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用玻璃行业事故隐患排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 1209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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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的通知》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
《工贸行业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意见》
《工贸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细则》
《玻璃工厂工业卫生与安全技术规程》(GB15081)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玻璃生产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规范》(AQ/T4258)
3、术语定义
3.1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以及管理上的缺陷。
3.2隐患排查——企业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岗位员工以及其他相关人员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采取一定的方式和方法,对照风险分级管控措施的有效落实情况,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的工作过程。
3.3隐患分级——隐患的分级是根据隐患的整改、治理和排除的难度及其导致事故后果和影响范围为标准而进行的级别划分。
可一般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其中: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一般企业三、四级风险对应的隐患为一般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对重大隐患,相关行业可制定重大事故隐患目录。
一般一、二级风险对应的隐患为重大隐患。
以下情况可直接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设施、职业病防治设施未按照依法批准的设计组织施工。
——风险评价出的不可承受的风险。
——上特种设备、设施未按规定检测、检验或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国家淘汰、禁止使用工艺、设备。
——重大危险源的主要设备及主要安全设施存在的隐患。
——长期滞留人员在10人以上的煤气炉、天然气、危化品库等场所存在的隐患。
——因外部因素造成的难以整改的隐患。
——市级以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认定为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的。
3.4隐患分类——为方便事故隐患管理,本指南将事故隐患划分成两大类,即基础管理类事故隐患和生产现场类事故隐患。
基础管理类隐患主要是针对生产经营单位资质证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安全生产投入、应急救援、特种设备基础管理、职业卫生基础管理、相关方基础管理、其他基础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缺陷。
现场类隐患主要是机械、电气、消防、危化品、环境、特种设备、违章、职业健康、等其他类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
3.5隐患治理——隐患治理就是指消除或控制隐患的活动或过程。
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3.6隐患信息——隐患信息是指包括隐患名称、位置、状态描述、可能导致后果及其严重程度、治理目标、治理措施、职责划分、治理期限等信息的总称。
企业对事故隐患信息应建档管理。
4、总要求
4.1企业应当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做到及时排查事故隐患、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
4.2实现生产作业现场事故隐患的动态管理,按照责任制要求,确保事故隐患能够及时发现、及时治理,最大限度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4.3企业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定期对事故隐患进行统计和原因分析,并制定实施防止隐患重复发生的根本性措施,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化水平。
5、工作程序与内容
企业开展隐患排查与治理主要包括明确隐患排查点、编制隐患排查依据、实施隐患排查、开展隐患治理、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实施隐患上报等六个环节。
5.1明确隐患排查职责
企业应当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原则,贯彻“发现→通知→落实整改→整改反馈→组织验证→效果推广”的流程,对事故隐患实施闭环管理。
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安全管理经验、事故教训及其他安全要求,落实专业职能部门直接排查与治理,安全管理机构实施综合管理的要求。
5.1.1企业主要负责人职责:
(1)对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有效性全面负责。
(2)确保可获得建立、实施、保持和改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所需的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和专门技能、方法、监测工具或仪器、信息系统、技术与财务等)。
(3)明确涉及各部门、各岗位安全职责与责任。
(4)确保全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
(5)掌握二级以上风险分布情况、可能后果、典型控制措施及可能存在的隐患。
5.1.2安全管理部门职责:
(1)起草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和有关体系文件,协调和调度各专业工作组分工任务开展情况,并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汇报。
(2)掌握企业风险分布情况、可能后果、典型控制措施及可能存在的隐患。
(3)负责本指南的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
(4)负责组织企业隐患排查工作的开展,负责对重大隐患的汇总、评估,监督各责任单位落实隐患整改措施。
(5)定期汇报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进展情况,并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过程进行督查、考核等工作。
5.1.3专业管理部门职责:
(1)按专业职责,检查、督促、协调本专业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2)负责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工作。
(3)掌握二级以上风险分布情况、可能后果、典型控制措施及可能存在的隐患。
5.1.4生产车间职责:
(1)对所辖区域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主体责任。
(2)掌握三级级以上风险分布情况、可能后果、典型控制措施及可能存在的隐。
(3)具体负责所辖范围内各类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负责组织一般事故隐患的评估,并对自行管理的事故隐患进行整改、验证等工作。
5.1.5班组职责:
(1)负责对管辖区域、作业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2)掌握四级以上风险的分布情况、可能后果、典型控制措施及可能存在的隐患。
5.1.6作业人员职责:
(1)掌握本岗位涉及的风险分布情况、风险后果、可能存在的隐患及典型控制措施等相关知识。
(2)积极主动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营造健康、安全的工作岗位。
5.2明确隐患排查点
以危险源为隐患排查的对象。
企业组织实施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典型措施制定和风险分级,确定一~四级风险,形成了《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措施策划信息表》,表中所列危险源即为隐患排查的对象,即“排查点”,该“排查点”是企业内分级排查和日常安全检查的关注点。
——公司级:
通常风险级别为一级风险所涉及的危险源。
——车间级:
所管辖区域内所有的设施、设备、作业过程、人员(含外来人员)等所涉及的危险源可设为排查点,包括在本区域内的公司级、专业级排查点,除专业能力或设备能力不足导致无法实施排查的危险源(如设备接地是否良好需接地电阻检测仪,可以由专业实施排查)外,均可设为排查点。
——班组级:
可根据班组所管辖区、作业范围内隐患排查的数量、风险等级、分布等因素,进行重点关注,确保区域内所有风险均能得到监控。
——岗位级:
除专业能力或设备能力不足导致无法实施排查的危险源,将岗位上的设施、设备、作业过程、人员(含外来人员)等风险所涉及的危险源均可设为排查点。
5.3.编制隐患排查治理内容清单
企业可以依据《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措施策划信息表》编制隐患排查治理内容清单,应以清单列表的方式体现,确保分类清晰、内容详实、系统全面。
列表中至少应包括:
排查范围(区域、部位、场所等)、隐患排查标准、排查方法、排查周期、隐患等级、处置措施、责任划分等信息。
企业应结合实际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部门的职责,实施隐患排查工作,并将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运行过程及结果纳入绩效考核制度中,确保落实到位。
5.4开展隐患排查
5.4.1排查要求
隐患排查要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考核,按专业和区域、部位、场所等进行,明确排查的责任人、排查内容、排查频次和登记上报的工作流程。
5.4.2排查范围
要做到全面覆盖、责任到人,定期排查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专业排查与综合排查相结合,一般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及时发现、不留死角。
5.4.3排查记录
按照隐患排查治理要求,各相关层级的部门和单位对照隐患排查清单列表内容进行隐患排查,并填写隐患排查治理记录。
隐患排查记录至少应当注明以下事项:
5.4.3.1排查级别
排查级别是指企业确定的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及岗位级的检查类型标识;
5.4.3.2排查类型
排查类型是指企业确定的日常隐患排查、综合性隐患排查、专业性隐患排查、专项排查、季节性排查。
——日常隐患排查:
是指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设备、设施日常点检等,以及单位领导和设备、电气、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性检查。
日常隐患排查要加强对关键装置、重要部位、关键环节、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和巡查。
——综合性隐患排查:
是指以保障安全生产为目的,以安全责任制、各项专业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为重点,各有关专业和部门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
——专业性隐患排查:
由归口专业管理部门针对专业活动、过程、装置、设施、设备、物料等风险所涉及的危险源进行检查。
如避雷系统检测、特种设备检测、煤气报警仪校准等。
——专项隐患排查:
主要是针对煤气炉、窑炉、天然气系统、电气设备、压力容器、消防设施等作业的危险源进行检查。
是企业根据自身需要、上级政策要求以及事故发生后针对性开展的专项检查。
——季节性隐患排查:
主要是企业根据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隐患检查,例如夏季防暑降温和防雷检查,冬季防冻、防滑检查。
——各级主要负责人履职排查。
各级领导按照岗位责任制的要求组织的检查。
专兼职安全员、其他管理人员等日常安全监督检查时,可参照已识别的风险点中的危险源控制情况进行抽查,并形成记录。
5.4.3.3责任部门:
负有事故隐患治理责任部门或单位。
5.4.3.4处置措施:
是指检查组给出的隐患治理的初步建议,一般包括立即整改、限期整改、停产整顿三种方式。
其中属于限期整改的,应通过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的方式督导整改;
属于停产整顿的,企业应制定专门的整改实施方案并限期完成。
5.4.4排查频次
根据风险特性及危险源确定隐患排查周期,企业应制定隐患排查频次:
(1)一线作业人员应进行班前、班中及班后现场巡检。
(2)车间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每天至少一次对生产现场进行相关专业检查。
(3)车间应结合岗位责任制检查,至少每周组织一次隐患排查。
(4)企业各专业职能部门应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至少每月开展一次有针对性专业隐患排查。
(5)企业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综合性隐患排查。
(6)当获知同类企业发生伤亡及险情等事故时,应举一反三,及时进行事故类比隐患开展专项检查。
5.5实施隐患治理
5.5.1隐患治理原则
企业隐患治理应实行分级治理、分类实施的原则。
隐患治理实行分级治理,即岗位能解决的不推给班组,班组能解决的不推给车间,车间能解决的不推给公司。
隐患治理应分类实施。
能够立即整改的隐患,必须立即整改,整改情况要安排专人进行确认;
针对难以立即排除的事故隐患,企业应当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由隐患整改责任单位负责人或班组立即组织整改,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要求、整改时限等内容。
5.5.2事故隐患治理流程
遵循“发现→评估→确定治理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整改反馈→组织验证→效果推广”的流程对事故隐患实施闭环管理。
企业应当在每次隐患排查结束后,将隐患名称、存在位置、不符合状况、隐患等级、治理期限及治理措施要求等信息进行公示;
各相关职能部门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对隐患整改责任单位、措施建议、完成期限等提出要求;
隐患存在单位在实施隐患治理前应当在对隐患存在原因进行分析基础上制定可靠的治理措施;
隐患整改通知下发部门应当对隐患整改效果组织验收。
5.5.3一般隐患治理
隐患排查人员向存在隐患的部门、车间、班组下发《隐患排查治理通知单》。
由隐患整改责任单位负责人或班组立即组织整改,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要求、整改时限等内容。
5.5.4重大事故隐患治理
经判定或评估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应当根据评估报告书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取的方法和措施;
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防止整改期间发生事故的安全措施。
5.6验证治理效果
5.6.1一般事故隐患要按照《一般隐患登记及整改消号审批》的要求进行验证,重大事故隐患要按照《重大隐患登记及整改销号审批表》进行验证和销号。
并将整改情况记录在《事故隐患分类汇总表》。
5.6.2整改验收所使用的表格,可延用企业原有行之有效的表格和程序,也可重新自行设计。
5.7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
企业应保持体现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的全过程记录,并建档管理。
隐患排查治理档案中应包括:
隐患名称、隐患内容、隐患编号、隐患所在单位、专业分类、归属职能部门、评估等级、整改期限、治理方案、整改完成情况、验收报告等。
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形成的传真、会议纪要、正式文件等,也应归入事故隐患档案。
涉及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应单独建档管理。
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的保存期限根据企业情况至少保存一个考核周期,具体期限自行确定,但涉及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档案应考虑长期保存。
5.8隐患逐级报告
企业应在明确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基础上,实施隐患逐级报告制度。
根据已确定的隐患排查频次,按照岗位、班组、车间、公司逐级上报。
逐级报告的内容应报告隐患名称、存在部位、状况描述、整改措施、完成情况等基本信息。
接到报告后,各管控层级应按照隐患排查治理内容清单中明确的职责划分,实施隐患治理。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企业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企业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应当包含: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
(4)隐患治理的预期目标等。
6、效果
企业通过建立、实施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应能全面掌握企业内部存在的安全隐患,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安全加以控制和消除,系统的提升企业治理安全隐患的能力,提升企业的安全管控水平,应至少在以下方面有所体现:
——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全面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内容。
——深化企业责任主体,激发企业自我安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明确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将安全责任主体层级分解至全体人员,全面履行安全责任主体职责。
——事故隐患档案管理更加标准、系统、规范,为企业的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数据支持。
——通过持续隐患排查治理,消除生产现场事故隐患,不断改善作业环境,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7、文件管理
企业应完整保存体现隐患排查治理过程的记录资料,分类管理,形成“一企一册”。
企业可结合自身安全管理体系中的记录管理程序,对风险分级管控体系产生的记录、文档进行管理。
确保记录或文档的标识、存放、保护、检索、保存和处置受控。
记录档案至少应包括:
——隐患排查治理内容清单
——隐患排查表
——隐患排查记录
——隐患排查治理公示表
——隐患排查治理通知单
——事故隐患整改反馈信息表
——重大事故隐患登记及整改销号审批表
——事故隐患分类汇总表等。
8、持续改进
企业应定期对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评审。
企业应基于以下因素的存在来考虑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评审频次,但每年应不少于一次。
——法律法规及标准规程变化或更新的。
——政府规范性文件提出新要求的。
——企业组织机构及安全管理机制发生变化的。
——企业自身提出更高要求的。
——事故事件、紧急情况或应急预案演练结果反馈的需求。
——其它情形出现应当进行评审的。
评审的实施可结合企业安委会或安全领导机构会议进行,也可单独进行。
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或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企业,也可结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管理评审或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评审一起进行。
评审结果的内容及结论、以及确定的措施等内容应做好记录。
隐患排查治理过程记录(样表)清单
(1)风险点隐患排查治理内容清单(附表1、2、3)
(2)隐患排查表
(3)隐患排查记录
(4)隐患排查治理公示表
(5)隐患排查治理通知单
(6)事故隐患整改反馈信息表
(7)重大事故隐患登记及整改销号审批表
(8)事故隐患分类汇总表等
附表1:
风险点隐患排查内容清单(职责分配)表
序号
风险点
危险源
事故
类型
管控措施
风险
等级
基层组织检查
专业组织检查
公司
排查
岗位班组
周期
车间工段
分厂
设备设施
工艺技术
生产运行
消防
安全
1
(1)
(2)
(3)
2
3
备注:
1、上表中隐患排查表检查周期“A”代表日查、“B”代表周查、“C”代表月查、“D”代表季度查、“E”代表年度查
2、上级负责管控的隐患下级必须负责管控。
附表2:
危险源隐患排查内容清单(职责分配)表
(一)
车间名称:
作业活动/区域/场所/设备设施
(危险因素)
典型控制
措施
…
附表3:
危险源隐患排查内容清单(职责分配)表
(二)
事故类型
典型控制措施
附表4:
*********隐患排查表
排查主体:
车间级排查人:
排查日期:
2016年月日
排查范围
隐患排查依据
(典型管控措施)
隐患位置
隐患类型
隐患情况描述
整改建议
处置措施
隐患级别
4
注:
1、排查主体分为:
厂公司级、专业级(含机电、设备、工艺、自动化、生产、消防等)、车间级、班组级、岗位级;
2、排查人指排查小组组成人员;
3、隐患级别分为重大除患和一般隐患,按照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规定确认。
附表5:
隐患排查治理公示
×
×
(企业名称)
(年、月)隐患排查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