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黑木耳产业发展实施方案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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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黑木耳产业发展实施方案Word文档格式.docx

人社局负责整合全民技能培训资金,结合种植过程中各个环节的时间节点,组织培训全县从事黑木耳种植的种植户、低收入劳动力、未就业青壮年,做到技能培训人人持证上岗,全面服务黑木耳产业发展,培训方式以室内讲座和实地讲解相结合。

科协负责倡导全县种植户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普及黑木耳种植科学知识,鼓励科学种植,推广先进技术,积极参与黑木耳种植技能培训,实施全县及乡镇黑木耳科普阵地规划、建设、管理及科普队伍建设,指导各乡镇成立农村黑木耳专业技术协会,加快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助力黑木耳产品深加工创新落地,推动黑木耳产业高质量发展。

各乡镇、人社局、黑木耳产业发展中心、科协)

(二)产业科学化发展,标准化提质增效

1.科学化实施项目。

龙头企业、合作社及种植户自愿申报黑木耳产业建设项目,由村委、乡镇逐级把关审核,乡镇向黑木耳产业发展中心提出项目建设申请,黑木耳产业发展中心核准后方可实施。

扶贫办负责加大扶贫资金在黑木耳产业发展中的使用力度,建立黑木耳扶贫项目库,用足用实扶贫整合资金。

各乡镇、黑木耳产业发展中心、扶贫办)

2.规模化种植。

黑木耳产业发展中心围绕产业发展目标制定实施方案。

各乡镇负责基地集中连片整体规划、土地流转,水利部门根据乡镇确定的基地进行水量测算,确保基地水源充足。

车鸣峪乡以现代农业产业园龙头企业建设为主,金罗镇、武家庄镇、下枣林乡以建设集中连片规模基地为主,枝柯镇、宁乡镇、暖泉镇保持2020年种植数量并适当发展。

各乡镇、水利局、黑木耳产业发展中心)

3.标准化管理。

黑木耳产业发展中心联合市场局围绕产业发展目标,聘请国内知名专家,根据当地气候、水文、地理、土壤等自然因素,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黑木耳种植标准、技术标准、行业标准、产品质量标准。

各乡镇要积极引导种植户严格按照技术操作规程并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标准化种植,实行催芽、吊袋、下地、管理、采收、晾晒、废弃菌棒回收的全过程统一标准,对于不服从乡镇统一管理、不按操作规程种植和不听从技术人员指导的种植户,乡镇有权减免其相应的奖补资金。

各乡镇、市场局、黑木耳产业发展中心)

4.产业化经营。

根据2020年8月在我县举办的全国木耳大会上签订的各企业建设大棚意向,由县委统战部牵头,应急局和能源局配合动员和鼓励本县大型企业及属地煤矿企业积极参与承建黑木耳标准化大棚及催芽室。

各乡镇要主动与大型企业及属地煤矿企业对接,规划并配合基地建设,要积极引导鼓励合作社、农户、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与种植经营,租金为每个大棚3000元/年。

各乡镇要依据区域特色,引导合作社、种植户开展标准化、专业化、集约化、规模化生产,推动黑木耳产业集群向龙头企业集聚,形成产业联盟。

县委统战部、应急局、能源局、招商引资服务中心、各乡镇)

5.科学化调运菌棒。

黑木耳产业发展中心要以权威专家推荐、企业资质齐全、制棒技术成熟且与我县气候相仿为原则考察外地菌棒生产企业,并将考察选定的企业信息及时告知各乡镇以作参考。

各乡镇根据实际种植条件可自主选择菌棒供应企业,采购前须在黑木耳产业发展中心备案。

各乡镇负责组织菌棒的选购、调运、分配、下发,确保菌棒质量;

乡镇、菌棒供应商、种植户签订菌棒供应合同,根据基地的气候条件等因素统筹安排菌棒的调运,确保按时按点供应。

根据县气象局提供的我县近三年的气象资料和技术专家、部分种植户的建议,我县种植黑木耳的时间节点为:

(1)春耳种植时间:

地栽5月1日以前下地完毕,大棚栽植车鸣峪乡4月20日之前、其他乡镇4月15日之前进棚完毕;

(2)秋耳均为大棚种植,种植时间:

车鸣峪乡6月中旬之前、其他乡镇7月10日之前进棚完毕。

各乡镇、黑木耳产业发展中心)

6.标准化技术服务。

各乡镇负责聘用黑木耳种植技术指导人员,技术人员数量原则上按每人服务指导菌棒数量不少于100万棒。

各乡镇负责对技术人员的管理、考核及工资的发放,技术服务费用以销售干品木耳数量为依据,平均干品0.045元/棒的基准起付,每棒平均干品产量达50克技术服务费0.055元/棒,每棒平均干品产量达60克技术服务费0.06元/棒,每棒平均干品产量高于60克技术服务费0.07元/棒。

技术服务费用以销售黑木耳票据为依据支付超过基准起付价。

技术指导人员要负责菌棒的质量把关、催芽管护、种植管理、培训指导等全流程服务。

黑木耳产业发展中心督查各乡镇的技术服务工作。

7.节能化种植管理。

为科学合理利用木材林,保证原材料供应,林业局负责全县20万亩核桃林的修剪、品种改良等提质增效项目实施,动员农户收集修剪残枝出售给菌棒厂,坚决杜绝焚烧和乱丢乱弃。

县林场做好木材采伐及市场销售监督管理,本区域木材应当优先保障菌棒原料供应。

电力部门要大力扶持产业发展,科学规划种植基地用电,实施农业用电补贴政策。

各乡镇新建的标准化大棚要将节水节能放到首要位置,必须严格科学安装标准节能喷头设备,杜绝水资源浪费,并合理处理回水,做到循环利用。

水利部门要合理规划管理水资源的使用,并负责检验新建大棚的节水功能,检验节能达标后方可享受大棚奖补政策。

自然资源局负责在土地使用计划中,对黑木耳产业发展重点项目用地予以统筹安排和重点支持,切实保障产业发展项目的合理用地需求。

各乡镇要根据辖区内黑木耳种植的实际情况,科学设置废弃菌棒集中堆放场地,做到有场地、无其它垃圾、交通便利、有专人负责,要督促种植户采收完木耳后及时将废弃菌棒集中堆放到指定场地,春耳8月底前全部集中堆放完毕,秋耳11月底前全部集中堆放完毕,废弃菌棒集中堆放率达100%,确保废弃菌棒零污染、零丢弃,全部循环利用。

林业局、县林场、电业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

(三)市场化运作,品牌化销售

1.打造知名品牌,拓宽销售渠道。

黑木耳产业发展中心负责成立县黑木耳产业发展协会。

充分发挥协会熟悉行业、贴近企业的优势,在行业管理、制订品牌销售标准、收集行业信息、协调行业价格、参加举办各类展销会、对外交流会等方面加强产业链整合和供应链管理。

依托协会办理“三品一标”认证,龙头企业利用特定地域、特色品质、特殊菌种注册特色品牌,授权龙头企业、合作社、种植户统一使用,统一品牌销售。

全力打造知名品牌,搭建黑木耳科技研讨及产品销售洽谈交流平台,强化黑木耳科技资源的集聚和品牌的推介,促进同行业的交流,助推黑木耳产业的品牌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各乡镇及时反馈黑木耳产品销售市场信息及种植户销售意向,积极引导种植户不以散货低价销售,全部采用统一渠道、统一包装、统一标准、统一价格基准,进行市场化、品牌化销售。

县委统战部联络党外人士、社会团体、企业等各界人士积极宣传、推广、销售黑木耳产品。

邮政公司、电商中心积极推动农业龙头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用电子商务,全方位、多形式、多渠道、创新性对黑木耳进行广泛推广销售;

培育一批电商销售和直播销售能手、高手、好手,为黑木耳产品销售推广献计献策。

供销总社负责做好开拓黑木耳产品销售市场工作,提供市场信息,拓宽产品流通渠道,引导农户有组织进入销售市场,为产品销售提供全方位服务,建立联营制、代理制和利润返还制等销售模式,积极打造稳定的黑木耳销售关系网。

黑木耳产业发展协会组织协调农产品加工园、黑木耳仓储物流园和电子商务服务中心,通过线上线下各类助农直播带货、文旅直销、申报“圳品”等模式,扩大产品需求,搭建交易平台,利用全国各大农特产品展销活动,与全国黑木耳生产县开展订单式、联盟式、签约式、服务式、布点式等合作,扩大黑木耳产品销售渠道。

市场局负责积极引导县餐饮协会及大小餐饮业主推黑木耳产品特色菜系,打造“县黑木耳美食之乡”,让黑木耳菜进入市民餐桌和大型餐饮市场,做好黑木耳产品质量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县委统战部、各乡镇、电商中心、供销总社、黑木耳产业发展中心、市场局)

2.引进深加工企业,延伸产业链。

招商引资服务中心和黑木耳产业发展中心负责引进国内知名黑木耳深加工企业落地落户我县,研发加工干品木耳、泡发木耳、压缩木耳、木耳醋、木耳酱、木耳菇粮、木耳多糖和有机肥、动物蛋白等系列产品,全面延伸黑木耳产业链,提升黑木耳附加值。

招商引资服务中心、黑木耳产业发展中心)

3.加大宣传力度,持续推广宣传。

宣传部门负责黑木耳产业全系列宣传策划及全年持续宣传工作,利用全国、省、市、县新闻媒体、网络、电视、数字多媒体、自媒体等方式持续宣传,推出黑木耳种植、技术管理、木耳品质、木耳美食等多角度专题片,对黑木耳产业基地建设、种植大户、产值能手、产业带头人、优秀合作社以专题报道或精彩掠影制作转载等形式宣传,以各级政府、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大型活动为平台,推广黑木耳产业。

宣传部门)

(四)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保障农户利益

1.创新利益联结模式。

各乡镇要充分调动农村低收入人口的内生动力,鼓励其积极参与到黑木耳种植、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中来,切实发挥好黑木耳产业巩固提升脱贫成果能力,提高乡村振兴质量成色。

大力推行“龙头企业+合作社(大户)+农户+保险+品牌”联合发展模式,有利于抱团发展,降低成本、降低风险;

引导农户自愿将个人的资源(包括土地)、资产、资金、技术等入股到经营主体,成为股权投资人,实现入股分红利益联结模式。

通过“一次性”投入,实现“持续性”增收,让农户成为黑木耳产业链、资金链、供应链、价值链的参与者和受益人。

各乡镇)

2.建立带农益农增收机制。

强化龙头企业联农带农激励机制,通过龙头企业拉动黑木耳产业发展,主要以技术标准化服务、标准化栽培、农户自种、劳动务工、土地租赁、资金入股等模式带动农户参与到黑木耳产业链中。

各乡镇、农业农村局、扶贫办、民政局、黑木耳产业发展中心联合负责确认利益联结种植规模及农村低收入人口收入情况,要求种植户种植4万棒(或2棚)及以下的不受带动农村低收入人口利益机制约束;

种植4万棒(或2棚)以上的龙头企业、合作社或大户,每种植1万棒需带动农村低收入人口或村集体经济增收不少于3000元(农村低收入人口收入依据以领条或银行付款记录为准,村集体经济增收以收入收据或银行回单为准)。

各乡镇、农业农村局、扶贫办、民政局、黑木耳产业发展中心)

3.规范奖补流程。

县黑木耳产业发展中心负责黑木耳产业发展资金的统一预算、统一支付。

各乡镇新建大棚基地的水、电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由水利和电力部门根据基地建设情况,组织规划、设计、实施,并联合乡镇验收审核,申请财政拨付资金;

黑木耳产业所有奖补资金,由种植户提出申请,村委确认公示,乡镇组织验收公示,黑木耳产业发展中心、农业农村局、扶贫办、民政局审核后提请财政支付。

各乡镇、财政局、水利局、电业局、农业农村局、扶贫办、民政局、黑木耳产业发展中心)

4.完善保险制度。

各保险公司要把农业保险作为支持黑木耳产业的重要抓手,及时出台黑木耳菌种感染、自然灾害受损、销售价格兜底等保险政策,扩大保险财政资金补贴范围;

要以降低保费、增加保额为切入点,大力宣传黑木耳保险相关政策,引导种植户逐渐由被动参保变为主动参保,力争应保尽保。

各保险公司)

5.鼓励银行发放小额贷款。

各银行要结合乡村振兴及食用菌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出台有关惠农小额贷款优惠政策,并将政策大力宣传到乡镇、到农村、到农户,同时要对贷款人严格把关,做到底清数明,确保贷出去、有效益、收得回。

各银行)

四、政策扶持

根据黑木耳产业发展规划要求,各乡镇、各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及时申报黑木耳产业发展项目和申请各类资金补贴,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黑木耳产业的奖补政策。

如有与县产业优惠奖补等其他奖补政策不一致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不重复奖励。

(一)种植奖补

1.新建大棚政策扶持。

新建大棚政策扶持的基地必须要满足水源充足、交通便利、集中连片的基本要求。

规模集中连片建设的黑木耳基地,水利部门负责打井并将供水主管道引到基地地头;

电力部门根据基地实际情况负责布设主线路至基地地头。

所有新建大棚申请省级资金补贴8000元/亩。

提倡智能化、高标准化大棚建设,给予适当奖补。

2.提质增效奖补。

为了确保菌棒的保质增产,降低菌棒受病菌感染的概率,将对2020年黑木耳栽植大棚进行规范性消毒、杀虫等处理,奖补500元/棚。

3.菌棒及地栽奖补。

按照规范化、标准化种植要求,进行奖补执行利益联结机制的龙头企业、合作社及种植户,菌棒1.3元/棒,新地栽2000元/亩。

4.试验大棚黑木耳双季示范种植。

根据黑木耳的正常生产周期和生长时间,各乡镇可根据实际情况挑选个别基地进行春、秋两季试种植并给予适当奖补。

5.废弃菌棒奖补。

处理废弃菌棒奖补回收公司0.04元/棒。

(二)销售奖补

1.深加工企业补贴。

按照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标准进行补贴。

2.产品认证奖补。

通过黑木耳产品“三品一标”认证的龙头企业、合作社及种植户,由农业部门认证奖补标准进行奖补。

3.销售市场奖补。

开办以销售黑木耳为主的网店、实体店、种植大户、龙头企业和合作社,木耳产品以全县统一名称、统一包装为标准进行品牌化销售,销量达到5万斤以上的每1斤奖励0.5元(以销售票据为准)。

4.木耳产品获奖补贴。

我县木耳产品在参加行业指定的全国性农产品相关活动荣获金奖、银奖和名优产品的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3万元;

获省级金、银奖的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

(三)风险及工作经费保障奖补

1.生产保险奖补。

配套奖补种植户种植菌棒的投保入保。

2.乡镇工作经费保障。

各乡镇辖区内黑木耳栽植每1万棒拨付乡镇工作经费100元。

相关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

黑木耳产业已经成为我县乡村振兴中有效带动群众增收的全新产业,各乡镇和相关责任部门要深刻认识黑木耳产业发展对促进我县乡村振兴、农业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的重大现实意义,务必高度重视,真抓实抓。

各乡镇要将黑木耳产业发展工作列入本年度产业发展的重要任务,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强化部门协作。

各乡镇、各责任部门要强化黑木耳产业发展的协调和服务工作,要将各项补贴费用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健康运行;

要在水电路讯网及场地等基础设施建设上,对黑木耳生产企业、合作社进行协调服务,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投资环境;

要简化土地流转、备案等办理程序,为黑木耳产业发展提供便捷服务;

要根据本方案精神,抓紧制定和完善相关规划、政策措施,密切协作配合,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三)严格项目管理。

要严格按照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市县实施方案等政策规定,强化黑木耳产业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

要向全社会及时公开实施方案、扶持政策;

要做好验收工作,由各乡镇组织对菌棒种植、基地建设等情况进行验收,并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实施的项目单独验收造册。

由黑木产业发展中心、农业农村局、扶贫办、民政局联合认真核实后提请财政支付费用。

(四)规范资产管护。

各乡镇要进一步规范奖补资产管护工作,针对2020年以前政府奖补的大棚、地栽等设施,各乡镇要按照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要求做好监管工作,确保黑木耳大棚、地栽基地持续使用;

针对202X年使用奖补资金配套黑木耳基地的水、电等基础设施,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各乡镇负责资产登记及明确管护责任主体,确保奖补的资产不挪用、不流失、不闲置、不毁坏。

(五)强化督查激励。

202X年县委、县政府将黑木耳产业列入年度重点工作,作为重点考核指标和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严格督查考核,对各乡镇和相关责任部门组织发动、技术培训、后续服务、目标完成等情况进行全年常态化督查考核,激励优秀人才积极参与创新性发展黑木耳产业,有力推动黑木耳产业健康有效发展。

(六)严格责任追究。

各乡镇要成立专门机构、指定专人负责黑木耳产业工作,要确保菌棒高质量、技术服务规范、种植户及时培训的同时,要保证木耳的产量和品质,对总产量不达平均产量(50克/棒)的乡镇将严肃问责乡镇主要领导。

黑木耳产业奖励扶持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方式挤占、挪用、虚报和冒领,确保奖励扶持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安全。

凡弄虚作假伪造相关材料骗取奖补资金和套取奖补资金后私自倒卖菌棒行为的种植户,一经查实,除责令退回所得奖补资金外,还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行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对在黑木耳产业发展工作中推进不力、监管不严、徇私舞弊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严肃问责、一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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