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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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规划原则

(一)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加大土地整治补充耕地力度,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二)坚持土地供给制约和引导土地需求,科学合理地确定建设用地规模,优先保障重点区域,合理安排民生用地。

(三)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因地制宜、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综合效益。

(四)统筹安排各类各业用地,优化结构和布局,构建城乡统筹发展、功能定位清晰有序的土地利用新格局。

(五)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生态文明发展。

(六)强化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加强和改进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创新统筹城乡土地利用管理制度,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

第四条 

规划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等有关土地利用、保护与管理的法律法规。

(二)《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等技术标准及规范。

(三)《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重庆市区县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修订)》等涉及土地利用规划编制的指导性文件。

(四)《重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渝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纲要》、《渝北区参与重庆市“一小时经济圈”建设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渝北区统筹城乡发展纲要(2007~2015年)》等市级、区级相关规划及渝北区交通、水利、农业、林业、旅游、生态及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

第五条 

规划期限

规划基期年为2005年,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

第六条 

规划范围

渝北区行政管辖范围,包括24个镇(街道办事处),幅员面积145591.65公顷,其中北部新区[4]总面积12903.76公顷。

第二章 

土地资源利用状况和面临的形势

第一节 

土地资源利用状况

第七条 

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渝北区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渝北区土地总面积145591.65公顷,其中:

农用地114974.97公顷,建设用地22326.09公顷,未利用地8290.59公顷,分别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78.97%、15.33%和5.69%。

(一)农用地中,耕地48099.97公顷,园地4244.85公顷,林地34238.15公顷,其他农用地28392.00公顷,分别占农用地面积的41.84%、3.69%、29.78%和24.69%。

(二)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19112.72公顷,交通水利用地3033.07公顷,其他建设用地180.30公顷,分别占建设用地面积的85.61%、13.59%和0.81%。

其中,城镇工矿用地8844.64公顷,农村居民点10016.09公顷,采矿用地251.99公顷,分别占城乡建设用地的46.28%、52.40%和1.32%。

2005年,全区人均城镇工矿用地150平方米,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250平方米。

(三)未利用地中,河流水面2721.41公顷,滩涂654.24公顷,自然保留地4914.94公顷。

其中,荒草地、裸地和其他未利用土地分别占自然保留地的21.62%、78.32%和0.06%。

第八条 

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耕地不断减少,后备耕地资源少。

1997~2005年,耕地面积61008.89公顷减少到48099.97公顷,净减少12908.92公顷;

人均耕地面积从1.19亩下降到0.73亩,低于同期重庆市平均水平(1.07亩)。

2005年,全区荒草地1062.44公顷,仅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0.73%,且开发利用的制约因素较多。

(二)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待提高。

截止2005年底,全区共有闲置土地51.78公顷,空闲土地45.52公顷,批而未供的土地面积约275.84公顷。

2005年,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产值59.80万元/公顷,仅相当于重庆市都市发达经济圈平均水平的43%;

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偏高且分布散乱、利用粗放。

(三)土地利用统筹不够。

1997~2005年,城镇建设用地增加7512.60公顷,在城镇化迅速发展、城镇建设用地面积大幅度增加的同时,农村居民点仅减少295.83公顷,部分农村建设用地荒芜闲置,而城市建设用地紧张,城乡土地利用统筹不够;

区域土地利用缺乏科学合理的主体功能定位和土地利用方向规划引导,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有待进一步优化调整。

(四)土地生态环境比较脆弱。

渝北区地处华蓥山主峰以南的川东平行岭谷区,位于长江上游北岸与嘉陵江下游东岸构成的三角地带,生态环境敏感性高,水土流失较重。

2005年,渝北区25°

以上坡耕地12880.12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26.8%;

水土流失面积约65339.00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45%。

第二节 

土地利用和管理面临的形势

第九条 

面临的挑战

今后十五年(2006~2020年),是渝北区实现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以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资源环境约束加剧的矛盾凸显期。

因此,要深刻把握构建城乡统筹发展新格局、建设内陆开放型经济和打造重庆最佳生态宜居区对土地利用和管理的新要求,充分认识渝北区土地利用面临的挑战:

(一)渝北区后备耕地资源少且开发难度大,耕地保护形势更加严峻,保持耕地占补平衡的难度加大。

(二)重庆市加快实施城市发展“北移东下”战略,渝北区城市化、工业化迅速推进对土地的需求剧增,建设用地的供需矛盾更加突出,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用地的难度加大。

(三)渝北区推进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统筹协调土地利用的任务更加艰巨,土地利用管理的难度加大。

(四)渝北区建设“生态渝北”,构筑重庆主城生态屏障,生态环境保护压力更加凸显,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的难度加大。

第十条 

面临的机遇

机遇与挑战并存,在面临严峻形势的同时,也应看到当前渝北区土地利用的有利条件:

(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利于促进土地利用方式和经济发展模式由粗放型向集约效益型转变。

(二)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实现城乡统筹发展,有利于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形成主体功能明确的国土开发新格局。

(三)依托“两江新区”及两路寸滩保税港区,加快建设内陆开放型经济,有利于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优化配置中的作用,提高土地利用综合效益。

(四)渝北区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和全面实施“五个重庆”、“六大渝北”建设,有利于人地关系和谐发展。

第三章 

土地利用战略定位和目标任务

土地利用战略和功能定位

第十一条 

土地功能定位

渝北区的土地利用,应按照打造重庆市对外开放第一门户,建设内陆开放型经济高地的要求,着力体现渝北区在未来重庆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优先满足将渝北区建成重庆市对外开放综合交通枢纽以及发展商贸、金融、物流、会展、总部经济等现代产业的用地需求,充分发挥土地的生态保育、城市发展空间保障、农业生产和景观文化功能。

第十二条 

土地利用战略

(一)推行土地可持续利用战略。

正确处理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之间的关系,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推动渝北区生态宜居区建设,提升土地利用对区域可持续发展的支撑能力。

(二)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战略。

统筹区域、城乡土地优化配置,推进城镇用地理性增长和存量建设用地集约挖潜,优化城市用地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综合效益。

(三)实施土地利用空间引导战略。

顺应自然地形地貌的形态,构建“一核-三带-三节点、两水-三山-四区片”的土地利用总格局,实施“保障南部城区,优化中部三轴,凸显北部生态,实施分区控制”的土地利用空间战略。

专栏1:

土地利用总格局

针对渝北区土地利用的特点,结合“一核三带三圈层、二蓝三绿五廊道”的城乡空间结构,构建“一核-三带-三节点、两水-三山-四区片”的土地利用总格局。

一 

核:

指渝北城区和北部新区。

三 

带:

指依托区域内“川”型地貌的谷地分布的三条农田集中分布带。

三节点:

指三条城乡发展轴线上的三个中心城镇(兴隆镇、统景镇、洛碛镇)。

两 

水:

指渝北区东西两侧的两条区域性河流(长江和嘉陵江)。

山:

指渝北区纵向的三条山脉构成的绿色生态屏障。

四区片:

指南部城市产业综合发展区、城北近郊工业拓展区、城东工-旅-农综合发展区、北部生态农业与旅游综合发展区四个土地利用区。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和任务

第十三条 

土地利用目标

保障两江新区建设用地,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建设重庆主城生态屏障,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空间布局,促进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和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引导形成“一核-三带-三节点、两水-三山-四区片”的土地利用总格局,实现“城乡统筹和谐发展、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生态环境显著改善”的土地利用总目标,为将渝北区建设成为生态宜居、平安健康、文明开放的示范城区提供土地资源保障。

(一)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严格保护。

到2010年和2020年,渝北区耕地保有量分别不低于44840.00公顷和26930.00公顷;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分别控制在1740.00公顷和15540.00公顷以内;

土地整治补充耕地分别不低于450.00公顷和1400.00公顷。

规划期内,确保18054.00公顷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更合理。

(二)科学发展的建设用地得到有效保障。

全区存量建设用地得到盘活和高效利用,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得到合理控制,土地开发利用强度及综合效益显著提高。

到2010年和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分别控制在3340.00公顷和27967.00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分别控制在21450.00公顷和38780.00公顷以内,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分别控制在88平方米和93平方米以内,土地综合产出率分别比2005年增加2倍和12倍以上,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占地分别比2005年下降80%和90%以上。

(三)土地利用结构明显优化。

统筹各业各类用地,引导区域土地利用结构与产业结构、人口和生产要素分布相协调。

到2010年和2020年,农用地分别达到111749.06公顷和92315.29公顷,建设用地分别控制在25120.00公顷和45019.00公顷以内,未利用地分别为8722.59公顷和7993.36公顷;

城镇工矿用地在城乡建设用地中的比例由2005年的46.28%分别提高到55.85%和85.87%左右。

(四)土地生态环境显著改善。

大力推进“森林渝北”和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到2010年和2020年,全区森林覆盖率分别达到40%和47%以上;

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分别达到10400.00公顷和36200.00公顷,预防保护面积21500.00公顷,逐步建立起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网络。

第十四条 

土地利用主要任务

(一)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实行耕地数量、质量、生态全面管护。

(二)积极开展土地综合整治,确保补充耕地的数量和质量。

(三)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综合效益,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

(四)统筹各类各业土地利用,优化结构和布局,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五)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人地关系和谐发展。

专栏2:

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

总量指标(公顷)

2005年

2010年

2020年

指标属性

耕地保有量

48099.97

44840.00

26930.00

约束性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38353.91

18054.00

园地面积

4244.85

6200.00

8200.00

预期性

林地面积

34238.15

36400.00

41600.00

牧草地面积

0.00

180.00

建设用地总规模

22326.09

25120.00

45019.00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19112.72

21450.00

38780.00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8844.64

11980.00

33300.00

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

3213.37

3670.00

6239.00

增量指标(公顷)

2006-2020年

2006-2010年

2011-2020年

 

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27967.00

3340.00

24627.00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20719.97

2900.00

17819.97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15540.00

1740.00

13800.00

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

1400.00

450.00

950.00

效率指标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平方米/人)

150

88

93

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占地(公顷/亿元)

1.53

0.31

0.40

土地综合产出率(万元/公顷)

10

32

137

整治指标

森林覆盖率(%)

27.20

40

47

综合治理水土流失率(%)

16

55

自然保护区占国土面积比例(%)

4.90

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第十五条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方向

为实现“城乡统筹和谐发展、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生态环境显著改善”的土地利用总目标,统筹安排全区各类土地利用,在优先确保两江新区、两路组团的城市建设和园区发展用地及全区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的基础上,严格控制耕地减少,积极补充耕地;

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合理增加园地;

加强林地资源保护,增加生态用地;

适度开发未利用地,提高利用效率;

引导城镇工矿用地理性增长,促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相协调。

第十六条 

农用地结构调整

2005年,全区农用地面积为114974.9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8.97%,到2010年和2020年,农用地面积分别减少到111749.06公顷和92315.2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分别为76.76%和63.41%。

(一)严格控制耕地减少,加大补充耕地力度。

到2010年和2020年,耕地面积分别减少到44840.00公顷和26930.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分别为30.80%和18.53%。

规划期内,耕地面积净减少21169.97公顷,耕地减少的去向为建设占用、农业结构调整、实施森林工程等。

非农建设占用耕地面积为15540.00公顷,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1400.00公顷。

(二)合理增加园地面积,提高园地利用效益。

规划期间,结合退耕还园、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等积极开展低效园地改造,增加园地面积,提高园地利用效益。

到2010年和2020年,园地面积分别增加到6200.00公顷和8200.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分别为4.26%和5.64%。

规划期内,园地净增加3955.15公顷。

(三)积极增加林地面积,建设城市生态屏障。

规划期间,通过实施森林工程,积极增加林地面积,加强林地资源保护。

到2010年和2020年,林地面积分别增加到36400.00公顷和41600.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分别为25.00%和28.62%。

规划期内,林地净增加7361.85公顷,增加的来源主要为退耕还林、荒山造林等。

(四)适量发展牧草地,调整农业结构。

规划期间,结合山地丘陵农业结构调整和城郊畜牧养殖业的发展,适量发展牧草地。

到2010年和2020年,牧草地面积达180.00公顷。

(五)适当减少其他农用地,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力。

规划期间,通过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土地综合整治,减少田坎面积,增加沟渠、农村道路等农业基础设施用地,适当减少其他农用地面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到2010年和2020年,其他农用地面积分别减少到24129.06公顷和15405.2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分别为16.57%和10.60%。

规划期内,其他农用地净减少12986.71公顷。

第十七条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2005年,全区建设用地面积为22326.0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33%,到2010年和2020年,建设用地面积分别增加到25120.00公顷和45019.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分别为17.25%和30.98%。

(一)有序增加城乡建设用地,统筹城乡建设用地协调发展。

规划期间,通过城镇工矿用地的增加,农村居民点的减少,从严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实现城乡建设用地有序增加和统筹管理。

到2010年和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分别增加到21450.00公顷和38780.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从2005年的13.13%分别提高到14.73%和26.69%。

(二)理性增加城镇工矿用地,推动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发展。

规划期间,适应城镇化、工业化的发展,不断促进人口、产业向城镇集中,到2010年和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面积由2005年的8844.64公顷分别增加到11980.00公顷和33300.00公顷(其中预留规划弹性指标1027.84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比重由基期年的46.28%提高到55.85%和85.87%左右。

(三)合理减少村镇建设用地,促进集体建设用地资源盘整。

规划期间,通过城中村改造、生态搬迁(高山移民)、迁移合并、内部改造、挂钩整理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式有计划、有步骤的减少农村居民点面积。

到2010年和2020年,农村居民点分别由2005年的10016.09公顷减少到9220.00公顷和5240.00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比重由基期年的52.40%降低到42.98%和13.51%。

(四)适度增加基础设施用地,保障交通水利用地高效利用。

规划期间,重点保障建设重庆市对外开放综合交通枢纽的机场、高速公路、铁路等交通用地和观音洞水库等重大水利及统景风景区的基础设施用地需求。

到2010年和2020年,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由2005年的3213.37公顷分别增加到3670.00公顷和6239.00公顷,增幅分别为14.21%和94.00%。

第十八条 

未利用地结构调整

2005年,全区未利用地面积为8290.5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69%。

规划期内,适度开发自然保留地,减少未利用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

由于三峡水库淹没增加河流面积,水域面积由2005年的3375.65公顷增加到2020年的3878.65公顷;

通过开发未利用地,自然保留地减少800.23公顷。

到2020年,全区未利用地面积为7993.3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49%。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第十九条 

主要用地布局优化方向

围绕渝北区“一核-三带-三节点、两水-三山-四区片”的土地利用总格局,科学合理地安排各类用地的空间布局。

优先布设国土生态屏障用地,设立核心生态网络体系;

协调安排基本农田和基础设施用地;

优化城镇村用地布局,构建功能完善、有机联系、相互协调的城乡建设用地体系;

合理安排其他各类用地,发挥多重功能,提高整体效益。

第二十条 

生态屏障用地布局

维持区内自然地貌的连续性,构筑以龙王洞山、铜锣山、明月山为主体的城市生态安全屏障和以嘉陵江、长江水系为主体的重点水域保护区,形成“两水三山”五条生态廊道,维护和改善渝北区生态安全格局。

第二十一条 

基本农田布局

在避让生态屏障系统和协调建设用地布局的前提下,将18054.00公顷基本农田全部布局在北部的兴隆、茨竹、大湾、统景、大盛及洛碛等六个镇。

第二十二条 

基础设施用地布局

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在与城乡建设用地空间格局相协调的基础上布局。

构建以江北国际机场为核心,以长江、嘉陵江为动脉、以铁路和高速公路为骨干的对外综合运输通道和以干线公路为依托,保障两江新区龙石工业园区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确保两江新区龙兴路、环河东路、环河西路、龙舒路、人高路、天堡路和龙复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以农村公路为基础,以支流航道为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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