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塔防碰撞施工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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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塔防碰撞施工方案
一、编制依据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修正)国务院令第549号);
2、《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6号);
3、《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92号);
4、西安市质监站“关于加强群塔管理避免相互碰撞的通知”文件;
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6、《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
9、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二、工程概况
三、塔吊选择
垂直运输体系选择与配置时,需考虑的主要项目是:
结构形式、模板配制、钢筋总量、混凝土的浇筑量、施工工期、垂直运输的效率和速度。
塔吊的主要技术参数应满足施工需要,主要参数包括工作幅度、起升高度、起重量和起重力矩;
根据本工程现场特点,为保证每栋建筑施工中的连续性、满足流水的均衡、以及考虑到现场材料平面布置,主体结构施工阶段垂直运输配置8台塔吊。
各楼塔吊配备见表1。
各楼塔吊配备表表1
设备
现场编号
型号
最大
起重(t)
最大幅度时的
起重量(t)
服务建筑
102
QTZ40
(JL4807)
5
0.7
102电池片生产厂房
102
QTZ63
(JL5610)
5
1.0
102电池片生产厂房
102
QTZ70
(TC5613)
6
1.3
102电池片生产厂房
102
QTZ80
(JL5613)
6
1.3
102电池片生产厂房
103
QTZ80
(TC5613)
6
1.3
103组件生产厂房
103
QTZ80
(TC5613)
6
1.3
102电池片生产厂房
201/202/203
QTZ80
(TC5613)
6
1.3
201/202/203生产大楼及辅助用房
201/202/203
QTZ80
(TC5613)
6
1.3
201/202/203生产大楼及辅助用房
四、群塔防碰撞措施
4.1安装措施
在安装塔吊时,按规定调整了各塔吊之间的高度差,102电池片生产厂房东西两侧塔吊(同一高度)与南北两侧塔吊高度相差分别为6m、7m,103组件生产厂房内相邻两台塔吊之间高度相差6m,201、202、203内两台塔吊高度相差10m(具体详见总平面图)这样有效避免了各塔吊大幅度旋转作业时塔臂发生碰撞事故的发生。
4.2技术措施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保证运行中各塔机之间的安全距离、吊装高度满足施工高度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顶升时序表。
主体结构施工阶段,如果现场安装施工电梯,其安装高度均不能超过与之相邻(或可能相碰撞)的塔吊(吊钩)高度。
做好对塔吊司机及塔吊指挥工的技术交底工作,在塔吊交叉区域内的吊装要严格分开,做好协调工作。
4.3智能监控措施
本工程塔吊相互间交叉作业区域较大,塔吊同建筑物间发生碰撞,产生不安全隐患,为此需采取防碰撞措施确保塔吊作业期间的施工安全。
根据xx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08年7月24日印发的关于“关于加强群塔管理避免相互碰撞的通知”精神,具体内容为:
如果两塔吊间距不能满足规范要求、或在塔式起重机大臂回转范围内有高大建筑物、高压电线、铁塔等有碍塔式起重机正常工作的施工现场,必须安装;凡没有统筹安排安装的塔吊群不得投入使用,已投入使用的要立即停机,待安装《塔吊群智能防碰撞系统》后方可投入使用。
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建设单位在安全费中列支。
违者将按《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给予每台塔吊两万元的罚款。
因此,我司根据本工程塔吊布置的情况,于施工现场内安装1部总控台和8部防碰撞装置。
防碰撞由主控器、彩色液晶显示屏以及无线传输模块组成。
每台塔吊上的主控制器在对自身状态(如吊重高度、塔机转角、高度)进行实时检测的同时,通过无线传输模块使同一施工环境下相互关联的塔吊(最多10台)组成一个信息网络。
每个塔吊的状态信息可通过信息网在各塔机之间进行传递。
每个塔吊上的主控器根据检测到的本机信息以及网络中其它塔吊的信息,进行防碰撞计算,并根据结果进行报警或继电器输出截断。
4.1.1水平方向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塔身之间碰撞
此部位的防碰撞,塔吊在现场的定位是关键,通过严格控制塔吊之间的位置关系,可预防低位塔吊的起重臂端部碰撞高位塔吊塔身,塔吊定位必须保证任意两塔间距离均大于较低的塔吊臂长2m以上,以确保不发生此部位防碰撞。
4.1.2塔吊在垂直方向的碰撞
1.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起重钢丝绳之间碰撞
因施工需要,塔吊会出现交叉作业区,当相交的两台塔吊在同一区域施工时,有可能发生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的起重钢丝绳的碰撞事故。
为杜绝此类事故发生,项目必须对每一台塔吊的工作区进行合理划分,尽量避免或减少出现塔吊交叉工作区。
如发现较矮的塔机起重臂进入相互覆盖范围区时,较高的塔机回转时小车要停在相互覆盖范围区外,当较高的塔机起重臂对准装卸点时,司机要观察较低的塔机起重臂确认不会发生碰撞后,才能将小车进入覆盖范围区进行装卸,装卸完成必须将小车开离相互覆盖范围区,才能回转起重臂。
当司机及指挥观察现场发现相互覆盖范围区内起重臂可能发生碰撞时,必须先示警,司机必须要控制起重臂离开相互覆盖区范围,这样才能最大限度避免发生碰撞事故。
同时,项目必须配备有操作证的、经验丰富的信号工,塔吊租赁公司要配备操作熟练、有责任心的塔司为现场服务,作业时,时刻关注本塔吊及相关的塔吊,确保低塔的起重臂不碰撞高塔的起升钢丝绳;
另外,塔吊在每次使用后或在非工作状态下,必须将塔吊的吊钩升至顶端,同时将起重小车行走到起重根部。
当现场风速达到6级风,相当风速达到10.8~13.8m/s时,塔吊必须停止作业。
2.高位塔吊的起重臂下端与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上端碰撞
相邻塔吊的作业面交叉处,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的起重臂有可能发生碰撞。
项目需综合考虑各种塔吊的尺寸及各塔吊基础的高度,排定各塔吊安装高度,具体高度参考各塔吊安装方案,保证高位塔吊的大臂下限与低位塔吊的大臂上限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小于6m。
由此,符合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中的10.5之规定:
“两台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高位起重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钩升至最高点或最高位置的平衡重)与低位置起重机中处于最高位置的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m”。
3.起重臂及下垂钢丝绳同待建结构及脚手架等的碰撞
塔吊应有足够的施工高度,充分考虑到吊钩高度、吊索长度、吊物高度及安全高度余量,确保吊装钢筋、模板、脚手架等物料进行水平运输期间,物料不同结构及脚手架等较高实体发生碰撞。
4.1.3智能防碰撞安全监控
1、根据智能防碰撞安全监控产品的功能特点,于本工程现场办公区设置一间总控室,每台塔吊上安装主控器,每个塔吊上的主控器根据检测到的本机信息以及网络中其它塔吊的信息通过在总控室进行防碰撞计算,并根据结果进行报警或继电器输出截断。
2、塔吊群防碰撞报警系统由报警控制器、角度传感器、幅度传感器、无线通信控制器等组成。
3、防碰撞系统主要参数见下。
报警控制器:
用于塔吊碰撞危险的实时报警。
报警形式:
声音警示、发光警示。
报警范围:
碰撞危险报警限位报警非法侵入禁行区报警。
幅度传感器:
感知塔吊小车距标准节的距离
单位:
M(米),精度:
0.10M(米)
温度范围:
-20℃--+60℃
角度传感器:
感知塔吊吊臂的角度(经纬度0-90度,一周360度)
单位:
°(度),精度:
0.3°
温度范围:
-20℃--+60℃
无线通信控制器:
用于塔吊与塔吊之间,塔吊与远程监控器数据通讯的无线传感器网络设备。
无线通信控制器有效距离:
2000M;频点范围:
240MHZ
4、智能防碰撞监控系统功能
4.4群塔施工中应遵循的原则
4.4.1低塔让高塔原则
主要位置的塔吊、施工繁忙的塔吊应安装的较高,次要位置的塔吊安装的较低,施工中,低位塔吊应关注相关的高位塔吊运行情况,在查明情况后再进行动作。
4.4.2后塔让先塔原则
塔吊同时在交叉作业区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的塔吊应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吊。
4.4.3动塔让静塔原则
塔吊在交叉作业区施工时,有动作的塔吊应避让正停在某位置施工的塔吊。
4.4.4荷重先行原则
两塔同时施工在交叉作业区时,无吊载的塔吊应避让有吊载的塔吊,吊载较轻或所吊构件较小的塔吊应避让吊载较重或吊物尺寸较大的塔吊。
4.4.5客塔让主塔原则
在明确划分施工区域后,闯入非本塔吊施工区域的塔吊应主动避让,该区域塔吊。
五、组织管理
为了确保为确保西安半导体产业园项目施工期间各塔机合理使用、安全作业,发挥塔机的最大效能,满足施工进度需要,加强群塔作业的管理、调控,应成立项目群塔作业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施工现场各塔机作业的指挥与协调工作。
群塔作业领导小组组长:
群塔作业领导小组副组长:
群塔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对现场所有塔机的总体指挥、协调。
塔机租赁单位负责本单位塔机的日常管理、故障排除、紧急抢修、日常维护等工作,并按要求及时完成塔机的锚固顶升工作,对机组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日常管理,组织塔机的进场安装和拆除退场工作,机长/工长负责本塔机的日常使用,加强使用中的管理、控制,并将有关信息及时提供给领导小组,便于及时做出调整。
群塔作业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关于塔吊使用的协调会:
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对不同时期、不同阶段、不同工作内容,对塔吊的使用进行有效协调,尽量减少塔吊的交叉作业,尽量发挥塔吊的最大效能。
加强对塔机司机、信号指挥员、起重工的管理:
严把人员关,所有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及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严格自律、禁止各行其事。
现场协调员对塔吊作业进行协调,区分作业面,最大限度防止现场塔吊作业出现相互交叉现象。
对于夜间施工,除保证现场照明外,同时在塔吊起重臂上沿、平衡臂下沿采用霓虹灯进行环绕,在塔吊的吊钩上涂刷荧光漆,以示警戒。
恶劣气候条件施工
1)起重作业时遇有恶劣气候如大雨、大雾和施工作业面有六级(含六级)以上的强风影响安全施工时应暂停吊装作业。
2)操作人员在施工中应经常注意天气变化,吊钩到位后应及时将旋转
刹车锁定,防止突遇大风将大臂吹偏而导致碰撞事故发生。
施工中突遇大风应立即停止作业,锁定旋转刹车,缓慢将吊物放至地面并将塔机转入防风状态。
3)时刻关注天气预报,提前做好防范恶劣天气条件工作。
4)作业人员下班后或塔机处于空闲状态时应将塔机放至于防风状态。
塔机口令、指挥流程
1)吊钩的上下:
在塔机作业中,当吊臂的方位及吊钩已调整到吊物中心的上方后即可指挥吊钩下落进行吊装作业,吊钩下落的速度应由快到慢、减速直至停止。
指挥人员对吊物的捆绑负责,在挂好吊物捆绑吊索后,起钩前指挥人员要仔细检查所用的吊索吊具是否符合安全吊装的规范要求,吊物捆绑是否牢固、吊点是否正确、吊物上是否有浮置物并注意自己所站位置是否安全、提醒其他吊装人员要站在安全的位置,检查无误后再将使用单位、吊物名称、准备吊往何处等信息通知司机及另一指挥人员并通知司机准备起钩,另需注意的是指挥人员应根据待吊物的重量以及吊臂受力挠度特性调整好吊钩到吊物中心之间的距离,在收到司机已做好起钩准备的示意后即可进行起钩指挥。
在吊物起离地面50公分后应停止动作,检查有无滑钩现象及吊索、吊具、连接点受力情况,在检查无误后方可再起钩,并且不得使用高速起钩。
2)塔机的旋转:
在塔机作业中指挥人员发出的旋转方向指挥口令都必须以司机正常操作时的左右方向为准,并且在指挥塔机旋转的过程中要密切关注大臂、平衡臂及吊钩吊物的周边情况,在确认无碰撞危险及吊钩越
过障碍物后方可指挥塔机旋转,在转动半径较大的情况下,动作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