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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弃渣,应符合环保要求,在河边弃渣应不影响河道行洪和抬高下游尾水位。

6.2.6施工总布置应紧凑合理,节约用地,利用荒地、滩地、坡地;

不占或少占耕地,有条件时,应考虑利用弃渣改土造田。

6.3.3施工分区规划布置原则:

五、特种材料仓库(炸药、雷管库、油库等)应根据有关安全规程的要求布置。

7.2.5初期导流泄水建筑物在导流任务完成后,封堵时段宜选在汛后,使封堵工程能在一个枯水期内完成。

具体日期根据河流水文特性、施工难度、水库蓄水及下游供水要求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

如汛前封堵,必须有充分论证和确保工程安全渡讯措施。

7.5.1碾压式土石坝施工进度应根据导流与安全渡汛要求安排,研究坝体的拦洪方案,论证上坝强度,确保大坝按期达到设计拦洪高程。

一、根据《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DL/T5099-1999,执行以下条文:

7.3.1爆破材料的运输、储存、加工、现场装药、起爆及瞎炮处理,应遵守GB6722的有关规定。

爆破材料应符合施工使用条件和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

每批爆破材料使用前,必须进行有关的性能检验。

7.3.2进行爆破时,人员应撤至飞石、有害气体和冲击波的影响范围之外,且无落石威胁的安全地点。

单向开挖隧洞,安全地点至爆破工作面的距离,应不少于200m。

7.3.3洞室群几个工作面同时放炮时,应有专人统一指挥,确保起爆人员的安全和相邻炮区的安全准爆。

7.3.4相向开挖的两个工作面相距30m或5倍洞径距离放炮时,双方人员均需撤离工作面;

相距15m时,应停止一方工作,单向开挖贯通。

竖井或斜井单向自下而上开挖,距贯通面5m时,应自上而下贯通。

7.3.6开挖面与衬砌面平行作业时的距离,应根据围岩特性、混凝土强度的允许质点震动速度及开挖作业需要的工作空间确定。

若因地质原因需要混凝土衬砌紧跟开挖面时,按混凝土龄期强度的允许质点震动速度确定最大单段装药量。

7.3.7采用电力引爆方法,装炮时距工作面30m以内,应断开电流,可在30m以外用投光灯照明。

12.2.7对有瓦斯、高温等作业区,应做专项通风设计。

12.3.2施工中遇到含瓦斯地段时,应按原煤炭部《煤矿安全规程》制订的防瓦斯安全措施施工,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2)机电设备及照明灯具等,均应采用防爆型式;

(3)应配备专职瓦斯检测人员;

12.3.3洞内施工不应使用汽油机械,使用柴油机械时,宜加设废气净化装置。

柴油机械燃料中宜掺添加剂,以减少有毒气体的排放量。

二、根据《水电水利工程爆破施工技术规范》DL/T5135-2001,执行以下条文:

5.2.2爆破器材的运输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运输车、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运输规则的安全要求。

2包装应牢固、严密。

不允许共存的爆破器材不得混装在一个车厢、船舱内。

4装卸和运输爆破器材时严禁烟火和携带发火物品。

5装有爆破器材的车、船应按指定路(航)线行驶。

5.3.1爆破器材必须存放于专用的仓库、储存室,并有专人管理,不得任意存放。

5.3.2爆破器材仓库、储存室的位置、结构和设施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并经当地公安部门认可。

5.5.5销毁爆破器材工作应有专人负责组织指挥,并由有经验的人员进行销毁,销毁时应遵守下述规定:

2销毁现场的警戒线外围必须设有安全警戒人员,严禁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起爆前做好安全撤离和安全警戒工作。

6.5.5电力起爆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只允许在无雷电天气、感应电流和杂散电流小于30mA的区域使用。

2爆破器材进入爆破区前,现场所有带电的设备、设施、导电的管与线设备必须切断电源。

4起爆电源的开关必须专用并上锁,其钥匙应由专人保管,危险区内人员未撤离、避炮防护工作未完前禁止打开起爆箱。

11.2.4从事爆破工作人员必须进行技术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三、根据《水电水利工程模板施工规范》DL/T5110-2000,执行以下条文:

6.0.3钢模板的设计应符合GBJ17的规定,其截面塑性发展系数取1.0;

其荷载设计值可乘以系数0.85予以折减。

采用冷弯薄壁型钢应符合GBJ18的规定,其荷载设计值不应折减。

木模板的设计应符合GBJ5的规定;

当木材含水率小于25%时,其荷载设计值可乘以系数0.90予以折减。

其他材料的模板的设计应符合有关的专门规定。

6.0.4设计模板时,应考虑下列各项荷载:

1模板的自身重力;

2新浇筑的混凝土的重力;

3钢筋和预埋件的重力;

4施工人员和机具设备的重力;

5振捣混凝土时产生的荷载;

6新浇筑的混凝土的侧压力;

7新浇筑的混凝土的浮托力;

8倾倒混凝土时产生的荷载;

9风荷载;

10除上列九项荷载以外的其他荷载。

6.0.6当验算模板刚度时,其最大变形值不得超过下列允许值:

1对结构表面外露的模板,为模板构件计算跨度的1/400。

2对结构表面隐蔽的模板,为模板构件计算跨度的1/250。

3支架的压缩变形值或弹性挠度,为相应的结构计算跨度的1/1000。

6.0.7承重模板的抗倾覆稳定性,应按下列要求核算:

1应计算下列两项倾覆力矩,并采用其中的最大值:

1)风荷载,按GBJ9确定;

2)作用于承重模板边缘150kg/m的水平力。

2计算稳定力矩时,模板自重的折减系数为0.8;

如同时安装钢筋时,应包括钢筋的重量。

活荷载按其对抗倾覆稳定最不利的分布计算。

3抗倾覆稳定系数应大于1.4。

6.0.8除悬臂模板外,竖向模板与内倾模板都必须设置内部撑杆或外部拉杆,以保证模板的稳定性。

6.0.9支架的立柱应在两个互相垂直的方向加以固定。

6.0.10多层建筑物的上层结构的模板支承在下层结构上时,必须验算下层结构的实际强度和承载能力。

6.0.11模板附件的安全系数,应按表6.0.11采用。

表6.0.11模板附件的最小安全系数

附件名称结构型式安全系数

模板拉杆

及锚定头

所有使用的模板2.0

模板锚定件仅支承模板重量和混凝土压力的模板支承模板和混凝土重量、施工活荷载和冲击荷载的模板2.0、3.0

模板吊钩所有使用的模板4.0

8.0.10钢承重骨架的模板,必须按设计位置可靠地固定在承重骨架上,以防止在运输及浇筑时错位。

承重骨架安装前,宜先作试吊及承载试验。

8.0.11模板上严禁堆放超过设计荷载的材料及设备。

混凝土浇筑时,必须按模板设计荷载控制浇筑顺序、浇筑速度及施工荷载。

应及时清除模板上的杂物。

8.0.12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必须安排专人负责经常检查、调整模板的形状及位置,使其与设计线的偏差不超过模板安装允许偏差绝对值的1.5倍,并每班做好记录。

对承重模板,必须加强检查、维护;

对重要部位的承重模板,还必须由有经验的人员进行监测。

模板如有变形、位移,应立即采取措施,必要时停止混凝土浇筑。

8.0.13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随时监视混凝土下料情况,不得过于靠近模板下料直接冲击模板;

混凝土罐等机具不得撞击模板。

根据《水工建筑物滑动模板施工技术规范》SL32-1992,执行以下条文:

3.2.3对于乘人电梯及罐笼等设施,必须设安全保险机构,并经安全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启用,运行期间尚应定期检查。

3.2.5滑模施工的动力及现场照明供电,应设双回路供电或备用电源,不具备上述条件时,应有其他应急措施。

3.2.8防火、防雷等设施,应经有关部门检查合格。

4.5.13混凝土下料系统的设计必须保证混凝土不分离及施工安全。

4.5.14沿斜洞上下交通运输系统的布置,必须安全可靠、方便施工。

5.4.6陡坡上的滑模施工,应有保证安全的措施。

牵引机具为卷扬机钢丝绳时,地锚要安全可靠,牵引机具为液压千斤顶时,应对千斤顶的配套拉杆作整根试验检查,并应设保证安全的钢丝绳、卡钳、倒链等保险措施。

《水工建筑物抗冲磨防空蚀混凝土技术规范》DL/T5207-2005

5.1.41、2级泄水建筑物或流速大于25m/s时的泄水建筑物,其体形、结构尺寸及消能工,应通过水工模型试验确定。

5.2.10含推移质水流速度大于10m/s或悬移质含量大于20kg/m3且水流速度大于20m/s

(主汛期平均)时,应根据工程条件选择附录A中的至少一种方法进行混凝土抗冲磨试验,比选抗冲磨材料。

5.3.3泄水建筑物下列部位或区域易发生空蚀破坏,应采取防空蚀措施:

1闸门槽、堰顶附近、弯曲段、水流边界突变(不连续或不规则)处;

2反弧段及其附近;

3鼻坎、分流墩、消力墩;

4水流空化数σ<0.30的部位。

5.3.61、2级泄水建筑物流速大于30m/s的区域应进行混凝土抗空蚀强度试验(试验方法详见附录C)与原型空化空蚀监测设计。

根据《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01,执行以下条文:

5.1.7水泥的运输、保管及使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1优先使用散装水泥。

2运到工地的水泥,应按标明的品种、强度等级、生产厂家和出厂批号,分别储存到有明显标志的储罐或仓库中,不得混装。

6袋装水泥储运时间超过3个月,散装水泥超过6个月,使用前应重新检验。

7应避免水泥的散失浪费,注意环境保护。

5.2.2骨料料源在品质、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按现行建筑材料勘察规程进行详细的补充勘察和碱活性成分含量试验。

未经专门论证,不得使用碱活性骨料。

5.2.3应根据粗细骨料需要总量、分期需要量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制定合理的开采规划和使用平衡计划,尽量减少弃料。

覆盖层剥离应有专门弃渣场地并采取必要的防护和恢复环境措施,避免产生水土流失。

6.0.1为满足混凝土设计强度、耐久性、抗渗性等要求和施工和易性需要,应进行混凝土施工配合比优选试验。

混凝土施工配合比选择应经综合分析比较,合理地降低水泥用量。

主体工程混凝土配合比应经审查选定。

6.0.8混凝土使用有碱活性反应的骨料时,配合比选择必须控制混凝土中的总含碱量(混凝土含碱量的计算方法见附录B),以保证混凝土的耐久性。

7.1.4混凝土拌和时间应通过试验确定。

7.1.9混凝土拌和物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按不合格料处理:

1错用配料单已无法补救,不能满足质量要求;

2混凝土配料时,任意一种材料计量失控或漏配,不符合质量要求;

3拌和不均匀或夹带生料;

4出机口混凝土坍落度超过最大允许值。

7.3.10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严禁在仓内加水;

混凝土和易性较差时,必须采取加强振捣等措施;

仓内的泌水必须及时排除;

应避免外来水进入仓内,严禁在模板上开孔赶水,带走灰浆;

应随时清除粘附在模板、钢筋和预埋件表面的砂浆;

应有专人做好模板维护,防止模板位移、变形。

7.3.13浇筑仓面混凝土料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予挖除:

1出现7.1.9第1、2、3款情况的不合格料;

2下到高等级混凝土浇筑部位的低等级混凝土料;

3不能保证混凝土振捣密实或对建筑物带来不利影响的级配错误的混凝土料;

4长时间不凝固超过规定时间的混凝土料。

11.3.1混凝土施工配合比必须通过试验,满足设计技术指标和施工要求,并经审批后方可使用。

混凝土施工配料单必须经校核后签发,并严格按签发的混凝土施工配料单进行配料,严禁擅自更改。

11.4.4混凝土拆模后,应检查其外观质量。

有混凝土裂缝、蜂窝、麻面、错台和模板走样等质量问题或事故时应及时检查和处理。

对混凝土强度或内部质量有怀疑时,可采取无损检测法(如回弹法、超声回弹综合法等)或钻孔取芯、压水试验等进行检查。

11.5.3同一强度等级混凝土试件取样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抗压强度:

大体积混凝土28d龄期每500m3成型一组,设计龄期每1000m3成型一组;

非大体积混凝土28d龄期每100m3成型一组,设计龄期每200m3成型一组。

2抗拉强度:

28d龄期每2000m3成型一组,设计龄期每3000m3成型试件一组。

3抗冻、抗渗或其他主要特殊要求应在施工中适当取样检验,其数量可按每季度施工的主要部位取样成型1~2组。

11.5.6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

验收批混凝土强度平均值和最小值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mfcu=fcu,k+Ktσ(11.5.6-1)

0.85fcu,k(≤C20)(11.5.6.2)

fcu,min≥0.90fcu,k(.C909020)(11.5.6.3)

式中mfcu——混凝土强度平均值,MPa;

fcu,k——混凝土设计龄期的强度标准值,MPa;

K——合格判定系数,根据验收批统计组数n值,按表11.5.6选取;

t——概率度系数,取用值见附录A表A1;

σ0——验收批混凝土强度标准差,MPa;

fcu,min——n组强度中的最小值,MPa。

表11.5.6合格判定系数K值表

n23456~1011~1516~25>25K0.710.580.500.450.360.280.230.20

注:

1.同一验收批混凝土,应由强度标准相同、配合比和生产工艺基本相同的混凝土组成,对现浇混凝土宜按单位工程的验收项目或按月划分验收批。

2.验收批混凝土强度标准差σ0计算值小于0.06fcu,k时,应取σ0=0.06fcu,k。

《碾压式土石坝施工规范》DL/T5129-2001

5.4.3大坝施工期间,必须保证按照施工总进度要求,达到度汛的形象面貌,严禁降低度汛安全标准。

5.4.4坝体施工期,汛前需按临时断面填筑时,其断面应有正式设计,并满足安全超高、稳定、防渗及顶部宽度能适应抢筑子围堰等要求。

临时断面的坝坡必要时应作适当防护。

5.4.5施工期间,当遭遇非常洪水、大坝或泄洪设施的技术状况恶化、使工程的安全受到威胁时,必须及时向上级防汛机构准确报告险情,并提出紧急处理措施,进行紧急处理。

6.0.10防渗体部位的坝基、岸坡岩面开挖,应采用预裂、光面等控制爆破法,使开挖面基本上平顺。

严禁采用洞室、药壶爆破法施工。

必要时可预留保护层,在开始填筑前清除。

6.0.11防渗体和反滤过渡区部位的坝基和岸坡岩面的处理,包括断层、破碎带以及裂隙等处理,尤其是顺河方向的断层、破碎带必须按设计要求作业,不留后患。

6.0.16防渗体如与基岩直接结合时,岩石上的裂隙水、泉眼渗水均应处理。

填土必须在无水岩面进行,严禁水下填土。

9.1.1坝料必须在符合设计要求的料场或建筑物开挖区及堆料场内采运,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上坝。

10.1.5防渗体填筑时,应在逐层取样检查合格后,方可继续铺填。

反滤料、坝壳砂砾料和堆石料的填筑,应逐层检查坝料质量、铺料厚度、洒水量,严格控制碾压参数,经检查合格后,方可继续填筑。

10.3.9防渗体与两岸接坡及上下游反滤料必须平起施工。

防渗体填筑及雨后复工时,应将含水率超标和被泥土混杂和污染的反滤料予以清除。

10.3.10雨后复工处理要彻底,首先人工排除防渗体表层局部积水,并视未压实表土含水率情况,可分别采用翻松、晾晒或清除处理。

严禁在有积水、泥泞和运输车辆走过的坝面上填土。

10.4.2负温下填筑范围内的坝基在冻结前应处理好,并预先填筑1m~2m松土层或采取其他防冻措施,以防坝基冻结。

若部分地基被冻结时,须仔细检查。

如黏性土地基含水率小于塑限,砂和砂砾地基冻结后无显著冰夹层和冻胀现象,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填筑坝体:

非经处理不准填筑。

10.4.6填土中严禁夹有冰雪,不得含有冻块。

土、砂、砂砾料与堆石,不得加水。

必要时采用减薄层厚、加大压实功能等措施,保证达到设计要求。

如因下雪停工,复工前应清理坝面积雪,检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11.0.4防渗体与坝基结合部位填筑:

1对于黏性土、砾质土坝基,应将表面含水率调整至施工含水率上限,用凸块振动碾压实,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后始可填土。

2对于无黏性土坝基铺土前,坝基应洒水压实,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后始可根据设计要求回填反滤料和第一层土料。

11.0.5防渗体与岸坡结合部位填筑:

1防渗体与岸坡结合带的填土宜选用黏性土,其含水率应调整至施工含水率上限,选用轻型碾压机具薄层压实,局部碾压不到的边角部位可使用小型机具压实,严禁漏压或欠压。

2防渗体结合带填筑施工参数应由碾压试验确定。

3防渗体与其岸坡结合带碾压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m。

4如岸坡过缓,接合处碾压后土料因侧向位移,若出现“爬坡、脱空”现象,应将其挖除。

5结合带碾压取样合格后方可继续铺填土料。

铺料前压实合格面应洒水或刨毛。

11.0.6防渗体与混凝土面或岩石面结合部位填筑:

1填土前,混凝土表面乳皮、粉尘及其上附着杂物必须清除干净。

4填土与混凝土表面、岸坡岩面脱开时必须予以清除。

6混凝土防渗墙顶部局部范围用高塑性土回填,其回填范围、回填土料的物理力学性质、含水率、压实标准应满足设计要求。

12.1.9严禁在反滤层内设置纵缝。

反滤层横向接坡必须清至合格面,使接坡反滤料层次清楚,不得发生层间错位、中断和混杂。

13.0.2土石坝安全监测项目应列入施工进度计划,由专职人员实施。

施工期间应对已埋设的观测设施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严防机械和人为损坏。

如有损坏,应及时维修或补设,并登录备查。

在观测仪器安装、埋设过程中,应尽量减少对坝体填筑质量的不利影响。

14.3.1各种坝料质量应以料场控制为主,必须是合格坝料才能运输上坝,不合格材料应在料场处理合格后才能上坝,否则应废弃。

14.4.3坝体压实检查项目及取样次数见表14.4.3。

取样试坑必须按坝体填筑要求回填后,方可继续填筑。

表14.4.3坝体压实检查次数

坝料类别及部位检查项目取样(检测)次数

防渗体黏性土

边角夯实部位

干密度、含水率

2~3次/每层

碾压面1次/100m3~200m3

均质坝1次/200m3~500m3

砾质土

干密度、含水率、大于5mm砾石含量

碾压面1次/200m3~500m3

反滤料

干密度、颗粒

级配、含泥量

1次/200m3~500m3,每层至少一次

过渡料干密度、颗粒级配1次/500m3~1000m3,每层至少一次

坝壳砂砾(卵)料干密度、颗粒级配1次/5000m3~10000m3,每层至少一次

坝壳砾质土

干密度、含水率

小于5mm含量

1次/3000m3~6000m3,每层至少一次

堆石料*) 干密度、颗粒级配1次/10000m3~100000m3,每层至少一次

*)堆石料颗粒级配试验组数可比干密度试验适当减少。

14.4.5防渗体填筑时,经取样检查压实合格后,方可继续铺土填筑,否则应进行补压。

补压无效时,应分析原因,进行处理。

14.4.6反滤料和过渡料的填筑,除按规定检查压实质量外,必须严格控制颗粒级配,不符合设计要求应进行返工。

14.4.7坝壳堆石料的填筑,以控制压实参数为主,并按规定取样测定干密度和级配作为记录。

每层按规定参数压实后,即可继续铺料填筑。

对测定的干密度和压实参数应进行统计分析,研究改进措施。

14.4.8进入防渗体填筑面上的路口段处,应检查土层有无剪切破坏,一经发现必须处埋。

14.4.12根据坝址地形、地质及坝体填筑土料性质、施工条件,对防渗体选定若干个固定取样断面,沿坝高每5m~10m取代表性试样进行室内物理力学性质试验,作为复核设计及工程管理之依据。

必要时应留样品蜡封保存,竣工后移交工程管理单位。

对坝壳料也应在坝面取适当组数的代表性试样进行试验室复核试验。

14.4.13雨季施工,应检查施工措施落实情况。

雨前应检查防渗土体表面松土是否已适当平整和压实;

雨后复工前应检查填筑面上土料是否合格。

《水工碾压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12-2000

6.0.2配合比设计参数选定:

1掺合料掺量:

应通过试验确定,掺量超过65%时,应做专门试验论证。

2水胶比:

应根据设计提出的混凝土强度、拉伸变形、绝热温升和抗冻性等要求确定水胶比,其值宜小于0.70。

3砂率:

应通过试验选取最佳砂率值。

使用天然砂石料时,三级配碾压混凝土的砂率为28%~32%,二级配时为32%~37%;

使用人工砂石料时,砂率应增加3%~6%。

4单位用水量:

可根据碾压混凝土施工工作度(VC值)、骨料的种类及最大粒径、砂率以及外加剂等选定。

7.5.5坝体迎水面3m~5m范围内,碾压方向应垂直于水流方向。

碾压作业宜采用搭接法,碾压条带间搭接宽度为10cm~20cm;

端头部位搭接宽度宜为100cm左右。

7.5.6每个碾压条带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按网格布点,检测混凝土的压实容重。

所测容重低于规定指标时,应立即重复检测,并查找原因,采取处理措施。

碾压后出现弹簧土现象的部位,如果检测的压实容重满足要求,可不进行处理。

7.7.3施工缝及冷缝必须进行缝面处理,缝面处理可用刷毛、冲毛等方法清除混凝土表面的浮浆及松动骨料。

层面处理完成并清洗干净,经验收合格后,先铺垫层拌和物,然后立即铺筑上一层混凝土继续施工。

8.3.4相对密实度是评价碾压混凝土压实质量的指标。

对于建筑物的外部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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