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信委各处室重点工作责任清单精品范文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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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结对村(社区)建设,慰问结对村(社区)困难党员、困难群众。
6 加强信息报送及工业经济宣传 1.修订完善委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及时编发《绍兴经信》信息;
2.确保信息工作考核位于部门前列;
3.组织宣传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创业创新等方面的做法和成效,提振企业信心;
4.设立委微信公众号,做好委门户网站信息更新维护,及时发布涉企政策和工作信息。
二、政策法规处
1 完善工业经济扶持政策 1.加强工业经济政策调研,牵头修订工业扶持政策,切实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牵头制定产业政策配套实施细则,推动政策落地;
3.编印2017年度工业经济政策汇编,积极指导企业用足用好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效用。
2 推进“僵尸企业”处置 1.摸清“僵尸企业”基本情况;
2.分解落实2017年度“僵尸企业”处置目标任务,全年完成处置“僵尸企业”50家。
3 加快推进法制政府建设 1.深化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努力提高干部学法、用法和遵法意识;
2.积极开展“法润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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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诚信守法”系列活动,年度创建“诚信守法示范企业”240家,建立法律风险防范平台的企业340家;
3.牵头做好“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开展经信系统执法人员培训活动,组织实施“双随机”执法检查。
4 加强工业经济调研 1.牵头做好课题调研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年度委重点调研课题申报、审核、评选;
2.积极向省、市各级媒体、刊物推荐优秀调研课题,推动调研成果运用;
3.配合市科技局开展新材料产业调研。
5 加强企业社会责任建设 1.根据平安市建设要求,做好2017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收集工作;
2.搭建工作交流、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在委网站上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3.加强工作督查,积极推选浙江省企业社会责任优秀报告,确保完成省平安办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6 推动经信领域标准化创建 1.建立与质监部门定期会商制度,合力推进经信领域标准化创建工作;
2.组织企业申报省级经信领域标准化创建示范,努力打造一批“标准制定”企业;
3.推进浙江省智能制造标准创建工程,推动智能制造标准化创建。
三、经济运行处
1 促进工业经济稳增长 1.分解落实全年工业增加值目标任务,确保工业增加值增长7.5%;
2.推进工业企业运行监测体系建设,加强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每季度召开季度形势分析会,及时撰写分析报告,确保工业经济平稳健康运行。
2 推进黄酒产业传承发展 1.制定出台黄酒产业传承发展行动方案和工作清单;
2.推动黄酒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编制发布黄酒指数;
3.制定黄酒行业生产性规范标准和原产地证明商标管理办法,开展行业整治提升工作;
4.组织举办2017年黄酒行业品酒师大赛,配合举办黄酒节等节会活动。
3 开展企业综合评价 1.开展2016年度综合评价工作;
2.配合推进省企业综合评价大数据平台建设;
3.制定完善工业企业综合评价方案。
4 推进企业培大育强 1.开展“三名”试点培育和分类指导,做好“三名”企业培育申报工作;
2.召开企业家峰会,举办企业发展论坛;
3.推进龙头企业培育工作,全年培育认定“隐形冠军”企业200家。
5 深化企业服务 1.完善企业服务员制度,组织开展阶段性集中走访活动;
2.建立大额资金异动及企业风险预警管控机制,及时有效防范经济金融风险;
3.做好企业帮扶工作。
6 抓好应急管理和春运工作 1.修订完善公共物资与能源保障应急预案、操作手册,整理更新应急物资台账,调整应急物资储备企业,充实物资储备;
2.加强对灾害性天气、各类突发情况的公共物资与能源应急协调;
3.牵头做好委内应急工作自查总结、信息报送等;
4.召开全市春运工作会议,制订落实春运工作方案,开展春运工作专项督查,确保春运安全、有序、和谐。
四、产业发展处
1 推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省级试点 1.制定《绍兴市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省级试点实施方案》,以及纺织、化工、金属制造、黄酒等分行业改造提升方案;
2.拟定传统产业改造提升2017年工作清单;
3.建立健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工作推进和督查考核机制,强化督查考核;
4.制定实施纺织产业提升发展路线图和行动方案,推动纺织产业创新跃升。
2 加强重点产业研究 1.调研制定全市重点产业研究工作方案;
2.建立委产业数据资料库,探索完善工业经济发展研究中心运作机制;
3.牵头推进重点产业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3 培育发展新兴产业 1.研究提出“十三五”期间绍兴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工作思路、发展方向和重点领域;
2.推进实施《中国制造2025绍兴实施方案》,抓好诸暨市省级示范试点建设,积极鼓励上虞区、柯桥区争创第二批省级试点;
3.推进高端装备、新材料、现代医药、电子信息等重点新兴产业发展。
4 推进产业类特色小镇建设 1.积极依托特色产业优势,加快推进工信类特色小镇建设;
2.强化示范引领,抓好诸暨袜艺小镇、绍兴黄酒小镇等工信类行业标杆小镇建设;
3.力争柯桥蓝印小镇、诸暨环保小镇成为省级特色小镇。
5 推进军民融合发展 1.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基地建设,积极创建一批市级、省级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基地;
2.加强军民融合工作指导和信息发布,积极鼓励企业申领“四证”,加快“军转民、民参军”;
3.组织企业参加第三届全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大会。
6 推动工业转型升级 1.制订全市工业转型升级考核办法,做好工业转型升级考评工作;
2.配合省转升办做好年度工业强县、区、开发区、镇综合评价工作;
3.做好“四换三名”推进工作。
五、投资装备处
1 推进工业投资 1.组织实施“1156”工程,修订完善工业投资和“机器换人”技术改造考核办法;
2.编制2017年全市重大工业投资项目计划,重点抓好267只重大工业项目建设,确保工业投资增长10%;
3.推进工业技术改造重点项目建设,确保重点技术改造投资增长15%。
2 推动机器换人 1.全力推进“机器换人”,编制2017“机器换人”技术改造重点项目计划,力争全年实施“机器换人”项目600项以上;
2.深化诸暨袜业、新昌轴承、袍江印染等省“机器换人”分行业试点,加大汽配、电机等传统产业“机器换人”推进力度;
3.强化“机器换人”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培育推广一批市级“机器换人”工程服务公司。
3 提升高端装备制造业 1.开展全市高端装备产业调研,研究提出产业发展的方向路径和对策建议;
2.推进先进装备制造业提升发展,确保2017年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0%以上;
3.组织智能装备专家团队与市内企业开展对接合作。
4 推动智能装备发展 1.建立绍兴市智能制造促进中心;
2.实施百只智能制造项目,培育10家智能装备工程服务公司;
3.实施“工业机器人”应用倍增计划,重点在印染、汽配、制塑、光伏、轴承、袜业、电机等7大行业推广应用机器人,确保2017年新增购置工业机器人1500台。
5 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1.组织召开工业投资工作现场推进会,配合举办重大项目开工仪式,营造投资发展氛围;
2.建立健全5亿元以上重点项目领导联系制度,强化重点项目督查推进;
3.做好全省“机器换人”示范企业和项目、2017年省技术改造重点项目、2017年重大制造业项目计划和基金储备项目的申报。
6 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 1.牵头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进一步简政放权,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
2.深化“零土地”技改项目不再审批制度改革。
六、资源环境处
1 全面落实能源“双控” 1.制定2017年节能降耗工作方案,分解下达2017年能源“双控”目标任务,确保完成省下达的“双控”任务;
2.严格控制区域煤炭消费总量,确保完成2017年煤炭总量比2012年下降10%的目标;
3.实施绍兴市节能重点项目计划,加强节能技改。
2 全面完成地方热电企业综合改造 1.下达2017年度地方热电综合改造计划,明确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2.组织开展全市热电企业综合改造专项行动;
3.加强指导,强化督查,确保2017年底全面完成26家地方热电企业综合改造。
3 推进用能权市场化配置改革 1.制定出台用能权市场化配置管理办法;
2.建设用能权市场化配置交易平台;
3.开展用能总量指标有偿使用和交易。
4 全面推行绿色制造 1.制定出台推进全市绿色制造的指导意见;
2.开展绿色制造示范行动,创建一批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
3.持续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全年完成100家企业的审核,实施生产过程清洁化改造;
4.制定2017年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计划和财政补助政策,全年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2000辆标准车;
5.加快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新增并网容量100兆瓦。
5 做好电力管理工作 1.修订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2.加强有序用电和电力需求侧管理;
3.加快清洁能源替代,积极推进电能替代工作。
6 做好工业节水和河长制
工作 1.组织、指导工业企业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开展省级节水型企业创建活动,提高工业节水水平;
2.配合做好迎接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工作;
3.修编《绍兴市区工业用水定额》;
4.制定一河一策工作方案,开展电子化巡河,协助河长召开联席会议,完善河长制日常管理。
七、创新协作处
1 推进印染产业集聚升级 1.制订《绍兴市绿色标杆示范企业评选办法》,开展绿色示范标杆企业评选,培育绿色标杆示范企业5家;
2.推进182家印染企业集聚提升,抓好柯桥区印染产业省级转型升级示范区试点,培育产值超10亿元企业20家以上,新增印染上市企业1家;
3.牵头做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办公室工作。
2 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体系 1.培育25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5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2.做好省级、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和省重点(区域)产业技术联盟创建工作;
3.鼓励以企业技术中心为载体,构建产学研联合技术服务平台,吸纳、转化高校和院所的优质研发资源,鼓励科研院所联合企业突破行业共性关键技术。
3 加强企业新产品(新技术)开发 1.组织企业积极申报国家和省重大技术攻关项目,全年实施15项省级以上重大技术攻关专项;
2.加快推动企业新产品、新技术研发,评定省级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和装备制造业首台(套)产品20项以上。
4 推进工业设计产业发展 1.举办绍兴市第四届工业设计大赛暨优秀设计成果展;
2.组织举办“工业设计周”活动;
3.推动袍江工业设计小镇建设;
4.积极引导企业建立工业设计中心,力争全年认定10家市级工业设计中心,5家省级工业设计中心。
5 支持企业进口先进设备 1.推动制订出台鼓励企业进口、租赁设备的扶持政策;
2.鼓励企业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等相关政策,积极引进国际领先的生产技术装备、试验检测设备和技术;
3.指导企业做好进口设备免税申报工作。
6 加强对外经贸协作 1.配合做好越商回归工作;
2.推进杭州都市圈的经贸合作;
3.加强浙东经济圈的经济合作。
八、行业指导处
1 推进“腾笼换鸟”工作 1.推进“腾笼换鸟”省级试点建设工作,发挥试点示范作用;
2.全年创建10个“腾笼换鸟”示范乡镇(街道);
3.推进“五水共治”工业治水促转型工作。
2 强势淘汰落后产能 1.完成国家和省级年度重点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计划任务;
2.坚决淘汰“高能耗、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益”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技术和设备,全年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涉及企业300家以上;
3.做好化解钢铁水泥玻璃过剩产能工作。
3 推进工业园区整治和“低小散”行业专项整治工作 1.制定实施“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提升新三年行动方案,全年整治和淘汰“低小散”企业(作坊)2000家以上;
2.开展全市工业园区整治提升专项行动,整治提升现有452个工业园区(小区),关闭退出48个工业园区(小区),创建10个工业治污示范园区;
3.配合做好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的“低小散”整治工作。
4 完成化工产业整治提升工作 1.制定实施化工产业整治提升年度实施方案;
2.指导各地推进化工企业关停退出、提升改造、搬迁集聚工作,完成推进190家化工企业搬迁集聚和就地整治提升任务;
3.增育产值超10亿元企业达到20家以上,新增化工上市企业1家。
5 加强民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1.出台年度行业监管工作要点,与各地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2.召开行业监管现场会,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行业生产安全;
3.组织做好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验收考核工作。
6 做好行业指导工作 1.开展现代医药产业调研,推动医药产业发展;
2.推进时尚产业提升发展,做好服装家纺自主品牌建设和“浙江省中高端消费新品”推荐工作;
3.推进全市工艺美术行业发展工作;
4.做好禁化武履约管理工作;
4.督促指导工业行业协会加强自身建设。
九、民营企业服务处
1 实施“小升规”新三年计划 1.加强“小升规”培育库建设,加强分类指导和精准帮扶;
2.组织开展“小微企业政策宣贯月”活动;
3.着力推动小微企业上规升级,确保全年新增“小升规”企业600家。
2 加强小微企业园建设管理 1.出台全市加强小微企业园建设管理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意见;
2.加强小微企业园区建设管理,确保全年新增小微企业园20家,新建标准厂房100万平方米。
3 推动中小企业“千企跃升” 1.建立小微企业成长档案,推进其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
2.深入实施企业“管理创新三年行动计划”,开展全市十佳管理创新示范企业评选工作;
3.在袜业、机电等传统产业领域开展精细化生产管理标准试点;
4.完善小微企业运行监测平台,加强中小微企业运行监测分析。
4 规范发展融资担保公司 1.组建运行市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与省担保集团开展实质性战略合作;
2.开展融资性担保机构合规性审查工作,加强全市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
3.推进重点企业产融结合。
5 推进企业减负降本 1.开展企业减负降本专项调研;
2.出台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方案;
3.加强企业减负降本督查,督促落实企业减负政策。
6 优化企业公共服务 1.深化涉企综合服务平台运行管理机制,推进涉企综合服务平台服务覆盖范围扩展到各区、县(市);
2.深化发展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96871热线,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一体化、全方面、协同化服务;
3.深化小微企业金融公共服务平台和阳光转贷平台建设,发布中小企业贷款指数,组织开展系列金融服务对接活动;
4.组织企业参加中国义乌国际装备博览会,完成省义乌装博会组委会确定的各项考核指标;
5.组织实施企业培训,举办“工业4.0与智能制造”专题研讨班和物联网技术与企业数据管理短期培训班,开展精益标杆企业考察培训。
十、信息化处
1 推进“制造业+互联网”融合发展 1.制订国家信息经济示范区试点城市实施方案,扎实推进试点工作;
2.开展纺织、印染、化工等行业数字化工厂试点建设;
3.组织产业互联网发展促进会,与中国产业互联网研究院联合建设1个智能制造示范园区(开发区、特色小镇),启动建设5个国家级产业互联网实验室;
4.探索“制造业+互联网”融合下政务服务、生态体系建设等体制的创新,“两化”融合发展指数达到75以上。
2 实施百家企业信息化登高计划 1.加强对百家企业两化融合项目的跟踪与服务;
2.组织百家企业参观考察互联网+新制造标杆企业;
3.开展个性化定制、协同制造、服务型制造等试点企业建设。
3 实施信息化培训“十百千”工程 1.与市委组织部联合举办区(县、市)领导干部信息经济培训班;
2.搭建互动平台,加大企业CIO间及CIO与国内知名软件信息开发机构的交流学习,提升我市企业信息化专业能力;
3.全年开展信息经济各类活动10次以上,建立100家以上企业信息化主管的互动圈,培训人次1000人以上。
4 推动信息经济发展 1.出台大数据产业相关扶持政策,加强大数据应用对接与宣传;
2.加强与市330人才中的信息类人才对接和服务;
3.指导越城区(高新区)、新昌县完成省级软件及信息服务创业基地建设。
4.组织与工信类产业特色小镇信息化需求对接活动,积极推进上虞e游小镇建设。
5 加快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1.制定并协调推动越城区域2017年免费wifi建设计划实施,加快全市免费wifi建设;
2.引导、鼓励各大通信运营商加大设施投入力度,确保全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0亿元以上。
6 完善企业工业控制安全管理机制 1.开展重点企业《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防护指南》培训;
2.组织对重点企业重点领域工控领域信息安全技术检测和风险评估。
十一、新墙办
1 加强新墙材行业自律 1.定期指导召开行业专业委员会会议,督促协会加强市场诚信和行业自律建设;
2.规范并简化新墙材认定程序,定期开展新墙材质量抽查通报工作;
3.在龙头企业中推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
2 做好基金征收返退工作 1.规范执行网上返退流程;
2.严格执行浙商回归等优惠政策;
3.开展基金清理工作。
3 做好城市“禁粘”和农村推新工作 1.做好宣传及信息报送工作;
2.加强新墙材行政执法力度;
3.树立诸暨农村推新典型,力争柯桥区农村推新工作实现零的突破。
4 推广部品化建筑建材 1.找准新墙材与新建筑体系的锲入点;
2.启动绿色建材认定工作;
3.抓好龙头企业申报工作。
5 加快砖瓦窑淘汰和转型 1.启动新一轮轮窑淘汰工作;
2.按规划实施烧结窑转型项目。
十二、能源监察中心
1 依法开展节能监察 1.完成国家、省、市下达的指令性能源监察任务;
2.开展夏(冬)季室内空调温度控制情况专项节能监察;
3.开展高耗能行业专项监察;
4.开展落后用能工艺、设备淘汰情况监察。
2 落实“双随机”抽查监管 1.每年年初提供重点用能单位名录,制订年度抽查计划;
2.组织相关执法人员开展实地检查;
3.做好企业检查全过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及时反馈检查情况。
3 加强节能管理工作 1.加强能源信息管理,做好重点用能单位网上报送能源利用状况的监管工作;
2.落实“能管员”持证上岗制度,做好管理和培训工作。
3.做好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宣传工作,增强全民节能意识。
4 推进监察队伍能力建设 1.加强业务指导,积极推动各区、县(市)能源监察机构能力提升;
2.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参加省能源监察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