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实施方案Word格式.docx
《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实施方案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实施方案Word格式.docx(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引导儿童学习自我保护技能,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引导村(居)民委员会落实工作职责,做好对监护人的法治宣传、监护督促和指导等工作;
引导儿童主任提升业务素质和关爱服务技能,提升关爱服务水平;
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为其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氛围。
二、活动时间
集中宣讲活动时间为202x年6月至202*年7月底前结束,区民政局定于202x年8月中旬在马巷镇后滨社区举行全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启动仪式。
各镇(街)、各村(居)也要积极响应,分级分层尽快认真组织开展集中宣讲活动,实现全区所有村(居)全覆盖。
从202*年8月开始,宣讲活动转为各村(居)常态化工作。
三、宣讲对象
主要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镇(街)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儿童工作志愿者等。
村(居)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人数相对较少的,宣讲对象要扩大到全体儿童及其监护人;
其他村(居)有条件的,可以扩大到全体儿童和村(居)民。
四、宣讲内容
重点突出六个专题:
(一)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广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对民生民政和儿童工作作出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广泛宣讲习近平总书记今年5月31日对全国少年儿童的重要寄语。
(二)法规政策专题。
要加强对《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做好《福建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办法》《市民政局等13部门关于加强和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市民政局等12部门关于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解读,推动宣讲对象知晓法律、了解政策。
(三)家庭监护专题。
引导儿童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进一步强化监护主体责任意识,依法尽责,加强对儿童的有效监护。
(四)儿童安全自护专题。
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不同特点,开展有针对的宣讲,教育引导儿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学习自我保护技能,提高自我判断危险能力。
(五)亲情沟通专题。
通过宣讲引导儿童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掌握沟通交流方式方法,加强亲情关爱。
(六)工作履职专题。
按照《儿童督导员工作职责》《儿童主任工作职责》,加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工作职责,落实“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的救助保护机制,提升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水平。
五、组织落实
各镇(街)要在区级已启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仪式的基础上,做好本级并指导村(居)因地制宜,尽快组织开展宣讲活动。
各镇(街)儿童督导员、各村(居)儿童主任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一是以集中宣讲的方式为主,按照就近、就便、就简的原则依托党群服务中心、儿童之家、儿童关爱服务示范点、社区文体广场、社区书院等阵地进行宣讲;
二是采取播放儿童关爱保护公益广告宣传片,在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灵活多样形式,进行宣传展示等内容。
其中每个镇(街)至少选取一个村(居)开展集中宣讲,每个村(居)集中宣讲不少于一次。
对问题突出的重点村(居)、有关当事人及其责任人等采取上门宣讲、“一对一”宣讲等方式,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人。
六、活动要求
各镇(街)要及时收集整理宣讲工作动态情况,加强信息交流和报送,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扩大影响力,努力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采取直观、生动、活泼的宣传形式,行之有效地开展好宣讲活动。
各镇(街)应于202x年9月15日前,报送宣讲工作进展情况;
于202*年5月15日前报送活动开展总结报告,负责该宣讲活动的同志需将参加宣讲情况进行列表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