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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学名“煤层气”,其主要成分是CH4(甲烷),与煤炭伴生、以吸附状态储存于煤层内的非常规天然气。

1.1瓦斯的形成

瓦斯是古代植物在堆积成煤的初期,纤维素和有机质经厌氧菌的作用分解而成。

在高温、高压的环境中,在成煤的同时,由于物理和化学作用,继续生成瓦斯。

1.2瓦斯的物理化学性质

瓦斯是无色、无味、无臭的气体,但有时可以闻到类似苹果的香味,这是由于芳香族的碳氢气体同瓦斯同时涌出的缘故。

瓦斯对空气的相对密度是0.554,在标准状态下瓦斯的密度为0.716kg,瓦斯的渗透能力是空气的1.6倍,难溶于水,不助燃也不能维持呼吸,达到一定浓度时,能使人因缺氧而窒息,并能发生燃烧或爆炸。

瓦斯在煤体或围岩中是以游离状态和吸着状态存在的。

1.3成分

主要成分是烷烃,其中甲烷占绝大多数,另有少量的乙烷、丙烷和丁烷,此外一般还含有硫化氢、二氧化碳、氮和水气,以及微量的惰性气体,如氦和氩等。

在标准状况下,甲烷至丁烷以气体状态存在,戊烷以上为液体。

如遇明火,即可燃烧,发生“瓦斯”爆炸,直接威胁着矿工的生命安全。

因此,矿井工作对“瓦斯”十分重视,除去采取一些必要的安全措施外,有的矿工会提着一个装有金丝雀的鸟笼下到矿井,把鸟笼挂在工作区内。

原来,金丝雀对“瓦斯”或其他毒气特别敏感,只要有非常淡薄的“瓦斯”产生,对人体还远不能有致命作用时,金丝雀就已经失去知觉而昏倒。

矿工们察觉到这种情景后,可立即撤出矿井,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

瓦斯爆炸即为甲烷燃烧的放热反应,化学方程式为 

 CH4+2O2=点燃=CO2+2H2O  

当空气中氧气浓度达到10%时,若瓦斯浓度在5%-16%之间,就会发生爆炸,浓度在30%左右时,就能安静的燃烧。

1.4分类

瓦斯是一般民众对气体燃料的通称,可分为液化石油气与天然气、煤气三大类。

1.4.1液化石油气

液化石油气(LiquidPetroleumGas)是由原油炼制或天然气处理过程中所析出的丙烷与丁烷混合而成,在常温常压下为气体,经加压或冷却即可液化,通常是加压装入钢瓶中供用户使用,故又称之为液化瓦斯或桶装瓦斯。

液化石油气无色、无味、无毒、易燃、易爆,基于安全上的考量,供应家庭使用之液化石油气皆添加臭味剂,一有漏气即可察觉。

液化石油气经加压灌装入钢瓶内是液体,但流出容器就会变成气体,气化后之体积较液体体积扩增二百七十倍;

热值每公斤约10720千卡。

液化石油气气化后之重量约为空气的1.5倍,因此漏气时,易滞留在低处或角落。

空气混入1.8至9.5%的液化石油气,遇到火源便会产生燃烧或爆炸。

1.4.2天然气

天然气(NaturalGas)俗称天然瓦斯,由瓦斯公司敷设管线供应用户使用,故又称之为导管瓦斯或自来瓦斯。

天然瓦斯是古生物遗骸长期沉积地下,经慢慢转化及变质裂解而产生之气态碳氢化合物,其主要成份为甲烷,并含有少量之乙烷、丙烷、丁烷等碳氢化合物及少量之不燃性气体。

台湾地区瓦斯公司所供应之天然气热值约为每立方公尺8900千卡至9900千卡之间。

天然气与液化石油气一样,皆具无色、无味、无毒、易燃、易爆之特性,同样基于安全考量,瓦斯公司供应之天然气皆遵照政府之法令规定,添加臭味剂,以防止天然气意外洩漏而造成危险。

天然气比重较空气轻,漏气时,易往上飘散。

空气中之天然气含量达五至十五%之间,遇到火源即会引起燃烧或爆炸。

液化石油气与天然气是极为乾净、方便之能源,完全燃烧时,均是产生无毒之二氧化碳,不完全燃烧时,则会产生有毒之一氧化碳。

1.4.3煤气

一般把煤气又称瓦斯(gas),从字面意思上讲,是与煤有关的气体,但是在不同的使用环境下,煤气具有不同的解释:

  

在石油化工中,指干馏煤炭所得到的作为燃料的气体,其主要成分是氢、甲烷、乙烯、一氧化碳、石脑油,另外还有少量的氮和二氧化碳等不可燃烧的杂质。

现在多称为“煤制气”。

俗语中一般所说的“煤气”,指的是煤炭不完全燃烧所产生的气体,主要成分是一氧化碳,如煤气中毒,也有的时候指的是含硫量过高的煤燃烧后产生的含有二氧化硫等硫化物的混合气体,如口语中的“煤气味”,而实际上一氧化碳是没有气味的。

有时也指液化石油气,如煤气罐即是装液化石油气的钢瓶。

第二章家庭瓦斯

瓦斯,在人类的日常生活中,可说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

像食物烹调,要用瓦斯炉;

洗澡用热水,要用瓦斯热水器;

甚至连汽车都可用瓦斯当燃炓;

另外像盖房子用的漂亮磁砖,都是用瓦斯烧出来的。

“我们只有一个地球”,这是大家耳熟能详的环保口号,也因此,目前已经极力在推广汽车使用瓦斯,以代替会造成污染的汽油。

由于瓦斯燃烧系气体与空气溷合,较为均匀,进入汽车汽缸之数量亦较为平均,故非常容易燃烧,而且又没有杂质,可说是一种最不会污染的燃料,值得大家努力来推广。

除了上面所说的用途外,在较为先进的欧美国家和日本等,还把瓦斯拿来用在瓦斯烤箱、瓦斯饭锅、瓦斯冰箱、瓦斯冷暖气机....等,瓦斯的功能实在太多、太大了。

2.1瓦斯器具装设安全

①瓦斯器具均应装设在空气流通之场所。

瓦斯燃烧时,如果空气不够,非常容易产生一氧化碳,而一氧化碳是非常容易在不知不觉中使人中毒的气体。

一般人所说的瓦斯中毒,其实就是吸入一氧化碳中毒所致。

因此瓦斯器具一定要装在空气畅通的地方。

②各式瓦斯炉具与周围强壁、天花板等可燃性材料或不可燃性材料应保持安全距离。

③密闭空间内应严禁设置瓦斯器具,若特殊情况需求时,其装置方法请教当地瓦斯服务站或公司。

2.2使用安全

瓦斯,容易点燃,使用很方便;

相对的,如果不小心漏出来,也很容易引起火灾。

但是只要我们防范得宜,这些危险事故,都可以避免。

下面是防范的方法。

⑴慎防漏气:

瓦斯灾害之罪魁祸首就是漏气,只要做好防漏的工作,灾害便不会发生。

  ⑵恪遵『人离火灭』安全守则:

①使用瓦斯时,人不可远离。

②夜间睡觉时,应关闭瓦斯开关。

③外出时,应将瓦斯总开关关闭。

2.3检查漏气

①未使用时,瓦斯表末位数字如转动,表示漏气。

②以肥皂泡涂于检查处,如有漏气,会形成气泡。

③绝不可用火测漏。

④不可点火,不可打开电灯和一切电器开关。

⑤不可用电扇、抽风机、排油烟机来排除瓦斯。

2.4事故处理

2.4.1漏气处理

①闻到瓦斯味,先打开门窗。

②关闭炉具及龙头开关  

③关闭瓦斯表及热水器开关,不可启闭电器开关。

④通知瓦斯公司处理。

2.4.2中毒处理

①中毒时,迅速将中毒者移到通风处,松解衣物,呼吸新鲜空气。

②尽量使中毒者安静休息,并使下额向上抬高。

③如呼吸微弱或停止时,请即时作人工呼吸。

④症状严重时,送医院急救。

2.4.3火灾处理

①关闭瓦斯表前及热水器开关。

②关闭炉具及龙头开关。

③用灭火器、水、砂土、湿毛巾或第三章煤矿瓦斯

3.1概念

煤矿瓦斯则是指的天然气。

主要成分是烷烃,其中甲烷占绝大多数,另有少量的乙烷、丙烷和丁烷,此外,一般还含有硫化氢、二氧化碳、氮和水气,以及微量的惰性气体,如氦和氩等。

植物在成煤过程中生成的大量气体,又称煤层气。

腐植型的有机质,被细菌分解,可生成瓦斯;

其后随着沉积物埋藏深度增加,在漫长的地质年代中,由于煤层经受高温、高压的作用,进入煤的碳化变质阶段,煤中挥发分减少,固定碳增加,又生成大量瓦斯,保存在煤层或岩层的孔隙和裂隙内。

中国煤矿术语中的瓦斯是从英语gas译音转化而来,往往单指CH4(甲烷,也称沼气)。

地下开采时,瓦斯由煤层或岩层内涌出,污染矿内空气。

每吨煤、岩含有的瓦斯量称煤、岩的瓦斯含量,主要决定于煤的变质程度、煤层赋存条件、围岩性质、地质构造和水文地质等因素。

一般情况下,同一煤层的瓦斯含量随深度而递增。

3.2出现形式

瓦斯从煤、岩层涌出的形式有:

①缓慢、均匀、持久地从煤、岩暴露面和采落的煤炭中涌出,是矿内瓦斯的经常来源。

②在压力状态下的瓦斯,大量、迅速地从裂隙中喷出,即瓦斯喷出。

③短时间内煤、岩与瓦斯一起突然由煤层或岩层内喷出,即煤、岩和瓦斯突出。

单位时间涌出的瓦斯量称绝对涌出量(m3/min);

平均日产一吨煤涌出的瓦斯量称相对涌出量(m3/t)。

根据中国《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按照CH4(瓦斯)相对涌出量和涌出形式将矿井分为三类:

⑴相对涌出量等于或小于10m3/t为低沼气矿井;

⑵大于10m3/t为高沼气矿井;

⑶煤与沼气突出矿井。

瓦斯涌出量的大小决定于煤、岩层瓦斯含量和开采技术因素。

瓦斯涌出量在同一矿井内随开采深度的增加、开采规模的扩大和机械化程度的提高而增大。

1981年中国主要煤矿中高沼气矿占29%;

煤与沼气突出矿井占16%,大部分位于辽宁、四川、贵州和湖南等省。

3.3爆炸

瓦斯爆炸是一种热一链式反应(也叫链锁反应)。

当爆炸混合物吸收一定能量(通常是引火源给予的热能)后,反应分子的链即行断裂,离解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游离基(也叫自由基)。

这类游离基具有很大的化学活性,成为反应连续进行的活化中心。

在适合的条件下,每一个游离基又可以进一步分解,再产生两个或两上以上的游离基。

这样循环不已,游离基越来越多,化学反应速度也越来越快,最后就可以发展为燃烧或爆炸式的氧化反应。

所以,瓦斯爆炸就其本质来说,是一定浓度的甲烷和空气中的氧气在一定温度作用下产生的激烈氧化反应。

当其在空气中的浓度超过55%时,能使人很快窒息死亡,是煤矿生产中的主要危害因素。

防止瓦斯集聚的基本方法是以足够的风量将瓦斯冲淡,排出地面。

当瓦斯涌出量很大时,还须用专门措施控制瓦斯的涌出,最有效而广泛使用的方法是用管道将瓦斯抽到地面(见瓦斯抽放)。

抽出的CH4可做工业、民用燃料和化工原料。

CH4燃烧热为8540~9500kcal/m3,1m3约相当于1.5kg烟煤。

瓦斯爆炸即为CH4燃烧,化学方程式为CH4+2O2=CO2+2H2O

在煤矿里它从煤岩裂缝中喷出。

矿井瓦斯爆炸是一种热一链式反应(也叫链锁反应)。

瓦斯爆炸产生的高温高压,促使爆源附近的气体以极大的速度向外冲击,造成人员伤亡,破坏巷道和器材设施,扬起大量煤尘并使之参与爆炸,产生更大的破坏力。

另外,爆炸后生成大量的有害气体,造成人员中毒死亡。

3.4爆炸条件

瓦斯爆炸的条件是:

一定浓度的瓦斯、高温火源的存在和充足的氧气。

(1)瓦斯浓度

瓦斯爆炸有一定的浓度范围,把在空气中瓦斯遇火后能引起爆炸的浓度范围称为瓦斯爆炸界限。

瓦斯爆炸界限为5%~16%。

 

当瓦斯浓度低于5%时,遇火不爆炸,但能在火焰外围形成燃烧层,当瓦斯浓度为9.5%时,其爆炸威力最大(氧和瓦斯完全反应);

瓦斯浓度在16%以上时,失去其爆炸性,但在空气中遇火仍会燃烧。

瓦斯爆炸界限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它还受温度、压力以及煤尘、其它可燃性气体、惰性气体的混入等因素的影响。

(2)引火温度

瓦斯的引火温度,即点燃瓦斯的最低温度。

一般认为,瓦斯的引火温度为650℃~750℃。

但因受瓦斯的浓度、火源的性质及混合气体的压力等因素影响而变化。

当瓦斯含量在7%~8%时,最易引燃;

当混合气体的压力增高时,引燃温度即降低;

在引火温度相同时,火源面积越大、点火时间越长,越易引燃瓦斯。

高温火源的存在,是引起瓦斯爆炸的必要条件之一。

井下抽烟、电气火花、违章放炮、煤炭自燃、明火作业等都易引起瓦斯爆炸。

所以,在有瓦斯的矿井中作业,必须严格遵照《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3)氧的浓度

实践证明,空气中的氧气浓度降低时,瓦斯爆炸界限随之缩小,当氧气浓度减少到12%以下时,瓦斯混合气体即失去爆炸性。

这一性质对井下密闭的火区有很大影响,在密闭的火区内往往积存大量瓦斯,且有火源存在,但因氧的浓度低,并不会发生爆炸。

如果有新鲜空气进入,氧气浓度达到12%以上,就可能发生爆炸。

因此,对火区应严加管理,在启封火区时更应格外慎重,必须在火熄灭后才能启封。

3.5煤矿瓦斯事故产生原因

我国煤矿生产力水平整体偏低,部分矿井装备水平和生产工艺比较落后,瓦斯地质条件复杂,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多,每年瓦斯事故死亡人数占煤矿死亡总人数的比例较大,瓦斯仍然是煤矿的第一杀手,煤矿特别重大事故绝大部分是瓦斯事故,瓦斯防治始终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

造成上述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是主观方面的原因。

一、安全意识薄弱。

包括部分国有重点矿井在内,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差、安全管理理念落后,安全管理特别是现场管理出现滑坡。

瓦斯地质灾害认识不清,对可能出现的瓦斯升级不敏感,没有相关预案和措施,在发生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大面积瓦斯超限后,仍存在侥幸心理,没有及时停电撤人。

二、违法违规和超强度组织生产。

一些停产技改矿井,规定井下只允许留少量人员负责通风排水,但实际下井人数远超规定人数,违法组织生产。

还有,采煤方式落后,安全生产系统复杂,机械化程度低,靠人海战术。

巷道平面交叉采用风桥通风,遇有灾害通风设施极易遭到破坏,导致通风系统紊乱,扩大灾害范围、区域和规模。

三、安全管理不严格、制度不落实。

屯兰煤矿安全基础条件较好,瓦斯防治系统比较健全,但这些硬件装备却形同虚设,现场管理不严格,安全措施不落实,通风管理不到位,瓦斯治理不彻底,最终酿成事故。

同时,很多煤矿随着开采深度增加,正在逐步升级为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瓦斯防治的难度日益增大,但安全管理没有同步跟进,有些矿井甚至刻意回避戴上突出矿井的帽子,以规避安全监管。

四、安全监管不到位。

煤矿生产布局不合理,超强度组织生产等问题十分突出,但没有监管部门发现并制止。

煤矿在停工技改期间,长时间违法组织生产,但政府派驻的监管人员却视而不见。

五、松懈麻痹思想抬头。

煤矿瓦斯防治呈现一定的周期性特点,一个时期煤矿瓦斯事故多发,大家都警醒了,都重视了,重特大事故明显减少。

但过了几年以后,就产生了侥幸心理、松懈情绪、麻痹思想。

3.6预防

主要有:

①用矿井通风和控制瓦斯涌出等方法,防止瓦斯浓度超过规定(如瓦斯抽放、加强通风等);

②控制火源,消灭电器失爆,杜绝非生产需要的火源,如井下严禁吸烟、携带如火柴、打火机等点火物品入井、明火照明等。

对生产中不可避免的高温热源,采用专门措施严加控制,如只准使用特制的矿用安全炸药和电气设备,加强井下火区的管理,禁止井下拆开矿灯等;

④配备足够数量专职瓦斯检查工加强检查,配备矿井瓦斯在线监测系统自动连续检查工作地点的CH4浓度和通风状况。

第四章我国煤层气产业发展现状

煤层气可以用作民用燃料、工业燃料、发电燃料、汽车燃料和重要的化工原料,用途非常广泛。

每标方煤层气大约相当于9.5度电、3m水煤气、1L柴油、接近0.8kg液化石油气、1.1-1.2L汽油,另外,煤层气燃烧后几乎没有污染物,因此它是相当便宜的清洁型能源。

全球埋深浅于2000米的煤层气资源约为240万亿立方米,是常规天然气探明储量的两倍多,世界主要产煤国都十分重视开发煤层气。

美国、英国、德国、俄罗斯等国煤层气的开发利用起步较早,主要采用煤炭开采前抽放和采空区封闭抽放方式抽放煤层气,产业发展较为成熟。

80年代初美国开始试验应用常规油气井(即地面钻井)开采煤层气并获得突破性进展,标志着世界煤层气开发进入一个新阶段。

煤层气是煤层本身自生自储式的非常规天然气,世界上有74个国家蕴藏着煤层气资源,中国煤层气资源量达36.8万亿立方米,居世界第三位。

目前,中国煤层气可采资源量约10万亿立方米,累计探明煤层气地质储量1023亿立方米,可采储量约470亿立方米。

全国95%的煤层气资源分布在晋陕内蒙古、新疆、冀豫皖和云贵川渝等四个含气区,其中晋陕内蒙古含气区煤层气资源量最大,为17.25万亿立方米,占全国煤层气总资源量的50%左右。

2006年,中国将煤层气开发列入了“十一五”能源发展规划,并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措施,煤层气产业化发展迎来了利好的发展契机。

2007年以来,政府又相继出台了打破专营权、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多项扶持政策,鼓励煤层气的开发利用,我国煤层气产业发展迅速,产业化雏形渐显。

2007年,全国瓦斯抽采47.35亿立方米,利用14.46亿立方米。

其中井下煤矿瓦斯抽采量44亿立方米,完成规划目标的127%。

形成地面煤层气产能10亿立方米,是2006年的2倍。

地面煤层气产量3.3亿立方米,比2006年增加1倍多。

2005~2007年,全国共钻井约1700口,占历年累计钻井总数的85%。

截至2007年底,国内探明煤层气地质储量1340亿立方米,煤层气年商业产量不足4亿立方米。

根据《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十一五”规划》,到2010年,新增煤层气探明地质储量3000亿立方米;

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量100亿立方米;

建设煤层气输气管道10条,设计总输气能力65亿立方米;

重点建设沁水盆地、鄂尔多斯盆地东源两大煤层气产业化基地。

市场前景十分广阔

在国际能源局势趋紧的情况下,作为一种优质高效清洁能源,煤层气的大规模开发利用前景诱人。

煤层气的开发利用还具有一举多得的功效:

提高瓦斯事故防范水平,具有安全效应;

有效减排温室气体,产生良好的环保效应;

作为一种高效、洁净能源,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

如果把煤层气利用起来,用于发电燃料、工业燃料和居民生活燃料;

还可液化成汽车燃料,也可广泛用于生产合成氨、甲醛、甲醇、炭黑等方面,成为一种热值高的洁净能源和重要原料,开发利用的市场前景十分广阔。

第五章煤矿瓦斯爆炸案例

---河南渑池“12-7”瓦斯爆炸事故

2010年12月7日15时35分,河南省义煤集团巨源煤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6人遇难、12人受伤(其中2人重伤)。

该矿原为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果园乡苏庄煤矿,2010年2月,由义煤集团负责对该矿进行兼并重组,事故发生前处于隐患整改阶段。

目前,该矿尚未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部分矿领导未取得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

这起事故是由于该矿在越界的南区打开密闭非法组织生产时,积聚的瓦斯遇明火引起瓦斯爆炸。

这起事故暴露出以下突出问题:

一、非法违法组织生产。

按照河南省有关规定,该矿应在隐患整改完成后再进行技术改造,技改完成后方能进行生产活动,但该矿置政府法令于不顾,擅自打开密闭,非法组织生产,且存在长期非法越界盗采的问题。

二、弄虚作假,隐瞒矿井和事故真实情况。

该矿在重组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图纸与实际不符,蓄意非法生产。

事故发生后,伪造事故发生时间,组织藏匿遇难人员,编造虚假入井人数和名单,教唆调度员、灯房管理员等屡次谎报下井人数,给抢险救援工作造成很大困难。

三、现场管理极其混乱。

事故当班入井人数严重超员;

实行包工队劳动组织管理方式,以包代管;

工人未经培训即下井作业;

采用明令禁止的高落式采煤法,违规采用编织袋用作局部通风机风筒,瓦斯超限作业,副矿长该带班而未带班下井等。

四、非法购买、使用火工品。

该矿非法购买、使用火工品,事故发生后即组织人员运往井上并藏匿。

五、未实现实质性兼并重组。

实施兼并重组的股本资金和管理人员没有真正到位,未能对该矿进行有效控制管理。

原有小煤矿的运行模式没有改变,管理制度尚未健全,在隐患整改的幌子下,擅自非法组织生产。

六、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监管不到位。

义煤集团选派的矿领导未履职尽责;

地方政府安全监管不到位,派驻的驻矿人员严重失职渎职,未制止超员下井、非法组织生产。

参考文献化工企业安全事故原因分析及预防措施探讨

朱珠来源:

1584更新日期:

2010年11月16日

摘要:

化工工业发展在工业和人民居住生活中越来越重要,在现代化工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料、中间体甚至产品本身几乎都是易燃、易爆、强腐蚀、剧毒物质,且生产大多在高温、高压、高速、腐蚀等严酷条件下完成,危险因素多。

文章论述了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的必要性、事故产生的原因和相应的预防措施。

一.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的必要性

化工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但化工生产往往存在着许多潜在的危险因素。

任何一项设备隐患、制度缺陷、工作疏忽或个人违章行为,都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

实际上,一个化工厂从建立到生产出产品。

要经过很多环节,包括环境评价、产品和生产装置的安全性评价等。

这些企业虽然表面上可以获利,但实际会造成各种各样的隐患。

因此,目前国家仅有环保部门和安监部门来进行管理是远远不够的。

安全生产是化工生产的前提,由于化工生产品中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物质多,高温、高压设备多、工艺复杂、操作要求严格,如果管理不当或者生产中出现失误,就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中毒或者灼伤等事故,影响到生产的正常进行,甚至毁灭整个工厂。

无数事实告诉我们,没有一个安全的生产基础,现在化工就不吭能够健康正常的发展。

安全生产时化工生产的保障,要充分发挥现代化工生产的优势,必须实现安全生产,确保生产长期连续、安全的运行。

发生事故就会造成企业不能正常运行,影响生产能力,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安全生产是化工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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