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拉克税收资料汇编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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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必须是阿拉伯语,且有意义。
在库尔德地区的注册要求,可能有所不同。
保留公司名字需要在Erbil或Suleimaniah的商会登记。
第三节注册分公司的有关规定
注册子公司也在商务部(MinistryofTrade)下的注册局(CompaniesRegistry)注册,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注册申请书
•母公司的注册证明复印件,如营业执照
•母公司信头纸上打印的授权书:
(1)确定成立子公司或代表处
(2)同意在伊拉克送达文件(ServiceofProcess)(3)任命分公司或办事处经理,送达法律文件的联系人,以及办理注册的律师。
•母公司的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对分公司承担财务和法律责任的声明
•对分公司经理代表分公司处理事务的授权委托书
•对伊拉克律师委托办理公司注册手续的授权委托书
•公司办公地点的租赁协议复印件(LeaseAgreement)
•分公司经理的护照复印件
•如果是注册分公司(BranchOffice),需要伊拉克政府部门提供的确认信(ConfirmationLetter),证明该公司与政府部门签订了合同。
注册分公司外国公司必须与伊拉克政府机构签订合同,为了在当地实际履行合同义务需要。
在库尔德地区的注册要求,可能有所不同,需要在库尔德地区租赁办公地点的合同。
第四节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对比
分公司或代表处
子公司
注册时间
注册手续较简单,通常需要2-3周
通常需要6个月或更长
所有者要求
无
无当地股东限制,可以100%外资持股
公司治理和管理层
总经理负责当地分公司的管理,必须在伊境内居住。
总经理必须有母公司的授权(POA)。
受伊拉克公司法和公司注册局的条例管辖
可开展的活动
受公司章程的管辖,比子公司灵活。
按公司契约的规定,必须经相关部门批准
子公司和分公司在纳税筹划上没有区别。
第五节税务和社会保险注册程序
社会保险的注册部门为GeneralCommissionforTax,社会保险的注册部门为DepartmentofRetirementandSocialsecurityforworkers。
税务和社会保险注册需要提交以下文件:
∙商务部的注册证明
∙公司章程
∙公司成立大会纪要或分公司经理的授权信
∙总经理的护照复印件
∙公证后的办公室的租赁合同
第六节财务报表要求
分公司和子公司都必须递交年度审计报告给公司注册局和税务机构。
财务报表必须经伊拉克注册会计师审计。
财务报表必须按伊拉克统一会计准则(IraqiUnifiedAccountingSystem)编制(这与IFRS不同),必须是阿拉伯语。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法律规定必须提取净利润的5%作为留存收益(留存收益到达股本的50%可以不再提取)。
第二章税法介绍
第七节税法特点
1921年伊拉克建立现代国家后,引入了第一部所得税法(1927年52号法案)。
这部法律深受英国所得税法的影响。
从1927年开始直到1982年新的所得税法的发布前,税法体系没有重大的发展。
伊拉克的税收体系因战争受到破坏。
近年来,战后的伊拉克政府致力于建立新的税收体制以鼓励国内外的投资者来伊投资。
从2010年6月15日起,伊拉克开始实行了新的所得税法。
伊拉克的法律体系因缺乏逻辑结构和足够的法律支撑而显得复杂,这给予了税收管理机构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导致了实施中有些地方存在不连贯和不统一的现象。
伊拉克税收体系的变革
伊拉克税种主要以直接税为主,间接税很少,没有增值税和营业税(只有高级酒店有营业税)。
主要税种如下图所示:
序号
税种
税率
1
企业所得税(普通企业)
15%
2
企业所得税(油气企业)
35%
3
资本利得税
4
增值税
5
个人所得税
*
6
个人所得税(股息、红利)
*
7
个人所得税(利息税)
8
个人所得税(版税)
9
关税
≤20%
10
印花税
0.2%
11
财产税
2%-9%
第八节公司所得税
一、所得税法的规定
1982年,伊拉克发布了所得税法。
2004年,伊拉克临时管理委员会发布了49号法令,对所有伊拉克公司和外国公司实施了15%的所得税率,对于收入来源于外国政府机构、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免税。
2010年6月15日,伊拉克议会批准了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旨在提高对油气企业的征税,税率由15%上涨到35%。
对于非油气企业仍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而针对油气企业则适用新法规定的35%的税率。
该法主要针对的是国外油气公司,适用于依据合同的相关规定在伊拉克境内勘探、生产、加工或进行其它活动所获收益,且油气领域的各个公司、分支机构、相关部门和转包商都适用这项税率。
二、纳税范围
一般而言,所得税适用于从伊拉克境内获得或者应当获得的利润,应当获得的利润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
∙生产作业在伊拉克境内进行;
∙运输作业在伊拉克境内进行;
∙合同在伊拉克境内签订;
∙支付在伊拉克境内完成。
三、税率与征税对象。
根据新的所得税法,税率为15%,外国石油公司的税率为35%。
如果税务局不信任财务报表显示的利润,他们会估计利润率,并按该利润率缴纳税款。
对于供应和建筑安装合同利润率通常为20-22%,咨询和研究合同的利润率为40%。
因此,对于供应和建筑安装合同,实际税负为合同金额的3-3.3%。
纳税对象为在伊拉克境内取得应纳税收入减去为取得收入发生的合理费用。
四、亏损转接
如果纳税人发生亏损,纳税者可将亏损与未来五年的收益相抵。
但是,每年结转和相抵的数额不能超过计税收益部分的50%。
损失不能回算,在伊拉克境外产生的损失不能抵消伊拉克境内产生的利润。
五、库尔德地区的所得税
2007年伊拉克库尔德斯坦颁布了该地区的石油天然气法案(28号法案)。
依照该法案的规定,油气合约的存在可以豁免合同方应缴纳的税费。
在伊拉克颁布了新的所得税法的同时,该地区宣布对油气企业的征税仍将沿用普通企业15%的税率,并没有采用35%所得税的计划。
所得税通常通过政府的利润油方式支付。
六、清算汇缴
在没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企业所得税必须在每一税收年度次年的5月31号之前缴纳。
如果企业认为有理由,可以向税务局申请延期。
第九节代扣税(WHT)的规定
一、抵扣税的法律规定
根据1982年所得税法第28条,政府部门在付款时需要扣除供应商10%的纳税押金,直到供应商提交了完税证明。
税务部门也要求这一做法在私有公司中执行。
2008年第2号实施细则进行了更为详尽的解释,将这一要求扩大到私有公司。
付款方每次付款时需要扣除一定比例的税收押金,在最后一次付款也要求扣留。
付款方负有对承包商的纳税义务。
二、认定“TradeInIraq”和“TradewithIraq”
“TradeinIraq”的合同需要在伊拉克纳税,“TradewithIraq”的合同不需要在伊拉克纳税。
伊拉克财政部2008年颁发的2号实施细则,对如何确定一个合同是属于在伊拉克境内实施的合同(TradeinIraq)还是在伊拉克境外实施的与伊拉克有关的合同(TradewithIraq)进行了详细和明确的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伊拉克境内实施的合同(TradeinIraq)包括:
1.外国公司在伊拉克设有分公司或代表处,由该分公司或代表处的代表或雇员签署或执行的合同;
2.合同虽然在伊拉克境外由外国公司总部的代表或雇员签署,但合同规定的信用证的开立、货物进口清关和关税缴纳或其它在伊拉克境内的手续均以该外国公司的名义办理;
3.合同额的全部或一部分在伊拉克境内支付的合同;
4.易货合同;
5.外国公司授权伊拉克居民或其伊拉克代理签署和执行的合同;
6.设备供应协议的附属服务内容(安装、监督、维修等)涉及的合同金额部分,不论是否单独签署合同;
7.合同额包括支付在伊拉克境内提供的人工服务,即使这些人员的工资或报酬在伊拉克境外支付。
(二)在伊拉克境外实施的与伊拉克有关的合同(TradewithIraq)包括:
1.在伊拉克境外由外国公司直接签署的货物买卖合同,并且合同规定信用证的开立、货物进口清关和关税缴纳以及其它在伊拉克境内的手续均以收货的伊拉克公司的名义办理;
2.外国公司虽然在伊拉克设有分公司或办事处,但货物买卖合同在伊拉克境外以外国公司总部的名义直接签署,并且合同规定的信用证的开立、货物进口清关和关税缴纳以及其它在伊拉克境内的手续均以收货的伊拉克公司的名义办理;
3.在伊拉克境外提供服务并且合同额也全部在伊拉克境外支付的服务合同。
三、代扣税的程序
关于抵扣税按照下列程序执行:
一、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将合同提交给税务机构登记,税务局判断是否时属于“TradeInIraq”;
合同金额小于500万第拉尔的合同,在付款时无须扣税;
二、供应商提交发票后,付款方在每笔发票扣除一定比例的抵扣税后支付;
三、供应商提交最后一笔发票时,付款方扣留不付,收到完税证明后,才付款;
四、如果合同结束后90天内,仍然没有收到供应商提交的完税证明,直接将代扣的税款项缴纳给税务部门。
第十节个人所得税
一、税法规定
个人所得税的适用税法为1982年113号法案,以及后续修正条款。
二、征收范围
根据伊拉克1982年113号法案,征收个人所得税时要区分伊拉克居民和非伊拉克居民。
税法意义上的伊拉克居民主要包括以下三种:
1)伊拉克人:
一个税收年度内在伊境内实际居住四个月以上;
2)阿拉伯国家的人:
只要在伊工作即可,不论时间多久;
3)既非伊拉克又非阿拉伯国家的人:
一个税收年度内在伊连续居住四个月以上或者累积居住六个月以上的,或者被伊境内的单位雇佣,不论居住多久。
除此之外的居民则都被认为非伊拉克居民。
如果被税法认定为伊拉克居民,伊拉克政府有权对他的全球范围内取得的收入纳税;
如果认定为非居民只需要对他来源于伊拉克的收入纳税。
三、税基和税率
个人所得税的税基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一)工资薪水所得。
一般是从雇主取得的报酬。
(二)股息、红利税。
就一般情况而言,个人股息和红利的收益要征收15%的所得税,但这项税收不是强制的,可以免予缴纳。
(三)利息税。
个人资产所产生的利息要收取利息税,税率为15%,征税对象为非伊拉克居民。
(四)版税。
税率也是15%,收取的对象也是针对非伊拉克居民。
在伊拉克,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是超额累进征收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伊拉克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部分)分段计算表
级数
全月工资薪金所得
不足500,000ID
3%
2
500,000ID至1,000,000ID之间
5%
3
1,000,000ID至2,000,000ID之间
10%
4
超过2,000,000ID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所有收入-免税收入-法定扣除额-可以免税的补贴-可以抵免的保险-其他税法规定的其他扣除项
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对于每月薪水超过2,000,000ID的雇员的速算扣除数为140,000ID。
计算公式为:
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15%-140,000
根据不同的规定,可扣除一定比例的法定扣除额,法定扣除额只适用于伊拉克居民。
计算所得税时的法定扣除额(单位:
ID)
未婚的纳税人,或者已婚但配偶也纳税
2,500,000
(每月208,333)
已婚的男性纳税人,妻子是家庭主妇或夫妻双方都纳税
4,500,000
(每月375,000)
已婚的女性纳税人,丈夫残疾、不能工作且没有收入
5,000,000
(每月416,667)
寡妇或者离异的女性纳税人
3,200,000
(每月266,667)
部分补贴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基本工资的30%。
三、缴纳的规定
个人所得税缴纳的截至日期分为两种:
1)工资、薪金所得税和其他所得税,在应扣缴月次月的15日以前缴纳;
2)年度税款申报,在应扣缴税收年度次年的3月31号前。
如果没有按时缴纳所得税需支付罚款和11%的利息,缴纳罚款最高为500,000ID。
第十一节社会保险
根据退休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RetirementandSocialSecurityLawforworkers),所有在伊从事经营活动的雇主必须为雇员缴纳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的征收对象是本地员工和外派员工的工资、奖金等薪酬。
针对一般行业雇主的征税税率为工资薪金的12%,针对雇员的为5%。
但是,针对油气企业的雇主,该部分税率为支付工资薪金的25%。
相当于基本工资30%的津贴部分不需征收社会保障税。
外派员工在所在国缴纳的社会保险,可以抵扣当地的缴纳义务。
需要提供在所在国缴纳的证明文件。
社会保险可以在计算员工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社会保障税每个月都要填报税单并缴纳相应的税款,纳税的截至日是应扣缴税款次月的月末。
社会保障税(普通企业)
雇主:
12%
雇员:
社会保障税(油气企业)
25%
第十二节关税
最初的关税法是1955年颁布的77号法案,这部法律在2003年被由伊拉克临时管理委员会(CPA)发布的38号法令代替。
38号规定了进入伊拉克的货物需要缴纳5%的重建费(ReconstructionLevy),但是部分货物如食品、药品、服装图书等进口可以免税。
目前,重建税已经被废止。
2010年1月,伊拉克议会于批准了伊拉克新的关税法案,总统委员会于2010年2月予以公布。
新的关税采用了国际商品统一分类制度以及现代WTO的标准来计算关税。
依照财政部长的指示,关税税率做了相应的上调,但对进口产品所征收的关税不能超过产品价值的20%。
根据鲁迈拉项目和哈发亚项目签订的技术服务合同规定,合同者、承包商所有用于石油生产的物资可以免税进口。
在合同签订时,承包商明确进口和清关的责任,临时进口。
第十三节印花税
印花税税率与政府机构签订合同金额的0.2%,库尔德地区的印花税率为0.1%。
对于签订合同时金额不确定的合同,需要缴纳1000第拉尔的税款。
注意委托银行开立支票时,可能要求支付出票金额0.2%的印花税,自行签发支票无须缴纳。
第十四节其他税种
伊拉克目前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但高级酒店或餐厅的商品和服务需要征收销售税,税率为10%。
资本利得税主要是针对资本增值所产生利润而征收的税款,税率为15%。
依照伊拉克税法的规定,针对固定资产买卖所获差价而征收的资本利得税的税率为15%,非交易活动中发售的股票和债劵不需要收税,但在交易活动中发售的股票和债券需要收取相应的资本利得税,税率也是15%。
第十五节其他税收规定
伊拉克与埃及、约旦、利比亚、索马里、苏丹、叙利亚、突尼斯和也门共同签订了税收协定。
目前还没有和中国签订税收协定。
第三章纳税筹划与注意事项
第十六节所得税/代扣税的税收筹划
目前公司所得税基本都是通过合同商代扣的方式缴纳。
如何进行纳税筹划的要点是:
一要避免被政府认定为“TradeinIraq”的合同;
二是避免付款时被合同方扣留。
伊拉克税务主管机关负责确定某项合同是属于在伊拉克境内实施的合同(TradeinIraq)还是在伊拉克境外实施的与伊拉克有关的合同(TradewithIraq)。
目前伊拉克税务主管机关的实践是:
一个合同的工作量只要有一部分是在伊拉克境内实施的,该合同就可能被认定为在伊拉克境内实施的合同,从而对整个合同进行征税。
在签订合同时,如果必须在伊拉克境内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和维护,可以考虑通过另签新合同的方法将这部分工作独立出来,从而大大降低伊拉克税务机关征税的合同金额。
我们建议签订合同时,将“TradeinIraq”和“TradewithIraq”的工作量分开签署,不得在一个合同中约定,比如采购与安装。
可以将合同分成两个主体签订,将未在伊境内施工与服务的部分,可以选择在伊境外进行签约与付款。
在制定合同条款的过程中,应认真研究2008年2号实施细则认定为“TradeinIraq”的几个条件,在确定合同的签约主体、合同条款等方面仔细考虑,避免使整个合同征税。
按照抵扣税的规定,对于合同项下每笔发票的一定比例(约3%)会被付款方扣下作为纳税保证金,最后一张发票会被全额扣下;
所有扣除的款项在得到供应商提交的完税证明后才能支付。
我们建议一个合同项下不应该只开出一张发票,这样可能会导致在付款时全额被扣下,要拿到完税凭证才能得到付款。
建议最后一张发票金额最多不要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
第十七节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的筹划
个人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计算。
如何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是计算所得税的关键。
从收入到应纳税所得额的调整有免税收入、法定扣除、补贴扣除、社保扣除等多项扣除。
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补贴额的30%可以在税前扣除,如果基本工资和补贴额刚好为1:
0.3的关系,则可以达到最大扣除额,实际税率最低;
(二)已缴纳的社会保险可以在税前扣除。
按照伊拉克法律规定,在境外缴纳的社会保险允许在计算所得税时扣除。
在纳税申报时,提交经认证的社保缴纳证明可以增加扣除额。
另外,根据我们的了解。
税务局现在可能对所得税额按收入总额的10%的比例进行简化计算。
这样就不用考虑应纳税税所得额的计算。
第十八节关税的税收策划
新的关税法出台以后,关税的税率比以往有大幅提升,最高达20%。
设备进口时,可以通过石油部/国家石油公司的名义进行进口,以获得免税。
根据我们与政府签订的相关油田开发协议,用于鲁迈拉、哈发亚和艾哈代布油田开发的各项物资可以免税进口。
在合同签订时,需要与合同商了解清楚。
第一二轮油气合同招标的条款,应当也有这样的规定。
第十九节合同谈判签订注意事项
(一)在合同谈判时要了解清楚自己需要承担的税款,充分利用对方与政府间涉及到分包商的税收优惠,比如关税。
如果将来不能免除,要考虑到由谁负担的问题。
(二)在报价时要充分考虑所得税预扣的规定,而由政府认定合同利润率计算所得税,很可能不按账面利润计算。
即使按账面计算多缴纳的所得税款可能很难退回。
(三)对于同时包括“TradeInIraq”和“TradewithIraq”的工作量,尽量分别签订独立合同,可以以不同主体签订,避免只签订一个合同。
(四)增加税法变动产生附加成本的补偿条款,避免在税收变动后独自承担税收增加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