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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实验方案

发表日期:

2006-9-111:

17:

46 发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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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世纪是以知识创新和应用为特征的知识经济时代,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竞争的最后归结点在教育。

科学技术和社会的发展对培养和造就我国21世纪的一代新人提出了更迫切的要求,同时也对承担国民素质教育任务的基础教育课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福建省教育厅决定2005年9月全省普通高中一年级进入高中新课程改革实验,为了确保我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顺利进行,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验工作方案。

一、实验工作的指导思想

我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坚持以“三个面向”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切实贯彻《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的精神,把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实验作为深化全市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突破口。

高中新课程改革要立足我市实际,借鉴义务教育阶段课程实验工作的成功经验,吸取省内外课程改革的有益做法,大力推进教育创新,全面提高我市基础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二、实验工作的基本目标和任务

通过普通高中课程实验,初步构建现代学校制度,处理政府与学校、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的关系,建立具有一定地方特色的学校管理模式;通过课程资源开发和灵活的选课,建立具有学校自已特色的课程体系、课程开发和管理制度;通过实验,切实转变教师的教学方式,培养一批适应课改的师德高尚、教学水平高超的名师、骨干教师;转变学生的学习方式,使学生得到富有个性的全面发展,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有比较大的提高和改观;通过实验,培养一批适应普通高中新课程的学校管理者队伍,产生一批办学具有特色、办学质量高的高中学校。

(一)开展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按照《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要求,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管理改革,探索基于模块的课堂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方式,研究基于高中课程方案的选课指导、学分管理,构建与新课程实施相适应的教学管理制度。

(二)进行普通高中新课程标准的验证性实验。

全面实施教育部普通高中各学科课程标准(实验)。

根据当前国内外课程改革的趋势和国家课程标准的制定原则,在实践中深入地把握新课程标准的精神实质,探索出运用新课程标准指导教育教学的规律、优势和操作要领,在实验中完善和发展新课程标准。

(三)进行学科课程模块设置合理性的研究。

(四)进行试用新教材的试验,检验根据新课程标准编写的新教材。

从新的教育理念的角度理解教材,研究教材,注意比较研究新教材与老教材之间及不同版本教材之间的特点,加深对新教材的理解。

围绕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总目标,积极探索高效运用新教材的技能和策略;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认真检验新教材的科学性与适用性,在实验中不断完善、改进新教材。

(五)探索三级课程管理模式,构建普通高中新课程建设与管理的有效机制,提高学校建设与管理课程的能力。

深入探索校本课程的开发技术与策略,根据学生发展的需要,研究校本课程资源,因地制宜地开发多样的课程资源,逐步建立校本开发、联校开发与委托开发课程的课程资源开发机制,构建理念先进、特色鲜明、充满活力的我市普通高中新课程体系。

(六)积极探索新课程理念下的教育教学改革,形成适应普通高中新课程的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

在实验中,通过学习新课程,实验新课程,树立新的课程观、教学观、学生观、评价观,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探索适合学生的可持续发展的教育教学新途径,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和谐发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学生的终身学习奠定坚实基础。

(七)研究基于新理念的现代学校制度建构。

积极探索以人为本,以学生发展为本,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促进教师专业不断发展和学校不断发展的学校管理方式,重建现代学校制度。

(八)进行学生发展性评价制度研究。

建立旨在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尝试进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评价方式,探索高中教育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制订实施与新课程相配套的评价改革方案。

(九)进行教师成长模式研究,探索符合新课程要求的培训模式,促进普通高中教师专业发展机制的形成。

改进继续教育培训方式、方法,开展校本培训,建立校本教研制度,建立学习型学校,探索进行发展性教师评价,造就一支符合新课程要求的优秀教师队伍、教研员队伍和教育管理者队伍。

(十)加强信息技术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的研究。

全面开设信息技术课,进行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整合实验。

全面开设综合实践活动课,积极探索高中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课程的指导与管理,研究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开设的长效机制。

三、实验的时间和规模

2005年9月起我市普通高中学校的起始年级所有学科全面使用根据国家高中课程标准(实验稿)制定的试验教材,按照《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进行实验。

实验的时间为三年(从2005年9月至2008年7月)。

从2005年9月起,全市 高中学校的一年级开始进入课程改革,三年内将有学生   人,教师  人进入课改。

2005年9月将有学生   人,教师   人进入课改。

四、实验培训工作

在课程改革中,教师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为了贯彻实施新的课程理念并推动课程改革的持续发展,必须培养一支具备实施新课程能力,具有一定的课程研究和开发能力的教师队伍,构建新的培训模式。

1.培训者培训。

市教育局按照国家和省教育厅的要求推荐教研员、教师参加国家级培训,凡参加国家级培训的教师有义务承担市级培训任务,参加国家级培训的教师应是2005年至2006学年度担任高一年级课程的教学,教研员应负责高一年级的教研任务。

2.高中新课程实验坚持“全员培训”和“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上岗培训由省、市两级共同负责。

各地和学校要尽早确定2005年高一年级任课教师,组织教师、校长、教研员、教育行政人员参加省市级培训。

各教育行政部门要制订计划,适时开展高中新课程全员培训工作。

3.高中新课程培训内容包括通识培训、各学科课程标准培训和学科教材培训。

在培训中采取主体参与、任务驱动和案例分析等培训方式,充分调动每一位培训对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培训分工。

市教育局负责培训学科教师,各区、县(市)负责培训局机关和进修校行政人员及各高、完中学校未参加省培训的学校管理人员。

五、实验研究与指导 

充分发挥普通高中课程实验专家组、学科指导组、选课指导组和课题研究指导组的作用,积极开展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改革实验研究与指导。

市教育局将组织市教育学院教研员、教师对课改实验的重点、难点进行攻关,为全市提供可供借鉴的经验。

教育学院组织开展对课程改革中课程、教学、管理、教师成长、学生发展等方面进行研究,加强学校课题的过程检查,组织课题研究组成员对各校的研究课题检查、指导。

福州教育学院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调研,通过调研,掌握全市课改状态,找出课改中存在的问题,推广好经验,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市教育局每学期召开一次全市课改研讨会。

教育学院各学科运用教研活动时间,开展高中课改研究,指导各学科的教学。

进一步完善市级公开课、课改开放日等活动,把市级公开课变成全市教师研究课改和教学的平台,进一步办好校长论坛,把校长论坛变成学校领导讨论、研究课改、学校管理的平台。

六、实验工作的组织、管理和保障

(一)实验的组织与管理

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涉及面广、影响面大、社会关注度高,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加强对新课程实验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为切实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专业指导,确保实验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我市将成立以下组织机构。

1.成立由主管教育的副市长任组长课程改革实验领导小组。

课程改革实验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领导、组织和协调课程实验工作,研究实验工作的方向,提供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

2.课程改革实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

负责组织课程实验的具体实施工作,制定实验计划,组织实验指导、经验交流、成果推广验收和表彰奖励;与省课程改革管理机构和福建师范大学“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接受指导并获取信息;制定和监督教师与教学管理人员培训计划;管理培训经费;加强“三级课程”的管理与开发,条件成熟时建立信息网站;负责对实验材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总结,提出课程改革思路,推广成功的课改经验。

办公室设在福州教育学院。

3.成立课程改革实验专家工作组。

由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教研单位、高校课程研发机构(课改中心)的领导、专家、教研员等组成。

课程改革实验专家工作组的职责是:

研究、制定课程改革的计划、方案,提出课程改革的具体思路和指导性意见;承担培训工作进行课程改革理论与实践的指导,提供课程改革的技术与信息咨询服务;促进科研与课程改革的有机互动和有效推广;总结、推广课程改革的成功经验。

4.成立学科课程改革指导小组。

由“三级教研网络”组织的负责人,各学科教研员、部分学校领导、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组成。

学科课程改革指导小组的职责是:

具体组织对本学科课程标准的学习、研讨和执行,进行教材研究;制定本学科实验计划,组织本学科教师培训、集体备课、教法研究、课堂实践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及时发现和反映实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组织本学科课改经验交流和阶段性总结,定期向实验领导办公室呈报实验工作报告。

5.成立选课指导小组。

由市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学院领导、教研员、课改专家、学校领导组成。

选课指导小组的职责是:

根据《普通高中学校学生选课指导意见》,对必修课和选修课在选课范围、选课程序、选课管理等方面开展积极研讨,制定《福州市普通高中学校学生选课指南》。

指导学校编制选修课II的学生选课指南,对学校教师进行选课指导培训。

6.成立课改课题研究指导小组。

成员由福州教育学院骨干教研员、实验联系学校校长、实验学校骨干教师组成。

课改课题研究指导小组的职责是:

负责本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课题研究工作;选定我市重点课题,制定研究计划并组织实施;审评市级课题,并指导督查课题的研究;预评优秀课改课题报课改领导小组审批;定期向市课程改革实验工作办公室汇报工作,及时总结、积累经验,推广实验成果。

课题研究指导小组督促各实验校选定课题,制定课题研究规划和具体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7.学校成立实验工作领导小组。

由学校领导、教师、家长和社区代表组成。

学校实验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负责本校实验工作的组织、管理、实施和教研,定期向上级领导组织汇报实验工作进展情况;向社区广泛宣传实验目的和意义;及时测评和总结实验效果,并积极与本地区其他实验学校交流经验。

8.设立高中课改实验联系校。

根据实验的要求在全市设立市级高中课程实验联系校10~12所。

联系实验校的职责是:

积极配合课程实验工作,按照实验方案制订自己的校级实验方案,按照实验的要求培训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认真开展实验,并有侧重地进行课题研究,注意实验资料的收集、整理,为全市的实验提供经验。

教育学院对实验示范校优先进行辅导、培训。

(二)实验的经费、物质与政策保障

1.经费: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建立课程改革专项经费。

实验期间市财政及教育局每年均应拨付不少于100万元实验专用款,作为实验期间开展有关培训、科研、研讨、编印资料等所需的资金,另外还应拨出500万元用于改善课改所需的仪器实验设备。

各区、县(市)也应设立相应的经费,支持高中课改。

2.物质配备:

各实验区要加强实验所需的硬件、软件建设,进一步充实实验器材、加速多媒体信息技术建设和其它教学设施的完善。

在福州教育学院网站建立课程改革实验网页。

3.完善评估评价制度,建立激励机制,推动实验工作的全面开展。

市教育局、教育学院加强课改调研、课改评估工作,及时发现课改中存在的问题,推广好的经验,调整课改方案。

市教育局将在课改评估的基础上,对课改实验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

(三)实验的社会支持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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