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机制试点实施方案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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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选定主体。

参与带动小农户发展的合作社(企业)需机构制度健全,茶叶种植合作社(企业)有基地1000亩以上,名优水果种植合作社(企业)有基地500亩以上,合作社(企业)年种植食用菌300万袋以上,参与带动小农户发展的合作社(企业)年产值300万元以上,且拥有专业从事茶叶、水果、食用菌生产的技术人员;

小农户为X农村户籍,家庭劳动力2人以上,食用菌种植农户须自有2亩钢架大棚或闲置农房,内置层架式出菇架。

2.明确规模。

合作社(企业)带动小农户年种植双孢菇等地栽面积3亩以上或架栽2000平方米以上;

香菇、鸡腿菇一年两季种植3万袋以上;

平菇、姬菇、秀珍菇种植5万袋以上;

茶叶种植50亩以上;

名优水果种植面积30亩以上。

3.健全机制。

实行“三统一分”生产经营机制:

合作社(企业)统一供种、统一技术、统一销售,小农户分散管理。

采取由合作社(企业)与农户签订供销协议,提供优质菌种(茶苗、果苗)给农户,并定期开展培训、现场指导技术,农户按照技术人员的要求进行管理,产品由合作社(企业)统一销售。

4.财政补助。

财政支持合作社(企业)购置茶叶、水果、食用菌生产加工设备及技术指导;

支持小农户新建茶园、特色果园、生产设施、购买菌种、出菇棚架等,新建茶园补助1100元/亩,幼苗管护每年补助300元/亩(连续补助3年);

新建柑橘、枇杷、龙眼、梨子特色水果基地补助1000元/亩,新建李子基地补助800元/亩,梨、龙眼、柑橘高接换种补助700元/亩;

小农户种植食用菌每个补助3-8万元(香菇、鸡腿菇每个菌袋补助1.5元,秀珍菇、姬菇等每个菌袋补助0.8元,地栽蘑菇、球盖菇等补助24元/m2,出菇架每平米补助40元/m2,钢管大棚补助6000元/亩)。

财政补助资金从上级专项资金中安排。

目标任务:

到202B年,培育茶叶种植龙头企业20家,茶园总面积达到11万亩,产量1.2万吨,实现产值15亿元,全产业链产值50亿元;

培育水果种植龙头企业10家,全区水果总面积达到25万亩,鲜果产量18万吨,产值5.5亿元;

培育食用菌种植龙头企业10家,全区食用菌种植规模达到2亿袋,总产量达到10万吨,总产值12亿元;

带动发展茶叶、食用菌、名优水果、种植大户240户。

牵头单位:

区农委;

配合单位:

区林业局、区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发展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助推小农户向组织化经营迈进

引导小农户通过土地、要素入股等方式参与和发展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因地制宜,从种植、加工、销售等多领域多产业发展,完善土地入股、产品回收、保底分红、利润返还等模式,推动小农户经营向组织化经营迈进。

1.土地折股入社。

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损害农民权益、不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的原则下,选择相对集中连片的土地,以一个或数个村民小组为单位,引导农民自愿以土地经营权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

2.规范经营管理。

合作社由入社成员参与决策,聘请职业经理人进行生产经营,职业经理人佣金由职业经理人与成员(代表)大会共同协商确定。

合作社产生收益前,其发生的生产管理费用及职业经理人佣金等,可通过成员出资、职业经理人垫资、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等途径解决。

成员或职业经理人所出资金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10-40%计付资金占用费。

3.探索分红方式。

一是除本直接分红。

合作社无收益前,可不分红,职业经理人佣金计入生产成本支付;

待合作社产生收益后,除去生产成本(不含职业经理人佣金)后的纯收入按一定比例分配,如某合作社按1:

2:

7分红,其中,10%作为合作社的公积金,20%用于职业经理人的佣金,70%用于成员土地入股分红。

二是保底收益加二次分红。

约定一定金额作为成员每年保底收益,除去保底及成本后(不含职业经理人佣金)的收入,再按一定比例进行分红,如某合作社按1:

4:

5分红,其中,10%作为合作社的公积金,40%用于成员土地入股分红,50%用于职业经理人的佣金。

三是“合作社+村(组)集体入股”分红。

农民以土地入股,村(组)集体以自有资金或争取上级财政资金入股组建股份合作社,除去生产成本(含职业经理人佣金)后,可按一定比例分配,如某合作社按1:

7分红,其中10%作为合作社的公积金,20%作为村(组)集体收入,70%用于成员土地入股分红。

4.强化政策扶持。

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财政给予一定项目资金补助。

同时通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宜机化土地整治等项目,扶持合作社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土地股份合作社竞争力。

到202B年,规范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30个,入社土地面积达1万亩,带动农户入社3000户以上。

区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引导小农户走向现代农业

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解决小农户办不了、办不好、办了不合算的重大技术、关键环节、基础设施等成本高、效益低的服务需求难题,帮助小农户节本增效。

1.选定服务项目。

水稻、油菜、高粱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

茶园夏秋季修枝整形(修剪)社会化服务。

2.支持薄弱环节。

水稻确定育秧、机耕、机插、机防、机收五个主体环节;

油菜、高粱选择机耕、机(撒)播、机防、机收四个主体环节;

茶叶选择修枝整形、施肥两个环节;

3.确定补助标准。

根据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服务项目,合理制定补助标准,财政补助比重在不超过社会公允价格的30%范围内科学合理确定。

到202B年,全区社会化服务组织达95个,服务面积累计达到30万亩,接受社会化服务农户达到30%以上。

区农委配合单位:

区财政局、区供销社、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打造“股份农民”,促进小农户收入更加多元化

1.推进农村“三变”改革试点。

通过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促农民增收产业增效生态增值,加快推进乡村振兴。

(1)全面清产核资。

以全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契机,“五清理、一评估”,即:

土地资源、森林资源、固定资产、集体资金、其他资源资产的清理,资源资产价值评估,深化清产核资,摸清集体资产家底。

(2)开展确权确股。

一是确权:

确认集体所有权;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

财政投入形成资产的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

其它财产权属。

二是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

三是确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股份份额。

(3)培育承接主体。

探索建立组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培育股份公司、股份合作社、产业联合体等,开展经营活动。

(4)推进合股联营。

引导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以“经营主体+村集体+基地”、“经营主体+农户+基地”为基本经营模式,以依法订立合同或协议为纽带,在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之间,构建“股权平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股份合作机制。

(5)规范收益分配。

一是探索建立固定分红、保底分红、效益分红、实物分红等灵活多样的股权收益分配机制;

二是探索建立股份分红管理机制。

“三变”改革经营主体,要按照有关规定,建立股金分红明细台账和分红领取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签字确认。

2.开展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试点。

探索小农户向“股份农民”转变的方式,增加农户财产性收入,实现持股农户持续增收,推动农业企业、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三方共赢”。

(1)拓宽实施范畴。

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扩大实施范围,财政补助资金50万元以上,除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项目以外,将特色效益农业产业项目、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项目、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项目(非田间基础设施建设部份)、商务部门“中国好粮油”仓储加工项目等涉农产业化项目纳入股权化改革。

(2)科学设置股权。

财政补助资金的50%由项目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流转土地的农民共同持股,其中,农民持股不高于60%,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持股不低于40%,农民持股部分按流转土地面积平均量化到户。

(3)构建分红机制。

按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持股份金额的5%进行固定分红。

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试点分红时限为项目存续期。

分红时间从财政补助资金到位时间起,以整年度计算。

(4)建立减免机制。

在项目分红期内,若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可按程序申请减免当年分红款:

一是因不可抗因素,企业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当年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的(区民政局负责,区农委配合,直接对经济损失作出评估);

二是因土地征收,业主用地性质发生变化的;

三是遇政策重大调整,企业不能继续按协议分红的。

(5)完善保障措施。

要求企业在申报项目时,必须与项目所在集体经济组织、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所在镇街签订分红协议,设立专用账户保障分红资金及时足额兑付。

每年新增股权化改革资金3000万元,到202B年,全区农业项目股权化改革资金达到1.2亿元。

通过农村“三变”改革,到202B年基本消除农村集体“空壳村”。

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水务局、区林业局、区科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助推农民向职业化转变

转变传统小农经济模式,培育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引导农民走规模化经营、精细化管理、科学种植养殖模式,使新型职业农民成为现代农业建设的先导力量。

1.拓宽培训对象。

首选热爱农业,立志于现代农业发展的人员为培训对象,将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和骨干社员、农业企业骨干、返乡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等作为培训重点,解决新型职业农民来源不足问题。

2.明确培训内容。

重点培训现代农业生产技术、先进的经营理念、专业的营销知识、电子商务等。

3.创新培训方式。

充分发挥新型职业农民青年农场主创业孵化基地的作用,以农民田间学校为载体,大力开展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社会服务型等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形成集中培训、实训实习、生产实践等覆盖产业生产全周期的培训机制。

4.强化扶持引导。

鼓励新型职业农民到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就业、任职,引导其向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发展,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

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试点。

继续开展职业农民职称评定。

到202B年,累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7000人、农村经纪人500人、农村劳务经纪人300人、农村电子商务带头人300人。

区人力社保局、区商务局、区教委、区供销社

(六)强化农业信息服务,以信息化推进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

加强信息技术在农业农村的广泛应用,通过农村电商和农业信息进村入户示范项目带动,以数字农业和智慧农业,促进小农联合联营,实现小农生产标准化、产品特色化、营销品牌化,加快推进小农现代化。

1.开展农村电商示范创建工作。

支持X农产品销售APP平台发展,着力助推全区农村电商示范创建工作;

将“E创汇商城”电商平台打造成农村电商交易中心,引导扶持其在知名平台开设地方特色馆;

在区软件园建立区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对接完善“区-镇-村”物流体系;

依托“村级综合服务社”,鼓励快递企业推动快递下乡。

2.开展信息进村入户示范项目。

按照有场所、有人员、有设备、有宽带、有网页、有持续运营能力的“六有标准”整区推进农业信息进村入户示范项目。

各站点统一张挂“益农信息社”标牌,有专门用于信息服务的场地,配备计算机、专用电话、视频设备、打印机等硬件设备,具有互联网接入条件,网络带宽不低于4M,能提供无线WIFI环境。

到202B年,全区共创建农村电商示范镇3个,农村电商示范村6个,农村电商示范点20个,建设城区农产品直销店300个。

实现全区207个行政村信息“益农信息社”站点建设运营全覆盖,12316语言咨询和短彩信服务体系延伸到乡村,依托信息社和平台,普通农户不出村、经营主体不出户就可享受到便捷、经济、高效的公益服务、便民服务、电商服务和培训体验服务。

区农委、区商务局、区供销社、区经信委

四、进度安排

(一)筹备阶段(202A年10月前)。

制订完善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机制试点实施方案,并对试验任务进行分解。

(二)试点阶段(202A年10月-202B年6月)。

选定区域,开展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机制试点。

(三)总结阶段(202B年7月-12月)。

对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先进经验和模式在全区推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级成立X区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小组,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区级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负责试点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与协调。

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委,具体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定期召开调度会,统筹安排各项工作进度,集中解决试点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责任单位要根据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逐项细化和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确保每项任务都有人负责、有人主抓、有人落实。

同时,建立试点工作绩效评估和考核指标体系,定期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调研指导,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二)加大政策扶持。

在政策措施、制度安排和要素投入上要更加重视小农户,使小农户与新型主体具有平等的发展机会。

从财政、融资、保险、培训等方面加大对小农户的扶持,重点解决好资金、销售、技术、人力等难题。

在经营主体申报政策扶持时,将带动小农户发展作为政府扶持政策的重要衡量标志,对带动户数多、能力强、效果好的新型主体进行重点扶持。

(三)做好服务指导。

加强调查研究,及时跟踪小农户生产发展情况,协调解决新问题,做好服务工作。

各单位根据职能职责,加强对小农户进行现代农业生产技术指导,先进的经营理念、专业的营销知识、电子商务等的培训。

加强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的培育,引导小农户从事适度规模经营。

协调银行业、保险业等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开展融资保险服务。

(四)严格考核督查。

将开展创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机制试点工作纳入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并建立科学的政策绩效评估监督运用机制。

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适时开展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的予以督促整改并进行通报。

加大财政专项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扶持政策落到实处,激发小农户发展活力,加快农业现代化发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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