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Word文档格式.docx

上传人:b****4 文档编号:17961751 上传时间:2022-12-12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21.1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Word文档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Word文档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Word文档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Word文档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Word文档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Word文档格式.docx

《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Word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Word文档格式.docx(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Word文档格式.docx

解建科(乡党委委员、乡人大主席)

指挥所副所长:

刘建华(乡党委委员、乡武装部部长)

王建民(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派出所所长)

胡家志(乡党委委员、党政办主任)

胡家云(乡林业站站长)

指挥所成员:

张正学(乡财政所所长)

丁光辉(中心学校校长)

王建勤(乡水务所所长)

邓 

勇(乡国土资源所所长)

聂雁东(乡卫生院院长)

付玉李(乡农科站站长)

崔吉华(乡信用社主任)

张雄华(乡计生办主任)

张学宏(乡蚕桑站站长)

胡连方(乡建设所所长)

戴荣飞(乡农机站站长)

指挥所办公室设在乡林业站,办公室主任由林业站站长胡家云担任,联系电话:

3021023,火警电话12119.

森林防火指挥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监督国家《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

(2)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制订森林防火措施,组织群众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

(3)组织森林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4)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培训森林防火专业人员;

(5)组织本地区森林防火设施的规划和建设,组织有关单位维护和管理好防火设施及设备;

(6)掌握火灾动态,制定扑火预备方案,统一组织和指挥扑救森林火灾;

(7)配合有关单位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

(8)进行森林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

(9)完成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交办的工作。

2.2各工作组职责

2.2.1乡直单位应急支持保障部门职责任务

本预案启动后,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及时将火灾情况函(电)告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各成员单位。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预定的方案立即行动,开展扑救工作。

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

加强对各村委会森林防火组织机构、扑火队伍的组建及各项防范措施的督察,确保防范、扑救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武装部:

把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作为民兵训练的重要内容,当发生森林火灾时,协助各专(兼)职扑火队参加扑火救灾工作。

派出所、司法所:

发生森林火灾时,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检查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协助森林公安及时查处火案,严惩故意纵火烧山的犯罪分子,督察森林火灾案件执法情况.

乡水务所:

抓好乡管水库区域游玩人员的宣传教育,加强水库周边林区的监督管理,负责解决扑救火灾用水事宜。

乡财政所:

及时安排森林防火资金,协调森林火灾抢险物资的采购和资金安排工作。

乡卫生院:

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烧毁居民点并造成人员伤亡时,积极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药品支援、灾区卫生防疫、受伤人员的救治工作。

乡民政所:

当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造成灾民需要紧急转移时,民政部门负责协调灾民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中心学校:

组织全乡各中小学校切实有效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认真抓好林区学校的“五个一”教育活动,增设森林防火知识课,提高广大教职员工及学生森林防火的责任意识。

乡林业站:

组织林业站干部职工,切实有效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做好备战森林防火的各项准备,突出抓好预防与扑救工作,充分发挥森林防火主力军作用。

3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3.1森林火灾预防

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要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

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

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重点林区的检查监督,消除各种火灾隐患;

有计划地烧除可燃物,开设防火阻隔带;

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3.2林火监测

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要及时掌握火灾信息。

火灾发生地的地面瞭望台(哨)、巡护人员要密切监视火场周围动态,发现新的火灾后及时报告。

3.3信息报告和处理

3.3.1各级各部门在接到火灾报告或发现火灾后,应迅速组织扑救,同时将火灾上报乡森林防火指挥所,逾期报告或隐瞒不报,贻误战机造成损失的,将按有关文件规定从严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3.3.2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接到火灾报告后,应迅速查清火点位置,了解火点周围的森林植被状况,并与火点所属村委会取得联系,布置扑火事宜、随时掌握火灾动态。

3.3.3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要根据火灾发展情况按相关规定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汇报。

4分级响应及预案启动程序

4.1分级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级别和相应的职责。

一般情况下,随着灾情的不断加重,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级别也相应提高。

4.1.1发生受害森林面积不足1公顷的森林火灾,由事发村委会启动本级预案并负责处理,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启动本级预案,开展扑火救灾工作。

并报请县林业局率扑火技术人员赶到火灾现场指导扑救。

4.1.2发生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火场仍未得到有效控制且造成不良影响和财产损失,或威胁居民地、重要设施和重点林区等情况时,在当地村委会指挥全力组织扑救的同时,及时向乡森林防火指挥所报告。

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启动本级预案,全力组织扑救,并报请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县级预案进行处理。

4.1.3当出现火场持续燃烧6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或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威胁居民地、重要设施和重点林区安全,或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发生在交界地区的情况时,由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启动本级预案,全力组织扑救的同时,并报请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县级预案全力组织施救。

4.1.4发生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火场仍未得到有效控制;

造成人员伤亡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严重威胁城镇、居民地、重要设施和重点林区等情况时,启动本预案,全力组织扑救的同时,并报请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县级预案,全力支援救助。

4.2预案的启动程序

4.2.1全乡预案启动程序

4.2.1.1总体部署

第一梯队:

由发生火灾辖区内的村民委员会组织以民兵为骨干50人的扑火队。

第二梯队:

由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调集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15人,兼职扑火队40人。

第三梯队:

由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调动邻近村委会各50人以上的扑火人员。

4.2.1.2指挥程序

(1)按照森林防火扑救属地指挥原则,统一指挥、科学扑救。

(2)各单位扑火队必须由队长、副队长亲自率队参与扑火救灾行动,各扑火队必须自带扑火具材、通信设备。

(3)指挥中心设在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统一协调下达各扑火队的作战命令。

4.2.1.3火灾扑救任务分配

(1)一般森林火灾:

由第一、第二梯队赶往扑救,指挥权属乡森林防火指挥所。

(2)较大、重大、特大森林火灾:

由第一、第二、第三梯队赶往火场扑救,指挥权属乡森林防火指挥所。

(3)林火扑灭后,由火场指挥所将火场移交当地村委会看守。

4.2.2重点林区扑火力量的指挥调度程序

红寨、妥乐、石仁、河尾、河勺、陡箐梁子、大黑山林区:

第一方案由当地村委会组织当地以民兵为主体的100名扑火队员实施扑救,指挥权属当地村委会;

第二方案由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调动乡专业扑火队、兼职扑火队支援扑救;

第三方案由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调集周邻村委会50名以上以民兵为主体的扑火队员赶赴火场扑救。

5应急行动

5.1指挥所办公室工作职责

本预案启动后,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开展以下工作:

(1)按照乡党委、政府的指示,安排专职人员在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集中办公,发布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的指令;

(2)按照乡党委、政府的指示,对事发地村委会做出具体的指令,责成当地村委会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3)调集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和扑火物资;

(4)保持与火灾现场指挥所的联系,跟踪了解火灾发展动态,及时反馈扑救工作进展情况。

5.2 

各工作组应急行动

5.2.1本预案启动后,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要立即组织事发当地村委会按预案要求研究部署各种行动方案,责成各有关单位的领导及工作人员立即进入岗位,做好处置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5.2.2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要认真了解先期处置的情况,根据火灾的性质、严重程度和应急处置的需要,研究制定各种扑救处置方案。

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开展以下工作:

(1)对扑救行动中的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2)指挥协调现场扑救;

(3)组织指挥老、弱、病、残人员及儿童、孕妇撤离火场林区,并做好安置;

(4)组织协调有关方面搞好保障和支援;

(5)向乡党委、政府及时报告火灾发展和处置情况。

5.2.3前线指挥可根据扑救处置的实际需要,成立以下工作组。

(1)火灾扑救组:

组织专业、半专业扑火队和现场扑救力量,进行现场扑救。

根据需要,随时调遣后续处置和增援队伍。

(2)医疗救护组:

由乡卫生院负责做好灾区紧急药品支援、卫生防疫和受伤人员的救治工作。

(3)人员疏散和安置组:

派出所、民政所、中心学校等组成,负责对人员紧急疏散和安置。

(4)社会动员组:

由事发地村委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组成,负责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火灾扑救工作。

(5)物资和经费保障组:

由财政所、供销社等有关部门组成,负责调集、征用应急物资、装备等保障物资。

(6)应急通信组:

由电信所负责现场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确保现场通信畅通。

(7)生活保障组:

由事发地村委会组织相关人员,负责扑救工作人员必需的食宿等生活保障工作。

(8)综合信息组:

由现场指挥所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负责综合文字、信息整理工作。

(9)交通管制组:

由派出所协同事发村委会组成,负责事发地的交通管制工作,确保运输畅通。

(10)火案查处组:

由林业站、派出所等部门组成,负责对火案依法从严尽快查处。

6应急终止

6.1应急终止条件:

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

6.2应急终止的程序:

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根据实际情况,由乡森林防火指挥所下达结束应急的命令,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后期处置

7.1善后处置

7.1.1 

火场留守及评估

(1)留守:

火灾扑灭后,现场指挥组将火场移交给当地村委会,当地村委会应组织足够人员看守火场,最少坚持24小时,直至无火种、火烟,防止死灰复燃。

(2)评估:

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应在十天内组织相关工程技术人员调查火场损失情况,按归口上报的原则向相关部门上报过火面积、森林受害面积、评估森林资源损失情况。

并书面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7.1.2 

灾民安置及灾后重建

火灾发生地人民政府应根据有关规定积极开展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并重点保证基础设施的恢复重建和安居工程的建设。

7.1.3 

因扑救森林火灾出现伤亡事故的,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第44条之规定由民政、林业部门进行协调处理。

7.2 

理赔

根据火灾损失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依法对肇事者及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7.3 

经验教训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进行全面工作总结,重点是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负责处置火灾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要及时将扑救处置的全过程记录整理,形成系统的书面材料报乡森林防火指挥所,为今后妥善处置森林火灾积累经验。

8保障措施

8.1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乡、村、组林区与火场的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火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与扑火需要相适应的通信设备。

要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等有机结合起来,发挥社会基础通信设施的作用,为扑火工作提供通信与信息保障。

8.2扑火物资储备保障

森林防火指挥所要建立物资储备库,储备一定数量的扑火机具材,扑火队要有足够的燃油,准备好防火服、头盔、手电筒等救护用品等,还应有移动手机等通讯设备。

8.4队伍保障

扑救森林火灾要逐步实行队伍专业化。

根据我乡乡情、林权制度改革后的林情实际,扑救森林火灾要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队伍,实行以专业队伍为主,半专业队伍为辅并与动员群众组织农村护林防火协会相结合。

8.5经费保障

扑救森林火灾所需的财政经费,按有关规定执行。

8.6培训演练

8.6.1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要有计划地对扑火队员以及林区干部职工、群众进行扑火指挥、扑火技能、战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加强实战训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并向人民群众普及避火安全常识。

同时,进行必要的扑火知识讲座,以保证高素质的扑火后备力量。

8.6.2为保证本预案的顺利实施,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要组织有关单位按照预案的内容开展培训和演练。

9附则

9.1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及相关规定执行;

对在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需追认烈士的,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由民政部门和部队办理;

对火灾肇事者的责任追究,由司法部门依法审理;

对火灾事故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及相关规定执行。

9.2其他事项

9.2.1森林火灾等级划分

(1)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四种。

1、一般森林火灾:

受害森林面积不足1公顷的;

2、较大森林火灾:

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不足100公顷的;

3、重大森林火灾:

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不足1000公顷的;

4、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

9.2.2扑火安全

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9.2.3 

地表火、树冠火、地下火的扑救方法

(1)扑救地表火时要根据火场地形、风向、风力、植被密度等采取相应对策。

在火头较大、火势较猛、蔓延速度较快时,要相互配合,宜攻则攻,宜守则守,循序渐进。

(2)扑救树冠火主要采取以下两种方法,一是根据地形情况,选择一定距离开设防火线,把火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

二是在有自然依托的地带以火灭火,即放倒火。

(3)在扑救地下火时,在火线外侧适当的位置沿火线开设防火沟,当防火沟对火场形成合围后,进行全面点燃,也可开设一段,点燃一段。

9.2.4扑火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点设施安全。

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2)扑火战术上,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

重兵扑救,彻底清除;

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3)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扑火队为主,其他扑火力量为补充。

(4)在落实责任上,坚持职责明确、任务落实到位,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责任制。

9.3预案管理与更新

9.3.1本预案是全乡处置森林火灾的应急措施,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9.3.2本预案由大坡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负责解释。

9.3.3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PPT模板 > 其它模板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