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宣传管理规范V2.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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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宣传管理规范
为了进行准确有效的企业宣传,统一公司形象,积累品牌价值,以及保护公司和产品的荣誉,为公司新三板上市及其之后的品牌发展工作做准备,特制订本规范试行。
(一)品牌管理工作的主要范畴
l企业视觉识别系统的建立、推广以及实施监控;
l新的产品和服务品牌的设立和审核;
l产品和服务品牌的宣传和推广工作的管理;
l企业形象和产品服务品牌的公关工作管理;
l涉及以上范畴的总公司以及分公司所有印刷品、广告投放、媒体报道等的媒介制作实施前的审核工作;
l其他涉及与品牌管理相关的工作。
(二)品牌小组常规工作
l总公司和分公司品牌运营及品牌授权的使用标准和整改工作;
l公司VI标准的监督、使用,包括:
各类宣传物料的设计、制作等,例如广告创意、制作、媒体发布执行;
l品牌发展的策略和规划;
l公关与危机处理:
包括外部机构的接待的组织、新闻发言人、公关策略;品牌知识培训;处理品牌纠纷、危机公关、重大事件的营销策划;
l监督各个子公司或项目的品牌与产品推广所有对外、对内的传播内容和传播方式(电视、报纸、网站、杂志、户外大牌、新闻发布会、接受记者采访、终端主题性品牌推广活动、主题性品牌联合推广等线下推广活动等)
l其他涉及品牌管理范畴的工作安排与组织。
(三)具体规范
1,对外口径
1)关于公司业务内容的定性:
公司是为企业提供企业咨询、孵化加速、上市服务在内的“一站式”信息资讯服务的平台,并不是P2P,也不具备资金流、众筹、中介服务等业务,不触碰资金端;
因此公司的收入来源:
以为中小微企业、载体、政府、金融机构等提供信息发布、商务服务和增值服务为收入来源。
2)关于公司及股东的全部信息:
均已公司出具的官方介绍、以及股东公开披露的信息为主,员工对内、对外均不得以“自以为知道”、“揣测”、“推断”、“小道消息”等向外传输。
2,媒体曝光
1)在得到关于公司宏观发展、战略布局、财务、及各分公司未来布局等方面的采访时,应第一时间获取媒体信息,收集相关资料上报公司(包括但不仅限于:
媒体名称、记者姓名、联系方式、采访提纲),汇总到公司品牌部;
2)除了公司新闻发言人,不建议其他员工接受任何形式的采访。
3,公司对外物料使用
统一以总部出具的产品介绍、公司介绍为准,分公司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调整,但需经过确认后才可对外使用。
4,发稿及线下活动支持
涉及费用部分需先向财务部报备,后品牌部安排执行。
5,股东资质的使用
公司对外公布的股东关系是:
复星集团、易居中国、正海资本、海通证券、东方证券。
1)对外PPT宣讲时,均已以上上市公司对外披露的信息为准,不得随意添加、修改;
2)POP物料的使用:
在未得到许可的情况下,均不得以以上股东的名义做“冠名支持”等类似活动,涉及品牌LOGO的使用均要得到董秘办的确认许可。
6,危机舆情管理
为防范危机、以及及时处理已发生的危机,防止事态扩大化、给公司带来更大的名誉、利益上损失,分公司应该在第一时间汇报,品牌部在第一时间响应,配合做好危机防控、舆情应对工作。
1)舆情的种类
股东:
股东方面的重大负面危机
政府:
新政策发布、实施、当地政府换届等
竞品:
竞品的恶意阻击、不正当竞争
公司内部:
产品问题、重大人事变动、战略调整等
媒体:
恶意曲解、报道失实等
2)管理流程:
总部:
每日监测,统一汇总至品牌部
分公司:
每日监测、对于有危机爆发的可能及时上报,重大舆情由总部配合处理。
附则:
本规定为公司内部文件,未经授权不得翻印或外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