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实施方案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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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抱团式发展。

立足本县农业主导产业优势,加强合作社同业、同域、同链纵横联合、抱团发展,建设发展一批产品有品牌、市场占有率高的联合社。

(四)创建示范社。

积极开展示范社创建,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带动全县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领航现代农业,助力乡村振兴。

四、工作内容

重点围绕发展农民合作社、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充分发挥农民合作社组织优势和制度优势,在开展清理整顿、发展壮大单体合作社、促进联合与合作、打造县域知名品牌、提升县域服务指导能力等五方面开展试点工作。

(一)开展专项清理

依法依规清理“空壳社”,净化合作社秩序。

县市场监管局、税务局要研究制定工商注销登记、税务注销登记的简化程序,降低或免除合作社注销费用,鼓励现场批量注销办理,提高注销工作效率,保障注销工作顺利开展。

依据全县农民合作社“空壳社”摸底排查结果,全面开展“空壳社”“休眠社”分类处置工作。

对无农民成员实际参与、无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因经营不善停止运行的合作社,以及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合作社,引导其自愿注销;

对有生产经营活动、运行管理不规范的合作社,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政策宣传,指导其对照法律法规,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办社;

对缺乏合作社组织特征,但符合其他市场主体设立条件的,引导其自行设立、依法登记,并从政策咨询、经营方式等方面做好指导服务。

在清理整顿过程中,发现涉嫌骗取套取涉农资金补助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项目的,移交相关部门查处。

发现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的,由县金融监测中心会同银监局等负责查处工作。

(二)发展壮大单体合作社

1.强化合作社规范建设

(1)建立符合合作社本身实际的章程。

开展合作社章程“回头看”,重点在成员实际出资、经营范围、成员大会制度、财务管理、盈余分配等环节进行梳理修正,完善符合合作社自身实际的章程,切实发挥章程作用。

(2)指导合作社依法登记。

依法提交登记文件,及时变更备案,及时进行年度报告公示。

通过开展试点,全县农民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率达到80%以上。

(3)推进组织机构协调运行。

指导农民合作社依法建立健全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

规范经理选聘程序和任职要求,明确工作职责;

推动具备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建立党组织。

真正履行好合作社党组织“三会一课”及合作社“三会”职能。

开发运用多类型先进设备和手段,定期社务公开,提升社务公开透明度。

(4)完善盈余分配机制。

指导合作社建立完备的成员账户和档案台账,明晰成员资本信息。

借鉴我县示范社、土地股份合作社委托社会代理服务机构记账做法,推行合作社自主记账、委托代理记账等多种形式记账方式。

探索合作社财务电算化管理新模式,以信息化手段提升合作社生产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依法遵章盈余分配。

2.拓展合作社业务范围。

以金穗粮食、晏婴蔬菜等生产基地为依托,引导全县合作社向产加销多业务拓展,延长产业链,提高产业附加值。

支持合作社探索发展直供直销、电商销售等经营新模式,实现农产品流通现代化。

支持合作社开发农产品加工业,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转化增值。

3.丰富合作社出资方式。

深入挖掘农村要素价值,激活农村资产潜力。

积极引导农村党支部领办创办土地股份合作社,支持农户以土地经营权作价出资入社,支持农机经营者以农机具等实物作价出资入社;

探索发展农户以闲置宅基地、农房等资源要素出资办社。

4.增强合作社服务功能。

鼓励农民合作社加强农产品初加工、仓储物流、技术指导、市场营销等能力建设,向产加销一体化拓展。

支持金穗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乡土丰利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等开展生产托管;

支持县域内规模较大、运行规范、信用记录良好的合作社、联合社依法开展互助保险、内部信用合作,探索满足小农户发展产业融资需求的有效途径。

(三)培育发展联合社

1.推进区域性联合。

紧密贴合全县农业发展规划布局,以粮食、蔬菜、农机等主导发展类型,鼓励以农民合作社为成员组建区域性联合社,发展服务当地主导产业。

鼓励农民合作社自愿组建联合会,发挥行业自律、信息交流、教育培训等作用。

2.推进行业性联合。

以粮食、蔬菜、肉牛、肉猪、肉(蛋)鸡、中药材等县域农业主导产业为同业纽带,引导同行业合作社组建联合社,增强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鼓励同业或产业密切关联的农民合作社在自愿前提下,通过兼并、合并等方式进行组织重构和资源整合,共创品牌,合作发展。

3.推进产业链联合。

积极引导工商资本下乡投资农业领域,发展现代农业;

加强县乡为农服务中心、农业协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合作深度;

鼓励和引导农民合作社与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元融合发展,统一开展生产经营服务,引导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四)打造县域知名品牌

1.支持发展县域精品。

以晏婴蔬菜、金穗粮食、齐控集团藜麦等特色产业为依托,支持合作社发展蔬菜、黑小麦、藜麦种植等产业,大力开发特色农产品深加工,打造农业特精品牌。

2.支持发展县域主导农业品牌。

充分发挥产粮大县优势,依托“小麦玉米质量安全生产、农业社会化服务两大标准综合体系”,巩固好全国最大面积的80万亩绿色食品原料(小麦玉米)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好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叫响“小麦”品牌,推动全县农业向规模化、科学化、标准化、品牌化进军。

3.支持发展县域休闲、体验、农家乐等特色农业。

大力培育美东农业、致中和农场、鼎泰丰农庄、和乐果蔬等一批休闲农业合作社,开发经营乡村旅游、体验农业、农家乐等新产业,集聚要素资源,打造乡土特色文化和产业。

4.打造独具特色的产品品牌。

鼓励合作社培育自有品牌,做强产业。

按照“共享共有,互用互保”的商标应用原则,进一步做大做强“小麦”、“西瓜”、“晏婴蔬菜”、“黄河三宝”等农产品品牌。

(五)提升县域指导扶持服务能力

1.构建扶持政策体系。

按照《关于印发县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齐办发〔2019〕6号)文件要求,推动合作社规范发展,提高合作社服务能力和质量水平,对具备一定规模,运营良好,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成绩突出的合作社予以财政奖补,对发展农民合作社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鼓励金融部门信贷惠农政策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投入更多优惠的信贷产品,解决合作社发展资金困难。

建立激励机制,认真组织、积极开展合作社评先树优、表彰先进活动,激励合作社蓬勃发展。

2.加强示范引领。

制定县级示范社评定监测办法,开展示范社评定和动态监测,建立示范社名录。

每年培育一批县级示范社,推荐一批国家、省、市级示范社。

3.建立健全辅导员队伍。

加强农民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建设,建立县级合作社指导站、乡级辅导站两级辅导体系,建设一支政策熟、业务精、有责任、爱“三农”的辅导员队伍,采取定期巡查走访等多种方式,对农民合作社登记注册、民主管理、市场营销等给予全程指导服务,不定期开展农民合作社经营管理业务培训。

4.畅通准入退出机制。

建立健全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信息共享和通报工作机制,登记机关依法将农民合作社登记信息通报给农业农村等部门。

按照“清理整顿一批、规范提升一批、扶持壮大一批”的思路,持续开展“空壳社”专项清理。

畅通农民合作社退出机制,简化注销程序,扎实开展合作社清理整顿工作。

5.搭建服务平台

(1)建立合作社星级管理系统。

为全县所有合作社建档立卡,实行星级化管理手段,采用优胜劣汰管理模式,全力打造合作社数字化管理和实时监测系统。

(2)打造金融服务平台。

进一步完善山东省农担公司、政府与金融部门三方合作机制,发挥办事处工作职能,进一步简化信贷担保程序,大力拓展“鲁担惠农贷”业务,解决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贷款难题。

(3)广泛开展“互联网+”服务平台。

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开拓电子商务、一二三产融合新业态,积极培育“互联网+”、“三产”融合性合作社。

支持合作社建立电子商务平台和网店,开展电子商务营销。

(4)密切与国企合作,提升整体服务质量。

积极与中化、中粮、中邮合作对接,通过农业种植综合服务平台、农产品物流销售平台、金融服务平台,帮助合作社生产基地智能化管理、线上线下快捷物流销售服务、便利的信贷担保服务。

6.加强防范非法集资。

县地方金融监管局、金融监测中心、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人行等单位要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强化风险排查和监管警示,防范以合作社名义开展非法集资,确保农民群众利益。

五、工作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

1.强化组织领导,开展实地调研。

成立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县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试点方案和具体措施,统筹推进全县试点工作任务落实。

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专门工作机构,具体负责试点工作。

围绕试点开展专题调研,全面掌握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机构建设、规范管理、经营发展等情况。

2.广泛宣传动员,组织业务培训。

召开动员会议,对试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召集合作社负责人座谈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

建立合作社辅导队伍,对全县辅导员进行全面培训。

(二)推进工作阶段

按照开展清理整顿、发展壮大单体合作社、促进联合与合作、打造县域知名品牌、提升县域指导服务能力、加强防范非法集资等重点工作,制定工作推进计划,明确任务目标、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全力推进。

根据试点工作推进情况,总结工作经验,制定工作制度。

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推进工作资料档案储存标准,实行全程留痕及可回溯管理方式,全面规范档案管理。

(三)验收总结阶段

各乡镇(街道)专门工作机构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系统总结,形成书面报告,报县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领导小组牵头组成检查组,对各乡镇(街道)试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检查验收结果全县通报。

领导小组对全县试点工作进行深入总结,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县委县政府审核同意后,以政府文件形式上报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农业农村部。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

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凝聚共识、相互配合,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助力三农发展,实现乡村振兴。

(二)注重人才培养。

积极把农民合作社人才培养纳入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培养一批以农经干部为主的合作社辅导员、一批以合作社理事长为主的经营管理人才、一批以专业技术为主的种养能手。

鼓励大学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和返乡创业者带头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

(三)加强督导考核。

按照工作进度安排,由县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力量对试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验收。

建立试点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对试点工作完成不力的通报批评,追究责任,确保试点任务如期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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