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学校传染病管理工作手册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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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学校传染病管理工作手册Word格式.docx

4、学校传染病报告流程

5、学校晨午检工作制度

6、学校因病缺课登记追查制度

7、学校传染病复课检诊制度

8、学校通风消毒制度

9、学校结核病防控制度

10、学校艾滋病防控制度

11、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12、XX卫办疾控发[2006]65号关于印发《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13、XX卫疾函〔2017〕8号XX卫生和计生生育委员会XX教育局关于转发DD卫疾控函〔2017〕190号文件的通知

14、《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年版)》

15、晨午检记录(样式)

16、因病缺课病因追查记录(样式)

17、传染病报告登记记录(样式)

18、消毒通风记录(样式)

学校传染病管理制度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规定,为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健全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学校主要领导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制,做到认识到位,职责到位,检查到位。

二、充分利用板报、校报、校园网、校园广播、微信群等多种形式进行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防病知识和意识,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三、建立健全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及流程、晨检工作制度、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传染病人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使传染病防控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常抓不懈。

四、学校对新入学的学生应进行健康体检,并及时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发现未完成免疫程序的学生,应当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预防接种单位进行报告并配合做好补种工作。

五、制定学校传染病应急工作预案,当发生传染病在学校内暴发流行时,要配合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调查和指导,积极落实传染病防控的各项措施,严防疫情在学校内的传播和蔓延。

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一、组织机构

组长:

校长

副组长:

分管校长

成员:

校医(保健老师)、教务处主任及各年级组长?

、班主任

二、职责分工

负责全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协助校长做好全校传染病防控各项工作。

校医(保健老师)在校长及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校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协助本单位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及报告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工作;

做好学生传染病预防的宣传教育工作;

学校环境卫生管理及学生饮食饮水卫生管理工作。

教务处主任及各年级组长?

在校长及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班主任在校长及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

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规定,为使学校的传染病疫情报告及时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一、设立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 

校长是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为校医(保健老师),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校传染病疫情或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二、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结膜炎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三、疫情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微信等)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同时做好传染病报告登记记录(见样式3)。

疫情报告网络覆盖全校各班级和部门,各环节人员和联系电话清楚,并绘制传染病疫情报告流程图,在医务室显著位置张贴。

传染病疫情报告人:

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联系簿

单位

职务

姓名

联系电话

学校

主管校长

疫情报告人

县区疾控中心

县区教育部门

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流程

辖区疾控中心

教育行政部门

学校晨午检工作制度

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规定,按传染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预防原则,保障师生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天早自习或第一节课前各班班主任对到校学生的精神状态和健康状况进行进行晨检。

二、晨检内容包括观察学生精神状态、了解健康状况、登记因病缺勤情况。

班主任通过观察、询问等方式,重点做好发热、咳嗽、皮疹、腹泻、呕吐、结膜充血、皮肤黄疸等重点症状的监测;

了解学生缺勤原因。

三、班主任晨检后认真填写晨检记录并及时报告校医。

校医每天对各班级报告的晨检情况进行汇总统计登记。

四、对于晨检中发现的可疑病症,班主任要及时带学生到学校医务室就诊,由校医做进一步检查处理。

校医要及时通知家长带领学生到医院进行诊治,并追访医院诊断结果。

五、对于已确诊传染病的学生,校医要立即按程序上报,及时采取消毒、隔离措施,认真做好传染病登记。

六、当学校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应在每天下午上课前再次对每个学生进行午检,同晨检工作要求。

学校因病缺课登记追查制度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者,应由家长向班主任出示请假条或医院开具的证明。

如因突然发病,无法由医院开具证明者,也务必由家长及时向班主任口头请假,事后补交假条或医院证明。

二、班主任在得知学生因病或因事不能到校上课的情况后,应立即弄清学生的请假事由或病情,对因病缺课的学生,应及时了解患病学生的病因和诊断结果,并及时报告给校医并做好登记。

班主任要与家长建立联系,对患病学生的病情变化进行动态追踪,并及时报告校医。

三、校医接到报告后应根据情况进行进一步排查,并记录排查情况,如缺课患病学生经医院确诊为传染病,应及时进行登记并按程序进行疫情报告,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

四、学生患传染病痊愈后,必须隔离期满,有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才可复课。

学校传染病复课检诊制度

为了防止传染病的传播蔓延,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在校学生患有传染病经确诊后,应立即离开学校,居家或住院治疗,不得继续在校上课。

二、学生病愈返校时应提供相关医院病愈诊断证明,校医应根据学生提供的诊断证明及相应传染病的隔离期限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班级复课。

三、学校应做好记录并留存相关资料以备查验。

学校通风消毒制度

为了预防传染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教室、宿舍、办公室等室内公共场所每天安排卫生值日,保持室内整洁卫生。

每天按时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要安排固定人员负责开窗通风及记录。

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教室和宿舍的通风情况。

二、日常通风可根据季节和天气的不同,确定换气方式与次数,温暖天气宜实行全日开窗的方式换气,寒冷天气在课前和课间休息期间宜利用教室和走廊的窗户开窗换气,每天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10分钟。

三、发生传染病时,教室和宿舍通风次数和时间都要增加,每天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20分钟。

四、日常预防性消毒每周一次,由消毒管理人员对教室、宿舍、办公室等室内公共场所空气、地面、桌椅、门把手等进行消毒并做好记录。

发生传染病时,每天对相关公共场所按照传染病具体要求进行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消毒管理人员:

具体消毒方法介绍

下述消毒方法均需在室内无人、消毒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进行。

空气消毒:

1、空气消毒房屋需密闭。

2、过氧乙酸熏蒸:

15%过氧乙酸溶液按照每立方米7ml配置,放置于瓷或玻璃器皿中加热蒸发,作用时间2小时,作用时间达到后开窗通风。

3、过氧乙酸气溶胶:

2%过氧乙酸气溶胶按照每立方米8ml配置喷雾消毒,作用时间60分钟,作用时间达到后开窗通风。

4、含氯消毒剂喷雾消毒:

500mg/L有效氯含氯消毒剂溶液按照每立方米20-30ml配置喷雾消毒,作用时间60分钟,作用时间达到后开窗通风。

5、紫外线灯照射30分钟-60分钟,作用时间达到后开窗通风。

墙壁、地面消毒:

1、用0.2%-0.5%过氧乙酸溶液或1000mg/L-2000mg/L有效氯含氯消毒剂溶液喷雾。

2、泥土墙吸液量为150ml/m2-300ml/m2,水泥墙、木板墙、石灰墙为100ml/m2。

对上述各种墙壁的喷洒消毒剂溶液不宜超过其吸收量。

3、地面消毒先由外向内喷雾一次,喷药量为200ml/m2-300ml/m2,待室内消毒完毕后,再由内向外重复喷雾一次。

以上消毒处理,作用时间不少于60分钟。

桌椅、门把手等物品消毒:

250mg/L-500mg/L有效氯含氯消毒剂溶液擦拭消毒。

学校结核病防控制度

19、学校要将结核病检查项目作为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的必查项目,并将体检结果纳入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档案。

对发现的疑似肺结核病例,由学校告知学生(或家长)到当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检查确诊并跟踪了解诊断结果。

20、中小学校应当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落实晨(午)检工作,重点了解每名学生是否有咳嗽、咳痰、咯血或血痰、发热、盗汗等肺结核可疑症状。

发现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后,应当及时报告学校疫情报告人。

21、班主任应当及时了解因病缺勤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原因。

如怀疑为肺结核,应当及时报告学校疫情报告人,并由学校疫情报告人追踪了解学生的诊断和治疗情况。

对学校发现的肺结核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由学校疫情报告人立即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22、学校每学期定期通过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专题讲座,以及校园内传统媒介或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向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广泛宣传结核病防治的核心知识,提高师生对结核病的认知水平,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减少对结核病患者的歧视。

23、学校应当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规范》等涉及学校卫生的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保障学生学习和生活的人均使用面积;

加强教室、宿舍、图书馆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做好校园环境的清扫保洁,消除卫生死角。

六、学校对患肺结核的学生要根据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的休(复)学诊断证明执行管理。

对教职员工肺结核患者的休、复课管理,可参照学生休、复学管理要求执行。

学校应当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的对患病学生密切接触者的筛查工作,要密切关注与确诊病例同班级、同宿舍学生及授课教师的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咳嗽、咳痰等肺结核可疑症状,应当及时就诊。

对接受预防性治疗的在校学生,校医或班主任应当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督促其按时服药、定期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随访复查。

疑似病例确诊后,学校应当及时登记,掌握后续治疗和转归情况,对不需休学的学生,应当安排好其在校期间的生活及学习,校医或班主任应当协助医疗卫生机构督促患者按时服药并定期复查。

七、一所学校在同一学期内发生10例及以上有流行病学关联的结核病病例,或出现结核病死亡病例时,学校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现场调查和公共卫生风险评估结果,判断是否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学校应支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时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筛查工作,根据疫情情况合理确定筛查范围。

在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和协助下,强化开展全校师生及学生家长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及时消除其恐慌心理。

加强公共场所通风、改善学校环境卫生,并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做好相关场所的消毒工作。

学校艾滋病防控制度

一、要认真落实初中学段6课时、高中学段4课时预防艾滋病专题教育时间,认真落实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新生入学时发放预防艾滋病教育处方、在入学教育中开展不少于1课时的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教育等任务,确保高校每学年每个在校学生不少于1课时预防艾滋病专题讲座时间。

二、将预防艾滋病教育与性健康教育有机结合,积极探索适合不同学段学生身心发育、认知能力的性健康教育内容和方式,将性道德、性责任、预防和拒绝不安全性行为作为教育重点,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效果。

三、校园内要设立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栏,利用校内广播站、电视台以及校园论坛、微信等新媒体,传播艾滋病警示信息和预防知识。

四、充分调动学生参与艾滋病防控工作的积极性,发挥青年志愿者作用,支持学生社团、大学生青年志愿者,通过同伴教育、健康咨询、知识竞赛、演讲辩论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学生对艾滋病的关注,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五、高校要利用12.1艾滋病日、禁毒日、志愿者日等契机,开展防艾图片巡展、主题演出等大规模宣传活动,提高宣教工作的覆盖面,营造有利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社会氛围。

要将学生参与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统筹纳入学生志愿者服务管理。

六、在疫情通报过程中遵守保密原则,充分保障艾滋病感染者/病人学习、就业的权利。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在学校内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师生员工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职业中毒和其他群体性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师生员工身心健康的事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和《XX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提高全校防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

对各类可能引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行分级管理。

在卫生计生部门、教育部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3、依法规范,措施果断

学校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系统、规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可能发生的公共卫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4、依靠科学,加强合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要重视开展防范和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培训和演练,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提供科技保障。

要与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通力合作、资源共享,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要广泛组织、动员全校师生和家长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三、组织管理

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

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检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师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

7、及时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计生部门、食药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应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区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增加学校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1、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2、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3、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教室卫生和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4、学校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计划免疫的宣传工作,严格执行新生入学前预防接种证查验和登记制度,提高学生疫苗接种率,防止疫苗相关性疾病的发生或流行。

5、学校应当依法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加工、运输、存储、使用、处理等环节的管理,防止因管理失误引起突发事件。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DD板报、宣传橱窗、广播以及网络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4、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五、监测和报告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

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职业中毒和其他群体性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师生员工身心健康的事件。

应当建立由学生到教师、到学校疫情报告人、到学校领导的传染病疫情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

24、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

落实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

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

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

2、晨检应在学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

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3、因病缺勤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

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4、重视信息的收集。

要与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1、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和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预案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农村学校向乡镇卫生院防保组)报告,同时,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六、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将突发事件的等级分为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校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以下分级标准根据《XX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的标准界定。

(一)传染病

1、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启动第四级应急响应。

(1)启动零报告制度,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

(2)学校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3)学校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进行控制。

(4)传染病流行时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

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5)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2、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

在第四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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