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客一危平台Word格式.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18152930 上传时间:2022-12-13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25.7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两客一危平台Word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两客一危平台Word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两客一危平台Word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两客一危平台Word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两客一危平台Word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两客一危平台Word格式.docx

《两客一危平台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两客一危平台Word格式.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两客一危平台Word格式.docx

4、自建平台:

未通过交通部认证标准检测且未与省级监控平台对接成功的自建GPS监控平台。

二、政策问题汇总:

1、为什么成立“南阳市道路交通安全动态监控系统领导小组”。

答:

(1)按照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的《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动态监控系统建设实施意见》(豫安监管[20xx]85号)文件的要求:

“为加强对道路交通动态监控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安监、交通、公安部门成立建设“道路交通动态监控系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动态监管工作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安全监管局,具体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各省辖市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工作,成立相应领导组织机构,制定试点工作方案,认真落实监控平台建设、安装使用动态监控系统和道路智能监控系统等各项工作。

(2)南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南阳市交通运输局、南阳市公安局联合下发的《南阳市道路交通安全动态监控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宛安监管[20xx]7号)指出:

“成立南阳市道路交通安全动态监控系统领导小组,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调研其他地区车辆动态监控安装及试运行情况,下发《南阳市道路交通安全动态监控系统建设实施意见》(宛安监管[20xx]112号)的通知,部署推进车辆动态安全监管工作落地实施。

”2、南阳市道路交通安全动态监控系统建设工作的启动时间。

道路交通安全动态监控系统的具体装车时间及要求。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规定:

“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要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于2年之内全部完成”。

(2)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动态监控系统建设实施工作的通知》(豫安监管[20xx]103号)文件规定:

“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动态监控系统’(以下简称‘动态监控系统’)建设工作实施以来,各单位按照省‘动态监控系统’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完成了全省‘动态监控系统’的平台建设及扩容升级(同时支持GPS和北斗终端),并实现了全省所有‘两客一危’车辆及部分校车、城乡客车、重型载货汽车、公交车、出租车等其他重点运输车辆逐步安装使用了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全省‘动态监控系统’建设实施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按照《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下一步工作目标调整明确如下:

1、20xx年12月31日前,确保完成全省所有‘两客一危’车辆、学校及幼儿园接送学生的校车、城乡客运及城际公交车辆安装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交通部认证资质的卫星定位终端(鼓励安装车载3G视频动态监控装置),有效接入‘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动态监控系统’,并按要求将相关车辆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

2、20xx年6月30日前,强力推进全省所有重型载货汽车(载货8吨及以上或车长大于等于6米、总质量大于等于12吨)、半挂式牵引车、散装水泥专用车辆(含混凝土搅拌车、水泥罐车等)全部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交通部认证资质的卫星定位终端,安装率达100%,并接入‘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动态监控系统’,而后统一接入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督与服务平台。

3、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省公交车、出租车、工程车、市政车、渣土车、中型载货汽车(车长大于等于6米、总质量大于等于4.5吨且小于12吨)和水上船舶等其他营运车辆(或船舶)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交通部认证资质的卫星定位终端达到85%以上,并接入‘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动态监控系统’。

”(4)南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南阳市交通运输局、南阳市公安局联合下发的《南阳市道路交通安全动态监控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宛安监管[20xx]7号)文件规定:

“20xx年为车载终端设备平台对接联网年,重点抓好设备选型和平台对接工作,全面铺开标准化建设;

20xx年为车载终端设备装车推进落实年,全面落实车载终端系统标准化建设推进工作”。

3、车辆卫星定位装置的安装范围。

公务车、私家车是否需要安装卫星定位装置。

(1)《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30号)规定:

“加强运输车辆动态监管。

抓紧制定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规范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行为。

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危险品运输车和校车应严格按规定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卧铺客车应同时安装车载视频装置,鼓励农村客运车辆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

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应在出厂前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

(2)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动态监控系统建设实施工作的通知》(豫安监管[20xx]103号)文件规定:

”4、为什么对车载终端设备进行选型。

选型的依据和售后服务安排。

(1)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的《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动态监控系统建设实施意见》(豫安监管[20xx]85号)文件规定:

“卫星定位终端设备选型时间安排:

20xx年8月5日以前,完成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794—20xx)并获得交通运输部资质认证的卫星定位终端供应商3—5家的选型工作。

“要认真执行《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794-20xx)和《汽车行驶记录仪》(GB/T19056-20xx)国家标准,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和车载终端应通过标准符合性审查。

选择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并获得交通运输部资质认证的车载终端进行安装,以防止出现一辆车被迫安装卫星定位车载终端和汽车行驶记录仪两套终端的情况。

要鼓励有条件的运输企业车辆安装符合北斗兼容车载终端技术规范并通过标准符合性审查的北斗兼容车载终端,以适应支持国家北斗导航战略要求。

”5、相关部门对重点营运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监管使用情况开展了哪些检查,检查分为哪些阶段进行。

根据河南省道路交通运输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开展河南省重点营运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监管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豫交运安监[20xx]2号)的文件规定:

(1)此次专项检查的重点是全省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危险品运输车辆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情况,主要内容包括:

卫星定位装置、监控平台安装及建设情况、企业监控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卫星定位监控平台应用情况、政府卫星定位监管平台的使用和管理情况、旅游包车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2)此次专项检查自20xx年元月1日至31日结束;

检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

元月1日至10日,为企业单位自查自纠阶段。

由设立卫星定位平台的企业(道路运输企业自建平台和经营性企业平台)负责,组织卫星定位服务提供单位、终端设备提供单位和卫星定位平台提供单位,按照本方案和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并向所属的省辖市、省直管(扩权)县市运管机构报送自查自纠报告和相关报表、资料(附件1);

政府部门监管平台检查填写(附件2);

第二阶段:

元月11日至20日为各地市组织专项检查阶段。

以省辖市、省直管(扩权)县市运管机构为单位,抽调相关专业人员,成立检查小组,根据企业上报的自查自纠报告和相关报表、资料,对本辖区的卫星定位监管使用情况,统一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检查情况总结及相关报表、资料(附件1、2、3)及时上报省局安全管理处;

第三阶段:

元月21日至31日,为省局对各地市检查阶段,省局组成检查组,邀请相关专业人员参加,按照本通知要求和《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JT/T796)、《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信协议及数据格式》(JT/T808)、《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数据交换》(JT/T809)、《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794)《汽车行驶记录仪》(GB/T19056)等相关规定,对卫星定位系统进行全面审核检查。

卫星定位专项检查和系统运行情况通报全省,并在行业刊物和网站上公布。

”6、未按照规定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或未接入全国联网联控系统的运输车辆,相关部门应采取哪些手段和措施。

(1)运输企业要按照国家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xx]80号)要求:

“必须为‘两客一危’车辆安装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794—20xx)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保证车辆监控数据准确、实时、完整地传输,确保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工作正常、数据准确、监控有效。

(2)按照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的《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动态监控系统建设实施意见》(豫安监管[20xx]85号)文件的规定:

“对于没有按照规定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或未接入全国联网联控系统的运输车辆,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应暂停营运车辆资格审验。

公安部门要逐步将“两客一危”车辆是否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纳入检验范围。

”(3)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动态监控系统建设实施工作的通知》(豫安监管[20xx]103号)文件规定:

“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建立卫星定位监控平台的道路运输企业和安装动态视频监控终端的管理单位按照规定的时间达到标准要求;

在办理和年审《道路运输证》时,要检查车辆卫星定位终端的安装和使用情况,凡未安装或已安装卫星定位装置但未能在“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动态监控系统”正常显示的车辆,不予发放或审验《道路运输证》。

公安部门要加强对交通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格落实运输车辆入户、年检流程,确保监控措施有力,源头化管理到位,切实消除一批安全隐患,防止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4)南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南阳市交通运输局、南阳市公安局联合下发的《南阳市道路交通安全动态监控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宛安监管[20xx]7号)文规定:

“对于已经取得道路运输证但尚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营运车辆,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按照规定加装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

从20xx年1月1日起,没有按照规定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或未接入全国联网联控系统的运输车辆,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应暂停营运车辆资格审验。

”7、相关部门如何对待运输车辆不按规定使用或故意损坏卫星定位装置的行为。

(1)《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30号)规定:

“运输企业要落实安全监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人的动态监管,确保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工作正常、监控有效。

对不按规定使用或故意损坏卫星定位装置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企业负责人的责任。

(2)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的《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动态监控系统建设实施意见》(豫安监管[20xx]85号)文件的规定:

“没有按照规定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或未接入全国联网联控系统的运输车辆,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应暂停营运车辆资格审验。

”(3)根据河南省道路交通运输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开展河南省重点营运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监管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豫交运安监[20xx]2号)的文件规定:

“各地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针对卫星定位安装、使用和监管,旅游包车运营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运输企业逐项整改到位,确保所属营运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处于良好运行状况,并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保证车辆监控数据准确、实时、完整传输。

道路运输企业要认真落实动态监控管理制度,充分利用自建监控平台,对所属车辆动态实施监控,及时处理监控报警违规信息,严肃查处故意损毁终端、遮挡信号等行为。

各级运管部门要充分利用联网联控系统数据信息,加强运输生产秩序管理和安全监管,对重点营运车辆未按规定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或未接入全国联网联控系统的,要按照有关规定,暂停营运车辆资格审验,新增车辆不得发放道路运输证。

同时,联合公安、安全监管部门,对本地区非营运的大中型客车特别是车辆使用性质”营转非“的大中型客车保有和使用情况开展联合调查,对存在非法包车营运的,要严肃取缔,并列入监管的重点,强化日常安全监控。

”(4)南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南阳市交通运输局、南阳市公安局联合下发的《南阳市道路交通安全动态监控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宛安监管[20xx]7号)规定:

“对不按规定使用或故意损坏卫星定位装置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企业负责人的责任。

”8、运输车辆已安装但不符合交通部相关标准的定位设备怎么办。

南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南阳市交通运输局、南阳市公安局联合下发的《南阳市道路交通安全动态监控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宛安监管[20xx]7号)规定:

“南阳市交通局、运管局结合辖区内营运车辆的具体情况,制定安装计划,对已安装的但不符合交通部相关标准的定位设备,确定终端更换时间;

对符合安装条件而未安装的企业,督促其限期安装应用,以便道路交通安全动态监控系统安装工作的顺利开展。

”9、道路运输企业自建或委托卫星定位服务运营商以及各级安监、交通、公安部门建设的已有监控平台应符合哪些标准。

(1)根据国家交通运输部20xx年5月23日颁布的《关于发布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等两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的公告》的要求: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设备必须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794-20xx)、《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JT/T796-20xx)以及《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JT/T808-20xx)、《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数据交换》(JT/T809-20xx)等几项行业标准,详细要求请参照以上文件内容。

(2)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的《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动态监控系统建设实施意见》(豫安监管[20xx]85号)指出:

“运输企业要按照国务院《通知》要求,必须为“两客一危”车辆安装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794—20xx)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保证车辆监控数据准确、实时、完整地传输,确保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工作正常、数据准确、监控有效。

“1、政府监管平台相关要求‘河南省道路交通动态监控系统’政府监管平台是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JT/T796-20xx)进行设计开发,以‘统一平台、集中部署、数据共享、分级管理’的设计理念,以‘扩展性强、开放性强、安全性高、成本节约、运行高效、便于升级维护、便于管理使用’为原则,全省只建立一个统一的政府监管系统平台(包含全省各市、县政府监管平台),用于我省重点营运车辆的联网联控,并为交通、安监、公安、教育、住建、商务等各级政府部门提供安全生产、应急指挥及行业监管等服务。

2、企业监控平台相关要求已建立卫星定位监控平台的运输企业,应通过系统平台标准符合性审查,并经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逐级向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道路运输企业自建或委托卫星定位服务运营商建立的监控平台必须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JT/T796-20xx),并按照技术要求统一接入‘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动态监控系统’,确保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工作正常、数据准确、监控有效,保证车辆监控数据准确、实时和完整地传输。

”10、相关部门如何对待不能与“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动态监控系统”对接成功的自建平台。

(1)根据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的《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动态监控系统建设实施意见》(豫安监管[20xx]85号)文件的要求:

“道路运输企业自建或委托卫星定位服务运营商建立的监控平台以及各级安监、交通、公安部门建设的监管平台必须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JT/T796—20xx),并按照技术要求统一接入“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动态监控系统”。

不能与“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动态监控系统”对接的自建平台,20xx年底前淘汰。

“20xx年12月31日前,不能实现与‘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动态监控系统’对接的企业监控平台,不得继续从事动态监控工作。

”(3)南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南阳市交通运输局、南阳市公安局联合下发的《南阳市道路交通安全动态监控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宛安监管[20xx]7号)文件明确指出:

“道路运输企业自建或委托卫星定位服务运营商建立的监控平台,以及各级安监、交通、公安部门建设的监管平台必须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JT/T796-20xx),并按照技术要求统一接入“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动态监控系统”。

”11、运输企业的监控平台与政府平台是否需要并网。

(1)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的《河南省道路交篇二:

关于进一步加强两客一危车辆安全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两客一危车辆安全管理的通知机关各科室,各道路运输者:

“8·

26”特大恶性事故的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极为重大的损失,产生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教训十分惨痛。

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加强对“两客一危”车辆的安全管理,根据省运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道路运输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关于“两客一危”车辆安全管理的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吸取教训,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充分认识当前我市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认清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复杂性、长期性、反复性和特殊性,切实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

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打非治违”和“牵手平安行”活动,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完善各类安全生产及应急救援预案;

认真查找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进一步强化重点车辆源头管理、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净化道路运输环境,全力创造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运输环境,确保我市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科学稳定发展。

二、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措施

(一)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经费的撮和使用,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学习、教育,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议和安全生产例会,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不规范、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岗位操作堆积和安全准则,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化和长效化。

(二)企业要建立和完善车辆特别是“两客一危”车辆的日常安全检查、维护制度,落实专人负责车辆安全工作,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和二级维护,并记入车辆技术档案。

一是要落实好车辆“三检”制度,加强“两客一危”车辆的技术维护,确保季度强制维护和趟次例检得到有效落实,严防“带病车辆”上路。

二是要立即对“两客一危”车辆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排查,切实增强营运车辆安全技术性能。

重点检查车辆发动机、燃油、电路系统和安全门、安全锤、灭火器,严防车辆因漏油、漏电和机械隐患导致事故发生。

确保车载灭火器材齐全、有效、完好;

确保应配安全锤的车辆配备齐全;

确保安全出口符合标准,特别要保证客车车门上方应急开门系统的完好,应急出口畅通,使乘客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疏散。

三是要加强“两客一危”车辆管理,严禁车辆私自外出从事包车运输。

对确需从事包车运输的车辆要严格审查,执行车辆每趟次安全例检制度,企业在审核车辆技术符合营运要求,核查驾驶员(配备双驾)资格情况下,按照程序,所属企业签订包车合同,办理合法包车手续;

企业要选择政治素质高、驾驶技能水平过硬的驾驶员承担长途旅游任务,并对驾驶员进行一对一安全告诫;

要认真吸取近期全国长途客车几起重特大事故的惨痛教训,客运企业要对长途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艺术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