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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销售管理办法

附件一:

山西汾西正旺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煤炭销售管理办法

为加强煤炭销售管理,规范操作程序,落实岗位责任,规避运作风险,确保煤炭销售工作的规范、有序、高效运作,实现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关于煤炭销售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章程》约定的具体内容,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在山西焦煤集团公司煤炭销售政策的指导下,兼顾股东和地方利益,由汾西矿业孝义煤矿管理分公司提供用户管理、价格指导、合同签订、集运服务、货款结算、售后纠纷处理等方面的指导与服务。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集团公司”是指汾西矿业集团公司;所称“孝义公司”是指汾矿集团孝义煤矿管理分公司;所称“矿井公司”是指孝义煤矿管理分公司所辖的子公司。

第三条孝义公司是各矿井公司煤炭销售的管理部门,负责煤炭销售的指导与服务,销售过程的监督与管理,协调销售过程中的有关事宜,行使指导、服务、协调、监督、检查、考核等管理职能,为各公司煤炭销售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第四条成立煤炭销售和质量管理相应管理机构,负责本公司煤炭产品的销售及质量管理工作,并与孝义煤矿管理分公司经营部实施业务对接。

第五条煤炭产品实行集中统一销售,根据产品质量及市场行情确定销售价格,经董事会研究同意后执行。

逐步纳入山西焦煤集团销售管理,逐步形成依托山西焦煤的国际、国内大市场和发挥区域小市场相结合的销售战略,达到树立产品品牌,提升企业形象,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最大化的目标。

煤炭产品销售业务情况需报汾西矿业集团公司审定和备案。

第六条煤炭销售实行煤款全额预付制度,本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任何形式(顶账、抹账、赠送等)变相销售煤炭产品。

第七条制订和编制煤炭产品销售策略和方案,在汾西矿业集团公司审定的煤炭产品销售价格范围内,与公司董事会协调确定每批次煤炭产品销售价格,根据公司煤炭产品质量和市场需求情况可以优化配售,组织管理协调煤炭产品集运业务。

第八条结合本公司实际,完善矿井储装运设施,制定煤炭销售与煤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责任制,逐步规范和理顺煤炭销售管理工作,做到管理制度化,工作程序化,行为规范化,达到煤炭销售和煤质管理的标准化要求。

 

第二章职责划分

第九条孝义公司职责

1、负责煤炭销售管理工作,包括计划、合同、煤质、票据、结算等,做好指导、协调、服务、管理等工作,协助各矿井公司解决销售过程中的问题,确保煤炭销售工作的依法有序运行。

2、负责煤炭市场调研,掌握市场供需情况、价格走向、用户情况等,分析研究市场变化趋势和需求信息,及时了解市场行情,为销售煤炭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

3、协助各矿井公司做好煤炭销售票据及公路运输超限超载单的领用、发放等日常管理工作,保证煤炭销售票据的安全规范使用。

4、深入基层,了解煤炭产、销、存和煤质指标情况,随时掌握各矿井公司的数、质量情况,及时为领导提供信息,以便正确指导销售工作。

5、做好煤炭销售计划与统计管理工作,确保统计数据上报及时、准确可靠。

6、负责各矿井公司煤质采制化工作,掌握煤质基本情况,认真制定煤质措施,从源头上抓好各环节的煤质管理工作,帮助解决处理煤质纠纷等问题。

7、负责各矿井公司煤炭销售和煤质管理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服务、监督、检查考核工作。

8、负责制定区域公司及所辖各矿井公司的煤炭产品销售策略和方案,负责所辖矿井公司煤质管理工作,在汾西矿业集团公司审定的煤炭产品销售价格范围内,与所辖矿井公司董事会协商确定每批次煤炭产品销售价格,根据各矿井公司煤炭产品质量和市场需求情况可以优化配售,组织管理协调煤炭产品集运业务。

9、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煤炭销售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与上级销售部门保持联系,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为销售煤炭提供有利条件。

第十条本公司职责

1、负责公司煤炭产品公路调运任务,承担运销调度职能,对公司所属的储、装、运设施、交通道路、运输车辆的管理职能。

2、承担煤炭产品的销售货款与财务部门结算对接业务。

3、负责公司形成的煤炭销售欠款清收、组织管理工作。

4、负责公司煤炭产品销售证件、票据管理职能。

5、负责公司煤炭产品生产全过程质量管理,实施生产、销售过程质量控制、售后服务,推进技术营销,开拓煤炭市场。

6、负责公司煤炭产品销售的商务纠纷处理工作。

第三章煤炭销售管理

第十一条市场管理

1、建立完善的市场管理办法、制度、程序,进行市场规律化、规范化运作,规避风险,实现良性运行。

2、组织市场调研、预测、走访用户,统筹考虑研究、分析市场,根据用户行业,煤炭产品公路流向,进行用户细分,科学划分区域市场,扩大重点战略用户,形成长期稳定的销售网络体系。

3、定期做出市场分析、预测报告,为煤炭销售决策提供依据,主要内容:

⑴、集成国内外和区域煤炭市场信息,判断政治、经济政策对煤炭行业的影响,分析相关行业发展态势,煤炭价格走势,客观提出销售建议。

⑵、根据用户资源状况好坏,经济实力强弱,采购规模大小,合同时间长短,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扶持政策等因素,对用户实施不同的销售策略建议。

⑶、根据各合同用户执行过程中信息反馈、商务纠纷、运输调运等情况,提出煤炭产品销售数量、质量以及运行应采取的措施建议。

根据市场意向、用户数质量、价格、付款结算等合同主要内容,提出建议意见。

第十二条计划管理

1、计划管理坚持依据煤炭产品销售合同的原则;效益优先,兼顾产运销平衡的原则;适应煤炭流向,有利公路运输组织的原则;“统一计划,集中管理,集体研究,分工负责“的原则。

2、煤炭产品年度销售计划由董事会根据计划产量、销量研究决定后统一下达。

3、月度计划每月25日前,由本公司根据可供公路销售煤炭产品资源量、合同价格、建议市场价格及用户需求情况等形成公路销售计划草案,提报孝义公司批准后,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形成月度正式计划下达。

第十三条用户管理

1、在兼顾股东和地方利益的前提下,可在山西焦煤集团煤炭销售重点户、市场户中优先选择。

可根据用户信用程度、煤炭集运流向、煤种类别等情况,制定本公司的销售策略与方案,经汾西矿业集团公司审定后执行。

重点用户实行市场调节,力争使销售市场长期稳定。

2、产品应按股比进行销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销售给双方股东及孝义市的企业。

3、要积极开辟市场,发展新用户,巩固老用户,选择信誉度较高的长期合作用户,保持用户的相对固定和稳定。

4、要树立“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销售理念,建立用户信息档案,做好售后服务,为用户提供合格的产品,满足用户需求,让用户满意放心。

5、为了加强煤炭销售管理,规避化解风险,确保销售安全,要根据用户的资质信誉状况、经济实力、采购规模、运作时间等情况对用户实施分类管理。

第十四条合同管理

1、根据年度生产经营方案,在充分掌握煤炭市场状况,用户需求信息和矿井生产状况的基础上,结合公司领导、部门和矿井的意见,提出年度煤炭产品销售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批准后组织实施。

销售方案的主要内容是分区域、分流向、分用户、分矿、分煤种煤炭产品的销量、价格等基本要求。

2、在公司董事会的授权下,根据年度销售方案,组织公司煤炭产品购销谈判,合理划分市场份额,科学确定煤炭产品价位,签订产品购销合同。

煤炭产品销售合同签订,要在履行管理公司法律事务部门的指导下进行。

要对授买人的资格进行逐项审查:

授买人营业执照、合同签订人的身份、煤炭经营许可证、统一规范的合同文本。

3、销售煤炭必须同用户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销售合同。

由本公司开据煤炭销售申请单和价格商定单,申请单应注明所销售煤炭品种﹑质量﹑供货时间﹑数量及价格等,购买方与矿方签字盖章后上报孝义公司审批。

4、孝义公司根据本公司开据的煤炭销售申请单和价格商定单,经审核无误后,购销双方签订煤炭销售合同,购买方持煤炭销售合同到财务部门办理交款事宜,财务部门收款后出具收款收据。

购买方持财务部门开具的收据到孝义公司经营部办理调煤相关手续。

本公司接到销售调拔单后,根据调拔数量及期限安排装车发运。

严禁无合同,无调拨单进行销售煤炭。

5、煤炭销售合同的签订实行会签制度,销售部门同用户谈判,形成意向后,填制合同审批表,经相关部门和有关领导批准后形成正式合同,合同签章后生效。

6、合同执行过程中,若遇政策性变化或煤质变化等引起商务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同时完善相关手续。

7、合同的履行:

孝义公司负责组织履行合同,检查落实合同兑现情况,监督合同价格的执行;对不能按时足额付款的用户,可以停止发运,同时督促用户尽快付款,在规定期限内补足货款,可恢复发运;对不履行合同的用户,经科长、部长提报公司分管经理、总经理批准终止合同,公司的变更按合同规定办法执行;进行用户分类,建立用户档案,拟定各类用户的管理办法;每月做出合同执行情况月报、合同管理分析报告和合同管理相关报表,为市场分析、预测提供信息资料。

8、孝义公司经营部和本公司销售部门要做好合同台帐登记,每月末将当月合同装订归档管理。

9、销售合同须报集团公司煤炭销售管理部门审查备案。

第十五条价格管理

1、根据山西焦煤指导价格,参照当地同煤种同质量的市场价格行情,实行以质论价,根据煤种类别和煤质指标情况,合理审定销售价格,经董事会确定并报汾西矿业集团公司审批后执行。

2、每月初定期召开董事会,确定当月销售价格。

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召开董事会,及时制定销售价格。

3、要认真了解市场信息,掌握市场需求及价格变动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销售策略,及时调整销售价格。

第十六条结算管理

1、煤炭销售要按规定及时办理结算,原则上当月销售煤炭,当月开票结算,确保当期销售收入当期全部入帐进行核算。

2、合同执行完毕,购销双方核对数量无误后,出具销售数量确认书,双方在确认书上签字盖章,购买方持确认书到孝义公司经营部办理结算手续。

3、经营部接到购买方与矿方签字盖章的确认书后,认真核对,确认数据准确无误后,开据销售结算清单,传递至各矿井公司财务科,财务科及时开据增值税发票,进行煤炭销售结算。

4、结算要根据煤炭产品购销合同的约定条款,按照合同约定的煤炭产品价格、方式等进行结算。

5、矿井公司收回的货款和收到的预付款,必须及时足额进入各矿井公司财务账户,严禁坐支。

第十七条销售票据管理

1、孝义公司统一印制煤炭产品销售过程中公路煤调运计划单、调运任务单、派车证、汽车用IC卡、过磅计量联、调运确认书、各种调运台帐、煤炭购销合同等业务性管理报表。

严格发放、收集、保存,归档管理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2、《煤炭准销票》由本公司到山西焦煤销售总公司汾西分公司办理,孝义公司协助办理。

3、煤炭销售票(地销票)等其他相关手续,由本公司到所在地煤炭销售管理部门自行办理,孝义公司协助办理。

4、本公司要建立票据的领、用、存管理制度,对票据的入库、发放、使用、库存、回收、上缴等事项,均要设立专用台帐,专人管理,如实进行记录和统计,确保票据的安全使用,严禁伪造、买卖、转让、涂改煤炭销售票,保证煤炭销售票的规范使用。

5、各种票据要严格按程序规范操作,票据的填写、传递要规范、合理、准确。

第四章统计及计量管理

第十八条统计管理

1﹑公司要建立健全煤炭销售原始记录和统计资料台帐,逐日进行登记,编制煤炭销售统计日报表,并将销售统计日报表逐日上报孝义公司经营部,做到数据真实、清晰、准确无误。

2﹑孝义公司经营部根据本公司上报的销售统计日报表,进行汇总,逐日登记销售台帐,并填报煤炭销售日报表,上报公司有关部门和领导。

3、本公司要按月编制煤炭销售统计月报表,并于每月2日前将上月报表报送孝义公司经营部。

4﹑孝义公司经营部每月定期汇总本公司上报的煤炭销售统计月报表,编制煤炭销售月报,上报有关部门和领导。

5、煤炭销售各种单据及报表填写项目要齐全﹑规范,字迹清楚,数据上报要及时﹑准确,月底将各种票据整理,装订成册,存档管理。

6、统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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