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理基础年薪及管理人员岗位工资标准生产人员岗位工资标准Word格式.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18156938 上传时间:2022-12-13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23.6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项目经理基础年薪及管理人员岗位工资标准生产人员岗位工资标准Word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项目经理基础年薪及管理人员岗位工资标准生产人员岗位工资标准Word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项目经理基础年薪及管理人员岗位工资标准生产人员岗位工资标准Word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项目经理基础年薪及管理人员岗位工资标准生产人员岗位工资标准Word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项目经理基础年薪及管理人员岗位工资标准生产人员岗位工资标准Word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项目经理基础年薪及管理人员岗位工资标准生产人员岗位工资标准Word格式.docx

《项目经理基础年薪及管理人员岗位工资标准生产人员岗位工资标准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项目经理基础年薪及管理人员岗位工资标准生产人员岗位工资标准Word格式.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项目经理基础年薪及管理人员岗位工资标准生产人员岗位工资标准Word格式.docx

二、管理人员(不含委派财务人员)、管理人员实行岗位效绩工资制。

(一)=岗位工资+效绩工资+年功工、岗位效绩工资

(二)资。

按表《一》标准对应执行。

1、岗位工资:

管理人员的效绩工资由项目部按照员工、效绩工资:

2的工作业绩在考核的基础上发放,具体考核办法、奖励系数由各项目自行制订。

年功工资=本企业工龄×

、年功工资:

3元。

5本文所述的管理人员不包含实行年薪制的人员,指项目2

上根据组织机构设置定编、定岗人员。

包括经管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设备物资管理、工程技术、安全、质量管理(含班组技术人员)的人员。

非生产一线的服务性岗位一律不得纳入项目管理岗位,如:

库管员、材料员、食堂管理员等。

表一:

岗位(职务)项目级别

项目班子成员

项目管理人员

经理

主持工作的副经理

副经理

总工兼副经理

总工

党支部书记

党支部副书记

专职安全总监

部门主任

副主任

副总工

主任科员

主办科员

科员

办事员

一级项目

4000

3600

3200

3400

1700

1600

1500

1400

1200

1000

二级项目

3300

2900

3100

三级项目

2600

2700

新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间即实行岗位效绩工、4资,岗位确定:

大学本科毕业生确定为主办科员岗位,月岗元,大专毕业生确定为科员岗位,月岗位工资1400位工资元,中专毕业生确定为办事员岗位(从事管理工作的)1200元。

从事生产岗位的按初级工标准执行。

1000月岗位工资0.7的系数考核发放。

效绩工资可按同等岗位0.3-国际项目第七条一、项目班子成员:

(二)、年薪=基础年薪+绩效年薪按表《二》对应执行。

1、基础年薪标准:

效绩年薪的考核、兑现按分局规定执行。

2、效绩年薪:

3

二、管理人员(不含委派财务人员)

(一)、管理人员实行岗位效绩工资制。

(二)、岗位效绩工资=岗位工资+效绩工资+年功工资

1、岗位工资标准:

按《表二》对应执行。

2、效绩工资:

管理人员的效绩工资由项目部按照员工的工作业绩在考核的基础上发放,具体考核办法、奖励系数由各项目自行制订。

3、年功工资:

年功工资=到国外项目以前的工龄×

5元人民币+在国外连续工龄×

35元人民币。

(到国外工作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表二:

位岗

项目级别及基础年薪标准、岗位工资标准、年收入指导线单位:

(人民币)

二级项目

三级项目

基薪及岗位工资标准)

(元/月

年收入指导线(万元/年)

基薪及岗位工资标准(元/月)

年收入指导/线(万元年)

项目经理

6000

-1218

5500

-1510

5000

8-13

主持工作的副经理

5400

-1116

4950

9-14

4500

8-12

副经理

4800

10-15

4400

138-

7-11

总工(兼副经理)

5100

1611-

4680

-914

4250

总工

15-10

党支部书记

-1218

党支部副书记

1015

13

-8

11-7

4

项目专职安全总监技师

1510-1300

44001250

4000-

部门主任高级工A

3500档

107-1100

35001050

7-10

3500900

10-7

副主任高级工B

3300档

9-71050

33001000

97-

3300850

9-7

副总工中级工A

3500档

10-71000

3500950

107-

3500800

主任科员中级工B

3200档

86-950

3200900

6-8

3200750

8-6

主办科员

3000

6-7

7-6

科员初级工

2800

-56900

2800850

6-5

2800700

办事员

5

4-

-4

54-

根据国外项目所在的国家的地区类别、安全环境好4、坏情况,可经分局同意后,基薪标准、岗位工资标准可在规10%定标准的基础上提高5%-生产工人岗位效绩工资第四章

生产工人实行岗位考核工资制,其岗位工资第八条

标准按照不同工种类别、不同技能等级、劳动强度大小、技术含量高低、对身体的危害程度以及对工程质量控制的重要C三类。

、性,把工种分为A、B:

A类工种一、测量工、变电安装工、配电安装工、卷线安装工、维护以上车1.5T电工、电气调试工、起重安装工、起重机械工、座以上客车驾驶、电焊工、水轮机安装工、水15辆驾驶和无损检测工、调速器安装工、轮发电机安装工、管路安装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下料切割、机修钳工、车工、数控机械操作、刨工、卷板工等。

:

类工种二、B座及以下客车驾驶、炊事员、库151.5T及以下车辆驾驶和5

工、资料员等。

三、C类工种:

治安员、绿化清洁工、图书管理员、俱乐部管理员等。

第九条技能等级

岗位技能等级分为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五类。

第十条等级鉴定

一、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的资格鉴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培训中心负责鉴定。

二、高级工和中级工的A、B档、技师、高级技师的确认,由分局人力资源部会同职工所在项目部技能考核小组进行考核确定。

根据目前分局生产岗位人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持证情况、职工本人的实际技能情况及参加工作年限等,对分局生产岗位人员的技能等级标准按如下原则确定。

(一)、工龄1-2年的执行初级工岗位工资标准

(二)、工龄3-4年经考核最高可按中级工B档执行岗位工资标准。

电焊工四个位置考试合格的,最高可按中级工A档。

(三)、工龄5-10年,持有高级工等级证书的,经考核岗位工资标准最高可按高级工B档执行,电焊工四个位置考试合格的,最高可按高级工A档;

未取得高级工等级证书的,经考核最高可按中级工A档执行,电焊工四个位置考试合格的,最高可按高级工B档。

(四)、工龄11年以上,持有高级工等级证书的,经考核岗位工资标准最高可按高级工A档执行;

未取得高级工等6

级证书最高可按高级工B档执行,电焊工四个位置考试合格的,最高可按高级工A档;

持技师或高级技师证书的,经聘任并经考核最高可按技师或高级技师执行岗位工资标准。

(五)、对于车辆驾驶人员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岗位工资:

驾龄不满5年的按初级工,驾龄满5年不满10年的按中级工B档,满10年不满15年的按中级工A档,驾龄满15年不满20年的按高级工B档,

三、在执行岗位效绩工资时还没有通过技能鉴定的人员,首次可由项目部组织内部评定,并根据工龄将其归入某个档次,在一年内通过技能鉴定之后,按工龄及鉴定结果确定岗位工资标准。

四、根据高级技师、技师岗位评聘分开的办法规定,对于通过技能鉴定获得了高级技师或技师资格的员工才能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没有被聘用的,如果从事的工种与获得职业资格的工种相同,可在所聘级别的岗位工资基础上每月增加100元。

对取得高级技师和技师资格的员工,分局上报七局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由七局有限公司聘任,经聘任后方可享受其待遇。

五、对于工龄较长、工作经验丰富、技能水平得到公认的员工,参加技能鉴定由于理论考试未通过的,可通过项目部工人技能考评小组会同人力资源部考核确认技能等级。

六、生产工人实行岗位效绩工资后,取消高级技师、技师以及高级工的技术津贴。

七、生产工人实行岗位效绩工资后,除计算内退人员生活费以外,停止执行岗位技能工资制度。

八、员工岗位变动时,按变动后的岗位执行初级工待遇。

7

在执行技能等级和执行岗位工资标准时,项目部考核的等级标准不得高于上述规定。

九、分局人力资源部于每年的8月份,根据员工的工龄、技能等级或岗位变动情况,适当调整员工的岗位工资标准。

需要调整的人员由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下表上报。

机电安装分局员工岗位工资变动申请表

调整前情况申请调整后情况焊工性姓合参加位项目部从事持有何岗持有何执行岗位调格工作资现岗整工种/工工工种工种/的技资现鉴定门时间名别何技能的技能位年岗标准何技能能等标准数等级证位等级证级等级限

填报单位:

填报人:

项目经理签字:

第十一条国内项目部生产工人岗位效绩工资构成

一、生产工人实行岗位效绩工资制。

二、岗位效绩工资=岗位考核工资+效绩工资+年功工

三、岗位考核工资标准:

按《表三》对应执行。

四、效绩工资:

工人岗位效绩工资,由项目部根据班组承包责任及项目规定进行考核发放。

五、年功工资:

年功工资=本企业工龄×

5元。

国内工人岗位工资标准:

表三、

工种类别岗位工资标准(元/月)

技能等级A类工种B类工种C类工种

-高级技师1400

8

国际项目部生产工人岗位效绩工资构成第十三条一、生产工人实行岗位效绩工资制。

岗位考核工资+效绩工资+年功工二、岗位效绩工资=资。

按表《四》对应执行。

三、岗位考核工资标准工人岗位效绩工资,由项目部根据班组四、效绩工资:

承包责任及项目规定进行考核发放。

5年功工资=到国外项目以前的工龄×

元人民币。

元人民币+在国外连续工龄×

35表四:

/月)工种类别岗位工资标准人民币(元

技能等级类工种类工种CBA类工种年收入指导指年收入导指年收入导岗位工资岗位工资岗位工资线(万元)线(万元)线(万元)高级技师-1029001130007-6-

技师2600

-610

2500

-59

9

高级工高级工中级工

档AB档档A

210022005-9

7-8200045-

21002000

5-85-7

20001900

-754-6

19001800

44

6-5-

中级工

初级工

B档

1900

65-

1800

-54

4

5-

5.

-45

-41700

41600

-普工(万元)3-4元。

年收入指导线为:

岗位工资标准:

1400

本文所规定的年收入指导线是员工收入的上线,原六、则上不得超过,但不是必须达到,收入指导线所指的工资总收入包括:

基础年薪、绩效年薪、岗位工资、效绩(考核)工资、年功工资。

局长特别奖励及基本生活补贴不在年收入指导线内。

项目组织机构设置及岗位配置的原则第五章

项目部、厂、公司、工区正副职岗位人选,第十四条

由分局党政研究后,实行局长聘任制;

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分局党委任命,相关要求及行文由分局按程序办理。

项目班子正副职以下的其他管理岗位,由第十五条

项目部本着精简机构、提高效率的原则设置部门和岗位,杜绝因人设岗。

所设部门和人员的配置及岗位报分局人力资源部审核,经分局长批准后,可享受相应的岗位工资,对一人多岗的管理人员,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岗位工资标准。

建立考核机制,实行岗位动态管理,项目第十六条部在执行各类人员岗位工资标准的同时要制定员工考核机制,岗位工资标准随着员工的岗位进行调整。

10

第六章各类假期工资

第十七条在国内工作的员工休探亲假、年休假、病假、婚假、正常产假、丧假期间的待遇以及学习期间的待遇,按局人资【2007】1号文件规定执行,计算假期工资的基数按现行的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第十八条国际项目特殊情况下的工资

一、国际项目员工的探亲假、年休假原则上回国休息。

休假期间的工资标准:

实行年薪制的人员按本人当时基础年薪的二分之一发放,实行岗位效绩工资制的人员按本人当时岗位工资标准的二分之一发放,工人按当时岗位工资标准的二分之一发放,年功工资仍按境外项目的标准发放,休假期间不再享受效绩工资或绩效年薪。

二、职工在境外工作期间不能休产假和脱产进行学历教育,本人要求休产假或脱产学习的,经批准后工资关系转回分局,有关待遇按局人资【2007】1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国外员工因个人原因受处分的,其停工等待回国期间只享受基本生活费。

四、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时,原则上回国治疗,在项目所在国进行医疗的,病假工资为:

岗位工资×

40%+年功工资。

病假期间基本生活补贴照发;

回国治疗的职工,工资关系转回分局,按国内工资标准和支付比例执行,基本生活补贴不再享受。

五、在境外工作的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时停工治疗的,在境外停工留薪内,岗位工资全额发放,不享受效绩工资;

转回国内医疗的,在停工留薪内按本人现岗位对应国内同等层次的岗位工资标准全额发放。

不11

享受效绩工资,评定伤残等级等有关事项按四川省有关规定执行。

六、项目人员回国出差不超过15天,(含旅途中的时间)其工资待遇不变,超过15天以后,其15天以后的岗位工资按60%发放。

七、客观原因导致国际项目停工,停工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如下方法计算:

在国外的,实行年薪制的人员基础年薪按国外标准的90%发放,不享受绩效年薪,实行岗位效绩工资制的人员,岗位工资按国外标准的90%发放,不享受效绩工资;

在国内的实行年薪制的人员基础年薪按国外标准的40%发放,不享受绩效年薪;

实行岗位效绩工资制的人员,岗位工资按国外标准的40%发放,不享受效绩工资。

若预计超过6个月以上,应将非必要人员的工资关系转回分局,待遇按国内标准执行。

八、岗位工资标准属于预付的工资标准,员工未完成基本工作定额标准的,可以减发岗位工资。

九、职工在国外项目所在地工作期间,享受基本生活补贴待遇,标准为:

500元人民币/人.月。

十、经分局确定的国外项目班子成员,出国前在分局进行项目筹建期间的基础年薪标准,按国内同等层次人员的标准执行。

十一、员工在国外工作期间的工资采用国内、国外分开支付的办法,每人每月在国内支付2000元人民币,用于支付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个人所得税和个人供养人口生活费等,剩余部份可在国外发放或由本人回国后自行领取,

第十九条加班工资。

12

根据局人资【2008】463号文件《中国水利水电七局有限公司关于实行年薪制及全面实行岗位效绩工资后有关加班工资发放问题的通知》精神,员工加班统一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实行年薪制的人员基础年薪、绩效年薪已构成其收入的全部,不再享受加班工资。

二、分局机关员工实行岗位效绩工资制,原则上实行每天八小时工作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作制度,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员工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安排补休。

三、项目部实行岗位效绩工资和实行岗位考核工资制的员工,由于受现场施工条件和生产特点的限制,项目部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工作制度,但是,为了保障员工身体健康,每周2天的休息日,原则上确保员工休息1天,因工作需要在休息日不能安排休息的,应在适当的时间安排补休,每周的另一天休息日,有条件的可安排员工休息,因工作需要确实不能安排休息的,按照员工日岗位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单独造表发放。

四、每年11天的法定节假日原则上应安排员职工休息,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息的,按员工日岗位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五、日岗位工资标准的计算公式:

岗位工资÷

21.75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条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生产工人在执行了新的岗位工资后,效绩工资发放的额度要本着宏观调控、效益优先的原则进行核算,同时要结合职工岗位工资增长情况等因数进行考核发放。

13

第二十一条分局所属二级单位,不设专职分会主席、团支部书记、纪检员岗位,兼职人员有文件规定享受津贴待遇的,按文件执行。

第二十二条施工项目竣工并交付验收签字之日起三个月内,需要继续在项目所在地完成收尾工作的项目部经理和有关人员,可继续享受原基础年薪或岗位工资待遇,不享受效绩年薪或效绩工资;

三个月后,在未确定新的岗位之前暂时进入劳务站,执行待岗工资,对确因业主、监理以及外部环境等原因,导致结算等其他工作滞后需要项目经理或有关人员继续工作时,按因工出差给予出差补贴,工作结束后,经有关部门确认报局长批准后,可给予一次性奖励。

经分局领导批准,临时在分局机关工作的项目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按分局《机关员工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涉及的国内、国际工程项目人员薪金均为税前收入,本人应按照中国及所在国的规定依法纳税。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分局人力资源部。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从2008年11月1日开始执行。

14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艺术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