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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是:

加强对健康专干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

组建健康专干督导员队伍;

制定健康专干服务管理实施办法,健全完善落实健康专干服务管理岗位职责的相关制度,并督促落实;

负责健康专干教育培训、督导检查、工作通报和考评奖惩。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县级卫生健康(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人兼任。

第五条 乡级成立健康专干服务管理领导小组,由乡镇(街道)行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乡镇(街道)卫生计生办、卫生院负责人任副组长。

按要求组建配备健康专干队伍,确保健康专干责任到位,任务落实;

结合实际制定健康专干岗位职责,健全完善相关措施制度,严格兑现考核奖惩,调动健康专干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负责健康专干日常管理,促进健康专干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有效协作,建立健康专干与村医协作联动机制,夯实基层基础,完善服务网络,突出健康专干工作实绩和效果;

加强对健康专干的学习培训,提高服务群众、管理健康的能力和水平。

第六条 市、县、乡分级组建健康专干督导员队伍。

定期督导、抽查健康专干岗位履责情况;

深入分析健康专干任务落实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分级提出具体和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和办法;

重点督查健康专干到岗服务、政策宣传、帮核任务落实、住院和门诊费用报销、明白卡填写、健康专干与村医联动机制落实等情况。

第三章 职责与任务

第七条 按照“县级统筹指导、乡级配备管理、村级协同使用”和“一村一专干”的原则,组建健康专干队伍,每个村确定一名干部专抓健康扶贫工作,主要由包村的计生专干、驻村干部等乡镇(街道、社区)干部担任,原则上一个行政村配备一名健康专干。

坚持选优配强,能进能出,动态使用,真正把政治觉悟高、工作作风实、奉献精神强、为民情怀深,熟悉基层、经验丰富、善于做群众工作、能为群众提供全身心服务的乡镇干部、包村干部、驻村干部等选配到健康专干岗位上来。

扶贫攻坚期内健康专干的主要职责是:

(一)进村入户随访,重点开展两方面工作。

1.进行摸底调查,动态掌握群众健康状况,及时登记和更新健康信息,全面了解贫困人口因病致贫返贫原因,精准知晓健康扶贫相关帮扶政策落实等情况。

2.进行政策宣讲,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帮助群众了解、熟悉和掌握卫生健康、健康教育、健康扶贫“七个知晓”、家庭医生签约、看病就医、基本公卫服务项目等相关政策知识内容。

(二)提供健康服务,主要针对三类人群。

3.针对健康人群,主要摸清底数,上门开展健康教育、政策宣传、意见征集等工作。

4.针对患病人群,要明确告知有病先找村医,由村医引导按分级诊疗规定合理就医,转院必须办理转诊手续,合规享受医保报销政策。

帮助建档立卡住院报销群众逐项核对报销费用,填写“医疗费用报销明白卡”,记录明细账,确保应报尽报。

5.针对慢病人群和地方病人群,讲清门诊慢特病和住院费用报销政策,帮助符合条件的患者办理慢病卡。

(三)落实帮核工作,主要完成7项任务。

6.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保。

根据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返贫情况摸底调查数据,积极协调、帮助没有参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所有家庭成员参保,并协调医保(民政)部门落实资助参保相关政策。

7.帮助保护健康权益。

要熟悉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本情况和健康扶贫、医保报销等政策,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健康扶贫和医保等优惠政策,切实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健康权益。

8.帮助联系就医及转诊。

帮助群众看病就医,督促签约团队为看病就医难的群众联系医疗机构、联系车辆、预约床位,为有病看不了的群众联系家庭签约医生上门诊疗,做好群众的组织和动员工作。

9.帮助监督签约服务。

监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促进签约团队与签约对象间的交流联系,切实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不同患病人群享受全方位的、有针对性的、免费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10.帮助报销就医费用。

及时掌握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人员住院治疗情况,为贫困人口、慢病患者讲解宣传住院和门诊医保政策和报销流程,帮助报销合规就医费用。

11.核对医疗费用报销情况。

要及时核对帮扶对象医保报销情况,检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报销项目是否足额按政策享受。

12.核对签约服务落实情况。

掌握签约服务工作的整体进度,督促“一人一策”、“一病一方”等帮扶方案的落实,根据方案逐人逐项核实政策宣传、康复指导、转诊等签约服务落实情况。

第四章 措施与要求

第八条 

健全完善健康专干手机APP服务管理功能,促进“五帮两核”等任务落实。

第九条健康专干要熟练掌握和使用手机APP,依托手机APP管理群众健康,为群众提供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服务,落实健康扶贫帮核任务;

利用手机APP学习相关政策知识,增强业务能力,提高工作精准度;

借助手机APP履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职责,强化与村医的协同合作,形成基层健康联动机制,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快速、优质的健康服务。

健康专干服务管理对象各类信息准确率不低于95%。

第十条 加强对健康专干和健康专干督导员的学习培训。

依托互联网等多种手段和方法,进行分层次、分步骤、多形式、不间断培训,确保全员参训;

对确因工作需要岗位变动的健康专干要及时进行补训,不留空白和盲点。

省级主要负责市县两级卫生健康(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分管领导、业务科长和业务骨干培训;

市级主要负责健康专干督导员培训;

县级主要负责乡镇(街道、社区)分管领导、卫生计生办、卫生院、村医和健康专干培训。

第十一条 每年6月底前,市、县、乡三级分步骤完成当年健康专干和健康专干督导员轮训任务;

岗位变动人员15日内完成上岗基础性培训,确保健康专干全面知晓健康扶贫政策。

健康专干参加省级组织的网上答题考试比例不低于85%。

第十二条 县级卫生健康(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督促以乡镇为单位建立健康专干和健康专干督导员微信工作群,确保信息通畅,沟通及时,上下联动。

村医对健康专干推送信息落实反馈率达到85%以上。

第五章 监督与管理

第十三条 按照健康扶贫先锋行动“五督”行动要求,通过各级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队伍,组织第三方力量,以实地查访、电话随访、手机APP抽访等方式,对健康专干帮核任务落实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第十四条 各级健康专干督导员采取定期检查、调研、督导,实地查看,入户访谈等方式,督促落实帮核任务。

第十五条 各级卫生健康(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定期督导、检查、考核、通报健康专干工作进展情况。

第六章 考核与奖惩

第十六条 各地将健康专干帮核任务落实情况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重要考核指标和重点考评内容,加大比分权重,逐级签订责任书。

对健康专干帮核任务落实不到位、健康专干督导员作用发挥不力的市县,按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指标分值权重,分市县扣减“党政主体责任落实”项目分值,年终由省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领导小组兑现奖惩。

第十七条 

健康专干的考核奖惩由县级健康专干统筹指导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依据日常管理、考勤日志、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作为上级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年度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十八条 

县级卫生健康(卫生计生)部门按照《XX省建档立卡贫困户“一人一策”健康帮扶指导方案》(甘卫发〔2018〕98号)有关签约服务经费保障要求,制定有利于激发健康专干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的薪酬分配制度,对工作成绩突出、帮核作用发挥好、群众满意度高的,给予通报表扬和适当奖励,作为干部提拔任用、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第十九条 对健康专干岗位职责落实不力等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和程序,严格进行问责问效:

(一)对健康专干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失职渎职等行为,一经发现,按规定给予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调整工作岗位、停职检查、降职或降级等处理。

(二)对弄虚作假、提供假数据、涂改或藏匿有关资料,干扰、不配合督查考核工作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三)健康专干有下列情行之一的,责成乡镇党委、政府追责问责,扣减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工资,责令退出健康专干岗位,依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其他相应处理:

1.不认真落实健康扶贫帮扶措施、多次不能按期完成工作任务,且经批评教育不能改正的;

2.不参加业务培训,服务意识差,管理能力弱,经考核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当地群众不满意的;

3.工作责任心不强,“五帮两核”主体责任落实不力,不能较好维护群众健康权益,引起社会不良影响的。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XX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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