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日志及监理日记最新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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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日志及监理日记最新版

监理日志及监理日记

一、建设工程监理、监理日志、监理日记的概念及其属性

1.1.建设工程监理的概念及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内容:

要写好监理日记、监理日志必须明确建设工程监理、监理日志、监理日记的概念与属性及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内容。

1.1.1.建设工程监理的概念:

在编制监理日志、监理日记之前,监理人员首先要明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概念及内容。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第2.章“术语”2.0.2.条对“建设工程监理”的定义是:

建设工程监理:

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三控),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二管),对工程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一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一履行)。

1.1.2.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内容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内容包括法定的工作内容与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两部份:

(1)法定的工作内容:

就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的监理工作的内容:

“三控、二管、一协调、一履行”。

(2)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就是《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2.1.2.条规定的监理工作的内容: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

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

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

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

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

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

15)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16)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1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

18)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

20)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1)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22)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

23)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

24)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定的其它监理工作

1.2.监理日志、监理日记的概念及属性

1.2.1.监理日志

(1)监理日志:

是项目监理机构每日对本项目监理工作及施工现场情况所作的记录。

(2)监理日志:

是项目监理机构在实施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每日应形成的文件,由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工作实际情况指定专人负责编制。

1.2.2.监理日记

(1)监理日记:

是每个监理人员每天的工作日记,是其个人对其监理责任内的监理工作及相关施工进展情况所作的记录。

总监负责指导和检查监理日记的记录和管理并签阅。

日记记录和审核者需要签字,日记记录必须连续,不得出现时间空白。

项目监理部应妥善保管,及时封存,不得丢失或损毁,不得随意外借。

工程完工后按照监理技术档案要求,整理好监理日志并经公司总工室验收后作为重要监理资料归档监理公司

1.2.3.监理日志与监理日记的关系

(1)监理日志不等同于监理日记。

1)两者编制及代表的主体不同。

监理日记记录的主体是监理人员个人,代表的主体是监理人员个人;监理日志编.制的主体是项目监理机构,代表的主体是项目监理机构。

2)两者的内容及范围不同。

监理日记记录的内容及范围是当日监理人员个人监理职责范围内应记录的内容,反映的是当日个人的监理工作情况及局部的施工情况;监理日志记录的内容及范围是当日项目监理机构监理职责范围内应记录的内容,反映的是当日项目监理机构全面的监理工作情况及项目整体的的施工情况。

3)两者编制的时序不同。

监理日记记录在先,监理日志记录在后。

监理日记是编制监理日志的基础;监理日志编制在后,监理日志是监理日记的汇总与提升。

4)两者作用不同。

监理日记反映的是当日个人的监理工作情况及局部的施工情况;监理日志反映的是当日项目监理机构全面的监理工作情况及项目整体的的施工情况;监理日记是编制监理日志的基础;监理日志是监理日记的汇总与总结提升。

(2)监理日志、监理日记的共性:

监理日志、监理日记作为监理资料之一,它必须具备1.3.4.条所述的监理资料的共性。

1.2.4.监理日志、监理日记的属性

(1)应具备监理资料下列属性:

1)监理日志、监理日记应具备法律证据的属性;

2)监理日志、监理日记应能从法律上证明监理机构当日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定及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履行了法定的监理责任及合同约定的监理责任;

(2)监理日志、监理日记的质量应满足下列要求:

1)监理日志、监理日记应真实反映监理机构及个人当日履行法定的监理责任及合同约定的监理责任,并应真实反映建筑工程的建设情况和实体质量和施工进度;

2)监理日志、监理日记应为原件,当为复印件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提供单位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印章,必须有明确的结论、真实的数据且责任明确,要有编制人、审核人或审批人的签字及日期,并实行电子化专人负责管理,提供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监理日志、监理日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及行业标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185-2009)、《云南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53/T-57-2013)、《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文档管理规范》(CJJ/T117-2007)的有关规定;

(3)监理日志、监理日记在工程竣工后应按规定进行归档。

二、监理日志的重要性

2.1.监理日志是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监理的重要的原始资料之一。

它记录着监理的业绩,记录着建设施工活动的点点滴滴。

担负着记录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及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的重任,同时也担负着充当监理过程中证据与历史档案资料的重任。

是监理内业中可追溯检查的最具可靠性和权威性的原始记录之一,也是发生安全质量事故后,认定责任的重要的书证之一。

是监理工作重要的档案之一。

2.2.监理人员每天做好监理日记,项目监理机构每天做好监理日志,是工程建设保证质量和保证施工安全必不可少的环节,也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对监理人员的基本要求。

但由于监理日记与监理日志如何记录,在监理规范中没有作详细规定,因此目前各监理单位所填写的监理日志各不相同,不同的监理工程师所填写的监理日记也各不相同。

由于监理日记与监理日志担负着充当监理过程中证据与历史档案资料的重任。

因此,凡是主要事件、重大的施工活动、其他技术资料中未记录的均应记录上去。

监理日志必须每天记录,不得间断,停工应记录停工原因、停工时间、复工时间。

2.3.监理日记是每一个现场监理人员,包括总监、总监代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在内,每天都要认真做好的一项工作;监理日志是总监、总监代表、信息管理监理工程师每天都要认真做好的一项工作。

2.3.1.监理日记是每个监理人员每天工作情况的记录,也是此同时每个监理人员每天是否认真履行了监理职责的具体反映;监理日志是监理机构每日对监理工作及施工进展情况最原始的基础记录资料,也是此同时监理机构每天是否认真履行了监理职责的具体反映。

点这免费下载施工技术资料监理工作的一切报表、通知单、事故处理、整改情况、“三控、二管、一协调、一履行”体系运行资料、责任区分等材料,都是依据监理日志的真实记录来完成的,没有真实、详尽的监理日志,其他资料均失去了依据,其可靠性将是可怀疑的。

因此,监理日记与监理日志不但是一项日常的工作,而且是从事监理工作的最重要的工作内容之一,是每个监理人员的基本功。

2.3.2监理日志亦是反映监理单位综合素质的窗口,只有高素质的监理人员、高素质的监理服务、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和符合监理工作要求的监理日志,才能监理出好工程,才能更好地加强监理单位与业主的沟通联系,使建设项目在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等方面得到更有效的控制,使工程建设投资早日产生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4.另一方面,监理日志也是监理人员自我保护的一项最有力的措施。

一旦现场发生违规施工,造成重大事故,监理人员当时作了最大努力制止而未能制止时,监理日志上关于这件事的详细记录,将使现场违规情况再现出来,因而便于查清事故原因,分清是非和责任,从而也保护了自己,如果你记录不详细或未做记录,则很难避免责任。

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强调和明确了监理对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责任,要求监理单位该审查的一定要审查,该检测的一定要检查,该停工的一定要停工,该报告的一定要报告(“四该”)。

《若干意见》也明确:

“监理单位履行了规定的职责,施工单位未执行监理指令继续施工或发生安全事故的,应依法追究监理单位以外的其他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也就是说,监理单位履行了国务院《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职责,若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依法追究其他单位的责任,而不再追究监理单位的法律责任。

可见,监理单位只要认真履行了职责,即使发生了安全生产和施工过程中的事故,监理的责任仍然是可以避免的。

但监理是否认真履行了职责,是否做到了“四该”口说无凭,必须凭借各种文字、表章、通知、音像等证据,而监理日志就是其中最重要的凭证之一,甚至超过其他凭证。

三、监理日志的现状

目前监理日志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3.1.监理日记、监理日志概念不清,往往以监理日记代替监理日志

有的监理项目每人均作记录,有的监理项目按照专业不同,每个专业一本,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记录,往往以监理日记代替监理日志。

3.2.监理日志记录、编制人员岗位及职责不明确

多数监理项目没有明确相关对监理人员监理日记的职责及要求;也没有明确总监、总监代表专职资料员对监理日志记录、编制应负的责任。

3.3.监理日记、监理日志内容不规范、不完善、重点不突出

在一些监理标段中,监理日记、监理日志中存在记录内容不规范、不完善的现象。

如有的仅记录天气、温度、日常施工概况、事故发生情况;也有的仅记录存在问题,把监理日记、监理日志当成事故发生的备忘录;还有的把监理日记、监理日志当成流水帐。

3.4.监理日志记录的质量不高

在监理标段中,有的监理日志记录人员不认真,记录过于简单,不能准确地表达所要记录的意思例如:

有的日志上写“今日无事”、“今日进钢筋12t”、“进水泥100t”、“今天打混凝土”等等。

类似的日志记录方法无法起到档案资料的作用。

因为日志上写“今日无事”是表示没有发生任何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问题,而在施工现场,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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