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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师在聘期内要坚持工作在教育教学一线,任课时数不少于同学科周课时标准数的三分之二,担任领导职务的不少于二分之一。
(四)“济阳名师”的待遇
1、对评审通过的“乡村骨干教师”、“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以及“济阳名师”授予相应的称号,并拿出专项资金对“济阳名师”进行奖励,各学校也要给予适当奖励,经年度考核合格的名师享受校内高级别的绩效工资。
2、优先推荐参加上级各类评优评先活动,优先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培训,优先安排外出学习考察、专门会议或学术交流等。
3、对名师的教育教改经验、科研成果和先进事迹,将采用多种形式进行表彰、推广、推荐上报。
鼓励名师著书立说,多出成果,资助名师出版教育科研专著、举办个人教育教学研讨会等。
(五)“济阳名师”的考核与管理
1、“济阳名师”每三年评选一次,聘期为三年,实行县、镇、学校分级管理、定期考核、动态管理。
2、每年对名师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记入个人的人事档案。
任期满,对其师德表现、业务能力、教学业绩、科研成果、社会影响、履行职责等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聘任。
三、加强领导
师资队伍建设是关系到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关键问题,“名师建设工程”是我县推出的加强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要提高认识,充分发挥这项工作在推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广泛发动宣传,人人参与。
县教育局成立“名师建设工程”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面实施工作。
各镇党总支、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制订本单位的实施方案或细则,具体负责本镇(校)的“名师建设工程”活动,组织本镇(校)名师的选拔、考核、管理等工作。
各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组织教师外出培训学习,为教师征订必要的报刊资料,县教研室在济阳教研网()上建立“名师专栏”,搭建交流平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学研讨、学术讲座、示范教学、成果展示等活动,充分发挥名师的辐射带动作用。
各学校要及时总结“名师建设工程”活动的开展情况,及时完善实施方案,确保该项活动取得应有的效果。
附:
1.济阳县“乡村骨干教师”、“教坛新秀”和“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2.济阳县镇(校)“名师建设工程”活动考核细则(试行)
3.济阳县“济阳名师”产生办法(试行)
二00九年五月十五日
主题词:
教育名师建设工程意见
济阳县教育局办公室2009年5月15日
(共印100份)
附件一:
济阳县“乡村骨干教师”、“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根据《济阳县“名师建设工程”实施意见》的要求,制定“名师建设工程”活动中“乡村骨干教师”、“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的评选条件如下:
参加评选的教师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应为在编在岗的教师,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2)热爱祖国,忠诚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积极进取,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
(3)必须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独立承担学科教学,领导校干部不得少于标准课时二分之一。
1、“乡村骨干教师”应具备的条件:
(1)评选对象为各农村小学分校区从事班主任工作的教师。
(2)遵纪守法,不迟到、不早退,不私自调课,不耽误学生的课,有事有病及时请假,回来后及时给学生补课。
(3)具有良好的师表形象,时时处处为学生起到率先垂范的榜样作用。
能积极参与课程改革,实施素质教育,学生思想工作能与课堂教育、班级管理有机结合,协助家长做好家庭教育,效果良好,学生及家长认可度高。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校本教研活动,治学严谨,备课充分,能认真准备好每一节课,课堂教学思路清晰,有学生活动设计,突出重点,突破难点。
注重针对每一个学生,讲课内容丰富,课堂气氛活跃,教学方法灵活,教学目标达成度较高,教学效果良好。
(5)能布置创新性、实践性作业,做到低年级以改为主,高年级以批为主,认真、及时,有批语,有订正措施,辅导及时,答疑耐心。
(6)所兼学科能与所教学科同样对待,积极主动地创造条件完成课程计划,在学生综合素质检测中成绩较好。
2、“教坛新秀”应具备的条件:
(1)教坛新秀年龄不超过30周岁。
(2)重视业务学习,积极参加校、县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积极主动学习教学理论和教学方法,有长期及短期学习计划,认真撰写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能将理论应用于教学实践中。
(3)认真参加各级集体备课活动,备课资料齐全,教学设计目标明确,有学生活动设计,坚持先听课后上课,积极投身于课堂教学改革和实践,课堂教学注重激发学生兴趣,培养学生良好习惯,目标达成度较高,教学效果良好,教学业务水平得到同行认可。
积极承担校级以上公开课(观摩课、研究课)。
(4)具有一定的教育科研意识和能力,积极参加校本教研,勇于发表自己的见解;
虚心学习,团结协作,积极进取,参与课题研究或学校课程开发,积极撰写教学反思、教学案例和教学论文,积极向各级刊物投稿。
(5)认真学习现代教育技术理论,注重媒体资源在课堂教学中的应用,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提高课堂教学效率,能积极开展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的教学实践与研究。
(6)教学方法得当,效率较高,所教学科的教学质量比较高,学生学业负担比较轻;
能积极承担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或班主任工作,能与学生谈心、交流,师生关系融洽,在学生评教、家长评教中成绩较好,满意度较高;
所教学科的学生成绩合格率与优秀率在学校同年级中居中上游水平。
3、“学科带头人”应具备的条件:
(1)专业基础知识扎实、教学经验丰富,有精湛的教学技能,优良的师德修养,具备相应的合格学历。
(2)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有长期及短期学习规划,学习内容详实,符合当前及自身实际,认真撰写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
能认真系统掌握、全面正确理解本学科课程标准;
积极承担校、县级教师业务培训,深受欢迎。
(3)积极探讨高效的课堂教学模式,能用先进的教育理念实施课堂教学,课堂教学能体现主动、合作、探究式学习等新的教学理念,目标达成度高,课堂教学效果好,在学校组织的课堂教学评价中取得优秀成绩;
能及时总结并写教后反思、研后反思、考后反思、学期反思等教学反思,能对教学中出现的个案进行分析研究,写教学案例,在不断总结反思的基础上逐步完善形成富有个性特色的课堂教学模式。
(4)教科研能力强。
积极参加各级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活动,独立承担校级以上立项课题或主持或承担一门学校课程开发,课题研究过程材料详实,符合实际,积极撰写教育科研论文,向各级刊物投稿,取得一定的成绩。
(5)教学业绩突出。
所任教学科在学期、学年学校及县组织的质量检测评估中优秀率、合格率较高,在学校组织的评学评教中名列参评教师的前列。
(6)具有良好的育人方法,在班主任工作或学生品德教育方面有突出成绩,所教学生能得到全面发展;
关注青年教师的成长,坚持听年轻教师的课,指导青年教师上公开课、观摩课,在指导青年教师方面成绩显著。
附件二:
济阳县镇(校)“名师建设工程”活动考核细则(试行)
考核
指标
分值
考核要点及评分标准
得分
组织
机构
4
镇(校)领导高度重视,镇总支(校)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2分组织辖区教师学习有关文件,2分。
方案
措施
结合学校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活动的正常开展。
方案符合县教育局要求,科学合理,体现全员参与、公开公平。
4分
教师学习、培训
20
学校有学习计划,学习材料满足教师学习需要,符合当前实际,2分。
所有教师都有学习笔记,内容与计划相符,2分
按上级要求组织教师外出培训学习,经费充足,不挪用,2分。
每学年能聘请专家来校指导,开展理论讲座、示范等活动,一次计1分,满2分为止。
发挥名师带动作用,开展结对子活动,实行捆绑式评价。
2分
学习培训效果好,教师学历达标,教师在全县教师专业知识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
教师学历达标达90%计2分,教师考试全县第一名计8分,每降一个名次降0.2分计分。
课堂教学
积极开展课堂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有效性,逐步建立有学校特色的课堂教学模式。
在全县范围内的课堂教学评价中,第一名计12分,每降一名次减0.1分。
组织辖区内课堂教学评比活动,资料详实,效果较好。
4分
积极创造条件为教师的课堂教学提供现代化教学媒体,教师的课堂教学使用媒体进行教学的达到90%以上。
4分,每降5个百分点降1分计分。
校本教研
15
以学校为单位组织集体备课,每学期每学科(教研组)不低于8次。
4分,少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按时组织校本教研,主题明确、内容详实,教师参与率不低于90%计5分,80%以上计4分,60%以上计3分,60%以下不计分。
每学期定期组织公开课、示范课、评教、评课等活动,材料真实、齐全评课有针对性,按材料情况分好中差,分别计6、5、4分。
有造假现象不得分。
评价过程
12
评比过程由考核小组实施,有专门的“名师工程”建设档案,资料详实,教师各种资料齐备,5分;
评选结果及时公示,2分;
教师对此项活动满意率95%以上,每降低百分点扣1分,扣满5分为止。
各项考核指标有差距,无作假现象,发现一次扣2分,扣完12分为止;
如有举报评选过程有违规现象,经查实该项不得分。
教学成绩
25
教师在各项业务教学评比中获得较好成绩(由各学科教研员提供),第一名计10分,每降一名次降0.2分计分;
教学成绩突出,在全县组织的学生抽考或学业水平考试中成绩优异,第一名计15分,每降一名降0.3分计分,比上年提高一个名次加0.3分。
工作
特色
加分
在此项活动中能提出创造性提出新的思路,并付诸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在全县具有推广价值。
加10分
附件三
济阳县“济阳名师”评选办法(试行)
根据《济阳县“名师建设工程”实施意见》的要求,在“名师建设工程”活动中连续三年获得“乡村骨干教师”、“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三种荣誉称号之一的教师中选拔产生济阳县的“济阳名师”,具体产生办法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治学严谨,关心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教学技艺精湛,教研能力较强,能承担教学科研、培训、命题等项工作;
有一定语言表达能力,团队意识强;
在全县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2、在“名师建设工程”活动中连续三年获得“乡村骨干教师”、“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三种荣誉称号之一的教师或上一届济阳名师。
二、评选程序
本着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综合考核,分科评选的原则进行。
1.个人申报:
符合条件的教师可自愿申报,填写济阳名师申报表,准备相关评选材料。
2.单位推荐:
学校组织考核小组对申报教师的材料进行审查,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审查结果及推荐名单及时对全校师生进行公示。
3.综合考核:
县教育局成立考核组,对报送的教师分别从师德、荣誉获奖、履行职责、书面及口头表达能力、教育技术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1)综合荣誉及业务获奖考核:
除综合荣誉外,其他业务活动为近三年所获得的荣誉,且与所申报学科相一致。
具体赋分标准如下表:
综合荣誉
优质课
教学基本功
课题研究
业务评比
著作及论文发表
国家级
19
18
国一
17
16
国二
省级
14
国三
13
省一
11
10
市级
省二
国级组长
著作发行
9
8
省三
7
6
市一
省级组长
国家报刊
5
县级
市二
市三
国二、三
3
县一
2
县二
市级组长
省二、三
省级报刊
1
县三
0.5
市二、三
说明:
综合荣誉只记最高一项,为政府部门表彰且与教学业务有关的称号(包括教学能手、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百佳教师、优秀班主任等),同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降2分计分。
非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与教学无直接关系的不计分。
教学业务获奖为各级教研部门逐级选拔推荐产生的。
优质课、教学基本功比赛(综合性教师素质大赛,单项不计)只计最高项。
论文、说课、教学设计、案例、课件等评比可累加计分(同样题目或内容的只计最高级别),最高不超过6分。
课题为各级教科所、教研室、电教馆等立项(有立项材料)并且近三年通过专家鉴定结题。
课题负责人按级别计分,成员按所有成员的平均分计分,如课题为子课题则减半计分。
承担多项课题的可累加计分,最高不超过10分。
著作与发表:
著作必须是第一主编,正式出版,全国发行,与教育教学有关,编者不记分,教辅材料(有明确学科年级之分)不计分。
发表论文的刊物必须由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国家级刊物为教育部主管,省级刊物为教育厅主管,刊物必须有“国内刊号(ISSN和CN)”、“邮发代号”,所发表内容与教育教学有直接关系,能表达自己的思想。
教辅材料、报纸发表不计分。
以上各项得分相加,最高分计40分,每降一名次降0.4分计分。
(2)三年来履行职责情况:
上一届名师按名师职责进行考核,其他参评人员分学科考核,主要内容为三年来的教案、教学反思、学习笔记、教研活动、课题研究等材料,根据得分情况第一名计10分,每降一名次降0.1分计分;
检测所教学生的学习成绩,按优秀率和合格率计算,第一名10分,每降一名次降0.1分计分。
(3)师德考核:
由参评教师所在学校的领导、教师、学生对参评教师进行师德民主测评,分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次,优秀率90%以上计10分,每降一百点降0.1分计分,优秀率低于80%计0分。
(4)现场考评:
主要考查参评选手的理论素养、口头表达能力、书面表达能力、教学能力以及现代教育技术应用教学的能力。
分现场撰写论文(90分钟)、现场演讲(准备10分钟,演讲3分钟)、现场撰写教学设计(充分利用提供的各种教学资源,上机撰写教学设计,含教学课件)三项,每项按10分计,三项最高分者计30分,每降一名次降0.3分计分。
4.确定名师人选:
根据综合考核得分情况,按学段分学科评选出30名左右的“济阳名师”。
向社会公示并征求意见,考核组结合社会反馈意见,最终确定“济阳名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