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上半年的工作总结与司法局上半年社会稳定工作总结6篇汇编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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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弘扬法治精神。
抓好普法宣传督办工作。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报刊杂志和网站的舆论导向作用,积极宣传推广各地、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为全县普法工作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认真开展督办检查工作,推进“五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常委会决议的全面落实。
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总结“五五”普法以来的成绩和经验,找出问题,制定措施,及时改进。
基层基础工作
1、人民调解发挥了第一道防线作用。
半年来,我们以开展“县委书记大接访”促进各级大接访活动为契机,全面组织了“我为和谐作贡献”主题实践活动。
上半年全县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861件,调解成功847件,调解成功率98%。
从上述数字可以证明,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和谐”活动中起到了不可替代和“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2、积极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县、乡、村、中心户四级安置帮教网络,初步形成了可喜的局面。
半年来,根据《关于调查核查刑释解教人员衔接重新犯罪和人员分布情况通知》(十司发电[20*]09号)文件的统一要求,我局及时安排部署,组织力量,对本辖区近几年来刑释解教人员衔接、重新犯罪、人员分布情况又进行了一次全面细致的调查核实。
自20**年至20*年3月底共有刑释解教人员315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296人,解除劳动教养人员19人。
315名刑释解教人员中已衔接并落实帮教措施的有157人,有其人而未回原籍的有125人,外迁及下落不明的有7人,查无此人的有16人,“三无人员”及解决实际困难10人。
上半年安置办共接收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50份,接收解除劳动教养人员通知书2份,刑满释放的46人,已落实安置帮教对象21人,并都签订了安置帮教责任书。
截止目前,在家的安置帮教对象无一人重新犯罪。
3、社区矫正工作稳步发展。
今年,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已在全县全面铺开,正向纵深发展。
半年来,我们着重从两方面狠下了功夫,一是加强规范化管理。
社区矫正作为一种刑罚执行活动,在工作实践中主要是规范操作的问题,即社区矫正日常管理、考核奖惩、学习教育、公益劳动、帮困解难五个方面,要求各司法所必须按县局下发的文书、表格制作要求填写,建立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档案。
常规性的工作必须做好、做实,经得起检验。
二是实施科学的矫正方法。
矫正方法是否得当,事关矫正质量和矫正工作的生命力。
因此,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需要运用多种方法,尽全力改变服刑人员不良的心理和行为,促使其真正回归社会、融入社会。
4、积极推进规范化司法所建设。
积极做好第四批国债项目司法所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
同时,为促使司法所各项业务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增强基层司法所工作活力、充实力量、提高效能,进一步推动基层业务工作又好又快的发展,上半年,我们在局领导班子分工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完善领导班子和机关对应股室联系基层工作机制。
从而进一步推动基层业务工作又好又快的发展,全面推进基层司法所工作的落实。
1、法律援助工作
半年来,我县按照省、市法律援助工作目标要求,以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案件和其他法律援助事项”实事项目为主线,进一步加强了组织领导,完善了工作机制和各项制度,改进了宣传形式,拓宽了工作领域,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效益,法律援助案件和事项都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
20*年市局下达我县的法律援助案件是100件,法律援助事项是1000件。
截止5月底,我县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0件,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49件,非诉讼案件560件,解答各类法律咨询、接待来电、来访共300余人次。
2、公证工作
半年来,公证处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两大主题,以预防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为己任,以依法履行公证职能为主线,以加强公证队伍建设为着力点,进一步规范和拓展公证业务活动,强化公证服务作用,为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全处人员团结拼搏,抢抓机遇,迎难而上,充分发挥公证职能,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半年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76件,其中民事类51件,经济类25件,接待来访咨询人员150余人次。
3、律师工作
根据市律师协会和市司法局相关文件规定,开展了向律师事务所选派政治指导员工作;
加强律师队伍规范执业管理,建立了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信用档案信息库。
突出重点地开展法律顾问团工作。
半年来,法律顾问团担任党政机关法律顾问32家,提供法律咨询45件,参与信访接待56件,为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做了大量工作,受到了各级领导的好评。
4、司法鉴定工作
元月以来,我们以政法干警集中教育整训活动为契机,针对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在进一步完善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我县的实际调整了收费标准,最大限度的让利于民,得到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好评。
半年来,我县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业务发展势头迅猛,较之去年同期又有了新的起色,无论是鉴定质量、还是社会公信率都有大幅度提升。
元至五月共出具鉴定结论61件,其中:
损伤程度鉴定35件,伤残程度鉴定26件,采信率100%。
5、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根据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基协[20*]01号)文件精神,结合县司法局《关于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训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全县基层法律服务执业机构和执业人员工作进行了集中教育整训,收到实效,达到了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训活动目的。
半年来,全县基层法律服务所共受理诉讼案件86件,代理非诉讼案件126件,担任常年法律顾问36家,文秘法律文书217份,调解民间纠纷63起,解答法律咨询463人(次),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43万余元,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保一方平安发挥了重要作用。
信息宣传工作
上半年,司法行政系统广大通迅员能紧紧围绕全局的工作中心,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切实加强对外宣传工作。
虽然在数量上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所减少,但信息质量较去年有明显的提高。
半年来全系统共撰写新闻信息91篇,其中被省级采用3篇,被市司法行政网采用25篇,被县政务网采用9篇,本局网站播发54篇。
综合性合作
严格机关考勤,确保机关干警上下班秩序井然;
维护了本局网站的正常运行、加快信息传递速度,提高了办公效率;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扎实开展,局机关安全和谐氛围良好;
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创建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另外,局工会、妇女、计划生育、百里长廊帮扶共建、扶贫、爱国卫生、爱心捐助等工作开展的有条不紊,为推动全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特别是在汶川大地震献爱心活动中,我局行动迅速,全局上下慷慨解囊,踊跃捐款,体现了我局干警“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作风。
截止目前,我局共向四川灾区捐款8350元。
二、专项活动扎实有效
1、干警培训工作常抓不懈。
上半年,我局在抓各项业务工作的同时,始终把学习放在突出位置,认真抓紧抓好。
一是组织局中层以上干警参加县委党校“理论学习超市”学习,提高干警的宗旨信念和领导艺术水平;
二是按照省、市、县的培训计划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输送对应业务干警参加专业培训学习,提高专业技能水平;
三是加强局中心理论组学习。
通过采取多种不同形式的学习,使全局干警思想经受了洗礼,宗旨观念得到了升华,业务技能水平得到了提高和精进。
2、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训和科学发展观专项教育活动收效良好。
开展教育整训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是解决司法行政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
在活动开展中,我们力求主动,结合自身实际,以整顿干部思想、严明机关纪律、转变工作作风、服务人民群众为切入点,集中动员部署、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落实专人负责,做到思想、组织、人员、措施落实。
通过对“症”下“药”,使此项活动取得了明显实效。
一是问题查摆实。
对照方案,认真梳理查摆司法行政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三种不良现象。
“茫然”。
对工作没有分析研判,没有思路,在工作任务面前“茫然”无措,胸中无主张。
“盲目”。
个别同志工作缺乏责任性,“盲目”应付,工作无成效。
“真忙”。
还有个别同志极端个人主义至上,办私事,忙得不亦乐乎,是“真忙”,无心干正事。
二是措施制定硬。
把集中教育整训、科学发展观教育与业务工作相结合,采取三项措施,统筹兼顾,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强化学习教育。
开展干部体能和岗位技能集中培训活动。
组织全系统干部和全县的法律服务职业人员集中开展为期一周的军事训练和岗位技能培训。
以不断增强干部的体能和岗位业务技能。
大规模组织机关干部下基层活动。
组织机关干部下基层,学习基层业务、帮扶基层工作、调查研究基层情况,达到充实基层力量、落实基层任务、推广基层经验、宣传基层典型,夯实基层基础的目的。
三是目标定位准。
通过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活动的开展,使全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实现三个目标。
即:
促进干部身体健康、促进干部思想健康、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健康发展。
3、抓“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开展,推动全局工作上台阶。
自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以来,我局高度重视,积极行动,本着以提高队伍素质,促进工作开展为目的,立足从抓学习上下功夫,采取集中领学与分散自学等方式方法,做到了:
有方案、有计划、有资料、有笔记、有体会、有效果。
确保了学有所思、学有所获,运用所学的知识指导和开展各项工作。
与此同时,我们坚持把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与文明执法教育、涉法涉诉、维护社会稳定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全力做好全县“大接访”活动,认真落实为民办实事项目,为社会、为基层、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紧紧围绕自身的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职能,切实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全力搞好服务,并以此来检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成效。
4、抓文明执法教育,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按照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的统一部署,我局迅速组织全局干警和法律服务执业人员进行了认真学习,并结合我局实际,成立了机构、制定了实施方案。
在活动开展过程中,我们始终把学习放在重要位置,重点学习了《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律师法》、《公证法》、《基层法律服务者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在抓学习的同时,我们注重抓结合,做到边学习边查找问题,对全县法律服务执业机构和法律服务执业人员所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排查,深入剖析问题的原因。
针对执业人员查执业观念、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方面是否存在问题,针对执业机构重点查是否存在“散、乱、差”的问题,各项制度是否健全、是否真正落实等,通过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的开展,进一步规范了执业行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司法行政队伍,特别是法律服务执业机构和执业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1、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意见》,丰富领导干部学法内容,举办一次县级领导干部法制学习讲座。
同时,拟对全县实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一次普法轮训。
按照规划开展中期督办检查。
2、狠抓目标任务,确保完成市局下达我县的法律援助案件和事项,为更好地完成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提供有力的保障。
同时,加大规范化建设力度,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及时准确的法律咨询,将人民群众的法律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紧密衔接,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法律援助制度。
3、进一步完善司法鉴定机制,借助“司法鉴定援助”、“家庭暴力鉴定援助”等平台,努力扩大社会效益。
同时,狠抓自身建设,加强鉴定人及其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和法律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鉴定水平,加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正确处理好本职工作和鉴定业务的关系。
4、加大公证处自身建设力度。
坚持不懈地将机关建设活动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加强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增强工作人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改进工作作风,规范管理,完善民主集中制,增强公证处的凝聚力、战斗力、感召力和创造力。
5、要加大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力度,减少不稳定因素。
进一步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协作力度,保证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减少重新犯罪率。
6、要抓班子、带队伍,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战斗力。
进一步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使各项工作在科学、规范、高效的轨道上运行,全面提升司法行政机关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能力。
司法局上半年社会稳定工作总结6篇
第一篇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社会稳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我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推动社会稳定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今年我局被省司法厅记集体二等功一次,被市司法局评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被县委、县政府授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进单位”、“文明单位”、“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包村联户活动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一、构建“一八三四一”工作模式,着力提升社会矛盾化解水平,为促进社会的长治久安提供保障。
积极落实县委、县府制定下发的《关于健全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进一步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意见》,全面建立起了“三调联动、多调对接”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机制和“一八三四一”工作模式,切实提高了社会矛盾化解效能,促进了基层社会稳定。
“一”是实现“一个目标”:
发挥“三调联动”及“多调对接”的整体效能,构建纵向覆盖县、镇、村、横向覆盖各部门、各行业的调解组织网络,实现定纷止争。
“八”是建立“八个对接联动机制”:
根据当前实际,县级重点先行建立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刑事和解、治安调解、交通事故调解、法律援助调解、信访调解、医患纠纷调解、劳资纠纷调解八个对接联动机制,分别设立专门机构和办事窗口,成立调委会和工作队伍。
在多发易发矛盾纠纷的住建、卫生、教育、交通、国土、民政、人社等成立了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加强与人民调解的对接联动,确保逐步实现行业调解组织全覆盖。
“三”是落实“三项基本任务”:
一是实现“三调联动”,实现非诉调解与司法活动的无缝对接;
二是诉调、检调、公调、援调、信调、医调、交调、劳调等“多调对接”,实现规范化的专业调解组织全覆盖;
三是县、镇两级分别成立人民调解中心和“大调解”受理调处(指挥)中心,搭建起调解对接的中心枢纽和专业的调解平台。
“四”是坚持“四个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调解优先”原则。
对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途径将其化解,实现息诉罢访。
二是坚持统一领导,协调一致的原则。
充分发挥党政主导作用,协调整合各方调解力量,搭建调解平台,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合力。
三是坚持引导调解与当事人自愿调解相结合的原则。
四是坚持依法公正原则。
“一”是建立起一支党政主导、扎根群众、覆盖基层和各行各业的调解队伍。
“三调联动、多调对接”大调解工作机制和“一八三四一”工作模式的构建充分整合了各类调解资源优势,畅通了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极大地提高了社会矛盾化解效能。
今年以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1656件,矛盾纠纷调处率100%,调解成功1652件,调处成功率达99.8%。
在排查化解的1656起矛盾纠纷中,其中邻里纠纷435件,约占总数的26.3%;
婚姻家庭纠纷430件,约占总数的26.0%;
山林土地纠纷116件,约占总数的7.0%;
房屋宅基地纠纷151件,约占总数的9.1%;
合同纠纷168件,约占总数的10.1%;
其它纠纷356件,约占总数的21.5%。
由以上数据可以看出:
传统型矛盾纠纷仍占主导地位;
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山林土地纠纷共981件,占矛盾纠纷总数的59.2%;
这些传统型纠纷具有常见性、多发性等特点,其成因复杂、分布广泛、容易激化。
二、以规范教育学习管理形式为突破点,创新工作模式,认真做“两类”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努力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的发生。
坚持管理和帮扶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创新工作模式,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切实提高社区矫正规范化水平。
制定下发了《20**年社区矫正工作意见》,并积极抓好落实,规范社区矫正人员社会调查、居住地审查、法律文书及人员交接等工作,确保了与社区服刑人员无缝衔接。
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人身危险性等级评定,落实好分级处遇规定,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水平的提高。
实施社区矫正人员统一学习制度,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要求和社区矫正人员思想实际,编写了社区矫正人员教育学习教案,统一学习内容、统一学习形式、统一授课时间,目前,已编写教案12份,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50场次,收到了良好的学习教育效果。
二是积极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完善监所与基层帮教组织间的信息沟通机制,规范刑释解教人员移送衔接。
做好服刑在教人员信息核查和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工作。
加强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妥善安置重点对象特别是“三无”人员。
协调民政、人社等部门,落实社会保障、临时救济、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心理咨询措施,促进刑释解教人员顺利融入社会。
目前,我县现有刑释解教人员1082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为1040人,解除劳教人员为42人。
今年上半年,新接收刑释解教人员168人。
我县自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共接受社区矫正人员1199人,解除社区矫正677人,现有社区矫正人员522人。
其中管制1人、缓刑469人、假释49人、被暂予监外执行3人。
三、以“六五”普法中期督查为契机,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为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奠定法治基础。
注重探索普法工作新思路、新理念,健全机制,创新形式,精心打造法治文化品牌,扎实推进“普、治、创”工作,为社会稳定工作打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创新普法内容和形式。
利用消费者权益日、“防灾减灾日”、助残日等各种宣传日,依托县电视台普法栏目,重点宣传了宪法及与社会和谐稳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了生态环境保护、征地拆迁、土地流转、新农村建设等方面法律法规。
县电视台《民生在线》、《百姓茶馆》栏目,说法明理,协助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涉法问题,方言栏目《百姓剧》由普通百姓表演现实生活中的涉法小故事,现已播出近30期;
结合群众工作日,全县组织开展送法下乡活动110多次,围绕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等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依法治理活动近200次,扩大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群众基础。
充分发挥我县地域文化优势,打造特色法治文化品牌,今年已编演法治文艺节目近100场次,全县中小学设置法制长廊70多处,法制图书40多万册。
我县依托文化优势,推进法治建设的先进做法被省普法办《法治通讯》刊登推广。
二是稳步推进“六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检查督导工作。
召开了法治建设工作推进会议,制定下发了《20**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20**年法治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通知》,组织开展全县“六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检查督导工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制定完善工作措施,圆满完成了全市“六五”普法检查督导工作。
四、围绕提升服务中心能力,有效发挥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为促进基层社会稳定保驾护航。
一是努力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围绕招商引资和“转调创”等中心工作,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依托政府和企业法律顾问,为政府部门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企业依法经营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深入推进“基层法律服务农村全覆盖”和“一村一法律顾问”工程,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进乡村、进社区活动,帮助群众解决医疗、养老、教育等民生方面的法律问题;
组织引导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参与化解信访案件,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
今年以来,全县法律服务人员办理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1200多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0**多万元,参与处理重大群体性纠纷10多起,办理公证事项725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2件;
司法鉴定机构共办理各类司法鉴定案件240件,鉴定文书采信率达到96%以上。
二是建立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对接机制。
制定下发了《县司法局关于做好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对接工作方案》,实现了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有效对接,相互配合、优势互补,节约了成本,方便了群众,提高了纠纷化解效能,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目前,已受理人民调解援助案件11件。
我局积极发挥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的职能作用,在促进了基层社会稳定,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一八三四一”大调解工作模式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调解工作效能需要进一步强化;
二是由于特殊人群数量不断增多、管理难度加大、部门合力发挥欠充分、经费不足等因素制约,导致特殊人群管理工作难度进一步加大,制约了工作效能的进一步提高;
三是普法宣传方式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是个别法律服务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与基层群众法律需求之间还存在一定差距。
下步工作中重点抓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依托“一八三四一”的大调解工作模式,组织广大人民调解员深入扎实的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在继续做好常规性排查化解基础上,结合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矛盾纠纷专项排查调处、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等专项排查活动,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以及重点人、重点事、重点上访对象进行集中排查化解。
(二)加强部门间协调联系,做好“两类”人员衔接管理工作。
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调联系,对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特别是外出务工及有重新犯罪倾向的“两类”人员实施重点帮教、重点管控。
加强对出狱(所)后直接流散于社会、不落户或人户分离以及“三假”(假姓名、假身份、假地址)人员的查寻力度。
对“两类”人员定期排查、走访,杜绝出现脱管、漏管现象。
(三)深入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活动,实现“法律六进”活动制度化、常态化,不断增强全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