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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型换乘站Word格式.docx

车站应建设无障碍设施。

无障碍设计应满足现行无障碍设计规范的要求,设置为行动不便人士服务的通行设施,如坡道、电梯、轮椅牵引机、导盲设施等。

1.3主要技术标准

车站设计的主要技术标准涉及建筑与结构两个方面,对站内扶梯与楼梯能力、建筑空间的高度、机构的使用年限、抗震设防烈度和用房需求等方面进行规定。

1.4换乘站设计原则

城市轨道交通枢纽的最主要功能是交通集散和换乘功能,枢纽内部设施布局和交通流线组织首先应保证此功能的实现。

当其他的次要功能与主要功能发生冲突时,应采取一些规划设计措施弱化其次要功能。

换乘站是城市轨道交通系统与其他交通方式联系的纽带,它关系到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吸引力,也影响着对乘客的服务水平。

换乘站设计原则主要有:

(1)尽量缩短换乘距离,做到路线明确、简捷、方便乘客。

(2)尽量减少换乘高差,避免高度损失。

(3)换乘客流宜与进、出站客流分开,避免相互交叉干扰。

(4)换乘设施的设置应满足乘客换乘客流量的需要,且需留有扩、改建余地。

(5)应周密考虑换乘方式和换乘形式,合理确定换乘通道及预留口位置。

(6)换乘通道长度不宜超过100m,超过100m的换乘通道,宜设置自动步行道。

(7)应尽可能节省造价。

1.5车站一般规定

(1)车站的总体布局。

应符合城市规划、城市交通规划、环境保护和城市景观的要求,妥善处理好与地面建筑、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等之间的关系。

(2)车站设计必须满足客流需求。

保证乘降安全、疏导迅速、布置紧凑、便于管理.并具有良好的通风、照明、卫生、防灾等设施,为乘客提供舒适的乘车环境。

(3)地铁各线路之问及与其他轨道交通线路交会处的换乘站,换乘设施的通过能力应满足预测的远期换乘客流量的需要。

不能同步实施时,应预留接口。

(4)车站的站厅、站台、出人口通道、人行楼梯、自动扶梯、售检票口(机)等部位的通过能力应按该站远期超高峰客流量确定。

超高峰设计客流量为该站预测远期高峰小时客流量(或客流控制时期的高峰小时客流量)乘以1.1~1.4超高峰系数。

(5)车站设计宜考虑地下、地上空间综合利用。

(6)车站应建设无障碍设施。

(7)地下车站的土建工程宜一次建成。

地面车站、高架车站及地面建筑可分期建设。

1.6车站总体布置

1.车站平面形式应根据线路特征、营运要求、地上和地下环境及施工方法等条件确定。

站台可选用岛式、侧式或岛侧混合式等形式。

2.车站竖向布置根据线路敷设方式、周边环境及城市景观等因素,可选取地下一层、地下多层、路堑式、地面、高架一层、高架多层等形式。

但地下车站宜浅,车站层数宜少。

有条件的地下或高架车站应尽量考虑站厅和设备及管理用房设于地面。

3.换乘车站应根据地铁线网规划、线路敷设方式、地上及地下周边环境,换乘量的大小等因素,可选取同车站平行换乘、同站台平面换乘、站台上下平行换乘、站台间的“十”字形、“T”形、“L”形、“H”形等换乘及通道换乘形式,且应形成在付费区内换乘。

4.车站出入口与风亭的位置,应根据周边环境及城市规划要求进行合理布置。

出入口位置应有利于客流吸引和疏散;

风亭位置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尚应满足规划、环保和城市景观的要求。

5.地铁车站应设公共厕所,并应根据需要与可能在靠近位置设置自行车和汽车的停放场地。

1.7车站平面

1.站台计算长度应采用远期列车编组长度加停车误差。

2.站台宽度应按车站客流量计算确定,但不得小于本章表8.3.17-1规定的数值。

3.设置在站台层两端的设备和管理用房,必要时可伸入站台计算长度内,但不应超过半节车厢长度,且不得侵入侧站台计算宽度,并应满足距梯口的距离不小于8m。

4.站台上的人行楼梯和自动扶梯宜沿纵向均匀设置,同时应满足站台计算长度内任一点距最近梯口或通道口的距离不得大于50m。

5.采用屏蔽门系统的车站结构立柱可设在站台边缘,但必颈满足限界和屏蔽门设置的要求。

6.敞开式的车站应根据气候条件,在站台上设置风雨棚或封闭的候车棚,其体量、造型应考虑城市景观要求。

7.距站台边缘400mm处应设不小于80mm宽的纵向醒目安全线。

采用屏蔽门时不设安全线。

8.站台边缘与车辆外边之间的空隙,在直线段宜为80~100mm,在曲线段应不大于180mm。

站台面应低于空载车辆地板面50~100mm。

9.人行楼梯和自动扶梯的总量布置除应满足上、下乘客的需要外,还应按站台层的事故疏散时间不大于6min进行验算。

消防专用梯及垂直电梯不计入事故疏散用。

10.站台层的事故疏散时间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Q1——列车乘客数(人);

Q2——站台上候车乘客和站台上工作人员(人);

A1——自动扶梯通过能力[人/(min·

m)];

A2——人行楼梯通过能力[人/(min·

N——自动扶梯台数;

B——人行楼梯总宽度(m)。

11.站厅公共区布置应满足功能分区要求,尽量避免进、出站及换乘人流路线之间的相互干扰。

检票口(机)宜垂直于人流方向布置。

付费区内应设补票亭。

检票口(机)处宜设监票亭。

条件合适时,可考虑监票、补票合一设置。

12.售票处距出入通道口和进站检票处的距离不小于5m,出站检票处距梯口的距离不小于8m。

13.车站控制室位置要便于对售检票口(机)、人行楼梯和自动扶梯部位的观察,其地面宜高于站厅地面450~600mm。

14.售、检票方式应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人工式、半自动或自动式。

近l远期分期实施时应预留条件。

15.地下车站的设备、管理用房布置应紧凑合理,主要管理用房应集中一端布置。

16.车站乘客通过各部位的最大通过能力,宜符合表1的规定

表1车站各部位的最大通过能力

部位名称

每小时通过人数

1m宽楼梯

下行

4200

上行

3700

双向混行

3200

单向

5000

4000

1m宽自动扶梯

输送速度0.5m/s

8100

输送速度0.65m/s

不大于9600

人工售票口

1200

自动售票口

300

人工检票口

2600

自动检票机

三杆门

磁卡

1500

非接触IC卡

1800

门扉式

2100

17.车站各建筑部位的最小宽度和最小高度,应符合表2和表3规定。

表2车站各部位的最小宽度

名称

最小宽度(m)

岛式站台

8

岛式站台侧站台

2.5

侧式站台(长向范围内设梯)的侧站台

侧式站台(垂至于侧站台开通道口)的侧站台

3.5

通道或天桥

2.4

单向共公区人行楼梯

1.8

双向共公区人行楼梯

与自动扶梯并列设置的人行楼梯(困难情况下)

1.2

消防专用楼梯

0.9

站台至轨道区的工作梯(兼疏散梯)

1.1

表3车站各部位的最小高度

最小高度(m)

站厅共公区(地面装饰面至吊顶面)

3

地下车站站台共公区(地面装饰面至吊顶面)

地面、高架车站站台共公区(地面装饰面至风雨棚)

2.6

站台、站厅管理用房(地面装饰面至吊顶面)

通道或天桥(地面装饰面至吊顶面)

人行楼梯和自动扶梯(踏步面沿口至吊顶面)

2.3

1.8车站环境设计

1.车站建筑设计应简洁、明快、大力,易于识别,适度装修,充分利用结构美,体现现代交通建筑的特点。

地面、高架车站设计应因地制宜,并尽可能减小体量和使其具有良好的空透性。

2.装修应采用防火、防潮、防腐、耐久、易清洁的环保材料,应便于施工与维修。

可能条件下兼顾吸声。

地面材料应防滑、耐磨。

3.照明灯具要节能、耐久,尽可能采用深罩明露式。

半敞开式风雨棚的地面、高架站的灯具应能防水、防尘。

照度标准应符台本规范第14章的规定。

4.车站内应设置各种导向、事故疏散、服务乘客的标志。

5.车站公共区内可适度设置广告,其位置、色彩不得干扰导向、事故疏散、服务乘客的标志。

6.不采用屏蔽门系统的车站,应考虑车站行车区的吸声处理。

有噪声源的房间,应采取隔声、吸声措施。

7.地面、高架车站应综合考虑噪声、振动的防治措施。

当采用声屏障时,应综台考虑功能和城市景观的要求。

1.9车站出入口

1.车站出入口的数量,应根据吸引与疏散客流的需求设置,但不得少于两个。

每个出入口宽度应按远期分向设计客流量乘以1.1~1.25不均匀系数计算确定。

2.车站出入口布置应与主客流的方向相一致,宜与过街天桥、过街地道、地下街、邻近公共建筑物相结合或连通,统一规划,同步或分期实施。

如兼作过街地道或天桥时,其通道宽度及其站厅相应部位应计入过街客流量,同时考虑地铁夜间停运时的隔离

措施。

3.设于道路两侧的出入口宜平行或垂直于道路红线,距道路红线的距离,一般情况下,应按当地规划部门要求确定。

当出人口开向城市主干道时,应有一定面积的集散场地。

4.地下车站出入口的地面标高应高出室外地面,并应满足当地防洪要求。

5.车站地面出入口的建筑形式,应根据所处的具体位置和周边建筑规划要求确定。

地面出人口可做成舍建式或独立式.但应优先采用与地面建筑或风亭合建式。

6.地下出入口通道力求短、直,通道的弯折不宜超过三处,弯折角度宜大于90°

,地下出入口通道长度不宜超过lOOm,超过时应采取能满足消防疏散要求的措施。

有条件时宜设自动人行道。

1.10风井与冷却塔

1.地下车站接通风、空调工艺要求设活塞风井、进风井和排风井。

在满足功能的前提下,根据地面建筑的现状或规划要求,风井可集中或分散布置。

2.地面风亭的设置应尽量与地面建筑相结合。

对于单建的风亭,如城市环境有特殊要求时,可采用敞口低风井,风井底部应有排水设施,风口最低高度应满足防淹要求,开口处应有安全装置。

风井的周边应绿化。

3.单建或与建筑物合建的风亭,其口部距其他建筑物距离应不小于5m。

当风亭设于路边时。

风亭开口底距地面的高度应不小于2m。

1.11人行楼梯、自动扶梯、电梯、屏蔽门

1.乘客使用的人行楼梯宜采用26。

34’倾角,其宽度单向通行不小于l.8m,双向通行不小于2.4m。

当宽度大于3.6m时,应设置中间扶手。

楼梯宽度应符合建筑模数。

每个梯段不超过18步。

休息平台长度宜采用1.2~1.8m。

2.车站出入口的提升高度超过6m时,应设上行自动扶梯;

超过12m时应考虑上、下行均设自动扶梯。

站厅与站台间应设上行自动扶梯,高差超过6m时,上、下行均应设自动扶梯。

分期建设的自动扶梯应预留位置。

3.自动扶梯应采用30°

倾角,有效净宽为1m,运输速度宜采用0.65m/s,设计通过能力应不大于9600人/h。

上、下两端水平运行梯级数不得小于三块平级梯。

作为事故疏散用的自动扶梯,应采用一级负荷供电。

4.当自动扶梯穿越楼层,且扶手带中心至开孔边缘的净距小于400mm时,应设防碰撞安全标志;

当自动扶梯靠墙布置时,扶手带中心至墙装饰面的距离应不小于400mm。

5.两台相对布置的自动扶梯工作点间距不得小于16m;

自动扶梯工作点至前面影响通行的障碍物间距不得小于8m;

自动扶梯与人行楼梯相对布置时,自动扶梯工作点至楼梯第一级踏步的间距不得小于12m。

6.车站主要管理区内的站厅与站台层间应设人行楼梯,也可设置电梯。

7.屏蔽门的设计应满足负载强度、气密性等功能要求和经济实用原则,并应做到安全、可靠、8.屏蔽门的设置应符台本规范第4章限界的有关规定。

9.屏蔽门应相对于站台计算长度中心线对称纵向布置,滑动门设置应与列车门一一对应。

首末两节车辆驾驶室门不应包在屏蔽门长度范围内。

滑动门的开启净宽度不小于车辆门宽度加停车误差,其净高度不小于2m。

10.对于呈坡度的站台,要求屏蔽门以同坡度垂直于站台面设置。

安装屏蔽门的地面在站台全长上的平整度误差应不大于15mm。

11.设置屏蔽门车站的站台端部,应设向站台内侧开启的端门,供司机、站台管理人员及区间事故疏散人员用。

沿站台长度方向设内侧开启的应急门,为特殊情况下乘客疏散用。

站台每一侧应急门数量为远期列车编组数。

12.屏蔽门的门体材料宜采用金属材料和安全玻璃。

屏蔽门不作为车站防火分隔设施。

13.屏蔽门在土建结构的诱导缝、变形缝等处应采取相适应的构造措施。

14.当屏蔽门的驱动装置采用电动时,其电源为一级负荷,且备用电源的容量,能使屏蔽门控制系统在1h内对每侧滑动门开/关操作5次。

15.屏蔽门无故障使用次数不小于100万次。

16.屏蔽门应有良好的绝缘和接地,保证乘客安全。

17.屏蔽门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和使用标志,方便乘客识别。

1.12通风、空调与采暖

1.12.1一般规定

1.地铁的内部空气环境应采用通风或空调系统进行控制。

2.地铁的内部空气环境范围应包括车站(站厅、站台、出入口通道)、区间隧道、折返线、尽端线隧道等和车站内的设备及管理用房。

3.地铁的通风与空调系统应保证其内部空气环境的空气质量、温度、湿度、气流组织、气流速度和噪声等均耜蒲足人员的生理及心理条件要求和设备正常运转的需要。

4.地铁通风与空调系统应具有下列功能:

(1)当列车在正常运行时.应保证地铁内部空气环境在规定标准范围内;

(2)当列车阻塞在区间隧道内时.应保证阻塞处的有效通风功能:

(3)当列车在区间隧道发生火灾事故时.应具备防灾排烟、通风功能;

(4)当车站内发生火宠事故时.应具备防灾排烟、通风功能。

5.地铁通风与空调系统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铁通风和空调系统分为通风系统(含活塞通风)和空调系统两种系统方式;

(2)地铁通风与空调系统宜优先采用通风系统方式(舍活塞通风):

(3)在夏季当地最热月的平均温度超过25℃,且地铁高峰时间内每小时的行车对数和每列车车辆数的乘积大于180时.可采用空调系统;

(4)在夏季当地最热月的平均温度超过25℃,全年平均温度超过15℃,且地铁高峰时间内每小时的行车对数和每列车车辆数的乘积大于120时,可采用空调系统。

6.地铁通风与空调系统应结合地铁的运输能力、当地的气候条件、人员舒适性要求和运行及维护费用等因素进行技术经济综合比较,作为确定车站是否设置屏蔽门的依据。

7.地铁的通风与空调系统应按地铁预测的远期客流量和最大的通过能力设计,但设备应接近期和远期配置,分期实施。

8.地铁的通风与空调系统设计和设备配置应充分考虑运营节能,并宜充分利用自然冷、热源。

9.地铁的通风与空调系统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通风与空调系统某一局部失效时,系统的整体功能维持在适宜的水平。

10.通风与空调系统的设备、管道及配件布置应为安装、操作、测量、调试和维修预留空间位置。

11.应为大型通风与空词设备设置运输、安装通道及孔洞,并应能装设起吊设施。

12.通风与空调系统的机房应设置设备起吊和冲洗设施。

13.通风与空词系统的管材及保温材料、消声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当局部部位采用不燃材料有困难时,可以采用难燃材料。

管材及保温材料应具有防潮、防腐、防蛀、耐老化和无毒的性能。

1.12.2地下部分的通风与空调

Ⅰ隧道通风系统

1.地铁隧道正常通风应采用活塞通风,当活塞通风不能满足排除余热要求或布置活塞通风道有困难时,应设置机械通风系统。

2.地铁隧道通风系统的进风应直接采自大气,排风应直接排出地面。

3.地铁隧道夏季的最高温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列车车厢不设置空调时,不得高于33℃;

(2)列车车厢设置空调,车站不设置屏蔽门时,不得高于35℃;

(3)列车车厢设置空调,车站设置屏蔽门时,不得高于40℃。

4.地铁隧道冬季的平均温度不应高于当地地层的自然温度,但最低温度不应低于5℃。

5.在计算隧道通风风量时,室外空气计算温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夏季为近20年最热月月平均温度的平均值;

(2)冬季为近20年最玲月月平均温度的平均值。

6.当计算排除余热所需的风量时,应计算隧道内的散热量和传至地层周围土壤的传热量。

7.当需要设置区间通风道时,通风道应设于区间隧道长度的1/2处,在困难情况下,其位置可移至距车站站台端部的距离不小于该区间隧道长度的1/3处,但该距离不宜小于400m。

Ⅱ地下车站通风与空调系统

8.地铁地下车站应设置通风系统,当条件符合12.1.5条规定时,可采用空调系统。

9.地铁地下车站的进风应直接采白大气,排风应直接排出地面。

10.地下车站夏季室外李气计算温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夏季通风室外空气计算温度,采用近20年最热月月平均温度的平均值;

(2)夏季空调室外空气计算干球温度,采用近20年夏季地铁晚高峰负荷时平均每年不保证30h的干球温度;

(3)夏季空调室外空气计算湿球温度,采用近20年夏季地铁晚高峰负荷时平均每年不保证30h的湿球温度。

11.地下车站夏季站内空气计算温度和相对湿度应符台下列规定:

(1)当车站采用通风系统时,站内夏季的空气计算温度不宜高于室外空气计算温度5℃,且不应超过30℃;

(2)当车站采用空调系统时,站厅的空气计算温度比空调室外计算干球温度低2~3℃,且不应超过30℃;

站台厅的空气计算温度比站厅的空气计算温度低1~2℃;

相对湿度均在40%~65%之间。

12.地下车站冬季站内空气计算温度,应等于当地地层的自然温度,但最低温度不应低于12℃。

13.地下车站冬季室外空气计算温度,应采用近20年最冷月月平均温度的平均值。

14.当通风系统采用开式运行时,每个乘客每小时需供应的新鲜空气量不应少于30m3:

当采用闭式运行时,其新鲜空气量不应少于12.6m3;

且系统的新风量不应少于总送风量的10%。

15.当采用空调系统时.每个乘客每小时需供应的新鲜空气量不应少于12.6m3,且系统的新风量不应少于总送风量的10%。

16.当计算排除余热所需的风量时,应计算车站传至地层周围土壤的传热量。

17.地铁的通风与空调系统设备传至站厅、站台厅的噪声不得超过70dB(A)。

18.地下车站宜在列车停靠在车站时的发热部位设置排风系统。

19.当活塞风对车站有明显影响时,应在车站的两端设置活塞风泄流风井或活塞风迂回风道。

20.站厅和站台厅的瞬时风速不宜大于5m/s。

21.地下车站内空气中的CO2浓度应小于1.5‰。

22.地下车站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的日平均浓度应小于0.25mg/m3。

23.地下车站的出人口通道和长通道连续长度大于60m时,应采取通风或其他降温措施。

Ⅲ地下车站设备及管理用房通风与空调系统

24.地下车站的各类用房应根据其使用要求设置通风系统,必要时可设置空调系统;

进风应直接采自大气。

排风宜直接排出地面。

25.地下牵引变电所、降压变电所应设置机械通风系统,排风宜直接排至地面;

通风量按排除余热量计算。

当余热量很大,采用机械通风系统技术经济不合理时,可设置冷风系统。

26.厕所应设置独立的机械排风、自然进风系统,所排出的气体宜直接排出地面。

27.设置气体灭火的房间应设置机械通风系统,所排除的气体必须直接排出地面。

28.设在尽端线、折返线内的设备及管理用房,应设置机械排风、自然进风系统。

29.地下车站设备及管理用房内每个工作人员每小时需供应的新鲜空气量不应少于30m3。

且新风量不少于总风量的10%。

30.地下车站设备及管理用房的室外空气计算温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夏季通风室外空气计算温度,应采用历年最热月14时的月平均温度的平均值;

(2)夏季空调室外空气计算干球温度,应采用历年平均不保证50h的干球温度;

(3)夏季空调室外空气计算湿球温度,应采用历年平均不保证50h的湿球温度。

31.当尽端线、折返线设备及管理用房通风系统需由隧道内吸风时,吸风口应设在列车进站一侧,排风口应设在列车出站一侧。

吸风口应设置滤尘装置,经过滤尘装置净化后的空气,可吸入颗粒物的日平均浓度应小于0.25mg/m3。

32.地下车站设备及管理用房内空气中的CO2浓度应小于l.5‰。

33.车站设备及管理用房的通风系统、空调系统应有消声和减振措施。

通风、空调设备传至各房间内的噪声不得超过60dB(A)。

34.通风于空调机房内的噪音不得超过90dB(A)。

35.地下车站内的设备及管理用房的室内计算温度、相对湿度和换气次数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车站设备及管理用房计算温度与换气次数

房间名称

冬季

夏季

小时换气次数

计算温度(℃)

相对湿度(%)

进风

排风

站长室、站务室、值班室、休息室

16

27

<65

6

车站控制室、广播室。

控制室

18

40~60

5

售票室、票务室

车票分类/编码室、自动售检票机房

通信设备室、通信电源室、信号设备室、信号电源室

12

降压变电所、牵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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