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北京行动计划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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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能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
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清洁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稳步提升,节能潜力深入挖掘,节能技术推广应用和重点领域节能改造工程实施取得突破;
循环型水务体系初具雏形,再生水规模化利用取得突破;
推动大型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园区建设,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水平显著提高。
(三)具体目标。
“绿色北京”建设指标体系主要由绿色生产、绿色消费、生态环境三大类16项指标构成。
二、推动产业优化升级,打造绿色生产体系
坚持高端、高效、高辐射产业发展方针,通过产业发展高端化、生产过程清洁化、产品输出绿色化,培育以绿色产业为主的新经济增长点,逐步打造完善绿色生产体系。
(一)振兴发展高端产业。
1.提升服务业发展品质。
优先发展服务主导型、创新驱动型和生态友好型的服务产业。
加快发展金融、信息、科技服务、文化创意、旅游、会展、物流等现代服务业;
大力发展满足市民需求、有利吸纳就业的医疗保健、体育健身、社区服务、教育培训等生活服务业;
重点培育节能环保技术服务、生态工程咨询、碳交易等低碳服务产业;
积极发展总部经济,鼓励跨国公司、国内外金融机构、大企业、大集团来京设立总部、研发中心、营运中心、采购中心。
2.推动制造业结构升级。
落实北京重点制造产业调整及振兴实施方案,加快推动电子信息、汽车、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现代制造业和现代都市工业优化升级;
做大做强移动通信、数字电视、液晶显示、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成套装备、轨道交通、新型疫苗等领域;
依托本市优势资源,集中精力发展研发设计、品牌营销等产业高端环节。
3.加快培育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
以建设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契机,加大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培育力度,把北京建成全国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和高端制造基地。
围绕缓解能源瓶颈制约和向低碳经济转型的需要,重点研发电动汽车、新型电池、新型太阳能光伏光热材料及元器件、新型热泵机组、污水及固体废弃物处理等技术和装备,提升新能源汽车、太阳能领域研发和高端制造优势,促进生物质能利用技术、核电高端技术、地热能、风能关键技术研发及工程服务能力,培育扶持一批产品和技术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抢占绿色经济发展制高点。
4.重点发展都市绿色农业。
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以发展安全高效生态的有机循环农业为主要方向,加强设施农业建设,积极支持籽种农业、休闲农业和科技农业等新兴业态;
大力发展花卉产业、特色果品、有机蔬菜和农产品物流加工等重点领域,提升农业的科技、生态、文化附加值,打造都市型现代农业体系,实现产业优化、农民增收的战略目标。
(二)深化实施清洁生产。
1.加强全过程绿色管理。
鼓励企业建立健全从项目建设到产品开发设计、生产经营、销售服务的全过程绿色管理体系,开发绿色产品,实施绿色采购。
鼓励企业在产品成份、结构、性能等设计上融入绿色理念,推动产品生态设计;
倡导企业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与供应商建立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生产原料方面实行绿色采购;
鼓励企业生产能效高、易回收再利用的产品,实行简单包装,并采用符合“可循环”或“可降解”要求的绿色包装材料;
深入引导企业开展具有权威性的绿色标志认证工作。
2.广泛开展清洁生产。
全面开展重点污染源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完成首批重点污染源企业,以及火电、钢铁、电镀印染、医药化工、食品饮料、电子等工业行业210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
适时推进服务业清洁生产审核,试点选取住宿、餐饮、医院及学校等领域50家单位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研究制定符合服务业特点的清洁生产审核标准、程序和要求;
积极探索农业、建筑等行业清洁生产推进方案;
加快推动一批清洁生产项目落实,重点支持一批环境效益明显的清洁生产中高费项目。
(三)淘汰退出劣势产业。
1.继续做好重点企业搬迁调整工作。
制定本市限制发展的产业与技术目录,坚决控制不符合本市发展定位的产业进入。
继续做好不符合首都城市功能定位的企业搬迁调整工作,2010年首钢石景山地区冶炼、热轧项目全部停产,做好搬迁企业工业遗产资源改造再利用,发展高端替代产业。
制定化工和建材行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2012年底前,继续关停不符合《北京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采石生产企业,关闭所有年产能20万吨以下水泥企业以及50家石灰生产企业。
2.加快改造淘汰落后设备工艺。
继续淘汰“高污染、高耗能、高耗水”的小化工、小电镀、小石灰、小水泥等企业和落后生产工艺;
研究主要落后能耗设备的更新淘汰计划,加快低效的锅炉、风机、水泵、电机等设备淘汰工作;
加快推进石油化工等行业节能改造,实施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发电、电机系统节能、工业锅炉节能、变压器改造等一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积极淘汰传统的种养殖技术和落后的产品深加工工艺、设备。
3、弘扬生态文明理念,创建绿色消费体系
发挥绿色政务率先垂范作用,以培育绿色商务环境为基础,以提升全民环保意识为切入点,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针对产品上市、市场流通、消费行为全过程,大力推进绿色产品和服务供给,努力培育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逐步创建先进文化引领的绿色消费体系。
(一)打造绿色政务。
1.完善政府绿色采购。
在国家发布的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基础上,研究出台《北京市政府绿色采购实施细则》,优先将自主创新的节能环保产品、设备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推动政府采购可再生、可循环利用、通过环境标志认证的产品。
2.深入推广电子政务。
充分利用高速、大容量、多媒体信息网络和现代化立体通讯技术,进一步建设和完善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现政府部门间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以及电子公文的信息化传输(涉密文件除外);
积极推动无纸化办公,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3.广泛推行绿色办公。
制定政府机构节约用电、节约用水、节约用纸等方面的规范指南,将节约融入日常工作,提高办公用品利用效率,提倡使用再生纸;
加强公务车日常管理,有效降低公务车油品消耗;
鼓励政府机构高层建筑电梯分时段运行或隔层停开;
制定发布并执行市级行政单位能耗定额标准;
进一步协助中央在京机构做好节能减排工作。
(二)倡导绿色商务。
1.鼓励开展绿色营销。
鼓励企业在产品推广宣传、营销模式、售后服务及商品附属资源的回收循环利用等流程中融入绿色理念;
提倡企业开展目录销售和电子商务,提高无纸化流通、经营、管理的比重,尽量减少物耗;
鼓励发展网上交易、虚拟购物中心等新兴服务业态。
2.搭建绿色物流体系。
加快发展集约型、无污染、低能耗物流,鼓励物流企业采用现代物流技术和节能设备,建立绿色车队;
鼓励物流企业共享第三方物流服务,实施一批共同配送示范项目,增加共同配送业务量的比重;
以耐用消费品为重点,鼓励企事业单位开展“收旧售新”业务,加强循环利用。
3.完善绿色市场服务。
发布绿色产品引导目录,发挥标准准入与激励引导的双重作用,加强对绿色产品上市流通销售的支持力度。
以2-3家零售企业为试点,逐步推动节能环保产品进商场、入超市;
选取本市500家大中型商场、连锁超市、21家大中型农副产品市场销售的重点食品为试点,构建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到2012年率先实现京郊农产品配送机构经营的农产品合格率达100%;
加大推进农贸市场、餐饮场所、书店、服装店等场所的限塑活动;
不断深化“限制过度包装”措施,认真落实新颁布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系统开展食品、化妆品的过度包装限制工作。
(三)营造绿色生活。
1.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提倡节俭理性的绿色生活方式,使节能、节水、资源回收利用逐步成为市民的自觉行动,不断提升城市文明程度。
合理引导市民更多选择公共交通、自行车和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
倡导市民按照国家标准合理控制室内空调温度;
鼓励市民养成随手关灯、垃圾分类、节约用水等良好的生活习惯;
切实推动落实公共场所禁烟规定;
加强垃圾源头分类及减量化管理,积极探索党政机关、学校、大型商场、宾馆饭店、果蔬批发市场等机构或场所的生活垃圾“零废弃”管理试点,力争2012年实现垃圾产生量增长率年均下降5%。
2.引导绿色消费行为。
积极引导合理选购、适度消费、简单生活等绿色消费理念成为社会时尚。
引导市民选购、使用低污染低消耗的生态洗涤剂、环保电池、绿色食品等绿色日常用品;
鼓励和引导市民选购环保建材、绿色家具、绿色照明、以及能效标识2级以上或有节能产品认证标志的空调、冰箱等家用产品;
引导和鼓励市民选购节水型净水器、洗衣机等节水产品;
鼓励市民选购小排量、低排放汽车;
探索实施“绿色电力机制”,鼓励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市民购买绿色电力。
提倡市民重拎布袋子、菜篮子,重复使用节能环保购物袋,减少购买过度包装产品;
提倡和鼓励市民在酒店、饭店、大型写字楼等场所减少一次性餐具、一次性日用品等产品的使用。
四、统筹城乡生态建设,完善绿色环境体系
根据宜居城市建设要求,以提升自然生态承载能力,改善人民生活居住环境为核心,加大自然资源保护力度,增加植被覆盖面积,优化全市水生态系统,加大空气污染防治,初步打造山更青、水更绿、天更蓝的绿色环境体系。
(一)完善绿色空间。
1.拓展城乡绿化空间。
将空间集中、规模较大的城市绿地建设成为开放式休闲公园;
配合老旧城区改造拓展配套绿色空间;
建设郊区城乡结合部景观绿地网络,打造新城绿色缓冲带;
建设沿大中河道、新建主干道路的生态景观走廊;
全面推进生态涵养发展区的农村村落环境综合整治,培育休闲旅游、观光采摘等生态友好型绿色产业,促进山区沟域经济发展。
2.加强生态修复治理。
结合太行山绿化、京津风沙源治理,继续实施荒山绿化工程,加快宜林荒山、疏林地和未成林地的绿化建设;
鼓励开发利用废弃、闲置土地,加快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努力控制水土流失;
加强防风林地、农田保护林地建设,提升防护林功能;
持续推进低效功能林地升级改造,着力提高森林碳汇功能。
3.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
加强生态敏感地区生态建设,强化山区动植物资源保护力度,严格保护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生态敏感区植被;
强化绿化资源管理,加强生物物种检疫控制,制定外来入侵有害生物综合防控预案,防范外来生物入侵;
健全森林防火体系。
(二)改善水域环境。
1.加强水源地保护。
以水源保护为中心,构筑“生态修复、生态治理、生态保护”三道防线。
继续加大水源地生态保护力度,到2010年完成水源地保护区内垃圾集中处理和农户厕所改造,对重要地表水源区内的规模化养殖场进行调整搬迁;
有序推进水源涵养林建设,加强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严格限制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开发建设和经济活动,构筑流域水资源保护体系。
2.提升水系服务功能。
加强雨洪调蓄利用、输调水等水利工程建设,完善水资源配置体系和防洪减灾体系;
推进永定河绿色生态走廊建设,拓展沿河两岸城市发展空间,发展水岸经济;
以北运河为重点,加强跨区域河流污染治理合作,深入开展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结合地表水体推进潮白河、北旱河湿地建设,提高水体自净能力,稳定水体生态服务功能。
3.美化城市水体景观。
推进水体疏浚治理,提升城市地表水水质,营造洁净的城市水域环境;
加强河流、湖泊水体水岸整治,营造水域绿化带,拓展水面面积,以通惠河滨水文化景观为试点,加强水岸景观建设。
(三)加强污染防治。
1.加强空气污染防治。
认真实施第十五阶段及其之后各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逐步从治理工业废气污染为主向治理生活废气污染转变,重点加大对汽车尾气、施工扬尘、风沙源的防治力度,努力突破大气污染防治瓶颈,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2.开展噪声与辐射源防控。
完成全市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工作;
制订严格管理措施,加强对餐饮业、娱乐业、商业噪声污染控制。
实行放射性废物排放与监测申报制度,完善放射性废物管理,重点加强工业、科研、医疗类电磁辐射源管理;
建立健全核应急管理体系,完善核事故应急预案。
3.推进室内家居环境污染治理。
引导和鼓励绿色建材的使用,加强室内空气污染的源头控制;
提倡建筑结构和室内供热、制冷等系统的合理适用设计,构筑良好的室内通风系统;
支持活性炭吸附等室内空气改进净化技术研究,推广先进适用设备,改善提高室内空气环境品质。
五、实施九大工程,提升绿色发展承载能力
立足北京区域功能定位和城市总体规划要求,重点围绕能源、建筑、交通、大气、固废、水、生态等领域,统筹城乡发展,突出阶段重点,切实推进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全面提升绿色发展承载能力。
(一)清洁能源利用工程。
1.推广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因地制宜发展风力发电,加快推进官厅风电场二期建设;
以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为核心,积极推进大型光伏电站、光能热水系统、阳光浴室、阳光校园和园林夜景等一批示范项目建设,到2012年实现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100兆瓦,太阳能集热器利用面积达700万平方米;
逐步提高生物质能利用率,探索垃圾处理厂建立生物质发电项目,有序推进大型多村集中式沼气、秸秆气集中供气工程,建成平谷生物质热电联产等一批重点示范项目,未来3年力争实现新增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达60兆瓦;
鼓励发展再生水热泵和电厂循环水热泵,着力建设一批区域规模化、系统集成化的重点示范项目,未来3年实现新增热泵供暖面积1500万平方米。
2.完善能源输配网络。
加快建设电力主网主道,不断完善配网,提高电力在能源终端消费中的比重;
开展智能电网试点建设,重点推进延庆智能电网示范城市、昌平未来科技城智能电网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基地等项目建设。
扩大天然气使用范围,完成8万户城区老楼通天然气工作,稳步推动远郊新城和有条件的重点镇通天然气,力争到2012年实现天然气占能源利用总量的比重达到12%。
加强老旧供热管网改造,持续推进城区4200公里老旧供热管网升级改造工程。
3.推进能源清洁化利用。
推进城市核心区“无煤化”建设,在完成文保区16万户平房居民“煤改电”工作的基础上,适度推进平房区、简易楼清洁能源改造;
推进中心城区20吨以上大型燃煤锅炉房清洁能源改造及能力扩建;
加快推进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能源清洁化利用;
实施郊区供热资源整合,完成11个新城集中供热项目建设,实现新增集中供热面积8000多万平方米;
推动国华、高井等四大热电厂使用清洁能源;
完善需求侧管理机制,出台能效电厂激励政策,启动能效电厂工程。
(二)绿色建筑推广工程。
1.强化新建建筑节能标准。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强化源头控制力度,研究制订并执行高于国家的地方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推广绿色建筑标准,加大对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的执行监察力度;
鼓励采用新型结构体系、新型墙体材料和可再生能源,建设抗震节能型农民新住宅,到2012年完成1.2万户农村住宅新建工作。
2.深化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重点推动宾馆、饭店、医院、学校、城区老旧平房、小区住宅等既有建筑进行包括墙体、供热系统、耗电设备等在内的系统节能改造,建设一批示范项目。
到2012年,完成1000万平方米既有住宅,1030万平方米普通公建节能改造,49万平方米老城改造,6万户既有农民住宅节能保温改造;
完成420栋大型公建用电分项计量和动态监测,2100多万平方米大型公建节能低成本改造;
开展200台以上锅炉环境温度补偿、烟气余热回收等改造,完成800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供热系统节能改造。
3.重点推进公共机构节能改造。
出台政府机构节能指导意见;
全面启动市级政府机构节能改造诊断,完成30家市级机构办公用房节能改造;
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改造“五个一”示范工程,即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五个领域各选择一个单位进行系统节能改造;
鼓励公共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对围护结构、供热采暖、空调制冷、办公设备、照明等系统及网络机房等重点部位进行节能改造。
4.建设一批绿色示范建筑。
以公共建筑和居民住宅为重点,打造一批主题鲜明的绿色建筑典范。
积极推动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等新校区的绿色校园创建;
建成一批集节能、节地、节水、节材措施于一体的绿色建筑示范项目;
使用市级财政性资金新建的公共建筑,具备条件的须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竣工后需通过国家绿色建筑测评。
(三)绿色交通出行工程。
1.大力发展公共交通系统。
加强轨道交通在城市公共客运系统中的骨干地位,按照“安全、质量、功能、成本和效率”相统一原则,加快轨道交通新线建设,到2012年总里程达到420公里,基本形成“三环、四横、五纵、八放射”的网络体系。
加快构建以快线网为骨架、普线网为基础、支线网为补充,覆盖城乡的地面公交服务网络;
加快建设快速公交通行系统,在主要客流走廊上继续增辟公交专用道;
每年实施一批道路微循环工程项目和交通设施改造项目,重点改造中心城和城乡结合部的主要拥堵节点;
优化调整公交线路,完善线网功能结构。
到2012年,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力争达到42%。
2.积极推广新能源环保汽车。
对接科技部“十城千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在公交、环卫、出租等公共服务领域开展以混合动力和纯电动汽车为重点的规模示范应用,到2012年形成5000辆的新能源汽车示范应用;
配套建设充电站等相关设施;
加快天然气加气站建设,扩大天然气汽车应用规模;
实施泊车熄火等行为节油措施,并对公交、环卫等公共服务领域用车试点安装节油装置。
3.加快建设慢行交通系统。
以缓解城市交通拥挤和改善城市环境为根本出发点,打造安全、舒适、便捷的慢行交通系统。
修订或废止不利于自行车交通的管理规定,将自行车纳入全市交通规划,在道路两侧设立自行车专用道;
在中关村西区、广安门内大街、商务中心区等重点地区和历史文物保护区,规划建设一批步行、自行车交通示范街区;
在客流集中地区增设安保设施齐全的自行车停车场,完善自行车与公共交通的接驳换乘系统;
在地铁站、公交枢纽等重点地区大力扶持自行车租赁业发展,到2012年形成约500个租赁点,2万辆以上租赁规模。
4.逐步完善智能交通体系。
加快推动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和便民交通服务系统建设,完善智能交通体系。
重点研究建设交通信号区域控制系统、应急指挥系统,实现交通管理基础设施与道路交通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
完善轨道交通网络化指挥调度系统和地面公交智能调度指挥系统;
持续推广电子收费系统应用,2012年实现ETC通行率达25%左右。
重点建设新型公共交通动态路径、动态停车、驻车换乘等诱导系统,以及汽车租赁等信息服务系统;
充分利用媒体和手机、情报板、车载导航等信息终端,为公众提供实时、便捷、个性化的交通信息服务。
(四)节能环保新技术和新产品推广工程。
1.加快推广节能减排新技术。
大力推广中央空调节能、工业电机节能、生物质燃料高效利用、智能管理等能效技术;
在大气污染控制领域,重点推广锅炉房烟气脱销、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大气污染立体监测等技术;
在水资源处理利用领域,重点推广膜处理、雨水收集、农业节水、智能节水控制等技术;
在垃圾处理与资源综合利用领域,重点推广垃圾焚烧发电、建筑垃圾生产建筑材料、垃圾填埋气收集、渗沥液处理、废聚酯瓶再利用、废弃电子产品综合处置利用等技术。
2.全面推广节能环保新产品。
配合国家十大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着力推进能效等级2级以上的空调、冰箱、洗衣机、平板电视、微波炉、电饭煲、电磁灶、热水器、电脑显示器、电机等10类产品广泛应用;
以重点用能单位为核心,鼓励企业应用高效三相异步电动机、高压电动机、交直流永磁电动机、非晶电机和非晶变压器等产品,到2012年,推广完成3000台高效电机和1500台高效变压器。
3.继续推广高效照明产品。
扩大绿色产品应用范围,推广重点逐步由家庭、公共机构室内照明系统向城市露天照明系统的转变。
2010年完成石景山、房山等9个区县1200万只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全市公共机构及居民家庭基本实现绿色照明;
扩大半导体照明(LED)路灯示范范围,在城区重点市政道路、商业街道、户外广场等城市照明领域推广应用LED光源等高效照明产品以及与太阳能的结合利用,试点推广三遥控制等先进智能节能控制系统。
(五)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工程。
1.完善废旧资源分类收集体系。
进一步细化和规范垃圾分类标准,增强对资源性固废分类回收的引导力度;
细化完善垃圾分类回收设施,在居住小区试行开展新型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和垃圾袋发放推广工作,凡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居住小区和社会单位全部实行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分类收集;
改造、建设密闭式清洁站等垃圾分类配套设施;
在全市乡镇推广有机垃圾源头单独收集模式;
引导现有再生资源集散市场升级改造,初步完成13个再生资源专业分拣中心建设,扶持发展专业化、社会化的垃圾分类运输队伍。
争取到2012年实现本市垃圾分类达标率超过50%。
2.加快建设一批生活垃圾处置设施。
推进梁家务等4个生活垃圾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园区建设,完成北天堂、高安屯、顺义(二期扩建)、董村、南宫等一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到2012年实现全市垃圾处理能力达1.7万吨/日,垃圾焚烧、生化处理和填埋比例达2∶3∶5;
加快建设5座大型餐厨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围绕星级宾馆、餐饮街、高校集中区、度假村等餐厨垃圾集中产生地区,配套建设一批餐厨垃圾原位处理设施,2012年实现餐厨垃圾集中处理能力达1545吨/日;
加快生活、医疗、工业等领域危险废弃物的管理和集中处理,推动北京生态岛危险废物处理工程尽快投入使用,鼓励危废年产生量超过1万吨的企业自建处理设施;
积极推进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治理。
3.发展资源回收利用产业。
加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认定工作;
完善企业间废物交换信息网络建设,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