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工程深基坑开挖管理规定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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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铁车站深基坑开挖条件验收严格按照杭州地铁二十一条相关内容,深基坑开挖条件验收内容详见附件1。
(2)顶管工作井、综合管廊等深基坑开挖参照杭州地铁深基坑开挖条件验收内容,若建设单位或当地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一并进行。
3、深基坑开挖条件验收人员及程序
(1)条件验收分三级:
第一级项目部自验收,针对已经完成的项目和未完成的项目进行说明,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在项目部例会上进行讨论。
第二级公司总工组织公司质量、技术、安全、工程、机料等部门,并适时邀请外部专家进行预验收,项目部应根据预验收意见整改后报请监理、业主进行正式验收。
第三级为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监测、第三方测量、地铁集团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正式验收。
(2)所有验收问题整改完成后方可进行基坑开挖,整改意见报公司备案。
(3)验收人员第一级为项目部班子、各科室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
第二级为公司总工、各部门人员及外部专家;
第三级由建设单位确定。
第四条深基坑开挖
1、深基坑开挖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严禁超挖,尽量减短底板暴露时间。
现场钢支撑应提前进场并进行检验、拼装。
2.基坑开挖前,应对现场勘探孔(初勘、详勘、补勘)的位置进行定位,在开挖过程中需特别注意。
在市区,可能会遇到地下老的桩基,这些位置都有可能有发生基坑突涌的通道,因此现场必须特别注意。
3.基坑开挖过程中,各项目部做好领导带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内容应至少包含责任领导、带班时间、现场情况、签字等内容。
领导带班制度详见附件2,对于业主有特别要求的,按照业主要求进行;
每日带班制度记录必须保存完好,必须手写,不得电脑打印。
公司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
4.巡视检查是基坑开挖过程中一项重要内容,可通过观察、询问、记录和拍照等方法,及时发现工程本体及周边环境的异常现象,为工程安全管理提供支持。
因此要求各项目部在基坑开挖过程做好开挖过程中基坑主体结构以及周边地下地上建(构)筑物、管线等巡查制度。
基坑开挖期间,项目部应每天至少巡查一次;
监测单位应每周至少巡查两次。
巡查制度详见附件3。
5.基坑开挖过程中,对围护结构的质量应进行现场验槽等检测工作。
地连墙两幅墙接缝是否渗漏水、钻孔灌注桩是否垂直、桩身(墙身)完整性、是否存在前期未检测到的严重墙身质量问题,都应做好相关工作,必须做好处理,并进行评估后才可进行下一步开挖工作。
第五条基坑降水
1.基坑降水是确保基坑安全的重要手段,各项目部必须对此项工作足够重视。
2.基坑开挖前,必须就降水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项目部应根据降水井穿越土层性质选择合适的施工机械、井点管长、构造及数量、成井方法等,对诸如粉砂层或者淤泥层应特别重视。
降水方案须经专家论证。
3.减压井(疏干井)施工:
选择施工能力强的队伍进行施工,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成井,确保井深、井径、垂直度满足降水要求。
对存在承压水区域,疏干井施工应严格避免击穿或者因成孔不当引起疏干井底部土层不足以覆盖下部承压水头。
杭州已经有多起类似事故,施工时应特别注意。
万一发生,该疏干井应按照减压井要求进行配置设备及相关要求。
减压井建议根据现场第一道混凝土支撑设置位置布置,尽量与第一道混凝土支撑连在一起,避免上部没有可靠连接左右摇摆。
对存在淤泥质层区域,疏干井可按照真空降水井要求设置,前期一般因进度关系,需要设置真空泵进行真空降水。
坑外观测井施工质量必须满足设计要求,不合格的观测井对整个降水过程都会起误导作用。
4.减压井(疏干井)运行:
正式运行前,应进行单孔或多孔抽水试验。
确定含水层富水性、渗透性、流量与水位降深关系以及含水层之间的水力联系。
若抽水试验发现不能满足现场抽水要求(包括抽水设备、对电源要求、降水速率、降水范围等),应及时与业主、监理、设计单位联系进行修改。
坑内疏干井以保证施工方便与基坑安全为目的,降水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控制地下水头在开挖面以下0.5m~1m左右。
对于存在承压水区域,在确保承压水位控制在安全埋深以下前提下应避免过量抽水,特别是周边地下地下建(构)筑物多的区域,过量抽水将导致土体固结沉降,危害周边建筑。
降水井运行设备应稳定可靠,有条件项目部可设置自动电源切换系统,防止应各种原因断电导致降水不及时。
所有降水系统电源单独设置,必要时设置双回路。
底板施工完毕,部分降水井封闭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杭州出现过多例因降水井封闭不好而出现底板漏水基坑受损事故。
5.减压井(疏干井)保护:
基坑开挖过程中尤其要注意对减压井保护,不得损坏滤管,若过程中有损坏,应及时修复,确保管内水头安全。
基坑周边有现场施工车辆机械,基坑周边观测井必须确保安全可靠有效。
第六条监测量控
监测量控是保证基坑安全的一双眼睛。
也是最为重要的一道防线。
每一次事故的发生,在前期都有一定的征兆,在监测时应做到监测工作认真、信息及时反馈、分析判断合理、应急处理得当。
1.基坑监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除包含设计要求内容外,若在现场发现重要的前期未发现、设计未注明的地下管线等,应相应增加相关监测内容,并报设计、业主与监理。
监测前,机料工程等部门做好监测仪器的标定检查工作,严禁只检查监测单位提交的纸质合格书等,必须现场实物检查,拍照存档。
2.除由业主委托的第三方监测外,项目部也应进行监测。
对监测的内容、监测时间、具体数据等必须每日一报,对数据用EXCEL等软件以曲线趋势图等形式上报项目经理与公司。
3.现场监测点必须做好保护,对于在施工过程中应任何原因致使监测点损坏的,应根据现场具体情况觉得是否进行增设。
4.监测数据出现异常时,项目总工带领监测技术人员进行分析,查看是都因为监测点损坏、监测仪器损坏、数据读取记录有误等低级原因引起。
若是上述情况,则应整改好后再进行复测一次。
若不是,则后续加强观测,持续性出现上述问题,组织专家现场分析讨论。
5.数据监测与现场查看相互结合,对于现场明显看到的裂缝、偏移、变形等在数据中未体现的,必须进行问题分析,且一定要找出原因并处理完毕。
6.市区深基坑项目,对周边有建筑物,施工前做好周边房屋安全检查、鉴定工作,特别是基坑影响范围内、老旧房屋、多层砖混结构房屋、研究院所有重要试验检测仪器房屋。
做好原始记录与标示,防止后期可能出现的扯皮问题。
7.所有监测数据做好保密,不得随意向外界传播。
8.监测预警、报警、工程报警及消警(监测表格、定人定事定频率)
(1)监测预警。
若位移、应力(主要是围护结构、格构柱水、混凝土支撑、钢支撑、地下水位等)累计变化量或连续2天变化率超过报警值85%,或者现场巡查发现异常情况时,需进行监测预警。
现场测量负责人向项目总工报告,项目总工应每日针对监测数据分析,直至后续数据区域稳定。
(2)监测报警。
若位移、应力(主要是围护结构、格构柱水、混凝土支撑、钢支撑、地下水位等)累计变化量或变化率超过报警值。
现场测量负责人向项目总工报告,项目总工应每日针对监测数据分析,并上报监理备案,直至后续数据区域稳定。
(3)工程报警。
监测数据超过累计报警值且仍未收敛(变化速率连续3天超过报警值),或累计值已超过设计给定的控制值,或现场巡查发现异常情况时。
现场测量负责人向项目总工报告,项目总工应每日针对监测数据分析,并上报业主、监理、设计、公司备案,直至后续数据区域稳定。
(4)消警。
对所有上报业主、监理的报警。
必须进行消警处理,保证各项环节闭环。
第七条事故应急处置
1.风险点辨识与预防。
深基坑工程在开挖前,一般地下管线等均已迁移或废弃,但是因地下工程存在不确定性,仍会遇见前期未发现的地下障碍物。
项目部在开挖前,必须结合地质资料、业主提供的各管线资料进行彻底检查,尤其要检查场地内可能存在的勘探孔、遗留的地下桩基、立柱桩声测管等。
对基坑外部地下管线、地下建筑物等与基坑相对位置做好标示,分发给各科室与项目班子,涉及到大直径排水管、燃气管、军用管线等以特别颜色表示。
2.应急组织机构
项目部开挖前应成立应急组织结构,该组织结构人员应为项目实际工作人员,而非对外宣传的人员。
若中途有人员调离等,应及时修改补充。
由项目部安全总监或者分管安全的副经理细化机构人员职责分工,现场安全员、质检员等均知道发生险情时能第一时间联系哪位项目领导。
3.应急物质准备
各项目部在基坑开挖前除应做好紧急预案外,还应对应急物质进行清点、记录。
地下分公司各在建项目应急物质必须有:
聚氨酯、双快水泥、水玻璃、堵漏王、发电机、潜水泵、瓜子片、土工袋。
此外,各项目部还必须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配置其它抢险应急物质。
(物资数量、存放哪些位置)
应急仓库布置应在前期策划中进行考虑,鉴于市政工程一般场地用地紧张,仓库须尽量布置在不影响场地交通,能迅速拿到应急物质的区域。
公司相邻项目、区域内人员、物资协调,自营班组应急队伍建立
4、应急物质管理
各项目部应安排专人对应急物质进行管理、记录。
对损坏、失效、遗失等应及时补充。
项目经理应每月进行应急物质检查,并在检查表上签字。
公司不定期对项目部应急物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对两次以上发现同一问题,或者每次检查发现多条问题对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
5.应急响应。
(1)事故报告
一旦发生事故或事件,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总监等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对事故(事件)性质、程度进行判别,同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若出现人员伤亡,必须紧急联系医院,专人护送医院,做好各项协调工作。
建立专人汇报机制,报告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目前情况,以及项目班子对事故发展趋势的预判,对公司领导汇报不应夸大或者隐瞒,便于公司领导层决策。
(2)公司相关领导接到报告后,立刻组织各科室现场查看,分析险情,成立应急抢险领导小组。
6.应急处置
(1)研究确定抢险方案
应急抢险领导小组立即根据事故和现场特点,召集有关技术专家,研究制定应急处置方案。
方案应包括应急处置行动资源的配备、事故发展趋势的预测、抢险力量的部署、人员的防护、抢险程序、监测、现场恢复条件等建议,选定最佳方案,并保证方案的实施和落实。
(2)各相关部门实施抢险
根据应急抢险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按照确定的抢险方案,各相关部门实施抢险。
(3)信息发布
由分管领导指派专人负责草拟事故快报、新闻统发稿等,统一对外发布事故信息。
其余人员不得随意发布险情信息。
(4)处置结束
1)根据现场的监测结果以及现场技术专家组的论证结论,认为事态得到控制,影响得到消除的,由应急抢险领导小组组长宣布预案终止。
2)应急处置结束后,项目部可进行下一步工作。
7.事故调查与总结
项目部对整个事故应进行全面梳理总结,对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后续基坑开挖的安全。
第八条教育培训
1.基坑开挖前,做好基坑安全技术交底,以及基坑开挖底线清单交底,要求从现场工程技术人员到施工班组均对开挖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了解。
2.对深基坑开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事故类型、预防措施、抢险措施等进行教育培训,采用PPT、视频、图片等形式进行讲解。
3.做好工程技术人员的培训考试工作,针对深基坑开挖相关内容进行考试。
附件1深基坑条件验收
杭州地铁工程
深基坑开挖施工条件
关键节点条件验收现场检查/资料检查意见书A
工程名称:
序号
检查内容
存在问题及验收情况
验收
结论
1
施工现场是否已完成了设计、勘察及管线交底
2
基坑围护结构完成节点验收已通过,评审意见已予整改并回复
3
围护结构施工阶段遗留问题是否按要求解决或已制定相应方案
4
基坑施工方案(需包含围护、土方开挖、支撑架设、测点保护、围护结构堵漏等专篇)审批资料,专家论证及方案完善资料
5
基坑开挖方案施工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
6
监理实施细则、旁站方案已编制并按程序完成审批;
7
围护、冠梁已完成并满足设计强度要求
8
地基加固处理完成,并满足设计强度要求
9
立柱桩施工已完成
10
降水方案(如涉及)已组织专家评审,专家意见已落实,降水井已按设计要求完成并开始降水,满足开挖要求;
11
施工现场排水设施已落实
12
对本工程的潜在风险进行了辨识和分析,相邻建(构)筑手、道路、地下管线等设施是否制定好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
13
施工监测及第三方监测已经组织专家评审,专家意见已落实,已按监测方案对周围环境及基坑布置监测点,且已测取初始值,监控视频相关硬件已安装,视频能正常上传至监控平台;
14
分包单位(专业分包、劳务分包)资质及有关人员(含监测人员)的职业资格条件审查资料
15
人员(按合同)、机械(按方案)、支撑(满足进度的数量和符合设计要求的质量)已到位,并已报监理单位审批同意(其中龙门吊等大型起重设备已拼装就位,并已通过有关专业部门的验收);
16
卸土点落实及碴土外运的相关手续
17
突发性事故的应急预案、救援队伍落实和演练资料
18
监理签发的整改通知书落实及回复资料
19
其他有关质量安全保证资料是否完整
20
其他有关施工安全措施落实资料
21
满足设计及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
项目整改清单(可附页):
验收小组人员全体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领导带班检查记录
项目领导施工现场带班记录
日期
天气
带班工作部位
当天工地主要生产活动
带班工作内容:
带班意见或工作要求:
带班领导人:
年月日
备注
附件3深基坑开挖现场巡查表
巡查内容
巡查人
巡查时间
开挖面岩土体的类型、特征、自稳性,渗漏水量大小及发展情况;
降水或回灌等地下水控制效果及设施运转情况;
基坑侧壁及周边地表截、排水措施及效果,坑边或基底积水情况;
支护桩(墙)后土体裂缝、沉陷,基坑侧壁或基底的涌土、流砂、管涌情况;
基坑周边的超载情况;
放坡开挖的基坑边坡位移、坡面开裂情况;
施工过程控制不当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风险。
支护桩(墙)的裂缝、侵限情况;
冠梁、围檩的连续性,围檩与桩(墙)之间的密贴性,围檩与支撑的防坠落措施;
冠梁、围檩、支撑的变形或裂缝情况;
支撑架设情况;
盖挖法顶板的变形和开裂,顶板与立柱、墙体的连接情况;
止水帷幕的开裂、渗漏水情况。
建(构)筑物、桥梁墩台或梁体、既有轨道交通结构等的裂缝位置、数量和宽度,混凝土剥落位置、大小和数量,设施的使用状况;
地下构筑物积水及渗水情况,地下管线的漏水、漏气情况;
周边路面或地表的裂缝、沉陷、隆起、冒浆的位置、范围等情况;
河流湖泊的水位变化情况,水面出现漩涡、气泡及其位置、范围,堤坡裂缝宽度、深度、数量及发展趋势等;
工程周边开挖、堆载、打桩等可能影响工程安全的生产活动。
检查监测点是否有损坏,是否按方案要求进行了布置,安装埋设是否满足规范要求等;
测点或测点标志标识处是否有异常情况发生,如测点丢失、水淹、土埋、碾压、覆盖、保护设施失效等,是否存在后续施工损坏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