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审核办法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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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系统性原则:
从公司全局出发制定制度,避免制度间相互冲突。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制度的管理,涉及党务工作或工会工作的制度按照相关规定管理。
各地市分公司的制度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制度管理机构和职责文件编号:
1.0
第五条董事会、党组会、总经理办公会是公司制度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根据公司章程和“三重一大”等相关规定对各自所负责领域的公司重大制度进行决策审批。
第六条公司企业管理委员会对跨部门制度进行决策审批。
第七条企业管理委员会是公司制度管理的统筹管理机构。
其下设的基础管理工作组由部门级经理人员组成,是公司制度的专家审议和决策支撑机构,基础管理工作组组长由发展战略部总经理兼任,小组成员由发展战略部、综合部、市场经营部、集团客户部、客户服务部、网络部、计划建设部、系统集成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内审部、党群部、工会、纪检组监察室各一名部门领导和一名管理人员组成。
基础管理工作组职责为:
(一)起草制度的管理体系、统筹编制和发布制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制
度清单,并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决策审批;
(二)对公司重大制度进行评审和发布,对跨部门制度制定的合规性进行审
核,负责公司制度的执行监督和效果评估。
第八条基础管理工作组的工作机构设在发展战略部,其日常工作由发展战略部具体负责。
基础管理工作组下设预评估小组,成员为基础管理工作组各组成部门的综合主管,负责对基础管理工作组的评审工作进行支撑。
第九条公司各部门负责编制和修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制度,协助基础管理工作组审核和职责相关的其他制度,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制度,并适时提出修改建议。
公司各部门的审核职责包括:
(一)综合部:
负责对规章制度是否符合公司综合管理规范和运营管理需要
提出意见。
(二)发展战略部:
负责审核规章制度和制度规范的规范性和制度框架的匹
配性,负责审核涉及法律的内容,保证规章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的一致性。
(三)人力资源部:
负责审核规章制度中涉及人力资源要求的相关条款,保
证和公司人力资源规定的一致性。
文件编号:
(四)财务部:
负责审核和财务要求相关的内容,保证规章制度和财务要求
的一致性。
(五)党群部:
负责审核规章制度中涉及企业文化要求的相关条款,保证规
章制度和企业文化要求的匹配。
(六)纪检监察室:
负责审核规章制度和公司“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及管理
要求的一致性。
(七)内审部:
结合审计发现的问题和风险,提出相关规章制度的修改完善
建议。
(八)其他管理部门:
负责审核涉及本部门管理职能或需要本部门配合执行
的相关内容。
第十条凡超越权限或未按规定程序制定的制度视为无效。
第三章制度的分类和分级
第十一条公司制度的类别包括管理办法、管理规范/管理流程、管理细则、工作标准等。
(一)管理办法:
是指对企业运营管理某一方面制定的办事规则、行动准则
和程序性内容的要求;
(二)管理规范/管理流程:
是指对企业运营管理中处理或解决某项工作的
方法、步骤、措施等,当文件内容是以文字叙述或表格为主表述时,文件名称用“xx规范”,当文件内容以流程图为主表述处理或解决某项工作的具体步骤时,文件名称用“xx流程”;
(三)管理细则:
也称实施细则,是指为实施某一规定、办法等结合实际情
况、对其所做的详细、具体解释和补充;
(四)工作标准:
又称作业标准,是指为某一规定、办法、细则做出的具体
作业要求和标准。
第十二条制度的格式要规范,层次要清晰。
制度作为内部文件时,可以不冠
fz-01
版本:
第十三条对于文件名以暂行规定、试行办法等结尾的制度,原则上运行期限不能超过二年。
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区公司总经理批准,批准后顺延一年。
第十四条以暂行规定、试行办法等结尾命名的制度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以前没有进行这方面的管理规定;
(二)运作效果无法预测或判断;
(三)制度执行可能会产生风险。
第十五条制度按照重要程度的不同分为三级:
(一)公司重大制度:
指构成公司重大竞争力的主要方面、或实现重大竞争
力的主要支撑要素、或运营过程中反映问题较多、制约业务运营的关键环节相关的重要制度。
(二)跨部门制度:
指非重大制度中涉及多个部门相互协调联动的,影响公
司业务相互配合发展的制度。
(三)部门级制度:
指非重大制度中部门权限范围内的专业性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制度的分级由基础管理工作组统筹管理。
基础管理工作组汇集各部门建议,形成制度分级清单初稿,经过工作组评审调整后,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策审批,并由基础管理工作组发布。
第四章制度的生命周期管理
第一节制度的制定
第十七条制度的制定需求来源包括各部门根据日常工作需要提出、基础管理工作组基于监督评估后提出、公司领导提出。
第十八条根据制度的重要性和效力等级,在部门职能权限内的制度由专业部
门确定制定需求,超出部门职能权限的制度应提交发展战略部审核制定需求并分级,发展战略部认为必要时可提交基础管理工作组审核制定需求并分级。
第十九条通过需求审核的公司重大制度和跨部门制度,由制度提出部门牵头组成联合编制小组负责编制,编制小组应包括制度内容所涉及的部门、内审、纪检和法律的相关人员。
部门级制度由专业部门自行编制。
第二十条制度的编制,要广泛调研和意见征集,进行必要性论证和可行性研究。
要有明确的范围和对象、目标和原则、控制点、关键指标等内容。
第二十一条在制定规章制度时,编制牵头部门应先评审所要制定的制度相关内容在现有制度中是否已有相关或类似的规定,如现有制度中已有相关规定且可以继续实施的,应不必制定新的制度;
当已有制度的规定已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通过对已有制度的修改和完善满足其要求;
如果已有制度中没有所要规定的内容,可通过新增制度或在现有制度中增补相关内
容实现其管理要求。
第二节制度的会审、决策和发布
第二十二条公司重大制度的会审和决策包括工作组会审和决策会审。
工作组会审由制度管理工作组负责,决策会审按照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党组会的职责分工进行。
跨部门制度的会审和决策,由牵头部门组织跨部门联席会议进行会审后,提交专题决策会进行决策,或在oa上经相关部门会签同意后,由公司分管领导签发。
部门级制度的会审,由专业部门自行组织,或在oa上经相关部门会签同意后,由部门负责人签发。
第二十三条审批通过的公司重大制度由发展战略部(或牵头部门)通过公司发文进行发布,跨部门制度由发展战略部进行规范性和一致性审核后通过公司发文进行发布。
部门级制度由制定部门以部门发文形式自行发布。
需要保密的制度应设定密级,并仅对特定群体发布。
制度发布后,发布部门须上载到规章制度管理系统存档、共享。
第二十四条公司重大制度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组书记签发,跨部门制度由公司分管领导签发。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员工切身利益相关的
【篇二:
制度流程管理规定(制定、审核、批准)-收】
制度流程管理规定
(制定、审核、批准、发布、作废等流程)
1.目的:
为了规范各类制度、流程的编订、修订、发布、使用管理,确保制度和流程的严肃性和时效性,特制定此规定。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医院制度以及流程的制定、审核、批准、发布修订、废止的管理。
3.原则:
(1)目的性原则:
制度的出台是服务于医院管理的需求,杜绝形同虚设的制度;
(2)精简性原则:
制度结构合理、格式严谨划一、条文简洁精要,杜绝冗长臃肿,模棱两可的制度;
(3)时效性原则:
制度的制定、修订、废止应当及时,确保最大程度地贴近管理的需要,但制度更新应当考虑新旧衔接和继承的问题。
(4)衔接性原则:
医院各部门制定的制度应当和医疗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操作规范、诊疗指南等为依据,不能有冲突或者违背。
(5)规范性原则:
制度的制定、修改、废止应当严格遵循程序进行,杜绝随意和随机的管理行为。
4.职责:
(1)医院各分管院长负责制度流程审批、签发。
(2)医院办公室负责所有制度的下发、存档和废止的管理,特殊文件、制度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5.制度的范围:
(1)医院规章制度、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应急预案、流程等。
(2)各科室内部规章制度、流程和岗位说明书、临时性、阶段性且仅局限于部门管理范围的专项规定不纳入本规定的“制度”范围。
6.制度、流程制定(修订):
(1)医院各职能部门应当根据医院发展、科室管理等方面的需求,及时制定(修订)相应的制度流程;
(2)制度签发后立即组织培训、实施,并注意执行过程中的检查和反馈。
(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归口部门应当及时制定(修订)相关制度,如未及时制定(修订),上级管理部门可以责成归口部门实施。
①管理机制发生较大调整的;
②部门管理职能或者管理架构发生较大调整的;
③经实践证明是无效的管理制度未及时进行删减;
④诊疗过程或管理出现漏洞。
每一年,根据医院工作安排,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及中层领导会议,组织对重要制度及流程进行修订,必要时报上级管理部门备案。
7.制度文本格式:
(1)文本结构:
篇、章、节;
制度正文后附流程和表格。
(2)字体字号:
制度标题为宋体二号加粗;
正文为宋体三号(正文内小标题加粗)。
(3)排版格式:
页边距上下2.54cm,左右3.17cm;
制度标题段后1行间距;
正文的间距为固定值25磅。
(4)序号要求:
按程序文件编制的要求编排序号,严禁出现英文字母。
8.制度审核:
(1)制度制定(修订)出初稿后,应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收集各部门对制度的修改意见。
特殊性、机密性的制度经院长认可,可以不经此程序。
(2)经审核的制度,由制度发起分管院长签发。
(3)制度审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驳回:
①严重偏离建章立制的原则、违法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医疗操作规范的;
②制度拟定部门未征集相关部门意见。
9.制度签发:
(1)各部门根据相关素材进行最终的修订工作后,按流程完成审核,并由分管院长签发,由医院办公室统一下发至各科室。
(2)适用于各科室内部管理的制度,由科室负责人签发。
10.备案存档:
(1)所有制度文件必须在医务科及医院办公室存档,重要制度文件及时向上级部门备案。
11.制度废止:
(1)新制度出台,原有制度即自动作废;
(2)对于失去实效的制度,归口科室可以申请作废,经分管院长批准后作废,并在医务科备案。
【篇三:
企业规章制度法律审核情况】
企业规章制度法律审核情况
2014年共审核规章制度7部,分别是《外部施工队伍规范用工管理办法》、《关于鼓励员工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暂行规定》、《审计监督处理处罚暂行规定》、《宏圣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宏圣公司办公用品管理办法》、《宏圣公司房屋、场地、设备、设施、租赁安全管理办法》、《宏圣公司信息公示管理办法》,都出具了法律审核意见,各单位根据法律审核意见都做出了相应的修改。
2015年截至到6月份共审核规章制度5部,分别是《宏圣公司销售管理办法》、《宏圣公司销售人员行为规范》、《宏圣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宏圣公司领导干部约谈制度》、《宏圣公司股权投资管理办法》,出具了法律审核意见,各单位根据法律审核意见都做出了相应的修改。
宏圣公司法律事务部的规章制度共5部,分别是2011年7月制定的《晋城宏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办法》、2012年7月制定的《晋城宏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讼事务管理办法(暂行)》、2013年7月制定的《山西晋城宏圣建筑有限公司法律风险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制定的《宏圣公司合同专用章管理办法(暂行)》及《宏圣公司授权委托管理规定》,从各个制度的执行情况来看,各制度的制定有效合理,能够有效地给予公司法律实务管理进行指导和员工行为规范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