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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怎么区分打架还手和正当防卫?

 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正当防卫是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的行为人采取造成一定损害的方法,以防防止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遭侵害的有限度的行为。

由此可见,正当防卫有四个条件:

一,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行为。

二,必须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

三,必须是针对实施不法侵害行为的人;

四是防卫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

刑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

"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这说明:

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法制,法律提倡公民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现实生活当中,人们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

双方打了架,后动手的一方总说自己是在正当防卫;

学生打了架,家长参加调解的时候,也总是说自家的孩子后动手,是正当防卫!

那么,双方打架后动手的一方真是正当防卫?

一般说来,打架还手的一方,不属于正当防卫!

这是因为正当防卫的第一条件是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行为,不法侵害行为包括有社会危害性的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但主要是指犯罪行为,如杀人、强奸、抢劫、放火等,对这些行为,如果不果断采取防卫行动,使其停止非法侵害,将会对社会、对人身等造成重大危害。

打架还手就不同了,甲动手打了乙,已完全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比如报告民警……,学生完全可以报告老师解决,没有必要一定要动手还击。

动手还击引起互殴,不利于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

所以,两人打架,不论何方被打致伤、致残,还手的一方一般不算正当防卫。

如果因还手而使打架事态恶化,不论是先动手的造成的还是后动手的造成的,对方都要依法律负应有的责任。

所以,避免打架是至关重要的。

但如果遭到对方的非法暴力侵害,比如先动手的一方拿棍子或凶器施暴,你就应尽快躲开,脱离危险,并报告老师。

但却不可以正当防卫为借口而还手打人,把事情闹大。

(三)、遇到什么情况拨打110电话?

110"

系报警电话号码,遇有歹徒拦劫、入室抢劫、被绑架、流氓强暴、行凶杀人等特殊情况,可迅速拨打110电话,寻求警方的紧急救援。

110电话台,有公安干警昼夜值班。

接电话后,会立即通知警察及时赶赴案发地点,采取必要的行动。

如我市一位群众发现批捕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在一家饭店就餐后,拨打"

电话,接警后,刑警队侦查员迅速出击,仅用5分钟就将这个久抓未获的盗窃团伙的骨干分子抓获。

报警台,被誉为人民群众的"

保护神"

拨打110电话时,要冷静不要慌乱,最好用普通话,向值班民警说明发生了什么案件以及案发的时间、地点、情况、有什么要求等。

但是,不能轻易拨打110电话,一般的并非紧急的情况,用不着拨打110,应该采取其它适当的办法处理。

如果视拨打110电话为儿戏,随意拨打,必然扰乱公安部门的工作;

乱拔110电话,谎报"

军情"

,还会受到处理。

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要被处以15日以下拘留。

(四)、在校内有人向你强要钱物怎么办?

同学们在本校内被人强要钱物的情况虽然比较少,但也有些同学遇到过。

向你施加威胁的有本校的学生,也有校外混进来的学生。

本校的往往是那种沾染了不少恶习的、出了名的"

坏孩子"

,你认识他,或是"

半熟脸"

,你能从别人那里问出他是谁。

他让你给他钱,给他烟,或是要你的其它物品,不然就说要打你,甚至还可能说"

以后见你一次打你一次!

他敢在学校里做这种事情,就不怕老师吗?

就不怕学校处理他吗?

是不是胆子太大了?

同学,并不是他胆子大,而是他在利用你的胆小怕事,他觉得你不敢对抗他,不敢声张,不敢告诉老师,怕把事情闹大;

他觉得你可能这样想:

这次乖乖听他的,免得今后他老找你岔,老欺负你;

他还可能觉得他们"

圈子里的某些说法可能也影响到了你,那就是"

有事不能告诉老师,告诉老师就算报了‘官&

#39;

,报‘官&

就不算好汉。

其实,他心里是虚得很的,他是非常怕老师知道的,有个现象可以说明这一点,那就是学校里的班干部、三好学生就很少遇到这种威胁,因为“坏孩子“知道这些学生和老师关系密切,是什么都会跟老师说的!

至于那种报"

官"

、不报"

的说法,是非常愚蠢的,是古代所谓"

江湖"

上流传的、非常落后的、早已被现代社会所淘汰的东西。

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有了矛盾,有了冲突,是必须清代表政府的有关组织和部门解决的!

报"

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同学们,其它的解决办法都是不正确的,因为那样会留有后患!

那么此时怎样办才好呢?

首先你应该拒绝他,并且大声说:

不行!

我凭什么给你!

你这样做不对,走,找老师评理去!

一边斥责他,一边向老师办公室方向走,同时注意自己的视野当中有没有老师(哪位老师都可以),如果没发现老师,但是发现了班干部或自己熟悉的有正义感的同学,见到他们,你就要大呼"

XXX,快去找老师来!

因为"

老师"

这两个字,对"

是有着威慑作用的,这时他便不敢轻举妄动。

如果这时"

虽然心虚但表面仍然很恶,你就要一边斥责他一边快跑脱离开,去找老师。

记住,千万不要胆小,不要软弱,也用不着和他动手打,因为只要你义正辞严斥责他,就已经表明你非常勇敢了!

如果动手打,一是显得你不讲文明,二是你也容易吃亏。

在校内向同学们强要钱财的有时是窜入或混入学校的外人,他们可能是些不三不四的小青年,也可能是外校的"

,还有的可能是本校流失生或已经毕业出去的人,他们一般不穿本校校服,不和大家一块玩耍,眼睛总盯着人。

这些人往往和本校的"

有勾结。

被他们施加威胁的同学,常是被本校的"

坏"

孩子指点的,因为他们也要找"

软的"

捏。

对付他们,也要象对付本校的"

一样,要义正辞严斥责他们,也要迅速找老师。

记住:

你是在自己的校园里,这是一个绝不允许以邪压正的地方,老师就在附近!

老师和同学们一定会帮助你的!

只要你这样做了,他们肯定要夹着尾巴溜走的。

因为他们非常怕学校扣住他们,交给派出所的民警叔叔去审查。

就是溜走了,学校也不会放过他们,要查出他们是些什么人,还要查出校内是谁跟他们勾结,从而给予应有的惩罚和教育。

(五)、中小学生预防侵害的基本方法是什么?

1、义正辞严,当场制止。

当你受到坏人的侵害时,要勇敢地斗争反抗,当面制止,绝不能让对方觉得你可欺。

你可以大喝一声:

&

住手!

想干什么?

,"

耍什么流氓?

从而起到以正压邪、震慑坏人的目的。

2、处于险境,紧急求援。

当自己无法摆脱坏人的挑衅、纠缠、侮辱和围困时,立即通过呼喊、打电话、递条子等适当办法发出信号,以求民警、解放军、老师、家长及群众前来解救。

3、虚张声势,巧妙周旋。

当自己处于不利的情况下,可故意张扬有自己的亲友或同学已经出现或就在附近,以壮声势;

或以巧妙的办法迷惑对方,拖延时间,稳住对方,等待并抓住有利时机,不让坏人的企图得逞。

4、主动避开,脱离危险。

明知坏人是针对你而来,你又无法制服他时,应主动避开,让坏人扑空,脱离危险,转移到安全的地带。

5、诉诸法律,报告公安。

受到严重的侵害、遇到突发事件、或意识到问题是严重的,家长和校方无法解决.应果断地报告公安部门,如巡警、派出所,或向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治保委员会等单位或部门举报。

6、心明眼亮.记牢特点。

遇到坏人侵害你时,你一定要看清记牢对方是几个人,他们大致的年龄和身高,尤其要记清楚直接侵害你的人的衣着、面目等方面的特征,以便事发之后报告和确认。

凡是能作为证据的,尽可能多的记住,并注意保护好作案现场。

7、堂堂正正,不贪不占。

不贪图享受,不追求吃喝玩乐,不受利诱,不占别人的小便宜。

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软"

,往往是贪点小便宜的人容易上坏人的当。

8、遵纪守法,消除隐患。

自觉遵守校内外纪律和国家法令,做合格的中小学生。

平日不和不三不四的人交往,不给坏人在自己身上打主意的机会,不留下让坏人侵害自己的隐患。

如已经结交坏人做朋友或发现朋友干坏事时,应立即彻底摆脱同他们的联系,避免被拉下水和被侵害。

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我区校园安全工作,以便师生对公安机关等部门的工作有一个简要了解

近几年,我区校园安全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

特别是公安部推出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以来,我分局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突出区域特色,创新工作模式,深入学习“德阳经验”,掀起贯彻落实公安部“八条措施”新高潮,将“一线、两点、三结合、四落实”的工作思路落在实处,全力创建平安和谐校园。

在区政法委、区教委等部门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共同努力下,使得校园安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受到了公安部、市局、分局的肯定和好评。

这与各学校领导、师生的支持配合、辛勤努力分不开的。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学校治安面临的形势还不容乐观,由于受各种复杂因素影响,贯彻落实公安部“八条措施”、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将是我们面临的长期任务,虽然校园治安状况好于社会,但师生对治安问题敏感、承受力低,集中整治后容易出现反复,侵害学生、危害校园的案件仍有发生;

个别学校内部及周边治安状况不稳定,影响师生安全感,校园整体治安形势不容乐观,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工作必将十分繁重。

“校园安全管理长效工作机制”是符合校园及周边实际情况、充分发挥整体功能的一种制度化、规范化、长期有效、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工作模式。

建立校园治安管理长效工作机制是一项相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反复调查研究,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在科学管理中不断完善。

在文保系统治安防控网络中,校园是防控工作的核心。

当前我区校园治安稳定的基础还比较脆弱。

如何采取措施整合校园各种防控资源,进一步规范各项安全防范制度,构筑以要害部位为核心,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治安防控网络,有效预防、减少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持续稳定,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任务。

在新的一年,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校园和谐安定为目标,以党的十七大和奥运安保工作为中心,从五大方面强化校园安全工作:

(一)精确指导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建立和完善校园安全管理预警机制

认真贯彻市局精确指导的警务模式,结合辖区中小学工作定位、分类和特点,确定“以防促打”的基本定位,重点围绕着“三高”变化,突出专业防范职能,不断提高打击、防范和精确指导的综合能力。

一是对辖区各类学校内部及周边110刑事类警情及刑事案件发案情况进行每月、每周的定量分析。

以业务基础常量数据为标准,紧密依托动态警情监测,细化、量化分析和研判治安形势,通过研究犯罪规律和“三高”特点,确定辖区中小学防范重点,有针对性地指导辖区中小学制定防范对策,有效遏制各类案件的发生。

以“精确指导”为整体工作思路,强化校园内部防范控制,认真研究中小学110警情刑事、治安案件发案特点,精确指导警力投入,有针对性地开展打防工作。

制定中小学系统压发案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岗位分工,细化工作措施,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压发案工作。

二是完善联席会议制度。

分局内保处民警与各中小学建立案件月分析通报制和工作会商制度,通报警情和内保治安状况,共同研究和制定保持中小学治安平稳的有力措施。

依法督促各中小学认真履行保卫部门的职责,按照国务院制定的《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指导各中小学保卫部门加强各项安全措施,织好、织严、织密内部治安防控网络。

通过定期检查指导工作、通报治安形势,促进安全保卫工作的深入开展。

同时进一步发挥安全监管的优势,加强各派出所的指导防范,做到防范工作跟着警情走。

三是突出公安机关“主功能”机制,正确履行校园及周边安全监管的职责。

分局成立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管理专项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细化措施,制定工作流程和工作帐单。

强化快速反应能力,建立强化处置校园及周边涉及师生的治安、刑事案件的快速反应机制。

对涉及师生的违法犯罪案件以及流氓恶势力团伙侵害中学生的案件,要坚持快速出警、快侦快破、及时审理,从快、从重依法严惩违法犯罪人员。

集中警力,快速查处涉及师生的案件,防止引发校园不安定事端。

重点查破侵害师生的盗窃、敲诈、抢劫、伤害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提高发现和控制能力,掌握校园内部及周边中学生团伙犯罪、流氓团伙、黑恶势力的情况和动向。

(二)积极构筑和完善校园内部及周边治安自防网络。

一是加强治安保卫工作责任制的落实,贯彻治安保卫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不断增强重视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的意识,落实安全保卫工作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领导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制度,以签订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书的形式,明确校园领导在治安保卫工作中的责任,指导单位采取细化措施,层层分解的方式,将治安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切实承担起共同维护安全防范的社会职责。

二是深入开展基础工作,强化落实重点人员、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的安全防控措施。

及时了解掌握敌政社情、不安定因素和师生思想动态。

结合中心工作加强对重点防范部位的安全检查,及时堵塞防范漏洞,落实工作措施。

三是进一步规范校园巡逻值守。

指导学校修订巡逻值班工作规范,从人员配置年轻化、值守岗位规范化、巡逻区域全面化、工作标准严密化、检查考核制度化等方面予以完善,加大校园的巡逻密度,实现值班工作规范化,巡逻值守网络化,内部巡逻严密化的工作格局,努力减少可防性案件的发生。

四是以推动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建设为主要途径,进一步加快校园科技创安的实施步伐,全面强化校园及周边安全控制。

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加大校园科技创安工作的力度,下一步,要以技防为主导,全力推动各学校周界报警,校园重点要害部位全部安装红外报警装置,依托朝阳保安公司,强化各学校的报警系统统一与分局110报警联网系统相连接,最大限度地降低出警时间,有效预防、控制和打击犯罪。

努力提高校园及周边预防犯罪、快速处置治安问题的能力和效率。

(三)进一步加强法制副校长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强化广大学生安全素质教育。

今年初,分局会同区综治办对法制副校长进行了全面调整和充实,并在治安复杂地区学校及已审批的流动人口打工子弟学校增设了法制辅导员为确保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认真贯彻落实区综治委、区未委会、区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工作的意见》(综治委[2007]2号)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下一步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副校长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按照“责、权、利”统一的原则,建立公安机关法制副校长资质上岗和奖惩考核机制,对参加授课的法制副校长给予一定数量的经济补贴和物质奖励,实行奖优罚劣,以充分调动开展工作的积极性。

同时利用信息资源,通过网络传输开展师生法制宣传教育。

在区教委的网站上建立完善《公安普法教育》专栏,针对学生、教师提出的与校园安全工作相关的问题给予解答,并定期在网站上刊载一些与师生合法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便师生查用。

(四)贯彻落实公安部八条措施,加强不安定因素排查工作,确保校园持续平安。

一是突出组织开展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要对学校及周边地区存在的治安乱点、火灾和交通事故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集中整治。

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

二是突出大力提升学校内部安全防范工作水平,在校园推广使用技防设施,提高校园防范工作的科技含量。

要加强校车管理,坚决杜绝校车超载和用拖拉机、报废车辆接送学生等突出问题。

三是继续抓好“一线、两点、三结合、四落实”的工作思路的深入落实,会同区综治办、区教委等部门,抓好构建校园网、深化校园法制宣传教育、管控校园出租房屋、落实流动人员子女学校安全监管、开展公安、教育部门联合模拟演练活动等具有朝阳特色的工作亮点,联手打造平安和谐校园。

四是利用科技网络手段,大力提升学校安全工作水平。

当前,校园防控网建设已初见成效,分局正积极会同区教委将全区校园网图像和报警监控资源联入分局内保防控网,下一步,要注重建立健全区教委视频监控中心与分局的整体联动机制,把学校的“小平安”和社会“四张网”的“大平安”结合起来,全力做实文保防控虚拟网,实施主动防范,用现代科技力量创建平安和谐校园。

要完善勤务指挥,依托校园防控网,建立和强化处置校园及周边涉及师生的治安、刑事案件的快速反应机制。

分局刑侦、预审、巡警、治安、内保和派出所实行多警联动,充分发挥整体作战效能,对校园及周边发生的涉校案件,坚持做到“三快一严”(即:

快速出警、快速调查、快速处置、严肃处理)。

(五)推动中小学安全工作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今年3月13日,市局下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的通知》(京公文保字[2007]231号),对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培养中小学生的公共安全意识,提高校园应变能力提出了工作要求。

下一步我们要贯彻落实国务院转发的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采取有效措施,结合“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强化校园安全防范和应急机制,推动中小学安全工作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努力提高中小学面对突发安全事件自救自保的应变能力。

当前,我区学校治安虽然保持了总体的稳定,但由于受大的国际、国内安全环境的影响,各类影响校园治安的问题仍较为突出。

一方面,爆炸案件等暴力犯罪、突发性犯罪和恶性案件的发生,对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另一方面,因治安问题、交通问题、国内外重大突发事件、职称待遇、住房等引发的师生不满情绪也时有发生。

上述问题,均在一定程度上对学校安全稳定的局面造成了冲击。

采取的措施是:

1、深入排查校园内不安定因素。

对校园内因各种人民内部矛盾诱发的不稳定因素、不安全因素进行反复深入的细致排查,建帐立册,纳入视线,采取妥当措施,提前做好预防化解工作,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

2、完善处置校园突发事件的工作机制。

在认真分析近年来文化领域突发性群体事端、暴力恐怖案件的基础上,按照问题的不同性质,有针对性地指导全区各中小学校制定、修改和完善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预案,从组织指挥、力量准备、处置手段、应急措施、工作协调、后勤保障等各个方面,不断完善校园突发事件处置机制,真正做到处变不惊、处变不乱、反应迅速、有备无患,确保师生安全。

各位老师和同学要多掌握一些应急知识,在遇到火灾、爆炸、踩踏、等事件中,同学们要保持冷静,处变不乱,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迅速疏散到安全地带,其他工作由专业人员处置,这一点非常重要。

(六)坚持以面保点、落实巡逻控制,为教育部门提供良好的治安服务。

针对校园管理特点,采取措施全面强化校园门前及周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巡逻守护。

在治安管理方面,继续根据校园需求,新增设报警点、治安岗亭和校园警务工作室,采取措施全面强化学校和幼儿园门前及周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巡逻,加强对易发案重点路段和部位的重点巡视及盘查力度,预防和减少对师生的不法侵害,有效地防止了校园门前滋扰案件及周边地区侵害学生案件的发生。

同时通过发放“警学联系卡”、“报警卡”;

设立“民警提示牌”、“维权岗”等形式,方便师生报警,为及时查处侵害师生合法权益的案件、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创造有利条件。

加大对校园周边的治安巡逻和治安控制,落实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巡逻守护,动员组织派出所及各种社会治安辅助力量,增加巡逻人数及班(车)次,安排机动车巡、自行车巡、步巡的形式进行相互配合。

通过强化校园及周边地区的治安巡逻,有效地防止校园门前滋扰案件及周边地区侵害学生案件的发生。

(七)进一步开展联合执法,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在下一阶段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安全监管职能,会同区综治办、区教委等部门,以深入学习四川德阳经验为契机,加强与教育、综治、文化、建设、工商、卫生等部门的协作配合,联手打造平安和谐校园环境。

要把贯彻落实“八条措施”作为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与综治、教育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不断把学校安全工作推向深入。

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始终保持整治工作的高压态势,防止影响学校安全的突出治安问题、交通问题死灰复燃,不断巩固整治成果。

针对突出问题,联合工商、文化、税务、城管等部门定期清理并查封取缔非法经营的歌舞厅、台球厅、游戏厅、录像厅、黑网吧、非法书摊等娱乐场所,查禁收缴非法出版物、非法音像制品和非法电子出版物,清查整顿校园内外非法经营摊点和外来人口、出租房屋,努力减少诱发、滋生违法犯罪的各类因素,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促使师生的安全感明显增强。

下面,我们来讲一下为什么要对中小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我从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基本原因,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措施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个方面,来给同学们讲一下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20世纪以来,青少年犯罪是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

据了解,我国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约有3.67亿,占全国人口近三分之一。

然而,作为国家和民族的接班人,未成年人群体中存在的违法犯罪问题、心理健康问题却越来越突出。

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青少年犯罪占全国刑事立案比例一直较高,约为65%,处于居高不下的局面。

一是犯罪总量持续增长。

二是青少年犯罪占刑事犯罪比率呈上升趋势。

三是青少年犯罪类型呈扩展式发展。

其中,暴力犯罪的比重和程度都增加了很多,抢劫又是这几年增加速度最快的暴力犯罪。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14—18岁的少年发案率上升较快,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发年龄阶段,究其青少年犯罪的基因,既有主观因素又有客观因素,更是主、客观因素相互作用所致。

(一)青少年身心发展的不平衡

青少年时期,是人生中至为关键的一个时期,是人从幼稚儿童期向青年期的过渡阶段。

处于这一特殊时期的人,无论从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经历着一场巨变,从青少年的心理变化来看,主要表现为:

求知欲增强,交往需要增加,有虚荣心,喜欢刺激,富于幻想,易接受暗示,模仿力强,有好胜心,易于冲动,爱感情用事,有较强的独立意向,希望根据自己的想法、兴趣去行事,认识问题直观、片面,缺乏成年人具备的分析判断、辨别能力。

这种身心发展的不平衡,使青少年抵抗外部世界的干扰能力显得相当脆弱,一旦遇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刺激,很容易做出越轨的举动,实施违法犯。

(二)青少年不良的个性倾向性

人的个性倾向性是个性中最主动,最积极的因素,它决定着人对现实的态度,决定着人的认识和活动的趋向与选择。

个性倾向包括人的需要和动机、兴趣、信仰、观念体系等,不良个性倾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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