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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油茶基地建设80000亩。

要紧规划在梅花镇、寿雁镇、仙子足镇、清塘镇、祥霖铺镇、蚣坝镇、四马桥镇、白马渡镇、新车乡等油茶种植基础较好的乡镇。

4.木本药材基地及其它造林22200亩。

要紧规划在洪塘营乡、横岭乡、四马桥镇、井塘乡等。

5.封山育林11000万亩。

要紧是规划在洪塘营乡、横岭乡等生态区位重要的生态较脆弱地区。

6.公益林管护111.5万亩。

以潇水两岸、国省道两侧、铁路两侧及生态脆弱区为重点。

7.油茶垦复低改。

要紧以G207国道、S323省道两旁和祥霖铺镇、审章塘乡等油茶重点产区为主.

(二)五年都市建设任务及绿化规划

十二五期末,都市公共绿地总面积达到220公顷,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0㎡,都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中心城区主干道两边绿化率达到95%以上。

实施范围为濂溪、西洲两个街道办事处。

1.公园建设

①西洲公园。

对西洲公园进行升级改造,修建风光桥二座,建设防洪堤,完成公园内绿化建设,完善园内道路和照明设施建设,使其与潇水河滨江风光带融为一体。

②白马公园。

新建白马公园,占地面积240亩,建成后城区人均可增加公共绿化面积1㎡。

③东洲公园。

新建东洲公园,建设东洲草堂和防洪堤、道路广场等,修通园内道路、照明等公用设施,对东洲公园内的名木实行爱护。

建成后,可增加城区绿地面积约30万㎡(按现在人口计人均2㎡)。

④松林苑公园。

完成公园的规划设计、征地,确定公园界限,爱护规划范围内现有树木,维持差不多现状。

⑤城北城郊公园。

完成公园的征地、规划设计和建设,爱护规划范围内生态环境。

2.城区道路绿化

对城区所有的道路进行绿化建设,总长约40公里。

按照一街一树的原则进行干道绿化,选择樟树、桂花树作为都市绿化骨干树种。

依照实际路幅宽情况建设绿化带,绿化带采取色彩明亮的灌木突出植物本身的特点和季节性的变化,形成鲜亮的视觉冲击效果。

3.潇水河城区段风光带建设

对潇水河城区段风光带进行绿化,建设绿地面积10万㎡。

风光带从三桥至二桥,将城东片纳入绿化带,带宽515米,可人均增加公共绿地0.51㎡。

4.庭院绿化

见缝插绿搞好单位内绿化,新建院址绿地率必须保证35%以上。

新建院址在办理规划许可证时要按工程总价的2%向园林部门交纳绿化保证金,绿化工程完工由园林部门验收合格后不计息退还(如绿地面积不足,欠缺的面积按商品房价格予以处罚)。

5.各类房产开发区的绿化

各房地产开发商负责本开发区的绿化。

规划部门在办理设计时要预留35%以上的面积用作绿化,同时在办理规划许可证时要按工程总价的2%向园林部门交纳绿化保证金,绿化工程完工由园林部门验收合格后不计息退还(如绿地面积不足,欠缺的面积按商品房价格予以处罚)。

6.苗圃基地建设

在上关乡平塘村征收3050亩水田作为苗圃种植基地。

三、建设步骤和时刻

(一)林业部分年度打算。

五年造林总任务19.25万亩。

1.20XX年建设任务为40000亩,其中:

三边造林绿化工程5000亩,补植补造3200亩,速生工业原料林基地18000亩,油茶基地建设10000亩,木本药材基地及其它造林7000亩,封山育林8600亩.

2.20XX年建设任务为40000亩,其中:

三边造林绿化工程3300亩,速生工业原料林基地16000亩,油茶基地建设16000亩,木本药材基地及其它造林4700亩,封山育林17200亩。

3.20XX年建设任务为40000亩,其中:

三边造林绿化工程3000亩,速生工业原料林基地15000亩,油茶基地建设18000亩,木本药材基地及其它造林4000亩,封山育林34400亩。

4.20XX年建设任务为37000亩,其中:

三边造林绿化工程2000亩,速生工业原料林基地16000亩,油茶基地建设18000亩,木本药材基地及其它造林1000亩,封山育林34400亩。

5.20XX年建设任务为35500亩,其中:

三边造林绿化工程3000亩,速生工业原料林基地9000亩,油茶基地建设18000亩,木本药材基地及其它造林5500亩,封山育林15400亩。

(二)都市部分年度打算

1.20XX年工作任务

(1)完成火车站及月岩西路绿化任务。

高标准建设好火车站广场绿地,差不多种植大树,树种以大叶樟和桂花树为主,种植100株,绿篱1000㎡;

完成月岩西路行道树种植,以大叶樟种植为主,数量500株;

完成两边绿化带建设,以金叶女贞和红桎木为主,按色块绿化,面积16000㎡;

火车站及月岩西路绿化实行以地换绿的模式建设。

(2)修复西洲公园。

结合防洪工程和河道清理工程,完成公园南端护坡砌筑1000立方米,砂土方回填18000立方米,爱莲阁基础和护栏修复。

具体由水利局负责筹资和实施。

(3)完成城南小广场绿化建设。

建设好潇水南路的小广场,占地面积30亩,广场绿化以草皮、乔木、造型为主。

(4)完成道州路绿化提质改造建设。

要紧改造绿化带,总面积约10000㎡,种植行道树1000株,突出以多层次造型为主。

(5)完成潇水北路、南路绿化提质改造建设。

潇水北路和长征路种植桂青树800株;

潇水南路补种桂青树100株。

(6)完成营江路行道树补种。

补种大叶樟100株。

(7)完成东洲大道绿化建设。

种植行道树1000株,要紧以桂青树为主;

依照湘源路建设进度,适时完成行道树的种植。

(8)完成滨江路二段沿河风光带建设及相应园林小品建设。

资金由该路段开发商负责。

(9)工业园绿化。

园内已建成厂房的企业,按照以草皮为主,灌木为辅的设计,完成工厂外墙至人行道内侧的绿化,在人行道宽敞地段设置大的盆花、盆景点缀。

未建厂房空地,可种植Ф12cm的樟树、桂花和冠幅20cm的红桎木,近期可作绿地使用,今后可作行道绿化树种。

由工业城管委会组织实施。

(10)小区绿化。

重点抓好华城新域和松林苑,其余各开发区的绿化,由城管局会同规划局实地核实并抓好落实。

(11)绿化苗木基地。

在城区总体规划范围内,选择一处面积约20亩的临水土地作为绿化苗木基地。

(12)城区内挂牌出让土地绿化。

在未建设前可临时种植Ф12cm以上的樟树和桂花,当时可增绿,日后可作行道树种来源。

由国土局督促摘牌者落实。

2.20XX年工作任务

(1)白马公园建设。

完成白马公园征地拆迁、围墙、道路、入口广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实行招商的方式,全面启动公园内景点建设。

(2)湘源大道绿化建设。

完成2000株行道树(桂花树)的种植,高标准建设好道路两边30000㎡绿化带。

(3)工业园扩大部分绿化建设。

行道树以桂花树为主。

(4)火车站站前大道绿化。

行道树以大叶樟为主,数量2000株,两边建设绿化带10000㎡,实行以地换绿的模式建设。

(5)松林苑公园建设。

3.20XX年工作任务

(1)城北公园建设。

在城北建设一处城郊公园,占地面积100公顷,完成围墙、园内道路、入口广场等设施建设,差不多维持公园规划内的生态不变。

(2)东洲公园建设。

完成东洲公园入口广场、道路设施建设,配套建设好园内各种景点、路灯等设施。

(3)苗圃基地建设。

完成上关平塘苗圃基地建设,差不多满足县城绿化所需苗木。

4.20XX年工作任务

(1)完成潇水河、濂溪河风光带建设。

(2)完成东洲公园护坡建设。

(3)月岩东路绿化建设。

种植行道树500株。

5.20XX年工作任务

(1)县四大伙儿新址绿化建设。

种植绿化树、草皮、景点造型等。

(2)进一步完善规划区内公园的提质建设。

(3)新建道路绿化建设。

种植行道树,建设绿化带。

四、投资预算

(一)投资预算

按照湖南省营造林工作手册中的《工程造林投资概算》的标准执行,此次项目总投资54940万元,其中造林投资25997万元,都市部分建设28943万元。

(二)资金筹措方式

工程建设标准高,投入大,要紧从三个方面解决资金:

①地点财政投入:

36443万元;

②项目资金投入:

7800万元;

③社会、企业或大户投入:

10697万元。

五、要紧措施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县里成立由县委书记唐湘林任顾咨询,县委副书记、县长胡先荣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周新辉,县委常委、县统战部部长蒋新祥,县委常委乌进甫,副县长蒋俊善任副组长的绿色道州工程领导小组,成员由县农办、发改委、财政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局、城管局、农业局、交通局、公路局、农开办、移民局、团县委、水利局、农发行等部门要紧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县林业局,林业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并组织专门队伍具体负责工程建设的技术指导和检查验收。

各乡镇及街道办事处成立相应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切实加强这一工作的领导。

2.办点示范、整体推进。

充分发挥样榜的示范、推动作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四大伙儿办1个200亩以上的示范点,各科局和乡镇场、办事处也要集中办1个200亩以上的示范点,以点带面,带动绿色道州工程的全面推进,确保建设任务的如期完成。

3.拓宽渠道、加大投入。

建设绿色道州,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需要强有力的投入支撑,必须统筹安排,多渠道筹资。

五年规划总投入5.5亿元,其中2011年规划投入6038万元,资金筹措方式:

一是设法从项目资金中投入。

要紧从长(珠)防林建设项目、退耕还林荒山造林项目、生态公益林项目等项目资金投入建设,实施退耕还林后续政策资金向林业倾歪政策,每年切块136万元用于造林苗木供应。

二是大力拓宽融资渠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要积极运用市场手段,推进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合理流转,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向森林、生态领域聚焦,尤其是鼓舞造林大户投资建设一批上千亩的林场,引进战略投资者建设一批规模林业基地,支持县内龙头企业自办或联办基地。

要积极争取金融支持,全面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加大林业信贷投放力度。

要优化投资环境,积极引进晨鸣、贺达等大公司来我县投资造林建基地。

三是不断加大财政投入。

在稳定现有造林绿化投资政策的基础上,县财政今年起每年安排300万元经费用于绿色道州建设工程(要紧用于油茶供苗及种植油茶200亩以上大户每亩补助150元),每年安排50万元经费用于养护、治理都市公共绿地和绿化树木。

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要建立生态建设投入机制,按照建设任务落实工作经费,组织好项目配套资金。

各级各部门专门是农、林、水、国土、城管、农业开发办等部门要积极跑部进厅,争取国家和省里有关造林、防洪、生态建设等专项资金支持。

4.严格考核、奖惩兑现。

县政府与项目实施乡镇、街道办事处签定项目责任书,制定奖惩方法,并与年终目标治理考核挂钩。

对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造林绿化任务的乡镇场,经考核前3名的乡镇,由县委、县政府经予表彰和奖励;

对未按时完成年度造林任务比例在分配任务70%以下的乡镇场,按所欠面积处以每亩5元的罚款,由县财政从下拨经费中扣除,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判,年终不评先不评优。

篇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切实转变城乡建设模式和建筑业进展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都市建设事业健康、协调、可持续进展,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进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XX]1号)精神,结合我市两型社会建设总体布置,特制定本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充分认识进展绿色建筑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绿色建筑与传统建筑相比,其优势在于它能最大限度地节能、节水、节地、节材,最大程度地减少气、液、固体废弃物对大气、水、生态循环、自然环境的破坏,最大限度地营造健康舒适的人居环境和良好的室内外环境,做到人与建筑和环境的和谐共处、永续进展。

因此,推进绿色建筑进展,是建设领域加强节能减排,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建设生态文明所采取的重大举措,有利于提高资源能源使用效率,缓解资源能源供需紧张的矛盾;

有利于落低社会总能耗,减少污染物排放,确保完成节能减排任务;

有利于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加快建筑业和房地产业转型升级;

有利于深入推进武汉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建设,加快建设国家中心都市步伐。

各区建设局和市城建委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绿色建筑进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此项工作摆到建筑业进展突出的位置,采取有力的措施,努力提高绿色建筑进展水平。

二、指导思想、差不多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进展观和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建设领域节能减排法规政策,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以提升建筑品质、节约资源、爱护环境为目的;

建立政策法规、治理体制、标准规范,从规划设计、绿色建设、绿色照明、绿色建材推广和技术支撑等方面全面推进绿色建筑,把进展绿色建筑作为全面建设两型社会、建设生态文明都市,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可持续进展的重大战略举措。

(二)差不多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市场化的方式推进绿色建筑工作,研究政府引导和市场推动相结合的方法和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经济杠杆的作用,运用财税政策和产业政策,促进绿色建筑的快速进展。

2、坚持依法推进,规范治理

以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作为推进绿色建筑进展的重要保障,严格执行并不断完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推动进展绿色建筑工作走上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3、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

全面推进低星级绿色建筑进展,鼓舞进展高星级绿色建筑,重点推动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低碳生态示范区、武汉四新开发区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王家墩绿色CBD示范区,花山绿色生态示范区、光谷伊托邦绿色小城镇等集中示范区建设,政府投资建筑、保障性住房以及大型公共建筑应领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4、坚持因地制宜、经济适用

充分考虑经济技术进展水平、资源禀赋、气候条件、建筑特点,合理制定绿色建筑进展规划和技术路线,建立健全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实施有针对性的技术措施,建立进展绿色建筑可推广、可复制、成本可承担的技术保障体系。

三、十二五及20XX年进展目标

(一)绿色建筑、绿色都市照明进展目标

1、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严格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和《武汉都市圈低能耗居住建筑设计标准》DB42/T559,节能标准执行率100%;

十二五规划期未,新建建筑应执行低能耗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心城区和新城区政府所在地及中心乡镇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新增建筑节能能力126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310万吨。

20XX年通过推进建筑节能工作,新增建筑节能能力26万吨标准煤,其中各区新增建筑节能量分不达到2.5万吨(黄陂、东湖高新)、2万吨(洪山、江夏区、新洲区、东西湖区)和1.2万吨(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汉南、蔡甸、青山、武汉经济开发区)。

2、建立全面推进绿色建筑的政策法规、标准规范、治理体系、技术支撑体系,从今年7月1日开始,政府投资的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建筑,保障性住房,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应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十二五期未,30%的新建建筑应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年度新建绿色建筑将达1000万平方米。

2013年新建绿色建筑300万平方米,其中中心城区及开发区新建绿色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新城区新建绿色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

各区应确定1-2个绿色生态建筑集中示范区。

3、积极推广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应用,十二五期间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1800万平方米,形成年替代常规能源约10万吨标煤,减少排放二氧化碳24万吨的目标。

2013年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360万平方米,其中中心城区及开发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25万平方米,新城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30万平方米。

4、通过科学的照明规划与设计,采纳节能、环保、安全和性能稳定的照明产品,实施高效的运行维护与治理,提升都市的照明品质,制造安全、舒适、经济、健康的照明环境。

2013年建立有利于都市照明节能、都市照明品质提升的治理体制和运行维护机制;

完善都市照明法规、标准和规章制度;

建立和落实都市照明能耗治理考核制度;

积极使用节能环保产品和技术,提高都市照明系统的节能水平。

推进都市照明信息化平台建设,推进高效照明节能产品的应用,提高都市照明设施建设和维护水平;

完善都市功能照明,逐步消灭社区、道路无灯区;

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都市道路装灯率应达到100%,道路照明主干道的亮灯率应达到98%,次干道、支路的亮灯率应达到97%,总体能耗较去年减少3%。

至十二五期末,我市都市照明节电率较十一五期末累计达到15%以上。

(二)绿色建筑材料进展目标

1、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率达到100%,全市范围内禁止粘土类墙体材料的使用,大力进展绿色墙材;

到2015年全市新型墙体材料生产能力达到80亿标准砖,通过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节约标准煤115万吨,节约土地5.92万亩,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80万吨,综合利用粉煤灰、脱硫石膏、建筑垃圾等固体废渣3000万吨。

2、大力推广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绿色建材技术与产品,十二五末年散装水泥供应量达到800万吨,水泥散装率达到80%以上;

预拌混凝土中心城区使用率100%,新城区使用率98%;

预拌砂浆中心城区使用覆盖率90%,启动新城区预拌砂浆推广应用工作。

2013年散装水泥供应量680万吨,散装率达到76%;

在20XX2015年度内各新城区每年至少1个街(乡、镇)达到我市新城区推广应用散装水泥示范街(乡、镇)要求;

预拌混凝土中心城区使用率达100%,新城区使用率达97%;

预拌砂浆中心城区建筑工程使用覆盖率达70%。

(三)绿色文明施工、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绿色生产进展目标

1、全市建设工程严格执行《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准化治理手册》,十二五末,全市中心城区建设工地内防尘、渣土处置措施落实率100%,新城区城关镇、口子镇达到90%;

全市建设工地都市主次干道、临街路面建设工地围墙(围挡)美化率90%。

2013年,全市中心城区建设工地内防尘、渣土处置措施落实率100%,新城区城关镇、口子镇达到90%;

全市建设工地都市主次干道、临街路面建设工地围墙(围挡)美化率70%。

2、积极推广绿色文明施工,十二五期间文明施工提档升级,逐步拓展文明施工有关操纵污染排放、节约资源的工作内涵,推进文明施工与绿色施工有机结合。

十二五末,新建绿色建筑应达到绿色文明施工工地要求。

各区创建1-2个绿色文明施工集中示范区。

2013年,启动绿色文明施工试点示范,全市创建16个绿色文明施工试点示范工地,各区、开发区应创建1-2个绿色文明施工试点示范工地。

3、深入开展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整治工作,做好预拌混凝土行业绿色生产治理机制和标准的研究,积极推动绿色生产工艺和设备的升级改造,十二五期末三环线以内混凝土搅拌站达到绿色生产标准。

2013年,完成三环线以内及沿线36家混凝土搅拌站整治及考核验收工作,完成3-5家搅拌站绿色生产提档升级改造的试点工作,促进行业绿色生产。

四、20XX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加强新建建筑节能监督治理,认真履行监管职责

1、进一步落实建筑工程各方主体的建筑节能质量责任。

各区应组织1-2次建筑节能法律、法规、治理规定与建筑节能标准宣传和培训,提高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等建筑节能的责任意识和执行节能标准的技术水平。

2、进一步强化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和建筑节能工程现场质量监督。

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相应治理机构应严格执行《市城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用建筑节能质量治理的通知》(武城建规[20XX]129号)、《市城建委关于印发武汉市民用建筑工程外墙保温系统质量治理规定的通知》(武城建规[20XX]253号),加强建筑节能设计与施工时期监管,应建立日常巡查机制,开展1-2次专项检查,对未通过建筑节能专项审查的工程,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对达不到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工程,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并责成建设单位限期整改,对不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建筑工程各方主体应依法查处。

3、进一步严格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

从20XX年7月1日起,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市级以上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和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程、财政支持实施节能改造的建筑,应当对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进行测评和标识。

建设单位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之后,应向建设行政治理部门申请建筑能效测评和标识。

(二)建立全面推进绿色建筑的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支撑体系,大力促进绿色建筑和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建设

建立全面推进绿色建筑政策法规体系,制定《武汉市绿色建筑治理方法》;

建立全面推进绿色建筑标准规范体系,制定《武汉市绿色建筑差不多技术规定》;

建立全面推进绿色建筑闭合监督治理体系、目标考核体系,并纳入建设工程治理程序;

建立绿色墙体材料、绿色节能材料、绿色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评价备案制度,制定《武汉市绿色建筑材料评价技术规定》。

从2013年7用1日起,政府投资建筑、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应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单位应按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市、区建设行政治理部门应在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时期按绿色建筑标准进行监督治理;

引导商业房地产开发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建设绿色住宅小区。

市、区建设行政治理部门应加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制度的推进力度,对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筑的一般住宅和公共建筑,实行自愿性评价标识,对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筑的政府投资建筑、保障性住房、学校、医院等公益性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应实行评价标识,并逐步过渡到对所有新建绿色建筑均进行评价标识。

各区建设行政治理部门应着力打造1-2个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各新城区在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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