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毕业设计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新建道路建设项目立项监理计划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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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毕业设计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新建道路建设项目立项监理计划报告

第1章工程概况

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2013年新建道路(271、272号路)建设工程。

271号道路位于度假区海埂片区,起于规划272号路,止于规划盘江西路全长约542.79米,宽30米,双向四车道。

272号道路位于度假区海埂片区,全长约737米,宽25米,实施部分为环湖东路至规划269号路,双向四车道。

项目概要及主要工程量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施工图工程量

1

路线长度

Km

1.279

2

小桥

m/座

22/1

3

交通工程

全线交通设施

表1-1主要技术指标表

技术指标

单位

指标

路基工程

设计速度

km/h

30

车道数

4

路面总宽度

m

16

行车到宽度

m

2×3.25+2×4.75

行车净高

m

5

路面适用年限

15

不设超高最小圆曲线半径

m

150

设超高最小圆曲线半径

m

40

平曲线最小长度

m

25

圆曲线最小长度

m

25

缓和曲线最小长度

m

25

竖曲线最小长度

m

25

纵坡坡段最小长度

m

85

汽车行驶最大纵坡推荐值

%

8

超高横坡

%

2

停车视距

m

30

桥梁工程

设计荷载

A级

桥面全宽

m

72

混凝土强度等级

C40

交通设施

中心单线线宽

cm

15

分界线实线长

m

2

停止线、人行横道线宽

cm

40

监理服务期:

工程开工前准备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投资总额及来源:

本工程项目暂定建安费7088.07万元。

第二章监理工作依据

监理工作依据

(1)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及业主的相关规章等;

(2)国家和行业、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规程;

(3)监理合同;

(4)施工合同;

(5)工程前期有关文件;

(6)工程设计文件和图纸;

(7)《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JTGG10-2006);

(8)《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

(9)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函件;

(10)监理计划;

(11)其他。

 

第三章监理工作目标

监理工作目标

(1)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工作准则;

(2)质量控制总目标:

坚持质量第一、树立让公众满意的理念。

项目工程实体质量安全可靠、经久耐用,保证设计使用年限,功能上以人为本、方便实用,外观质量上与周围景观协调统一。

总体建设质量实现全国一流;

(3)监理工作的服务目标:

监督承包人全面履行施工承包合同,实现对工程质量、安全、环境保护、费用及工程进度的有效控制,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95分以上。

全面优质地履行监理合同,积极配合业主的服务目标,监理工作达到本工程监理服务合同的各项要求,即优质监理服务;

(4)全面优质地履行监理合同,不发生监理责任的质量事故;

(5)积极配合业主的质量目标,项目整体确保工程进度、费用目标均在合理控制范围内;

(6)监理工作达到本工程的各项要求,即优质监理服务。

 

第四章监理工作范围

监理单位在业主及其派出机构的指导下,依据《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G10-2006)第1.0.3条规定,按照监理合同约定的职责与权限,对全部合同段的上述工程自施工准备期至施工期的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以及合同其他事项管理、文明施工管理、信息管理、办理交、竣工文件等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负责对驻地办监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负责审核上报各总办监理服务费支付申请等。

同时总监办也有权根据监理工作的需要向驻地办发出任何指令和通知,并负责制定相应的监理管理办法或措施,负责汇总和上报有关监理工作的请示等。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阶段分为施工准备、施工、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三个阶段。

4.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

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至合同工程开工之日的监理为准备阶段监理。

监理工程师尽快熟悉合同文件;复核图纸和测量数据,督促承包人提交施工组成设计;准备发布开工令;准备第一次工地例会等。

4.2施工阶段监理

合同开工之日至合同工程交工验收申请之日的监理为施工阶段监理。

施工阶段的监理,应集中力量做好工程质量监理、工程进度监理、工程费用监理以及环保和安全监理,并做好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组织协调等各项工作。

4.3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

合同工程交工验收申请之日至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签发之日为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

在工程完工或部分(单位、分部)工程完工后,签发交工证书后即进入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

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缺陷、修补、修复及重建等继续进行监理工作。

 

第五章监理工作内容

在上述三阶段的监理服务中,监理机构将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G10-2006)的要求对项目的全部工程进行全方位的监理,具体工作如下:

5.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1)建立监理组织机构、配备试验室设备;

(2)熟悉施工图纸及技术规范等合同文件;

(3)调查施工环境条件与要求承包人进行现场复查;

(4)编制监理计划与监理细则;制定监理文书、工程表格;

(5)监理人员的组织和培训;

(6)参加设计交底与交桩;

(7)审批承包人的总工期开工报告(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和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等);

(8)检查承包人的建设情况;

(9)检查保证体系;

(10)审核工地试验室;

(11)审批复测结果与验收地面线;

(12)审批工程划分;

(13)确认场地占用计划;

(14)核算工程量清单;

(15)审查承包人的人员进场、施工机械设备和进场材料情况;

(16)审查承包人的标准试验及砼配合比;

(17)签发开工预付款支付证书;

(18)召开监理交底会;

(19)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

(20)签发合同工程开工令;

(21)其它。

5.2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5.2.1质量监理

(1)审查工程分包;

(2)审批施工测量放线;(3)审批工程原材料与混合料;(4)审查施工机械设备;(5)审查施工机械设备;(6)审查施工方案及主要工艺;(7)审批分项、分部工程的开工申请;(8)验收构、配件或设备;(9)巡视;(10)旁站;(11)抽检;(12)关键工序签认(13)质量事故处理(14)中间交工验收;(15)质量评定。

5.2.2施工安全监理

(1)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审查合格后方可同意工程开工;

(2)监理工程师应审查分包合同中是否明确了施工单位与分包单位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

(3)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旁站过程中应监督施工单位按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若发现施工单位未按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施工,违规作业时,应予制止。

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业等要定期巡视检查,如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立即书面指令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4)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工作,落实施工生产安全技术措施,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

(5)建立施工安全监理台帐。

监理机构应建立施工安全监理台帐,并由专人负责。

监理人员应将每次巡视、检查、旁站中,发现的涉及施工安全的情况、存在的问题、监理的指令及施工单位处理的措施和结果及时计入台帐。

总监理工程师和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定期检查施工安全监理台帐记录情况。

(6)分项、分部工程交工验收时,如安全事故现场处理未完成,不得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5.2.3施工环境保护监理

(1)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按设计文件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有关要求制订了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审查合格后方可同意工程开工。

(2)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旁站中,应随时检查施工单位制订的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3)如发现施工中存在违反有关环保规定、未按合同要求落实环保措施的情况,监理工程师应书面指令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4)施工中发现文物时,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依法保护现场,并报告有关部门和建设单位。

(5)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依法取得砍伐许可后方可按照砍伐许可的面积、株数、树种进行砍伐,并注意保护野生动物、植物。

5.2.4费用监理

(1)监理工程师必须以质量合格、手续齐全,且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作为计量与支付的先决条件。

未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不得支付。

(2)监理工程师在计量与支付时应符合合同规定,并做到客观、公正、准确、及时。

计量与支付的项目与数量应不漏、不重、不超。

(3)对实体质量合格,存在外观质量缺陷但不影响使用和安全的工程,监理工程师可依据合同规定折减计量与支付,并报建设单位批准。

(4)监理工程师应建立计量与支付台帐,根据施工单位申请和有关规定及时登帐记录,实行动态管理。

当有较大差异时应报建设单位。

(5)监理工程师收到施工单位计量申请后应及时计量,对路基基底处理、结构物基础基底处理及其他复杂、有争议需要现场确认的项目,应会同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现场计量。

(6)监理工程师须依据监理规范第1.0.3条规定和经监理工程师签发的《中间交工证书》及核定的工程量清单等资料进行计量。

(7)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支付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发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

5.2.5进度监理

(1)监理原则;

(2)计划编制;(3)计划审批;(4)计划检查;(5)计划调整。

5.2.6合同其他事项管理

(1)工程变更;

(2)工程延期;(3)费用索赔;(4)价格调整和计日工;(5)工程暂停;(6)工程复工;(7)工程分包;(8)工程保险(9)违约处理;(10)争端协调。

5.3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监理

(1)审查交工验收申请;

(2)评定工程质量与编制监理工作报告;

(3)参加交工验收;

(4)参加交工结账证书;

(5)缺陷责任期的监理;

(6)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7)签认最后支付证书;

(8)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5.4工地会议

(1)第一次工地会议

(2)工地例会

(3)专题工地会议

5.5文件资料管理与信息化建设

(1)拟定信息管理工作流程及组织协调程序;

(2)进行信息收集、统计分析及系统内外协调的重点分析;

(3)制定信息管理及组织协调的方法及措施;

 

第六章监理组织机构及职责权限

6.1项目监理机构设置

根据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2013年新建道路(271、272号路)建设项目的监理任务情况,由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对项目质量、环保、进度、费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廉政建设以及合同文件执行的最终决定权。

并按照施工监理招标要求形成一级监理机构,即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总监办),总监理工程师由李春德同志担任,其余监理人员按照监理招标文件的要求和工程具体情况配置。

6.1.1监理组织机构总框图

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总监办

环境绿化监理

桥梁监理

安全监理

道路监理

6.1.2总监办组织结构框图

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工程部

资料部

安全环保部

合同部

综合部

施工单位

6.2各级监理组织的职责

6.2.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计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2)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

(3)审核签认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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