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包模式解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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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包模式解析
工程承包模式解析
EPC、PMC、DB、DBB、CM、BOT、PPP
EPC 模式
工程总承包(EngineeringProcurement Construction)模式,又称设计、采购、
施工一体化模式。
是指在项目决策阶段以后,从设计开始,经招标,委托一家
工程公司对设计-采购-建造进 行总承包。
在这种模式下,按照承包合同规定的
总价或可调总价方式,由工程公司负责对工程项目的进度、费用、质量、安全
进行管理和控制,并按合同约定完成工 程。
EPC 有很多种衍生和组合,例如
EP+C、E+P+C、EPCm、EPCs、EPCa 等。
【优点】
1、业主把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和开工服务工作全部托付给工程总承包商负
责组织实施,业主只负责整体的、原则的、目标的管理和控制,总承包商更能
发挥主观能动性,能运用其先进的管理经验为业主和承包商自身创造更多的效
益;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了协调工作量;
2、设计变更少,工期较短;
、由于采用的是总价合同,基本上不用再支付索赔及追加项目费用;项目的最
终价格和要求的工期具有更大程度的确定性。
【缺点】
1、业主不能对工程进行全程控制;
2、总承包商对整个项目的成本工期和质量负责,加大了总承包商的风险,总承
包商为了降低风险获得更多的利润,可能通过调整设计方案来降低成本,可能
会影响长远意义上的质量;
3、由于采用的是总价合同,承包商获得业主变更令及追加费用的弹性很小。
PMC 即 ProjectManagement Consultant,即项目管理承包。
指项目管理承
包商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项目管理,包括进行工程的整
体规划、项目定义、工程招 标、选择 EPC 承包商,并对设计、采购、施工、
试运行进行全面管理,一般不直接参与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和试运行等阶
段的具体工作。
PMC 模式体现了初 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的分离,施工图设计
进入技术竞争领域,只不过初步设计是由 PMC 完成的。
【优点】
1、可以充分发挥管理承包商在项目管理方面的专业技能,统一协调和管理项目
的设计与施工,减少矛盾;
2、有利于建设项目投资的节省;
3、该模式可以对项目的设计进行优化,可以实现在给项目生存期内达到成本最
低;
4、在保证质量优良的同时,有利于承包商获得对项目未来的契股或收益分配权,
可以缩短施工工期,在高风险领域,通常采用契股这种方式来稳定队伍。
【缺点】
1、业主参与工程的程度低,变更权利有限,协调难度大;
2、业主方很大的风险在于能否选择一个高水平的项目管理公司。
3、 该模式通常适用于:
项目投资在 1 亿美元以上的大型项目;缺乏管理经验
的国家和地区的项目,引入 PMC 可确保项目的成功建成,同时帮助这些国家
和地区提高项 目管理水平;利用银行或国外金融机构、财团贷款或出口信贷而
建设的项目;工艺装置多而复杂,业主对这些工艺不熟悉的庞大项目。
即 设计-建造模式(DesignAnd Build),在国际上也称交钥匙模式(Turn-Key-
Operate)。
在中国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Design- Construction)。
是在项目
原则确定之后,业主选定一家公司负责项目的设计和施工。
这种方式在投标和
订立合同时是以总价合同为基础的。
设计-建 造总承包商对整个项目的成本负
责,他首先选择一家咨询设计公司进行设计,然后采用竞争性招标方式选择分
包商,当然也可以利用本公司的设计和施工力量完成一 部分工程。
避免了设计和施工的矛盾,可显著降低项目的成本和缩短工期。
然而,业主关
心的重点是工程按合同竣工交付使用,而不在乎承包商如何去实施。
同时,在
选定承包商时,把设计方案的优劣作为主要的评标因素,可保证业主得到高质
量的工程项目。
【优点】
1、和承包商密切合作,完成项目规划直至验收,减少了协调的时间和费用;
2、商可在参与初期将其材料、施工方法、结构、价格和市场等知识和经验融入
设计中;
3、于控制成本,降低造价。
国外经验证明:
实行 DB 模式,平均可降低造价 10%左
右;
4、于进度控制,缩短工期;
5、责任单一。
从总体来说,建设项目的合同关系是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关系,
业主的责任是按合同规定的方式付款,总承包商的责任是按时提供业主所需的
产品,总承包商对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负有全部的责任。
【缺点】
1、对最终设计和细节控制能力较低;
2、商的设计对工程经济性有很大影响,在 DB 模式下承包商承担了更大的风险;
3、质量控制主要取决于业主招标时功能描述书的质量,而且总承包商的水平对
设计质量有较大影响;
4、时间较短,缺乏特定的法律、法规约束,没有专门的险种;
5、方式操作复杂,竞争性较小。
即 设计-招标-建造模式(Design - Bid -Build),它是一种在国际上比较通用且
应用最早的工程项目发包模式之一。
指由业主委托建筑师或咨询工程师进行前
期的各项工作(如进行机会研究、可行 性研究等),待项目评估立项后再进行设
计。
在设计阶段编制施工招标文件,随后通过招标选择承包商;而有关单项工
程的分包和设备、材料的采购一般都由承包商 与分包商和供应商单独订立合同
并组织实施。
在工程项目实施阶段,工程师则为业主提供施工管理服务。
这种
模式最突出的特点是强调工程项目的实施必须按照 D- B-B 的顺序进行,只有
一个阶段全部结束另一个阶段才能开始。
【优点】
优点表现在管理方法较成熟,各方对有关程序都很熟悉,业主可自由选择咨询
设计人员,对设计要求可控制,可自由选择工程师,可采用各方均熟悉的标准
合同文本,有利于合同管理、风险管理和减少投资。
【缺点】
1、项目周期较长,业主与设计、施工方分别签约,自行管理项目,管理费较高;
2、设计的可施工性差,工程师控制项目目标能力不强;
3、 不利于工程事故的责任划分,由于图纸问题产生争端多索赔多等。
该管理
模式在国际上最为通用,以世行、亚行贷款项目和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
(FIDIC)的 合同条件为依据的项目均采用这种模式。
中国目前普遍采用的“项
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基本上
参照世行、亚行和 FIDIC 的这种传统模式。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Approach 模 式又称“边设计、边施工”方式。
分阶段发包方式或快速轨道方式,CM 模式是由业主委托 CM 单位,以一个承
包商的身份,采取有条件的“边设计、边施工”,着 眼于缩短项目周期,也称
快速路径法。
即 Fast Track 的生产组织方式来进行施工管理,直接指挥施工活
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设计活动,而它与业主的合同通常采用“成本+利润”
方式的这样一种承发包模 式。
此方式通过施工管理商来协调设计和施工的矛盾,
使决策公开化。
其特点是由业主和业主委托的工程项目经理与工程师组成一个联合小组共同负
责组织和管理工程的规划、设计和施工。
完成一部分分项(单项)工程设计后,
即对该部分进行招标,发包给一家承包商,无总承包商,由业主直接按每个单
项工程与承包商分别签订承包合同。
这是近年在国外广泛流行的一种合同管理模式,这种模式与过去那种设计图纸
全都完成之后才进行招标的连续建设生产模式不同。
CM 模式的两种实现形式:
CM 单位的服务,分代理型和非代理型。
1、代理型 CM(“Agency” CM):
以业主代理身份工作,收取服务酬金。
2、风险型 CM(“At-Risk” CM):
以总承包身份,可直接进行分发包 ,直接
与分包商签合同,并向业主承担保证最大工程费用 GMP,如果实际工程费超过
了 GMP,超过部分由 CM 单位承担。
【优点】
1、在项目进度控制方面,由于 CM 模式采用分散发包,集中管理,使设计与
施工充分搭接,有利于缩短建设周期;
2、CM 单位加强与设计方的协调,可以减少因修改设计而造成的工期延误;
3、 在投资控制方面,通过协调设计,CM 单位还可以帮助业主采用价值工程
等方法向设计提出合理化建议,以挖掘节约投资的潜力,还可以大大减少施工
阶段的设计变 更。
如果采用了具有 GMP 的 CM 模式,CM 单位将对工程费用
的控制承担更直接的经济责任,因而可以大大降低业主在工程费用控制方面的
风险;
4、在质量控制方面,设计与施工的结合和相互协调,在项目上采用新工艺、新
方法时,有利于工程施工质量的提高;5)分包商的选择由业主和承包人共同决
定,因而更为明智。
【缺点】
1、对 CM 经理以及其所在单位的资质和信誉的要求都比较高;
2、分项招标导致承包费可能较高;
3、CM 模式一般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对合同范本要求比较高。
BOT(Bulid-Operate-Transfer)建造-运营-移交
这种方式最大的特点就是将基础设施的经营权有期限的抵押以获得项目融
资,或者说是基础设施国有项目民营化。
在这种模式下,首先由项目发起人通
过投标从委托人手中获取对某个项目的特许权,随后组成项目公司并负责进行
项目的融资,组织项目的建设,管理项目的运营,在特许期内通过对项目的开
发运营以及当地政府给予的其他优惠来回收资金以还贷,并取得合理的利润。
特许期结束后,应将项目无偿地移交给政府。
在 BOT 模式下,投资者一般要求
ZF 保证其最低收益率,一旦在特许期内无法达到该标准,政府应给予特别补偿。
PPP (Public-Private-Partnerships)扶持-建造-特许运营
一般而言,PPP 融资模式主要应用于基础设施等公共项目。
首先,政府针
对具体项目特许新建一家项目公司,并对其提供扶持措施,然后,项目公司负
责进行项目的融资和建设,融资来源包括项目资本金和贷款;项目建成后,由政
府特许企业进行项目的开发和运营,而贷款人除了可以获得项目经营的直接收
益外,还可获得通过政府扶持所转化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