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民生类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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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体现财政支出的效率性、有效性及项目的可执行性等:
基本能体现1分;
不能体现:
目标完成程度
目标完成质量
依据项目验收报告、实地调查及问卷调查情况酌情给分。
目标完成的质量好:
6分;
发现一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扣0.5分,扣完为止。
6
目标完成率
目标完成率=实际救助户数/计划救助户数*100%。
完成率100%:
95%-99%:
3分;
95%以下:
完成的及时性
项目资金使用的预期目标是否如期完成,未完成的理由是否充分。
及时:
因不可预见原因造成不及时:
2分,不及时:
3
救助对象相符性
救助对象是否完全符合杭政办[2007]26号规定的四类救助对象。
完全符合4分,评价中发现1例不相符的扣0.2分,扣完为止。
4
救助方式相符性
是否根据救助对象住房实际状况、村镇建设规划以及救助对象的意愿,采用新建、改建、扩建、修缮、置换、租用等方式实施救助。
根据救助对象住房实际状况、村镇建设规划以及救助对象的意愿,采用新建、改建、扩建、修缮、置换、租用等方式实施救助为2分,评价发现存在不符合救助对象意愿或村镇建设规划等不合理救助方式的酌情扣分。
救助标准相符性
救助标准是否符合杭政办[2007]26号或各地实施意见所规定的建筑标准和质量标准。
完全符合3分,在评价中每发现1例不符合建筑标准的扣0.1分,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扣0.1分,扣完为止。
项目验收有效性
市级部门是否及时组织抽查验收,区、县(市)是否及时验收且达到100%覆盖。
市级部门及时组织抽验,区、县(市)及时验收且达到100%覆盖的:
未及时验收:
扣1分,验收覆盖面未达到100%:
扣1分。
组织管理水平
管理制度保障
总体计划与考核、监督管理办法(包括安全监管)、资金管理办法、应急救助机制、退出机制、档案管理等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实到位。
健全且落实到位:
每少一项制度扣1分,制度已建立但未落实到位的,扣0.5分。
扣完为止。
支撑条件保障
是否建立相关组织机构,且人员职责明确,并建立相应的督促、检查、例会等工作机制。
建立并落实到位:
建立但未完全落实到位,1分;
未建立:
项目实施效益
社会效益
通过危房改造是否解决农村最穷、最苦、最底层群众的居住安全问题。
根据调查问卷中质量满意度情况打分。
满意率在90%以上的:
5分;
满意度80%以上的:
满意率80%以下:
5
是否为最困难家庭及时提供有效救助,通过四类救助对象的占比=四类救助对象实际补助户数/当年救助总户数*100%考核给分。
占比在60%以上的:
每下降5%,扣1分,扣完为止。
是否减轻救助对象负担=当年财政补助金额占全部支出费用的比例,并结合调查问卷给分。
减轻幅度15%以上的:
减轻15%以下的:
未减轻:
救助方式是否合理,通过五类救助方式占比指标,结合救助对象情况给分。
五类救助方式占比=当年采取扩建、改建、修缮、置换、租用方式的户数/全部救助户数*100%
五类救助方式占比20%以上:
15-19%:
15%以下:
0分
根据调查问卷判断受益群众满意度。
受益群众满意度调查比例在90%以上:
每降5%扣1分,扣完为止。
生态环境效益
危房改造后,困难群众生活环境是否得到改善,依据危房改造前后图片及问卷调查给分。
受益群众对住房改造后居住环境的满意度调查比例:
90%以上:
业务指标得分小计
70
财务指标
资金落实情况
市财政补助资金是否及时到位。
财政资金到位率=财政资金拨付金额/财政资金计划投入金额×
100%。
资金到位率100%:
90%-100%:
80%-90%:
80%以下:
区、县(市)按政策要求,需要配套的财政补助资金是否及时到位。
90%-99%:
80%-89%:
市财政资金是否及时补助到困难户。
全部及时到位:
2分,未到位:
区、县(市)配套财政资金是否及时补助到困难户。
实际支出情况
项目实际支出与文件规定的用途是否相符。
完全相符:
7分,一项不符扣1分,扣完为止
7
专项资金的实际支出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
完全合规:
7分;
部分不合规的,一项不合规扣1分,扣完为止。
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完整性。
信息真实、及时、完整:
一项信息不真实、不及时或不完整扣1分,扣完为止。
财务指标得分小计
30
综合得分
100
8.2市政设施改善项目项目评价指标和标准
根据《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市人民政府为加强城市市政设施管理,充分发挥其使用功能,改善城市环境,促进经济发展,为生产和人民生活服务,设置市市政设施改善专项资金,从事市政设施日常维护和改善工作。
评价指标
评价标准
分配值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业务指标
目标设定情况(5分)
依据的充分性(2分)
项目设立依据
项目设立依据充分的为2分,较充分为1.5分,一般为1分,不充分的不得分。
目标的明确性(3分)
总计划明确
项目总计划明确为1分,基本明确为0.5分,不明确的不得分。
1
年度计划明确
项目每个年度的实施计划明确0.5分,基本明确得0.3分,不明确的不得分;
4个年度共计2分。
目标完成程度(21分)
项目完成情况(21分)
低洼积水改善
总目标完成率在95%以上的,得3分;
85-95%的,得2.5分;
75-85%的,得2分;
65-75%的,得1.5分;
65%以下的,得0分。
市政道路加固改造
总目标完成率在95%以上的,得5分;
85-95%的,得4分;
75-85%的,得3分;
65-75%的,得2分;
大型桥隧
总目标完成率在95%以上的,得2分;
85-95%的,得1.5分;
75-85%的,得1分;
65-75%的,得0.5分;
无障碍设施改造
完成及时性
每年度竣工时间与计划安排完成时间一致或提前的项目比例在95%以上的为4分,在85-95%的3分,75-85%的2分,65-75%的,得1分;
。
验收的有效性
考核、验收机构权威、有效的,得3分;
每发现一项不符合规定的情况扣0.2分,该项分数扣完为止。
移交、接管及时性
市政建设项目完成后接管措施、制度、办法并执行有效的,得2分;
有移交、接管措施、制度、办法但未严格执行的,得1.5分;
无长效管理措施,得0分。
管理制度保障(25分)
项目管理制度
项目立项程序、改善内容及范围、项目储备全部符合管理制度规定的,得3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该项分数扣完为止。
组织管理水平(30分)
项目组织机构建设
项目设立了专门组织机构且职责明确,得2分;
项目前期管理
项目按规定办理了各项前期手续,包括:
立项及批复、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及批复、概算、批复等执行情况。
各项手续齐全、合规、严格执行,得3分;
每发现一项不符合规定的情况扣0.1分,该项分数扣完为止。
招投标管理
项目按照建设内容全部公开招投标,招投标过程合规、严格执行招标结果的,得4分;
每发现一处未按照规定公开招投标或未严格执行扣0.2分,该项分数扣完为止。
项目合同管理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统一实行采购并签订合同,各项合同齐全,内容完善,实际执行中无违反合同的情况,得3分;
未签订合同、合同内容有瑕疵或未按合同主要条款执行,每发现一处扣0.1分,该项分数扣完为止。
工程变更管理
工程项目变更管理符合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规定的,得2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该项分数扣完为止。
工程审计情况
项目已经专项建设资金的财务收支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的,得2分;
每缺少一项扣0.2分,该项分数扣完为止。
宣传报道情况
制定了相关的计划和措施并落实到位,得2分;
制定了相关的计划和措施但未落实到位,得1分;
未制定相关的制度和措施,得0分。
市政设施长效管理
项目后期管护措施、制度、检查并执行有效的,得2分;
有长效管理措施但未严格执行的,得1分;
项目档案管理
工程立项、施工、监理、验收、合同等各项档案资料齐全,并有专人管理的,得2分;
每缺少1项扣0.2分,扣完为止。
工程质量管理(5分)
工程质量管理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监部门对项目质量的监管完全到位,3分;
每发现一处不到位的情况扣0.5分,该项分数扣完为止。
安全及文明施工
根据施工过程中的会议纪要、工程联系单、监理报告、竣工验收报告、违章抄告等资料进行评价。
安全施工1分,文明施工1分,未发生施工或管理安全事故及违章得2分;
每发生一次安全事故或违章扣0.5分,该项分数扣完为止。
实施效益(24分)
社会效益(17分)
更加方便残疾人出行
根据调查问卷,对无障碍设施改造更加方便残疾人出行影响较大,得2分;
没有影响的,得0分。
(按抽查的调查问卷的统计结果计算指标评价得分)
缓解交通“两难”情况
根据调查问卷,对缓解交通“两难”情况影响较大的,得4分;
改善居民生活设施
根据调查问卷,对道路和社区发生低洼积水和污水排放不畅现象偶尔发现的,得3分;
经常发现的,得0分。
提升城市文明建设
根据调查问卷,对提升城市文明建设满意的,得4分;
一般的,得2分;
不满意的,得0分。
吸引投资、发展本地经济
根据调查问卷,对吸引投资、发展本地经济影响较大的,得4分;
影响一般的,得2分;
公众满意度(7分)
整体满意度
根据调查问卷,居民群众对项目实施效果满意的,得5分;
一般的,得2.5分;
社会评价意见整改情况
人大、政协、媒体爆光、投诉热线等整改情况。
整改完成率在95%以上,得2分;
85-95%的,得1分,85%以下的,不得分。
业务指标得分
80
资金落实情况(4分)
财政资金到位情况(4分)
资金到位率
根据项目资金预算和资金实际到位情况进行评价。
资金到位率=实际拨付金额/计划投入金额×
100%,资金到位率90%及以上的,2分;
资金到位率75%(含)至90%的,1分;
资金到位率75%以下的,0分。
资金到位及时性
各项资金按项目进度及时到位的,得2分;
资金到位推迟时间在1个月以内的,1.5分;
资金到位推迟时间在2个月以内的,1分;
资金到位推迟时间超过2个月的,0分。
资金支出情况(8分)
实际支出情况(8分)
资金使用率
根据实际拨付的资金和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评价。
资金使用率=实际使用金额/实际拨付金额×
100%,2009-2012年累计项目资金使用率为90以上%的得3分;
在80%(含)-90%之间的得2分;
70%(含)-80%之间的得1.5分;
60%(含)-70%的得1分;
60%以下的不得分。
支出的相符性
项目资金按规定专款专用、与预算批复的用途相符的,得3分,每发现一项不符合规定的情况扣0.2分,扣完为止。
支出的合规性
项目的实际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得2分;
一项不符合规定的情况扣0.2分,该项分数扣完为止。
财务管理状况(6分)
会计信息质量(4分)
信息的真实、完整性
会计信息反映真实、完整,得2分;
每发现一项不符合规定的情况扣0.2分,扣完为止。
信息的及时性
财务会计信息提供及时,2分;
项目资金管理(2分)
制度健全性
建设单位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资金使用等制度和程序健全的,得1分;
管理有效性
建设单位资金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在实际运行中能得到有效执行的,得1分;
资产管理(2分)
资产配置与使用(2分)
资产配置与使用
建设单位的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的,得1分;
固定资产利用率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
利用率≥90%:
1分,80%-90%:
0.5分,80%:
财务指标得分
20
扣分指标
违规违纪行为
重大违规违纪
经监察、审计、财政监督机构等查出存在重大违规违纪行为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一票否决(扣100分),按有关规定处理。
一般违规违纪
被各种渠道查出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包括本次绩效评价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或经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并经查实的,扣20分。
综合得分=业务指标得分+财务指标得分-扣分指标的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