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督察局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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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限期整改严重违法违规问题。
1.违法占用耕地挖湖造景、建设绿化景观问题。
反馈问题:
***县生态连城黄河过境段项目总面积5197.08亩,其中耕地625.08亩(二调水田490.35亩,二调水浇地134.73亩),于2017年3月18日施工建设,建设的项目有停车场、花坛、硬化路面、种植景观树等。
整改措施:
(1)宁安镇、石空镇、舟塔乡人民政府配合县自然资源局依法依规完善项目审核批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及耕地占补平衡等相关手续。
违法占地行为必须依法立案查处,确保查处到位。
责任单位:
宁安镇、石空镇、舟塔乡,县自然资源局
整改时间:
202**年4月30日前
(2)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举一反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摸排2014年以来违法占用耕地挖湖造景(含挖塘养鱼)、建设绿化景观项目,细化整改措施,抓紧开展整改工作。
各乡镇,县自然资源局
202**年4月20日前完成摸排,同步开展整改,202**年8月31日前完成全部整改工作,并长期坚持
(3)严格审核沟渠改造、设施农业、公园绿化等项目的立项、实施,强化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政策落实;
严格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塘养鱼、营造林、建设绿化通道及其他毁坏永久基本农田种植条件行为。
各乡镇,县发展和改革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
202**年8月31日前完成全部整改工作,并长期坚持
2.补充耕地项目问题。
***县生态连城黄河过境段项目总面积5197.08亩,其中耕地625.08亩(二调水田490.35亩,二调水浇地134.73亩),已按水浇地对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进行了补充。
整改措施:
(1)对补充耕地占优补劣的,要重新落实占补平衡,占水田补水田。
县自然资源局
置换水田指标或实施的水田耕地占补平衡项目验收入库后,全部完成整改(202**年4月30日前)
(2)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机制,严格补充项目立项、实施、验收、入库和后期管理,严格审查把关,确保补充耕地数量、质量达标。
202**年6月30日前
(3)开展耕地补充项目核查工作,对补充耕地不实、质量不达标的,抓紧整改,确保耕地数量有增加、质量有提升。
长期坚持
3.耕地保护执法监管不严,违法占地查处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耕地保护执法监管不严,存在查处不到位的问题。
要对违法占地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清查,该立案的立案,该拆除复垦的拆除复垦,该完善手续的完善手续,依法查处整改到位。
加强用地监管,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坚决杜绝违法行为发生。
4.2018年例行督察整改组织推动不力的问题。
未供即用违规占用土地8宗288.25亩,其中***县违法违规划拨土地63.44亩。
(1)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深入推进整改,该处置的闲置土地要处置、该注销的土地使用权登记要注销、该查处的坚决查处,该强制执行的依法申请法院执行,加快推动问题整改。
(2)对历年例行督察“挂账”问题开展自查,全面梳理汇总,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间,整改一宗销号一宗,确保问题全面彻底整改。
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提升土地管理水平。
202**年12月31日前
(二)土地卫片执法不严的问题。
5.关于部分“其他用地”类大图斑审核不过的问题。
自然资源部开展的大图斑审核结果显示,存在部分“其他用地”类大图斑审核不通过的问题。
县自然资源局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审核、验收卫片数据,加强督促指导力度,确保卫片执法工作质量。
(三)需加强监管和规范问题。
6.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控不严,变相扩大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的问题。
已批准的8个批次2273.22亩建设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时调入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和禁止建设区,其中:
***县3个批次1291.34亩。
对照督查反馈问题,再次核实土地规划等具体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查漏补缺,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全面落实整改。
整改时限:
认真执行国土空间规划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强化规划管控,严格用途管制,严控建设用地规模,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再发生。
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长效机制,严格审核把关,科学规范管控。
202**年12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
7.“大棚房”另案处理问题整改不力,总体进展缓慢
“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中,另案处理问题40宗620.46亩未整改到位。
其中:
***县12宗262.88亩。
(1)分清情况、建立台账、分类处置,对符合农业设施用地政策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后完善用地手续,对不符合农业设施用地政策的违法用地拆除复垦,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2)加强对“大棚房”另案处理问题整改的督导力度,对消极应付、整改不力,逾期未整改到位问题多、时间跨度长的乡镇,由县人民政府公开通报。
各有关乡镇,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
各乡镇和县自然资源局要加大土地巡查力度,强化日常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行为,提高依法用地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责任。
成立***县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小组,统筹协调指导整改工作。
组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县发改和改革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
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整改方案,压实政府主体责任。
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亲自部署,抓进度、抓落实;
责任部门要建立问题台账,实行挂号销账,责任落实到人,确保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到位。
(二)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整改落实。
工业园区管委会等成员单位和县自然资源局要加强统筹协调,不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要强化督查督办,建立通报制度,对整改责任不到位、整改进度缓慢的,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对推诿扯皮、敷衍整改、虚假整改,影响全县整改工作进度或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每月20日前,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将工作落实情况报县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坚持举一反三,确保标本兼治。
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县自然资源局要以此次整改为契机,深刻反思、举一反三,深挖土地违法违规问题症结,补齐行业监管漏洞短板,加快建立和完善规划管控、耕地保护、节约用地、执法监管等长效机制,推动解决共性和深层次问题,避免反馈问题屡查屡犯、屡纠不改,大力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全面提升土地利用管理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