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行政中心大楼智能化系统设备项目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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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40

五:

合同格式……………………………………………………………………………………46

第二章:

投标书…………………………………………………………………………………47

一:

封面(格式)………………………………………………………………………………47

二:

投标函(格式)……………………………………………………………………………48

投标货物报价一览表………………………………………………………………………49

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50

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书……………………………………………………………51

六:

资格证明文件………………………………………………………………………………52

七:

法人代表授权书…………………………………………………………………………53

八:

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格式)……………………………………………………………54

九:

代理商情况一览表…………………………………………………………………………55

十: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格式)…………………………………………………………56

十一:

附件………………………………………………………………………………………57

第一章、招标书

一、招标邀请

南康市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石城县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石城县行政中心大楼智能化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

(二)、招标形式:

公开招标

(三)、招标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预算价格(元)

1

石城县行政中心桥架工程

3230000.00

2

石城县行政中心综合布线系统

3

石城县行政中心视频监控系统设备

4

石城县行政中心公共广播系统

5

石城县行政中心视频多媒体会议系统

6

石城县行政中心停车场管理系统

7

石城县行政中心巡更系统

8

石城县行政中心有线电视系统

主要技术参数详见“采购项目要求和投标设备报价一览表”。

(四)、投标方式: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只投其中的一个子目,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每种设备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

(五)、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资质条件:

为了确保此次招标的质量,要求参与的供应商应满足以下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所投主要设备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认证的国标合格产品;

3、所投产品须取得原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或经销商专项证明(中标后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

4、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其中之一:

(1)具有省级或以上公安技防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施工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省级或以上工信部门颁发三级(含三级)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2)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5、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招标文件的购买:

2010年4月29日至2010年5月19日(工作日内)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在南康市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标书工本费300元人民币/套,标书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2010年5月20日15∶00(北京时间),南康市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赣州市长征大道天际华庭商务大厦3A10<

410>

室)递交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一天17∶00前,以电汇的方式从投标人银行账户向招标机构指定账户缴交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人的保证金须在开标的前一天17:

00(北京时间)以前到账,其后到账的保证金将被视为未缴交保证金而作无效标处理。

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至投标人的账户,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应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十万元(金额交至采购人指定帐户)。

(九)、集中答疑: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请于2010年5月6日12:

00(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和电话)传真或送达到南康市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逾期不予受理;

南康市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疑问进行汇总整理,并于2010年5月6日16:

30(北京时间)前将答疑结果公布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赣州招标投标网、赣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各投标人应注意浏览。

(十)、付款方式:

经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价的95%,余款5%作为保修金,验收合格一年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对应日一次性付4%,剩余1%在中标人承诺的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中标人必须无偿配合业主与后期的机房、网络设备等相关供应商进行总体的验收与试运行。

(十一)、联系方法:

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查询南康市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赣州市长征大道天际华庭商务大厦3A11室(411室)

电话:

传真:

邮箱:

网址:

、、

联系人:

周晓兵(经理)

手机:

开户行:

工行南康市支行

账号:

25915762

感谢贵公司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即石城县行政中心工程代建人——石城县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2“招标机构”系指南康市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3“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应商。

3、投标费用

3.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和的一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3.2本次采购采购人同意招标机构将向最后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具体收费标准:

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即:

服务

类型

费率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0.8

1.0%×

100—500

1.l%×

0.8%×

0.7%×

4、合格的投标人

4.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设备和服务的,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4.2、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4.3、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

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3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和两个以上法人;

4.32、母公司和其直接或间接持股50%和以上的被投标公司。

4.3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和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4、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4.5、投标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二)、招标文件

5、招标事项说明

5.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5.2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设备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请于2010年5月6日12:

00(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和电话)传真或送达到招标机构,逾期不予受理;

30(北京时间)前将答疑结果公布在指定的网站上:

江西省政府采购网、赣州招标投标网、赣州市政府采购网,各投标人应注意浏览。

公示期内无异议,将视同完全理解、接受招标文件和响应技术参数。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补充通知将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赣州市招标投标网、赣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布。

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相应网站,招标人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7.2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把补充通知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机构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文件构成

8.1、投标文件统一格式包括,但不限于:

8.1.1、投标函(格式)

8.1.2、投标报价一览表

8.1.3、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

8.1.4、规范偏离表(格式)

8.1.5、售后服务承诺书

8.1.6、产品质量保证承诺书

8.1.7、资格证明文件

8.1.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8.1.9、代理商情况一览表

8.1.10、所投设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如产品说明、样本等和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包括制造、验收、检测等执行的规范)

8.1.11、项目实施方案

8.1.12、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8.2、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9、报价

9.1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外购、外协、配套件、原材料和生产制造、质量检验(含工地现场的相关质量抽查检验)、出成品、包装、保险、利税、管理费用、运杂、装卸、试运行和其验收检验、售后服务和招标代理服务费等费用。

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即交钥匙价),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含土建配合费)。

9.2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拟提供设备的单价和总价,每种设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和结算。

9.3如果所投设备技术规格有正偏离,在满足技术参数的前提下,投标人可选择偏离产品,但必须在报价一览表中注明,并填写规格响应表,否则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9.4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9.5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成交供应商需提供安装、调试、验收检验等一切服务。

10、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

10.1、若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和服务不是投标人生产或拥有的,则必须得到设备制造商或技术拥有者提供的正式授权或经销商证明(中标后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

10.2、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生产和技术能力;

10.3、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规定的由中标人履行的保养、修理、供应备件和其他技术服务的义务。

11、证明设备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按照规定,投标人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所有设备和其辅助服务的合格性以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和资料)等,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

包括:

11.1设备主要性能、技术参数的详细描述,如规格偏离;

12、投标保证金;

12.1、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要求缴交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2.2、在开标时,对未按要求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机构将视其为做出未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2.3、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至投标人的账户,中标人在签定合同前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十万元(缴至采购人指定帐户),履约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返还。

12.4、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相关法规规定和本招标文件的相关约定,没收投标(履约)保证金。

13、投标有效期

13.1、投标有效期为招标机构规定的开标之日后30天。

13.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机构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投标人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且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14、投标书份数和签署

14.1、投标人应按照要求,准备一式柒份投标书(1份正本6份副本),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4.2、投标文件必须用不褪色的蓝黑和黑色墨水填写或打印。

14.3、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每页均要求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如为正式授权代表签字的,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投标书上。

14.4、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书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

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签字和盖章。

15、投标文件的真实性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无条件接受招标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投标人应将投标书正本和投标报价一览表用单独的信封密封,所有副本一起密封在另一个信封中(投标文件正,副本中均不可以出现报价),并在信封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15.2正副本信封均应:

15.2.1写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并于封口处加盖骑缝章。

15.2.2按注明的地址发送至招标机构;

15.3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或加写标记,招标机构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将造成投标文件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6、投标截止期

16.1招标机构可按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在此情况下,招标机构和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16.2招标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书。

1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7.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再更改投标文件。

17.2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且在内层信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17.3在投标截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与评标

18、开标

18.1招标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

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8.2在公开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8.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18.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8.2.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18.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8.3开标前,先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当场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唱标。

18.4开标时,招标机构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机构认为合适的其它详细内容。

只有在开标时唱出的条款评标时才予以考虑。

18.5招标机构应做开标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按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

19、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澄清

19.1招标机构将在赣州市专家库中抽取评委组成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的评审工作;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为7人。

19.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和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单位和评标委员会评委专家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投标资格。

19.3为有助于投标的审查、比较和评价,投标人须应评委的提问对其提供设备的生产制造情况、产品技术性能、配置、特殊优点和售后服务等进行简要说明和澄清。

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原则上应采用书面形式,但投标价格(校核时发现的算术错误除外)和其它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

20、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20.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查投标书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书是否大体编排有序且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等。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视为无效标:

20.1.1没有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0.1.2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或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0.1.3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编排混乱、无序,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20.1.4没有合法的法人资格或没有必需的资质证明文件;

20.1.5投标文件正(副)本出现报价的;

20.1.6标书中存在欺诈评标委员会行为的;

20.1.7技术参数存在负偏离的;

20.1.8其他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无效的情况。

20.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书是否实质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等;

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

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0.3如果投标书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

20.4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20.4.1如果投标文件中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0.4.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基础修改单项总价,只有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小数点错误时才能以报出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0.5招标文件提供的基础性技术要求等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以满足采购单位的需要。

20.6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21、投标的比较与评价

21.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21.2、评标原则: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主要依据所供设备的质量比较报价,同时还考虑以下因素:

产品所含技术的先进性和可靠性、对技术参数的响应程度、售后服务、交货时间、投标人的经营业绩。

21.2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相关评委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评标信息。

21.3招标机构不向落标人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21.4本次采购采购人授权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

22、评标办法:

22.1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将严格按招标文件进行,经综合分析、比较,按得分高低评出投标单位的排序。

22.2投标产品属江西省自主创新产品的应提供相关证书,评标时根据江西省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管理办理实行相关规定给予最高上限的加分。

22.3在评标过程中,经专家认定某项技术参数指标确实具有唯一的指标性对设备不构成实质性影响的,该项技术参数不列入评分标准。

价格分(40分)

价格分的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0.40×

10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技术分(50分)

(一)符合性要求:

(18分)

1、基准分16分:

按符合性的产品设备所占总价比率计分,投标设备与招标要求全面符合(含正偏离)得16分,最低得0分;

2、产品样本情况(1分):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彩页图片或实物彩色照片情况,结合招标文件对产品的技术要求进行打分,未提供者得0分。

3、方案配置情况(1分):

提供投标产品设备配置方案,根据投标人投标产品设备配置方案的先进性、安全性、兼容性、可靠性、实用性、可维护性、合理化的建议等由专家评定给分。

(二)产品、系统配置(21分):

1、综合布线系统:

(7分)

①、所投产品(模块、面板、跳线、双绞线和大对数电缆、配线架、光纤和配件)为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智能建筑与城市信息》杂志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智能建筑技术培训办公室联合评选的2009年度智能建筑中国市场十大综合布线产品品牌(见附件)的每项得1分,共6分;

②、所投产品设备为同一品牌的得1分;

2、视频监控系统:

5分

①、所投产品(摄像机、矩阵、数字录设备、监视器)为3111试点工程推荐优秀安防企业产品(见附件)的每项得1分,共4分;

②、所投线缆为2009年度智能建筑中国市场十大综合布线产品(见附件)品牌的得1分;

3、多媒体会议系统:

7分;

①、会议音响产品为买购网2009年度十大音响品牌榜中榜/音响品牌排行(见附件)的得4分;

②、投影机为2008-2009年度全国电教十佳品牌(见附件)得2分;

③、会议音响扩声系统为同一品牌得0.5分,手拉手话筒主机、主席麦、代表单元、主席单元、智能会议管理软件为同一品牌得0.5分。

4、停车场管理系统:

2分

所投产品为2009年中国安防最具影响力十大品牌(见附件)的,得2分;

(三)综合评价(10分):

评委根据主要材料与设备(清单见附件)品牌知名度、原产地、用户名单、市场占有率、信誉度、以和对该品牌产品质量和服务的了解,以和正偏离情况和对投标产品的综合评价(其中综合布线、视频监控、会议系统各占30%分值,停车场管理占10%分值)进行分类降序排列评分(每类评分相邻分值递减1分)。

(四)自主创新产品或国内知名品牌(1分)(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属科技部公布的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中产品或国内知名品牌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重要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但有排他性的除外。

商务分

(10分)

1.销售业绩(2分):

能提供3年内(含3年)有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且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的原件),每提供一份得0.5分,最高得2分,未提供者得0分。

2.常驻机构(2分):

提供赣州常驻售后服务机构得2分,未提供者得0分(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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