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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鉴定6

11.是否需要进行社保费种认定?

6

四、申报6

12.金三系统中如何办理各税种申报?

13.房产税申报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7

14.已申报税种发现错误,需要重报如何处理?

7

15.进入【申报错误更正】,为什么选不到已申报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8

16.进入【申报错误更正】,为什么无法更正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

17.大集中系统使用通用户进行申报,金三如何操作?

18.大集中系统使用汇总通用户进行现金汇总,金三如何操作?

9

19.申报时出现选择减免,出现没有做减免税备案的提示,是否必须先做减免税备案才能申报?

20.工会经费如何申报9

21.存量房和增量房申报时契税选不到1%、1.5%和2%税率?

22.催报清册如何生成9

五、征收9

23.征收方式确定9

24.滞纳金加收10

25.在金三系统中如何实现分票?

10

26.催缴清册如何生成11

27.税务代保管资金填写11

28.缴款错误更正与更正(调库)各自的适用范围11

29.一般征收开票与票证处理11

六、票证12

30.票证领发操作错误,无法撤销或作废票证领发单,如何处理?

12

31.给前台人员发放收入退还书为什么不成功?

32.票管员在做票证帐表初始化时,下级用票人均已做完帐表初始化,为什么仍然提示有下级机关未做初始化?

33.票证账表初始化后,如果票管员岗位变动,要更换票管员怎么办?

34.我们县局初始化已经完成,发现有用票人未进行期初库存录入,如何补录?

35.关于现金票证汇总的问题13

36.关于打印不全的问题13

七、法制13

37.如何进行税收(规费)违法行为的处置?

13

38.责令限期改正中的销号有什么作用?

39.一般程序处罚审批流程如何规定?

40.纳税担保申请如何发起?

14

八、稽查14

41.无法录入不在检查所属期的税款14

42.无法查看(打印)前面环节制作的文书14

43.实施环节大要案标记为何无法修改15

44.纳税人缴纳的滞纳金比大集中系统计算的多15

45.中止检查的案件无法找到流程15

46.中止执行的案件无法找到流程15

47.案件已经进入执行环节,为什么纳税人去开票却没用应征信息15

48.稽查审理环节的听证申请处理的登记日期无法选择保存不了?

15

49.案源登记中“案源信息类型”只有部分案源类型可选,案源信息类型应该有11种?

16

九、综合16

50.税务管理码与纳税人识别号的使用16

51.QC平台问题报送注意事项16

52.通用码操作与自然人登记16

53.国地税联合办公与地税附征税费处理16

一、双轨期间过渡处理

本部分操作说明仅针对双轨特定时期,不适用正式环境。

1.差异处理

对确认金税三期与大集中系统差异的,注意确认差异有效性,做好差异分析与记录、提报工作。

对确认的差异无需做到二系统必须一模一样。

2.国地税联合办证

因国地税网络及双轨单位差异,国地税联办登记暂不生效(锡山国地税系统互通后双轨应用),直接办理登记。

正式上线后,国地税一方登记的,系统按国地税机关配置,推送另一方进行相关科所、分局确认。

如一一对应到科所的,直接生成税务登记信息;

如无法一一对应的,相应生成待分配主管税务机关任务、待分配税务科所任务。

3.报验登记

因国地税网络及双轨单位差异,报验登记由报验地直接办理。

正式上线后,国税办理报验登记后可主动推送地税,也可地税办理时获取国税已办报验登记信息。

二、登记

(1)金税三期中无通用户概念,各类纳税人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应登记。

其中:

◆对于非个人纳税人确不属于税务登记范围的,应办理【组织临时登记】;

◆纯社保登记户,应于缴费登记办理前,先行办理【组织临时登记】;

◆税务机关对应办未办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立案稽查、发起税收违法处理流程时,可办理【组织临时登记】建立临时税收档案。

已办理【组织临时登记】的组织,在办理税务登记时,系统将获取该登记信息进行合并登记。

◆对于个人纳税人,应办理【自然人登记】。

系统支持业务办理过程中进行【自然人间接登记】

(简要登记)。

(2)原汇总通用户,应于【特定征收部门登记】中登记,选择类型为“现金票证汇总”。

原大集中汇总通用户迁移至特定征收部门,注意核对信息准确性及汇总使用有效性。

(1)迁出地:

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受理】,【注销原因】选择“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而改变税务登记机关”。

注意正确选择【迁达地生产经营地址行政区划】【迁达地主管税务机关】

(管理机关),填写【变动后住所、经营地点地址】,并推送【审核认定岗】完成审核认定、推送【办税受理岗】完成注销出件。

(2)迁入地:

使用相应的税务登记功能,正确输入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等内容,系统将自动获取原登记信息,完成信息核对、维护后,完成迁入地登记。

接收到注销出件任务的,点【主题】内容进入,选择记录双击进入出件打印界面。

(1)执行【催报处理】,完成《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制作、送达及销号,且为逾期未申报。

(2)发起【调查巡查】,调查巡查结论为“查无下落”。

(3)执行【非正常户认定】。

合伙企业通过“单位纳税人税务登记”进行,登记注册类型选择“私营合伙企业”,合伙人信息在补录界面的“基本信息三——投资方信息”中录入。

金三系统已进行社保登记的缴费人不能变更社保经办机构,跨区社保登记可以通过在社保登记地先进行组织临时登记,再进行社保登记的方式实现。

三、认定

10.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鉴定

金税三期中无需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单独进行税(费)种认定。

系统按初始化配置(企业所得税)及系统固化规则(个人所得税)于汇算清缴期,对应支持存在预缴税种认定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

目前江苏暂不开放社保费自主申报功能,只开放社保费核定申报功能,不需要做社保费种认定。

四、申报

金三系统受理申报时使用各专项申报表进行申报。

(1)金三各税种申报使用专项申报表。

大集中系统前台申报主要通过【申报数据采集】或者【门临申报】实现各税种的前台申报;

而金三系统必须使用【附加税(费)申报】、【印花税申报】、【资源税申报】、【车船税申报(新版本)】、【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优化版)】、【房产税申报(优化版)】、【耕地占用税申报】等各类专项申报表进行申报。

通用申报模块适用范围严格限定在总局规定的适用范围内。

(2)金三各属性申报使用专项申报表。

大集中系统【申报数据采集】通过“税款属性”区分“正常申报”“汇算清缴”“委托代征”“代收代收税款”等;

而金三系统使用【通用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申报[办税受理岗]】、【代收代缴车船税申报[办税受理岗]】、【扣缴企业所得税申报】、【委托代征申报[办税受理岗]】等专项申报表实现。

(3)金三申报类型与大集中不同。

大集中系统【申报数据采集】“税款来源”有“正常申报”“稽查补报”“税收评定”“行政处罚”等类型;

金三各专项申报表“申报类型”只有“11正常申报”和“21纳税人自行补正”,且“21纳税人自行补正”必须有自查补报通知书才能申报。

13.房产税申报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

(1)必须先做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做完后,申报界面会自动显示选定所属期对应的房产税。

(2)纳税人申报某个期间的房产税,前台人员选定这期间申报并保存,但开票界面系统会自动带出该纳税人这段申报期前未申报的房产税,前台人员要注意。

(3)个人做了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后,房产税申报界面不会产生征收数据。

(4)原来大集中里面各个户头的房源信息都已经迁入金三,不用重复登记。

以上四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界面是相同规则。

金三系统不支持重复申报,纳税人发生错误申报需要到办税服务厅前台通过【申报错误更正】进行全量更正。

(1)大集中系统内网和网厅均支持纳税人重复申报;

金三系统同税种、同品目、同所属期的税款不允许重复申报,已申报记录存在错误时,目前需要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通过【申报错误更正】和【申报错误更正(个税)】进行更正,对于需补缴税款的,系统自动计算已缴税额,对差额进行开票补税,多缴税金的通过【录入退抵费信息】进行退抵税。

(2)

【申报错误更正】的前置条件:

必须存在已完成申报的某税种申报表。

(3)

【申报错误更正】为全量更正:

按正常、正确申报数据完整重新填报,系统自动校验应补、退税费情况。

(4)

【申报错误更正】适用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已申报信息差错更正,个人所得税申报、扣缴申报更正除外,个人所得税申报、扣缴申报差错使用【申报错误更正(个税)】功能。

(1)金三系统中个人所得税和社保属于个人税收模块,不属于核心征管范围。

在功能菜单排布上,分别属于【申报征收】、【个人税收管理】、【社保费管理】模块。

(2)核心征管与个税、社保在功能使用上需要分别选择对应的功能菜单。

许多功能附有(社保费)(个税)等字样,专项处理社保、个税。

比如:

【申报错误更正[办税受理岗]】——【申报错误更正(个税)[办税受理岗]】、【票证作废[办税受理岗]】——【票证作废(社保费)[办税受理岗]】等等,在具体使用时需要准确选择。

(3)双轨时涉及QC问题提交时,个税和社保问题提交给个人税收组,其他申报征收问题提交申报征收组。

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申报错误通过修改【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优化版)】和【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优化版)】税源明细信息采集表中税源明细数据进行错误更正。

大集中系统无证户、外来临时户或者个人需要申报税款或者开票征税时使用通用户进行申报缴纳;

金三系统无通用户设置,所有税款申报征收都需要通过纳税人识别号进行。

(1)自然人进行申报或者开票等业务,需要先进行【自然人登记】产生纳税人识别号后操作,个别功能比如【增量房信息采集(2016)版】则在采集时自动判断是否已有登记,然后提供自然人间接登记。

(2)正常纳税人应办理税务登记。

临时户应办理临时登记。

(3)单位纳税人如在非注册地存在土地、房屋等纯财产类税源,需缴纳相关税费,要做跨区税源登记,主要到涉及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及相关增值税;

(4)单位纳税人在非注册地提供货物、劳务、服务时,需缴纳相关税费,要做外埠纳税人报验登记,主要涉及增值税、城建、教育费附加等。

(5)其他无登记户可以通过【组织临时登记】获取纳税人识别号。

大集中通过汇总通用户进行现金汇总;

金三系统通过【特定征收部门】设置来实现现金汇总功能。

大集中系统通过“税务人员通用户对照表维护”功能,关联固化具体办税人员与汇总通用户;

金三系统中没有人员和通用户对照功能,汇总时通过选择缴款单位名称分别汇总。

金三系统的各申报表多有“减免性质代码”字段,选择后系统会有提示没有做减免税备案,但该字段目前只做提示不做强制校验,纳税人可事后备案。

20.工会经费如何申报

内网通过【通用申报】进行处理。

金三系统契税的税率统一配置为标准税率即3%(4%或6%),90平方以下家庭唯一住宅1%等税收优惠通过“减免性质代码”选择具体减免事项后在减免税额内体现。

目前存量房交易的契税申报选择正确减免事项后,减免额能够自动计算,但是增量房的减免额目前还需要手工填写(该问题已提交总局进行完善)。

22.催报清册如何生成

系统定时在申报期后第一天凌晨自动进行催报统计,生成《逾期未申报清册》和《逾期未报送资料清册》。

五、征收

23.征收方式确定

金税三期中无单独“征收方式”数据项。

纳税人税款具体缴纳方式按以下方式执行:

(1)

【税(费)种认定】在无其他核定记录的情况下,存在税(费)种认定的,即视为查账征收。

(2)纳税人应采用核率征收、附征、核定应纳税额,以及定期定额方式缴纳税款的,需分别使用以下功能完成相应核定审核,形成有效核定记录。

【企业所得税核定申请(居民)(依申请)】【企业所得税核定(居民)(依职权)】;

【企业所得税核定(非居民)(依职权)】【个人所得税核定】;

【印花税核定(依职权)】【印花税核定(依申请)】【土地增值税清算核定】;

【其他税种核定申请(依申请)】【其他税种核定(依职权)】;

【定期定额户定额核定申请】

(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于核定过程中予以确认)

(3)企业所得税核定默认终止日期为当年年底,对次年需顺延核定征收的,应使用【企业所得税批量核定(居民)(依职权)】功能进行批量延期。

(4)有效核定记录优先【税(费)种认定】中的法定税率。

即存在有效核定记录的,则征收方式由核实记录确定;

核定记录失效的,征收方式恢复为查账征收。

(5)如果是核定征收改查账征收的,仍然通过核定功能菜单进行操作。

(6)核定完毕后即使进行申报等一系列操作,而无需象大集中系统那样更改税种认定。

(7)核定完毕后即使进行申报等一系列操作,而无需象大集中系统那样更改税种认定。

24.滞纳金加收

金税三期中滞纳金加收不受本金金额限制;

同时稽查查补滞纳金以实际补缴日期为计算截止日期。

缴款书上解或入库销号日期迟于限缴期限而产生的滞纳金,可以通过一般征收开票进行查询,输入纳税人识别号会自动带出应缴纳的滞纳金。

金三系统没有单独的分票功能,而在一般征收开票功能里,通过在多条申报信息中直接选择若干条本次需要开票的税费记录,或者直接修改本次开票金额实现原大集中的分票效果,同时金三系统会自动重新计算开票滞纳金、利息、加罚款信息。

26.催缴清册如何生成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或有关规定,在系统设定的启动时间,自动启动生成《逾期未缴纳清册》。

27.税务代保管资金填写

税务代保管资金当用于缴纳税款时,收款单位名称、开户行、账号应填写国库的名称、开户行、账号。

28.缴款错误更正与更正(调库)各自的适用范围

税款缴库、退库业务办理完成后,税务机关或国库发现双方入库或退库税款预算科目、预算级次、收款国库等要素不一致需要调整的,应当根据“谁差错、谁更正”的原则,按以下程序办理税款更正调库手续:

国库数据发生差错、税务机关数据正确的,通过更正(调库)更正系统错误信息,同时打印(或填开)《更正(调库)通知书》,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将差错数据情况告知国库,由国库填写《更正(调库)通知书》办理更正调库;

国库和税务机关数据同时发生差错的,由税务机关进行数据红字更正处理,同时填写《更正(调库)通知书》,送国库办理更正调库。

属于税务部门单方错误,通过缴款错误更正流程更正。

29.一般征收开票与票证处理

(1)一般情况下,各个申报表申报后,会自动跳到【一般征收开票】界面。

(2)为了确保两个系统同一开票业务对应的票号相同,则需按【票证库存优先级管理】步骤进行操作,可以实现跳票号操作,对暂时不能两个系统同步的业务,能够先暂时跳过,不影响后面的开票。

(3)两个系统的税票打印规则不同,会导致同笔业务两个系统票证号码不同。

金税三期中一张税票上只能容纳5条。

如果发生票号错位,则在金三中先作废税票再重新打印,作废时候选择“电子信息作废”,所作废的税票的号码完好无损,下次开票还能再用。

(4)大集中系统中开票时税种是在一张税票中的,但金税三期中税种是分开用各种专用申报表申报的,若需保证税票号码一致,可以先分别在各个报表申报,保存后暂不开票,待所有税种都用各自报表报完,再进入一般征收开票,选中已申报税种进行开票。

六、票证

在金税三期中,程序设置票证领发保存成功后,不能直接撤销或作废操作。

如需更改该操作,应采取“领取入库”或“交回入库”的逆向操作来实施补偿。

在金税三期中,程序设置收入退还书只能由县区局以上规划财务科会计核算岗人员开具。

因此必须核定一名机关用票人,领用和填发收入退还书。

部分单位在机关岗位初始化时,将没有票证实际管理权限的机构挂在了票证职能树上,导致上级票证管理机关无法完成初始化。

如“XX县规财科”在进行票证帐表初始化时,其下属“XX县一分局办税服务科”所有人员已完成初始化,但系统提示“XX县一分局宣传服务科未进行初始化”就是因为票证职能树上挂了没有票证管理职能以及人员的“一分局宣传服务科”。

需由系统管理员维护票证职能树,删除无用的机构。

账表初始化完成后,票管员是不能作废的,只能通过编制税收票证交接表,发起交接流程,把票管员的身份转给接收人。

票证初始化必须按照规定步骤操作。

如未按规定操作的,请联系中软公司,从后台把票证初始化数据清空后重新按规定步骤录入。

35.关于现金票证汇总的问题

收现票证须经完税证汇总进行入库。

需先进行“特定征收部门登记”操作。

类似于大集中系统的“维护汇总通用户”。

若使用税库银方式进行现金凭证汇总,需先对特定征收部门进行三方协议验证。

36.关于打印不全的问题

使用A4幅面打印机打印税票时,会出现右侧打印不全现象,且打印预览无法拖动调整。

可以通过设置电脑的打印机首选项解决,选A3或自定义纸张。

(1)部分打印机无法设置A3,则设置自定义纸张,宽度不小于24.1CM即可。

(2)设置IE浏览器的打印页面设置,纸张大小选A3或自定义。

(3)若打印结果右侧不全,左侧仍有留白,手动调整放纸位置。

七、法制

先进行税收(规费)违法行为登记,经登记的税收(规费)违法行为产生违法行为编号。

对税收(规费)违法行为的处理,根据税收(规费)违法行为的具体处理需要,选择相关的流程进行具体处理。

税收(规费)违法行为的具体处置措施包括责令限期改正,责令限期缴纳税(费)款,简易程序处罚,一般程序处罚,提请吊销营业执照,实施保全,纳税担保申请确认,纳税担保解除处理,调查核查等15个流程,这些处置措施都是在“税收(规费)违法行为处理”的多事件单元树中启动的。

责令限期改正需要根据纳税人是否改正,来进行销号处理,否则责令限期改正无法结束。

销号相当于对责令限期改正效果的反馈。

根据纳税人是否在期限内改正的情况,选择是或者否,进行销号处理。

期限内未改正的系统提示可以进行简易程序或者一般程序的处罚。

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由税务所(分局)决定,2000元以上(含)需报经县市区以上税务机关批准。

所以一般程序处罚审批机关也会根据罚款金额的不同分别报经不同层级的机关进行审批。

(1)结束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流程之后,审查办理人员回到【在办任务】中打开“一般程序处罚决定处理—审查(多事件)”任务,如果无须听证或者需要听证并且已做听证,选择办理人员后,点击【推送】,推送至审批环节。

如果处罚金额不足2000元,则推送至分局局长审批;

如果处罚金额大于2000元(含),则推送到所属税务局局长审批。

(2)办理人员在【待办任务】中点击【一般程序处罚决定处理-制作】,制作一般程序处罚决定书。

录入该页面的基本信息,点击【保存】,保存成功,推送到终审环节,如果处罚金额不足2000元,则推送至分局局长终审;

如果处罚金额大于2000元(含),则推送到所属税务局局长终审。

发起“纳税担保申请确认”有两种方式。

可以在“税收违法行为处理”环节多事件单元树中选择“纳税担保申请确认”,点击【确定】,启动“纳税担保申请确认”流程。

也可以搜索“纳税担保申请确认”功能菜单,进行处理,但是在功能菜单中直接启动仍然需要税收违法行为的案件编号。

八、稽查

41.无法录入不在检查所属期的税款

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在检查所属期的税款,但在《汇总表

(二)》内录入税款时,系统提示错误。

录入查补税款是,系统会校验税款所属期是否在检查所属期。

在多功能菜单内选择《案件变更事项处理》,可对检查所属期进行变更,变更后应对纳税人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说明变更情况。

42.无法查看(打印)前面环节制作的文书

点击“案卷查询”,可以查到前面环节所做的文书

43.实施环节大要案标记为何无法修改

案源管理部门在立案环节确定为大要案的,实施环节将无法修改,只有实施环节自己选择的大要案标记,可自行修改。

立案环节若无充分依据确定为大要案的,暂不确定为大要案,待实施环节再选择是不要打大要案标记。

44.纳税人缴纳的滞纳金比大集中系统计算的多

金税三期系统内滞纳金是从限缴日期至实际缴纳日期,按天加征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省局明确:

滞纳金的计算方法以总局的方法为准。

45.中止检查的案件无法找到流程

在功能菜单—稽查案件特殊处理—稽查案件解除中止检查模块中解除中止检查状态,解除中止检查后所有任务回到待办/在办任务列表,恢复检查操作。

46.中止执行的案件无法找到流程

在功能菜单—稽查案件特殊处理—稽查案件解除中止执行模块中解除中止执行状态,解除中止执行后所有任务回到待办/在办任务列表,恢复执行操作。

47.案件已经进入执行环节,为什么纳税人去开票却没用应征信息

《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虽然已送到,但系统内没用及时销号,只有文书送达销号后才产生应征信息;

及时对文书进行送达销号

听证申请处理模块中查询到该案件的处罚信息,双击后,案件信息带入听证申请处理内,其中登记日期取系统当前日期。

其他的类型需要特殊的案件来源才能使用,如“上级督办”只使用督办案件

九、综合

50.税务管理码与纳税人识别号的使用

税务管理码是省级大集中系统使用的操作号码,在金税三期系统中,将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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