施工照明用的碘钨灯要架设牢固,要远离易燃物。
1.3.2、现场维护制度
1、为了切实搞好成品保护,应逐步制定相应的制度予以保证。
建立成品保护责任制。
如果成品损坏后,找不到责任者,那么成品保护就不可能真正搞好。
为此,应根据施工实际,制定成品保护责任制,明确各类人员在成品保护方面的责任。
2、分清上道工序与下道工序在成品保护方面的责任。
在上下两道工序交接时,应同时检查成品情况,已经损坏的成品由上道工序的班组负责,检查后损坏的成品由下道工序的班组负责。
交接检查由工长组织,上下工序的班组长参加。
如不组织交接检查,出现的成品损坏由工长负责,如有一方班组长不参加交接检,出现成品损坏由该班组长负责。
3、分清交叉作业中成品保护的责任。
一般情况下,成品损坏应由损坏者负责,责任应尽量落实到人,如落实不到个人就落实到班组。
在交叉作业中责任实难辨明时,则应由平时使用、保管的人或班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