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城公共双语标识系统建设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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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城公共双语标识系统建设实施方案
宁波市城市公共双语标识系统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宁波市现代化、国际化水平,优化城市环境,展示新宁波形象,根据宁波市委、市政府《加快推进城市国际化行动纲要》的战略部署,特制订2014至2016年城市公共双语标识系统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实施原则
以增强宁波国际交往功能,改善城市用语环境为主线,以“政府推动、市区联动、区域互动”为基本要求,以规范公共场所用语及使用“双语”标识工作为目标,通过三年努力,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使得宁波现代化城市形象品味、国际化水平明显提升。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筹协调,齐抓共管
市区联动、上下联动、分工协作,形成市、区一盘棋。
市级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相关市级部门和实施单位各司其职、协调配合、齐抓共管,有序、有效地组织好本地区的公共双语标识建设活动的开展。
(二)突出重点,以点带面
从宁波目前的公共标识双语化的实际情况出发,结合《宁波市重大城市建设项目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确定近期重点建设区域,其中新建项目中的标识按照“技术指引”进行设计和实施;对于一些老的标志标识,除一些需要正常更换外,其余采用分批更换、逐步完善的方式;对重点路段和区域,可结合区域特点进行公关双语标识特色设计。
远期向周边辐射,积极倡导和鼓励有条件的区域、场所开展本市公共双语标识标准化示范区的创建工作,最终努力做到宁波市域全覆盖。
(三)注重实际,着眼长效
既要注重立足当前,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公共双语标识的检查整改和规范化工作,实现阶段性目标;更要结合实际着眼长远,加强经常性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宁波市公共双语标识规范化的长效管理机制。
(四)明确责任,属地管理
按照“谁主管、谁建设、谁管理”的要求,以属地政府部门为责任主体,各级政府部门(管委会、指挥部)、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分别各自职能分工,负责所属区域公共双语标识的建设、管理和维护,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二、实施范围和内容
(一)实施范围和重点项目
本次城市公共双语标识建设工作总体范围涵盖宁波市公共交通设施、城市道路设施、重要城市街区、旅游及服务场所、城市公园绿地五类建设区域,具体范围包括:
1、公共交通设施:
主要是地铁1号和2号线、铁路宁波站、栎社国际机场。
2、城市道路设施:
主要是联丰路-柳汀街和百丈路公交专用道、机场路北延、中山路、解放路-大庆南路。
3、重要城市街区:
主要是东部行政区、南部商务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
4、旅游及服务场所:
主要是涉外参观场所,包括三星以上旅游饭店、3A以上旅游景区。
5、城市公园绿地:
主要是三江六岸沿线,包括老外滩延伸段、姚江东岸、三江口公园、姚江西岸、奉化江西岸、甬江西岸。
(二)实施内容
鉴于宁波市公共双语标识的现状、问题及需求,本次建设实施的内容确定为以下四类:
1、路名牌:
指标示街道名称的标牌。
其中,路牌标示的是含有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较宽的道路;巷牌标示的是巷、胡同等较窄的道路。
2、公交站牌:
指设置在公交站处,标示本站站名、公交班车线路及方向等的指示牌。
3、导向地图:
指设置在公交站或其它城市道路节点,用地图的形式向行人展示目前所处的位置、周边道路和建筑情况,同时附有文字信息的标志牌。
4、方位指示性标志牌:
指设置于公共交通设施周边和内部,以服务行人为主的指示方位的标志牌,要求能通过文字、符号、地图等,为行人提供周边道路、公共设施等的名称、前往的方向和距离等信息。
5、道路交通标志牌:
指用图形符号、颜色和文字向交通参与者传递特定信息,用于管理交通的设施。
其涵盖的标识类型众多,本次建设工作以指路标志这类标注有地名、具有明确指路作用的道路交通标志为重点内容。
指路标志是指示道路方向、地点和距离的标志。
三、目标任务
结合《宁波市重大城市建设项目实施三年计划》,本次城市公共双语标识的近期建设工作目标分为三个层次:
(一)到2015年底完成联丰路-柳汀街公交专用道的公共双语标识示范项目建设。
(二)到2015年底完成地铁1号线和2号线一期、铁路宁波站、涉外参观场所、老外滩延伸段1#和5#地块工程、姚江东岸,以及南部商务区一期的公共双语标识系统建设。
(三)到2016年底完成百丈路公交专用道、机场路北延、中山路、解放路-大庆南路、三江口公园、姚江西岸、奉化江西岸、甬江西岸、东部行政区、南部商务区二期、东钱湖旅游度假区、以及栎社国际机场的公共双语标识系统建设。
远期从2017年开始,以上述区域公共双语标识系统作为核心,向周边辐射,进一步促进宁波市域范围内其他区域的城市公共双语标识系统建设,使得宁波城市形象品味、人居生活品质和国际化水平明显提升。
四、职责分工
(一)市级相关部门
1、市住建委:
作为牵头部门召开各部门集体会议,成立课题研究小组,牵头编制《宁波市城市公共双语标识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和《宁波市公共双语标识系统设计技术指引》,部署公共双语标识实施工作计划,明确公共双语标识建设区域,明确各部门职能分工;对城市公共双语标识设置提出规范性要求;按照三年工作目标,分阶段对所负责道路等项目的公共标识系统进行双语化与标准化的建设实施工作。
同时配合领导小组督促各责任单位按照实施方案完成各自职责;配合领导小组对双语标识的建设成果进行审核并督促整改。
2、市规划局:
负责项目规划中,城市公共双语标识系统的规划建设要求;配合市住建委编制《宁波市公共双语标识系统设计技术指引》。
3、市外办:
负责制定《宁波市公共双语标识英文翻译规则》;负责审核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双语标识翻译文本。
4、市民政局:
负责提供标准路名和路名牌建设的相关行业规范,并监督路名牌的建设实施按规范进行,按照城市公共双语标识规范对现有设施进行有步骤、有层次地更新整治;配合市住建委编制《宁波市公共双语标识系统设计技术指引》。
5、市公安局:
负责制定专项实施方案,有步骤、有层次地完成道路交通标识的双语化更新;负责公共双语标识建设沿线交通秩序整顿和交通管制;配合市住建委编制《宁波市公共双语标识系统设计技术指引》。
6、市城管局:
协助配合全市公共双语标识建设实施;负责所辖范围内公共双语标识建成后的维护和管理工作;配合市住建委编制《宁波市公共双语标识系统设计技术指引》。
7、市旅游局:
监督各涉外参观场所(包括3A级以上景区和3星级以上旅游饭店)单位对其公共标识系统进行双语化与标准化的建设实施工作;按照城市公共双语标识规范对现有设施进行有步骤、有层次地更新整治。
8、市质监局:
对公共标识中法定计量单位使用实施监督管理;配合市住建委对技术指引以及公共标识的双语化与标准化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并提供城市公共双语标识标准、规范查询和服务。
9、市财政局:
负责城市公共双语标识建设资金的使用监管工作,参与协调建设工作中相关问题。
10、市委宣传部:
负责宁波市城市公共双语标识系统建设标准化的宣传工作,广泛动员市民积极参与,掌握公共双语标识相关知识,纠正不规范的公共标识行为,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宁波市公共双语标识系统建设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各区政府(管委会、指挥部)及其它相关单位
1、鄞州区政府、东部新城建设指挥部、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中山路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
按照三年工作目标,分阶段对所负责道路或街区的公共标识系统进行双语化与标准化的建设实施工作;按照城市公共双语标识规范对现有设施进行有步骤、有层次地更新整治。
2、海曙区政府、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机场与物流园区管委会:
对所负责公共交通设施的公共标识系统进行双语化与标准化的建设实施工作;按照城市公共双语标识规范对现有设施进行有步骤、有层次地更新整治。
3、市城投公司:
对所负责建设道路及区块开发项目,按公共标识系统进行双语化与标准化的要求同步建设实施;对负责经营管理的区域,按照城市公共双语标识规范对现有设施进行有步骤、有层次地更新整治。
五、工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及示范段实施建设(2014年5月-12月)
1、成立城市公共双语标识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编制并出台《宁波市城市公共双语标识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宁波市公共双语标识系统设计技术指引》和《宁波市公共双语标识英文翻译规则》。
3、按照推进城市国际化办公室要求做好示范段双语标识系统建设。
(二)全面实施阶段(实施方案发布之日至2016年12月)
城市公共双语标识系统的全面实施建设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2015年1月至12月,第二阶段从2016年1月至12月,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组织实施。
六、工作措施
(一)确保统筹领导。
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级相关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城市公共双语标识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指导、协调和考核标识建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委。
各区政府(管委会、指挥部)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推动双语标识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二)确保技术支撑。
规范公共场所双语标识的翻译规则和设计技术标准,总结、汲取多年来我市在公共场所双语标识建设方面的经验和不足,广泛参考国外公共场所英语标识,深入听取国内外专家和宁波市有关部门的意见,同时广泛征询我市相关外籍人士的意见,使之符合国际惯例和外国人的语言习惯。
(三)确保协同合作。
市住建委要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认真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各部门要密切合作,加强政策和业务指导,加强检查监督,强化经常性的督查和监测工作,市、区财政要保证安排标识建设资金和相应经费;各区政府(管委会、指挥部)要强化责任落实,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专家支持、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市住建委牵头编制《宁波市公共双语标识系统设计技术指引》,市规划局、市外办、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旅游局等相关部门全力配合。
(四)确保督促考核。
建立督查考核制度,组织相关单位和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对在标识建设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于不能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
(五)确保公众参与。
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多层次、全方位宣传城市公共双语标识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统一思想、形成共识。
确保公众参与,积极引导和充分调动沿线社区和居民的主观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地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形成全民动员、全民参与、全民监督的良好氛围。
(六)确保制度建设。
加强城市形象系统研究,进一步明确城市公共双语标识功能定位和空间形象规划,相关部门出台长效管理办法,巩固建设效果。
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实现城市公共标识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附件宁波市城市公共双语标识系统建设实施计划表
序号
重点区域工作位置
目标要求
建设内容
责任单位
1
联丰路-柳汀街(机场路-解放路)公交专用道
2015年12月完成
路名牌
市住建委
公交站名牌
导向地图
2
地铁1号线、2号线一期
2015年12月完成
方位指示性标志牌
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
3
铁路宁波站
2015年12月完成
站外广场及配套方位指示性标志牌
海曙区政府
4
姚江东岸(解放桥-新江桥段)
2015年12月完成
方位指示性标志牌
市住建委
5
老外滩延伸段1#、5#地块工程
2015年12月完成
方位指示性标志牌
市城投公司
6
涉外参观场所(三星以上旅游饭店、3A以上旅游景区)
2015年12月完成
星级饭店、旅游景区内部导向性标志牌
市旅游局
7
南部商务区一期(重要节点区域位置新增)
2015年12月完成
路名牌
鄞州区政府
公交站名牌
导向地图
方位指示性标志牌
道路交通标志牌
8
百丈路(江东南路-中兴路)公交专用道
2016年12月完成
路名牌
市住建委
公交站名牌
导向地图
道路交通标志牌
9
栎社国际机场
2016年12月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