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客户授信业务操作流程doc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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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开授信:
是指在内部控制线或额度内告诉客户部分授信额度。
3)综合授信:
是指本行对单一客户确定的内部控制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包括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如打包放款、进出口押汇)、贴现、透支、保理、拆借和回购等表内授信,以及贷款承诺、保证(保函)、信用证、票据承兑等表外授信形式的本、外币统一综合授信。
4)集团授信:
是指本行对集团客户确定的内部控制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
5)单一客户授信:
是指本行对单一客户确定的内部控制最高综合授信额度。
4职责与权限
部门/岗位
职责与权限
不相容职责
经营管理层/行长
负责对上报的授信业务进行审定。
经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会委员
负责对客户授信资料及报告进行审议审批,确定授信额度;
超权限的报行长审定。
授信评审部/总经理岗
负责对客户授信业务进行权限内审批,确定授信额度。
授信评审部/综合管理岗
1)负责接收授信资料,并进行受理登记,分发给评级授信审查岗审查;
2)对审批资料进行整理,按审批意见制作并下发批复意见书;
3)需报备的授信业务,及时向省联社报备。
授信评审部/评级授信审批岗
负责对客户授信资料及报告进行权限内审批,确定授信额度。
授信评审部/评级授信审查岗
1)负责对客户授信资料及报告进行审查,提出独立审查意见;
2)根据授信审批权限将授信资料提交有权审批人审批。
审批
业务管理部/授信风险经理岗
负责陪同客户经理对重点客户进行授信调查,形成授信调查意见,并出具书面报告。
公司银行部/总经理岗
负责对客户的授信进行审核。
公司银行部/综合管理岗
负责对客户授信资料进行审核。
公司银行部/客户经理岗
1)负责受理对公客户申请、开展授信调查,形成授信调查报告;
2)负责对需要调整授信额度的对公客户提出动态调整的建议。
5原则与基本规定
5.1原则
1)分级授信:
客户经理调查后,经公司银行部总经理审核,报授信评审部审查、权限内审批,超权限的报授信管理委员会审议后表决,需行长审定的报行长行使“一票否决”权。
2)适度授信:
根据授信客户风险程度和本行自身资金可能、风险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对客户的授信额度,防止授信集中度风险。
3)优先授信:
对客户授信必须坚持为“三农”服务的宗旨和经营方向,应按照农户、农村工商户、农业产业化经济组织、农村微小中企业、集团客户的顺序进行授信,优先满足农户小额贷款授信。
4)分类授信:
根据客户的经营状况、资信等级、产业政策等情况,将客户为新准入及适度支持、余额控制、清收退出等三类。
对适度支持类客户,实行增加授信并确定最高综合授信额度。
对余额控制类客户,给予在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内周转,并制订计划在周转中逐步压缩授信。
对清收退出类客户,要求对原有授信实行积极清收。
5.2基本规定
1)授信决策应依据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违反程序或减少程序进行授信;
2)在授信决策过程中,应严格要求授信工作人员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独立发表决策意见,不受任何外部因素的干扰;
3)不得对以下用途的业务进行授信:
a)国家明令禁止的产品或项目;
b)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以授信作为注册资本金、注册验资和增资扩股;
c)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从事股票、期货、金融衍生产品等投资;
d)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项目。
4)客户未按国家规定取得以下有效批准文件之一的,或虽然取得,但属于化整为零、越权或变相越权和超授权批准的,不得提供授信:
a)项目批准文件;
b)环保批准文件;
c)土地批准文件;
d)其他按国家规定需具备的批准文件。
5)授信调查应遵循以下原则:
a)双人调查原则。
对符合基本准入条件的客户,实行双人调查原则;
b)实地调查原则。
必须对客户、关联企业及担保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不得仅凭客户提供的资料完成所需信贷业务资料调查;
c)信息核实原则。
通过向客户往来企业或知情人、银行同业、中介机构、政府管理部门、专家等咨询、公开信息搜集(如新闻媒体、网站等),核实所获取信息的真实性。
可以采取电话、函证咨询、实地调查、信息查询等多种方式对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
d)完整性原则。
开展信贷业务调查前应该设计充分、完整的调查方案(包括调查方式、调查程序、调查内容、调查重点等),以避免重复和无序劳动,丧失效率;
e)客观公正原则。
对客户提供的信息不可盲从、不可偏信,须客观公正地开展尽职调查,保证调查的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
6流程描述与控制要求
阶段
流程描述与控制要求
风险提示
6.1
受理申请
环节名称:
客户申请
操作部门/岗位:
客户/客户
职责:
提出授信业务申请
操作规范:
客户以书面形式提交授信业务申请。
内容主要包括客户基本情况、项目基本情况、申请授信额度、期限、担保方式、还款来源等。
负责受理客户申请。
1)负责受理客户申请,并收集需要授信客户资料,对资料进行初步整理。
2)客户基础资料收集完整后应立即进行调查。
风险描述:
收集客户资料如真实、完整、有效,将严重影响授信结果,导致决策失误
风险等级:
高风险
控制措施:
1)证件类资料复印件应与原件核对,并核实原件的真实性、有效性;
2)查验客户成立及经营相关文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确保客户的成立及经营的合法性、有效性;
3)验证客户提供的资料中盖章及签字的真实性,防止客户弄虚作假;
4)部分资料应现场取得,确保资料的准确性。
控制部门/岗位:
6.2
授信调查
负责授信业务尽职调查,形成调查报告,并上报审查人员审查;
对不符合授信规定的客户,做好解释工作。
1)清楚掌握客户和客户业务的真实情况,包括搜集集团客户、关联客户及内部股东的有关信息,根据授信种类搜集客户基本资料,建立客户档案;
2)对客户提供的身份证明、授信主体资格、财务状况等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认真核实,并将核实过程和结果以书面形式记载;
3)对客户调查和客户资料的验证应以实地调查为主,间接调查为辅。
必要时,可通过外部有权机构对客户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
4)应酌情、主动向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中介机构索取相关资料,以验证客户提供材料的真实性。
5)授信调查的内容包括必须向客户核实验证的信息、受理时发现的疑问以及授信分析、审查中所需信息等(参照省联社三查模板);
6)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客户属本行关联方的应在调查报告中明确关联关系),并签署明确意见后,提交审查人员进行审查;
7)对不符合授信要求规定的客户,做好解释工作;
8)授信调查工作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授信调查流于形式或未执行关系人回避制度,对客户提供的虚假资料不能及时识别,不能真实掌握申请人偿债能力和偿债意愿,导致授信结果失真;
对不符合授信规定的客户解释工作不到位或不恰当的解释方式方法,会导致本行形象和声誉受损。
1)严格执行“双人调查、实地调查、真实反映”原则,客观反映申请人的偿债能力和偿债意愿;
2)严格审查申请人的相关资料,确保其合法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3)必须坚持关系人回避制度;
4)采用适当的方法向不符合授信规定的客户做好解释工作。
陪同调查
负责陪同客户经理对重点客户进行授信调查,形成独立调查意见并出具书面报告
1)集团客户、项目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单户授信金额超过本行注册资本5%的流动资金贷款、单户授信金额超过本行注册资本0.5%重组类贷款的授信应陪同客户经理进行调查。
2)陪同调查规范详见调查环节操作规范。
3)调查结束后形成独立的书面风险评估报告,经部门总经理签署意见后提交授信评审部进行审查。
4)授信调查工作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与客户经理调查同步进行。
6.3
授信审查
资料审核
负责对客户授信资料进行完整性审核
1)根据授信规定要求对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资料完整的经公司银行部总经理岗签署意见后上报授信评审部审查人员审查,缺少资料的退回客户经理补充;
2)资料完整性审核工作应在0.5个工作日内完成。
授信审核
对客户经理授信调查资料进行审核
1)对客户经理授信调查资料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后上报授信评审部审查人员审查;
2)授信审核工作应在0.5个工作日内完成。
负责对上报的授信业务进行全面分析、审查,提出独立审查意见
1)对授信项目的可行性、安全性、风险性、综合效益以及授信业务材料的完整性、手续的合法性、合规性、准确性进行审查和认定,重点审查客户生产经营和资金运作的特点以及各个生产经营环节的衔接情况是否正常、合理;
用途是否与生产经营范围一致,借款确实用于生产、经营、储备或周转等环节;
还款来源应可靠、充足,足以清偿贷款本息(参照省联社三查模板)。
并出具明确的是否同意授信及授信注意事项的审查意见。
对于需要补充调查的,提出补充调查内容,退回客户经理补充调查。
2)对根据报备有关规定需报备省联社,以及属关联交易的,在审查意见中予以明确提示,并报授信管理委员会审议审批。
3)对所审查的客户群体按一定比例进行现场核实。
4)审查工作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
未尽职审查或审查不全面,隐瞒故意隐瞒审批中发现的重要信息,导致审查结论不准确,误导授信审批。
中等风险
全面审阅客户资料,充分了解客户所属行业相关信息,对授信项目的可行性、安全性、风险性、综合效益以及授信业务材料的完整性、手续的合法性、合规性、准确性进行审查和认定;
坚持关系人回避制度。
6.4
授信审批
负责在授权权限内审批决策授信
1)严格在授权权限内进行授信审批,并出具审批意见书,审批意见应包含授信总金额、用途、用信方式、担保方式、期限、利率,以及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
2)审批工作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
故意隐瞒审批中发现的重要信息,,审议时不客观公正,未执行关系人回避等,误导授信
严格授信审批相关制度规定,尽职审批并实行关系人回避制度
授信评审部/授、用信审批岗
负责在授权权限内进行授信审批
2)审批工作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
授信审议审批
授信管理委员会/委员会委员
负责对授信业务进行审议审批。
1)按《授信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对授信业务进行审议审批,并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
2)对关联交易审议审批,属一般关联交易的,审批后报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备案,属重大和特别重大关联交易的报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审批。
3)审批工作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故意隐瞒审批中发现的重要信息,审议时不客观公正,未执行关系人回避等,误导授信
审定
负责对上报的授信业务进行审定
1)根据审议通过的报告,结合自身审批权限,充分考虑本行资金供给的可能性、国家产业政策等情况,进行授信审定,并提出明确的审定意见;
2)审定工作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
下发批复意见书
负责整理审批资料,需报备的授信业务向省联社报备,制作并下发批复意见书
1)整理授信管理委员会审批资料,按审批意见制作授信批复意见书。
2)下发授信批复意见书。
3)需报备的授信业务及时向省联社报备,经省联社批复同意后制作并下发授信批复意见书。
4)批复工作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
6.5
授信结论
反馈结论
向客户反馈授信结论。
如客户对授信结论有异议的可向客户经理书面申请复议,复议申请内容主要包括申请复议的原因及相关情况说明等,后期程序同上。
转《对公客户用信业务操作流程》
7检查监督
牵头检查部门
检查内容
检查频次
报告路线
检查结果利用
信贷管理部
对公客户授信工作的检查。
每年不少于1次
经营管理层
持续改进。
内部审计部
内控评价时,对公客户授信工作的合规性、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价。
董事会、监事会
评价、问责。
8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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