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小水源供水能力恢复实施方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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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实施农村小水源供水能力恢复是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具体行动。
坚持以清淤扩容增蓄为主,以必要的坝岸整治、配套设施改造为辅,恢复工程蓄水能力及灌溉供水功能,保障工程安全运行,实现“小水源、大粮仓”的目标。
对全镇202*年计划小水源供水能力恢复项目,实现“活水”、“清水”、“蓄水”目标,有效提高我镇水资源配置和水环境承载能力,促进我镇经济和生态环境良性发展。
二、资金指标及筹措
根据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相关文件规定,资金实行省级奖补和县级补助及群众自筹相结合,资金只能用于小水源供水能力恢复项目,本次专项行动采用“先建后补”模式。
202*年我镇小水源供水功能恢复项目计划完成31处,各村应根据各自实际情况自行筹措资金,按实施方案计划完成小水源供水能力恢复项目建设任务,加强建后管护,完善建管台账,确保项目资金使用规范、工程建设高质高效。
三、组织领导
成立章华镇202*年农村小水源供水能力恢复项目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
镇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督促实施,组织协调、完工验收并明确专人负责项目清基除杂、施工环境协调、信息报送、公示公开等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章华镇水利服务站,由**兼任办公室主任。
同时,各村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小组并要广泛深入宣传发动,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营造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建设的浓厚氛围,确保农村小水源供水能力恢复项目顺利实施。
四、控制时间节点
全镇农村小水源供水能力恢复项目以受益村场为实施主体,按照“乡镇实施、县级协调、市督查、省考核奖补”的步骤实施。
全镇202*年农村小水源供水能力项目建设要在10月20前全面开工建设,12月20日前完成建设任务,202a年1月10日前完成县级初步验收和市级抽检。
五、工作要求
1.强化项目建设管理。
优化前期工作,积极推行“四自两会三公开”建管模式,严格按照“二卡三图”的要求管理。
合理制定进度计划,加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2.加强资金规范管理。
多方筹措地方建设资金,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和农民群众筹资投劳参与建设,鼓励脱贫地区采取以工代赈等方式,支持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省级补助资金严格执行《省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县财农〔202*〕59号)等相关规定,主要用于补助施工机械作业费和材料费,具体到工程的补助标准按照县市区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3.落实建后管护措施。
项目验收后,及时做好产权移交,明确工程运行管理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完善管理措施、筹措管护经费,逐步建立建后管护长效机制,确保建设一处,发挥效益一处。
4.加强督查监管。
按照省厅要求,县水利局成立质量巡查组定期检查进度、质量情况,并会同县政府督查室、县财政局等单位开展不定期的督查,检查情况将作为考核、评比、验收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