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组织评星定级考评基本标准.wps资料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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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基本组织制度规范、效果明显。
4.无封建迷信、聚众赌博等活动。
5.群众对村党组织满意度达到80%以上。
6.党员带头遵守村规民约、推进移风易俗、积极开展文明实践活动,争创“文明村”称号。
四星在三星基础上,达到以下标准在三星基础上,达到以下标准:
1.落实“三大三强”行动效果好,村级组织公共服务场所作用发挥明显;
村党组织班子战斗力较强;
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不少于7万元。
2.落实“两个带头人”工程良好,培养党组织带头人、致富带头人不少于本村人口的4,其中致富带头人是党员的不少于致富带头人总数的40%。
3.建立村级关爱帮扶困难党员群众机制。
4.近3年集体或村“两委”成员获县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5.群众对村党组织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五星在四星基础上,达到以下标准在四星基础上,达到以下标准:
1.落实“三大三强”行动工作效果突出;
村党组织班子结构合理,凝聚力、战斗力强;
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不少于20万元。
2.落实“两个带头人”工程突出,培养党组织带头人、致富带头人不少于本村人口的5,其中致富带头人是党员的不少于致富带头人总数的45%。
3.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不低于本县(市)区上年度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2倍。
4.近3年集体或村“两委”成员获地市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5.群众对村党组织满意度达到95%以上。
反向考评指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定为零星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定为零星级:
1.党组织班子配备不齐、书记空缺全年累计6个月以上的。
2.现任村干部贪腐谋私、办事不公、优亲厚友的。
3.管理混乱、制度不健全不落实、党务财务不公开的。
4.经整治后仍有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党员的。
5.两年以上不发展党员的。
6.换届选举拉票贿选,违反换届程序和纪律的。
7.宗族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渗透、把持基层组织、侵蚀基层政权的。
8.因村级党组织不作为、乱作为导致社会治安问题和信访矛盾纠纷突出,非访缠访闹访问题较多的。
9.无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的。
10.活动场所面积低于500平方米或不具备办公议事、党员活动、服务群众等基本功能,设施不齐全,年久失修的(正在新建或规划拆迁的除外)。
11.在乡村振兴战略、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推进不力,严重滞后;
12.其他情形。
-2-附件1-2县社区党组织评星定级考评基本标准星级评价指标一星1.社区“两委”班子健全,结构合理,能够正常开展工作;
2.无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的党员;
3.社区党组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基本制度,党组织生活正常开展;
4.社区发展党员标准严格、程序规范,总量调控计划落实到位;
5.严格开展党员评星定格,正向激励反向评价举措具体、有针对性;
6.社区直管党员党费及时足额收缴、管理规范;
7.社区党务、居务、财务等按要求及时公开,真实规范;
8.党员、群众对“两委”班子工作满意度达到70%以上。
1.流动党员“一方隶属、双重管理”制度得到较好落实;
2.重视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社区“两委”班子每名成员每年参加不少于3-5天的集中培训;
3.落实网格员管理要求,网格设置合理,网格员职责明确、制度健全;
4.社区民主协商议事机制健全、渠道通畅,群众监督制度落实;
5.“四议两公开”运行有序,重大事项集体研究;
6.社区阵地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具备办事议事、党员活动等基本功能;
7.党员、群众对社区“两委”班子工作满意度达到80%以上;
8.党员带头遵守居民公约、推进移风易俗、积极开展文明实践活动。
1.党建联席会运行良好,机制完善,与地区单位共驻共建及“一书三单”推进有效;
2.积极创新党组织设置,网格(小区)党支部设置规范并实现对网格全覆盖,社区内新兴领域党组织组建力度大,作用发挥好;
3.社区场所建设面积大、标准高、设施全、环境好;
4.建立“1+2+X”网格治理队伍,健全网格民情民意调查摸排、快速反馈、分析研判等制度,网格化服务管理覆盖率和基础信息采集率到100%;
5.设立“社区服务站”,为居民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
6.党员、群众对社区“两委”班子工作满意度达到85%以上;
7.党员带头遵守居民公约、推进移风易俗、积极开展文明实践活动,争创“文明社区”称号。
1.落实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建立“双向联系”“双向服务”“双向认领”机制,社区志愿者队伍结构合理,注册社区志愿者人数不少于社区居民总数的10%。
2.构建区域化党建体系,扩大城市党的工作和组织覆盖;
3.构建多元化治理体系,健全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居民委员会为主导、居民为主体、多方参与、良性互动的“一元多核”的城市基层治理架构,依法开展社区协商;
4.建立“红色物业”等党组织且实行交叉任职,依法建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无物业管理的小区除外),实现社区服务与物业相结合,无重大物业纠纷事件;
5.构建便民服务网络,打造“10至15分钟”便民服务圈,积极推进社区信息化工程;
6.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较好,创新经验在地级市以上新闻媒体宣传推广或得到地级市主要领导肯定;
7.党员、群众对社区“两委”班子工作满意度达到90%以上;
8.党员带头遵守居民公约、推进移风易俗、积极开展文明实践活动,争创“文明社区”称号。
1.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突出,创建有特色的党建品牌,党建工作有创新,有亮点,对党员群众的吸引力,影响力较大,并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宣传推广;
2.学习贯彻落实县委县贯彻落实银川市委关于推行“四优四提”城市党建引领社区治理现代化的责任分工方案(贺党办202056号)的情况;
3.以党群活动服务中心为平台,有效融合服务资源和工作力量,为开展区域化的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等提供保障和指导;
4.便民服务网络完善,推行社区“网格+”党建模式,对管理辖区内规模较小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实行兜底管理;
5.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等信息化平台,实现基层党建与社会治理、公共服务、城市管理等多网互动,网络化党建创新成果突出,服务居民群众成效显著;
6.积极培育社会组织,党组织引导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发挥作用突出;
反向考评指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晋升星级;
有下列情形之二及以上的,视情节予以降星或评定为零星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晋升星级;
有下列情形之二及以上的,视情节予以降星或评定为零星级:
1.社区“两委”班子不健全,发挥作用不力,党组织书记长期空缺的;
2.发生社区居民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的;
3.出现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党员的;
4.综治信访、平安建设、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其中之一被上级通报的;
5.支部党员有违纪违法的;
6.年度考核未达标的。
-3-附件1-3县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评星定级考评基本标准星级评价指标一星1.所在单位扎实开展“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模范机关创建工作;
2.能够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部门本领域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转化为工作思路、具体举措;
3.开展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七一”前党组(党委)书记围绕“强化政治机关意识、走好第一方阵”讲专题党课,党支部每年开展1次党章专题学习交流;
4.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开展发展党员工作;
5.党组(党委)定期研究机关党建工作;
建立党组(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
6.党组织设置科学、规范、合理,工作规范有序;
党组织班子健全,班子成员分工明确;
7.严格落实“三强十一严”基本制度;
8.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及时、程序规范;
严格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党员主动按月交纳党费,党费使用程序、范围规范;
9.按照“四个合格”标准,每半年开展一次党员评星定格工作,正向激励亮红星,反向监督亮黄星;
10.在职党员到社区“双报到、双报告”达到全覆盖;
11.签订意识形态责任书和党风廉政责任书,定期进行分析研判;
12.认真贯彻落实党章党规党纪,无违纪违法问题发生。
1.所在单位模范机关创建工作氛围浓厚、措施有力;
2.党组(党委)书记领导责任、机关党委(总支)书记直接责任、党支部书记主体责任落实有力;
党组(党委)成员落实“一岗双责”;
3.高质量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
4.每季度各级党组织认真开展党建工作自查,有台账和整改记录;
5.有效运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机关党组织每日参与度90%以上,干部网络培训参学率100%,结业率100%;
6.注重加强青年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开展青春宣讲团、青年党员上讲台、理论大讲堂等活动不少于1次;
7.持续开展“三进”下基层活动,每月按时到村、社区、企业开展结对共建工作;
8.落实党员关怀帮扶机制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建立有关档案;
9.认真贯彻落实县共产党员和公职人员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带头践行文明规范、带头引领志愿服务活动方案,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结合重大纪念日和节假日,设计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特色党员志愿服务活动;
10.党员带头遵守居民公约、推进移风易俗、积极开展文明实践活动。
1.党员干部在模范机关创建工作中创先争优、展现作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明显提升;
2.各级党组织书记政治素质高、组织领导能力强、党性原则强、群众威信高;
3.创建党员先锋岗、设定党员责任区、开展岗位建功等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业务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4.常态化抓好工作纪律督查检查,进一步规范工作秩序;
5.把党的建设纳入总体工作布局,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切实解决“两张皮”问题;
6.党员带头遵守居民公约、推进移风易俗、积极开展文明实践活动,争创“文明单位”称号。
1.坚持运用“三基本”工作法、“三个一线”工作机制和“四个清单”制度,“马上就办”“大抓落实”工作主旋律全面形成,所在单位被命名为创建模范机关达标单位,创建成效明显;
2.所在单位党组(党委)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3.坚持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党组织在业务工作中的政治引领、督促落实、监督保障作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推动业务发展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彰显;
4.党员带头遵守居民公约、推进移风易俗、积极开展文明实践活动,争创“文明单位”称号。
1.紧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县建设和“一高三化”等中心工作,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带动业务工作同频共振、相互促进;
2.所在单位持续深化模范机关创建工作,党建品牌认可度高,创建成果持续巩固,机关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3.获得省部级以上党内表彰奖励;
党建工作在省部级以上党内会议、刊物上作经验交流;
党建特色亮点、工作经验被省部级以上领导认可、表扬、批示;
1.对中央、自治区党委巡视,市委巡察、督查、调研指出的重点事项,以及上年度在班子民主生活会、述职评议中查摆的突出问题整改不力、成效不明显,甚至虚假整改的;
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区、市党委决策部署中不担当不作为,造成一定影响被通报批评或问责的。
2.党员教育管理监督不力,党组(党委)、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班子成员有1人(含1人)以上违反党纪受到警告以上党纪处分的;
党支部所管理的党员2人(含2人)以上违反党纪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
3.年内出现党员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情况。
-4-附件1-4县国有企业党组织评星定级考评基本标准星级评价指标一星1.党组织设置规范,领导班子健全,班子成员分工明确,能按期换届;
2.政治建设不断加强,党组织的政治作用发挥明显;
3.“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各类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党性教育,党员思想素质明显提高;
4.党员活动阵地建设比较规范、标准、工作流程、服务承诺等上墙公示;
5.“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基本制度经常、认真、严肃;
6.加强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工作,党员每月足额交纳党费;
6.职工满意度测评达到80%以上。
1.全面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每季度研究或交流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次;
严格执行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制度,每年开展一次述职评议考核工作;
3.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党组织书记和党务骨干的培训率达到100%;
4.按照计划和要求发展党员,程序规范,质量较高,党员队伍结构不断优化,无失联党员;
5.党员承诺、亮诺、践诺和评诺活动广泛开展,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较好;
6.职工满意度测评达到85%以上;
7.党员带头遵守居民公约、推进移风易俗、积极开展文明实践活动。
1.及时调整或设置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和换届率达到100%;
2.党组织工作经费按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1%的比例纳入年度预算,单独列支、专款专用;
3.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抓好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等载体建设,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
4.建立健全党内关怀机制,组织开展扶贫帮困活动,帮助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和流动党员解决实际问题;
5.大力推进党务公开,坚持和完善职代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等民主管理制度,依法保障和维护党员职工的合法权益,职工满意度测评达到90%以上;
6.党建工作有效带动群团工作,群团组织按期换届,作用发挥明显;
7.党员带头遵守居民公约、推进移风易俗、积极开展文明实践活动,争创“文明单位”称号。
1.完成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党章工作,落实好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
2.“四同步、四对接”要求得到全面落实,党组议事决策机制健全完善;
3.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企业文化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有效结合,企业文化建设卓有成效,党员职工认同并践行企业价值理念;
4.积极为优秀党员和职工搭建干事创业平台,职工满意度测评达到95%以上;
5.党组织创新项目在本系统、本行业推广或党组织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奖励;
1.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充分融合,“两张皮”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2.企业经营指标超额完成或在同行业领先,当年受到表彰奖励;
3.党建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服务职工和群众的水平明显提升,认可度达到95%以上;
4.党组织创新项目受到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
5.职工满意度测评达到98%以上;
1.企业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2.企业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3.有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党员的;
4.党员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受警告处分以上的;
5.发生群体性事件或群体性越级上访的。
-5-附件1-5县中小学校党组织评星定级考评基本标准星级评价指标一星1.学校党建工作管理体制顺畅,隶属关系清楚;
2.学校党组织“四个意识”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开展经常性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实践活动;
3.学校党组织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党的工作有效开展;
4.党组织负责人及班子成员每年学习培训不少于56学时、其他党员每年不少于24学时;
5.设置公示栏、宣传栏,党务、校务、财务公开规范,信息更新及时;
6.无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党员;
7.落实“配强一支队伍、挂出一块牌子、刻制一枚印章、建立一个阵地、形成一套制度”为内容的“五个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效;
8.落实党组织班子成员联系年级组、教研组、班级制度;
9.学校党组织与校外党组织结对共建,组织开展教育教学培训、管理和交流活动,推进学校改革发展;
10.按期换届,班子成员无违规、违纪等问题;
11.发展党员标准严格、程序规范;
12.学校党组织书记在校在岗,能够履职尽责;
13.党员和群众对学校党组织测评满意度达到70%以上。
1.坚持把党建工作作为治学办校的组织保证来推动落实,坚持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协调推进;
2.落实“一岗双责制”,党政负责同志热衷教育、关心教育、研究教育的同时把党建责任落到实处;
3.注重在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党员队伍结构合理;
4.党建经费落实,不低于当年行政事业费的2%;
5.“党建月”有安排、有计划、有活动、有创新、有总结;
6.建立和完善帮扶生活困难党员、教职工、学生和学习困难学生长效机制;
7.义务教育阶段小学辍学率不高于0.6%,初中不高于1.8%;
8.党员和群众对学校党组织测评满意度达到80%以上;
9.党员带头遵守居民公约、推进移风易俗、积极开展文明实践活动。
1.落实中小学教师“十不准”规定;
2.落实中小学校长“十不准”规定;
3.健全配齐党员活动场所及设施、设备,达到“十有”;
4.严格落实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述职制度;
5.深化“四比三优两满意”党建载体,通过网站、微信、宣传栏等平台加强对党建工作的宣传;
6.党员和群众对学校党组织测评满意度达到90%以上;
7.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进”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制定课程计划,有序推进;
8.党员带头遵守居民公约、推进移风易俗、积极开展文明实践活动,争创“文明校园”称号。
1.学校文化建设党建主题鲜明,党建氛围浓厚;
2.把党支部延伸到年级组、教研组等,合理设置学科组、科研组、班级组等功能党小组,开展“双培双带”活动,把年轻骨干教师培养和党员发展培养结合起来;
3.开展具有本校特色的党建项目,至少1项得到市级教育工委表彰,或在县区组织系统内推广,或得到市委的认可;
4.党员和群众对学校党组织测评满意度达到95%以上;
5.开展“三进”集体备课、课程考核、教学设计;
6.党员带头遵守居民公约、推进移风易俗、积极开展文明实践活动,争创“文明校园”称号。
1.创建有特色的服务品牌,党建工作有创新、有亮点,工作经验被推广并得到市级以上推广和肯定;
2.党建工作能引领学校科学发展,党建服务中心工作、教育管理、师德师风、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等成效显著,教学质量明显提高;
3.推进思想政治教育改革工作有效,“三进”工作扎实;
4.党员带头遵守居民公约、推进移风易俗、积极开展文明实践活动,争创“文明校园”称号。
1.学校党组织班子配备不齐,书记空缺全年累计6个月以上的;
2.学校党组织书记不履职、班子不团结、组织制度不落实、组织生活不严格的;
3.安全工作、重点教育教学活动被上级通报批评的;
4.发生越级上访现象的;
5.在校园内发生重大刑事案件;
6.师德失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7.有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党员的;
8.直管党员、所属教职工有违纪违法的;
9.未经教育部门审核,接受境外捐赠造成不良影响的;
10.年度考核未达标的,或书记、副书记本人年度考核“基本合格”等次以下的。
-6-附件1-6县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评星定级考评基本标准星级评价指标一星1.党组织设置规范,能够按期换届的;
2.党组织班子健全,能正常开展工作;
3.党员管理台账健全,党员能按时足额缴纳党费;
4.党建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
5.能基本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制度。
1.党组织书记每年参加1次集中培训;
2.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讲一次党课;
3.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能够积极参加教育培训;
4.能较好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按期换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税前列支等基本制度;
5.工青妇组织健全,能正常开展工作;
6.党员带头遵守居民公约、推进移风易俗、积极开展文明实践活动。
1.按要求把党建工作写入章程;
2.能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按期换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税前列支等基本制度;
3.严格执行发展党员规定,有计划有步骤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4.结合企业实际开展党建工作,组织党员亮身份亮承诺,设立党员先锋岗、示范岗;
5.党组织档案资料齐全,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有活动经费;
6.党组织述职评议考核结果不低于一般等次;
1.党组织至少有1名书记后备人才,建立并落实党组织书记参加或列席企业管理层重要会议制度、党组织与企业管理层沟通协调制度;
2.党员发展工作规范,每年至少培养1-2名入党积极分子;
3.党组织在技术革新、攻坚克难、建设先进企业文化、履行社会责任中发挥作用良好;
4.党组织按“六有”标准建有独立的活动场所;
5.党组织述职评议考核结果不低于良好等次;
6.党员带头遵守居民公约、推进移风易俗、积极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