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国际结算考试范围及答案综述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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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国际结算考试范围及答案综述Word文档格式.docx

指持票人为转让汇票在汇票背面签字并将汇票交付被背书人的行为。

4、承兑:

远期汇票的付款人以其签名表示同意按出票人的指示付款的行为。

5、汇款头寸的偿付:

即汇款头寸的调拨,是指汇出行因汇入行代其解付汇款而予以偿还款项的行为,俗称“拨头寸”。

6、D/A:

进口商付清票款,代收行才能放单。

D/P:

进口商对远期汇票做了承兑后,代收行就可以放单。

7、托收出口押汇:

指出口商办理跟单托收时,可以汇票和货运单据作为质押品,向当地托收银行申请贷款。

8、T/R:

指进口商借单时出据的物权仍属于银行的书面保证条件

9、信用证(L/C):

银行不可撤销的有条件的付款承诺。

10、假远期信用证:

指买卖双方在贸易合同中约定即期交易,货物价格也以进口商即期付款为基础,但进口商出于融资的需要,开出的信用证要求受益人(出口商)开立远期汇票,而信用证中开证行承诺或授权一家指定银行即期向受益人付款,待远期汇票到期时,进口商再向开证行支付汇款。

11、承兑信用证:

指交单相符后,由远期汇票受票行先办理承兑手续,等汇票到期再由承兑行付款的信用证。

12、远期信用证:

是开证行或指定银行按信用证规定在收到相符单据若干天后再付款的信用证。

13、单据化条款:

对受益人的要求,均指示为通过某种单据证明已经照办了。

14、议付:

在托收结算方式下,出口商所在地银行买入托收项下跟单汇票的行为。

15、福费廷:

指包买商(Forfaiter,商业银行或其附属金融机构)从出口商那里无追索权的购买已经承兑的并通常由进口商所在地银行担保的远期汇票或本票。

 

解答题

1、国际结算的历史变革。

一、从现金结算发展到票据结算

二、从买卖双方直接结算发展到通过银行进行结算

三、从凭实物结算发展到凭单据结算

四、从人工结算发展到电子结算

2、票据概念及其主要特性。

概念:

广义的票据是指商业上的权利凭证。

狭义的票据是以支付一定金钱为目的可以转让流通的证券。

特性:

1.流通性:

票据可以流通转让。

2.要式性:

票据必须符合法定的格式。

3.无因性:

票据无须过问背后的原因。

4.提示性:

票据必须提示给付款人才能要求其承兑或付款。

5.返还性:

票据经付款后归还至付款人档案,从而退出流通。

3、汇款指示中一般的拨头寸方法有几种?

(一)账户行直接入账型

汇出行与汇入行之间建立了往来账户时采用。

(二)“碰头行”转帐型

双方没有直接帐户关系,但存在共同帐户行,由这一共同帐户行即“碰头行”拨头寸;

(三)各自帐户行转帐型

双方也没有共同帐户行,则只能通过双方帐户行来拨头寸。

4、本票与汇票的区别?

支票与汇票的区别?

本票与汇票第一,和承兑有关的事项,汇票有,本票没有;

第二,国际本票遭退票时,不须作成拒绝证书,

国际汇票遭退票时,必须作成拒绝证书。

区别

支票

汇票

出票人与付款人关系不同

银行存款户与账户行的关系,是授权书

不限,是命令书或委托书

作用不同

只能作支付、流通工具

支付、流通、信用与融资工具

主债务人不同

出票人

出票人或承兑人

保付与划线不同

没有

可否成套开立不同

不可以

可以

支票与汇票

5、实务中为什么必须带有货运单据的托收才叫跟单托收?

“货运单据”作为“物权凭证”可以用于控制风险。

6、托收指示中的交款指示一般有哪几种?

收款指示一:

当托收行在代收行开有账户时,收款指示为:

“收妥款项,请贷记我方在你行账户,并以SWIFT或航邮通知我行”。

收款指示二:

当代收行在托收行开有账户时,收款指示为:

“请代收款项并以SWIFT或航邮授权我行借记你方在我行账户”。

收款指示三:

当托收行与代收行没有互设账户,而是托收行在国外第三家银行如Y银行开设账户时,收款指示为:

“请代收款项并将款额汇至Y银行贷记我行在该行账户,并请该行以SWIFT或航邮通知我行”。

7、汇款用于贸易结算有哪两种情况?

分析其利弊与适用场合。

一、预付货款

预付货款(PaymentinAdvance)是进口商将货款的一部分或全部支付给出口商,出口商收到货款后再发货的汇款方式。

不利方面

1、进口商要承担对方信用风险;

2、是进口商资金被他人长时间占用,造成利息损失。

有利方面

1、出口商可以利用他人款项,或者等于得到无息贷款;

2、收款后再发货,降低了发货风险,掌握了货物的主动权。

预付货款的适用场合:

1、进出口双方关系十分密切,双方互相信赖;

2、双方交易的是紧俏商品。

二、货到付款

货到付款(PaymentafterArrivaloftheGoods)是出口商先发货,待进口商收到货物后,立即或在一定时间内将货款汇交出口商的一种汇款结算方式。

对出口商是不利的。

1、出口商要承担对方信用风险

2、资金被人占用,造成一定的利息损失。

对进口商是有利的。

1、进口商不用承担资金风险,在整个交易中处于主动地位

2、进口商如迟付货款,实际上是占用了出口商的资金。

货到付款的适用场合:

1、进出口双方关系十分密切,双方互相信赖;

2、剩余货物以及滞销产品;

3、新产品开拓海外市场;

4、鲜活商品。

8、信用证结算方式的特点与作用。

特点:

1.开证行负第一性付款责任;

2.信用证是一项独立的、自足性的文件,与销售合同分离;

3.信用证是单据化业务。

银行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单据可能涉及的货物、服务或履约行为

作用:

保证作用:

1、对出口商而言:

交单相符,基本能收到货款;

可以不受进口国进口管制的影响。

2、对进口商而言:

保证取得代表货物的单据;

通过L/C条款控制出口商按质、按量、按时交货。

融资作用:

1、对进口商而言:

申请开证时,只须交纳一定的开证押金,减少了资金占用;

远期信用证,进口商可以向开证行借单提货,到期再付款。

2、对出口商而言:

装船前,可凭L/C向银行借取打包放款;

装船后,可凭L/C及单据向银行叙做押汇。

9、比较货到付款、跟单托收与跟单L/C三种结算方式对出口商而言风险的大小,简要说明理由。

10、 

汇款、跟单托收及信用证结算方式的业务流程。

汇款

跟单托收

进口商付款

进口商拒付

信用证结算

议付信用证下,向议付行交单:

是交单垫款

付款信用证下,向付款行交单:

是交单付款

11、 

什么是承兑,承兑有何效力?

什么是?

承兑(Acceptance)是远期汇票的付款人以其签名表示同意按出票人的指示付款的行为。

•有何效力?

经过承兑,承兑人从而承担起到期付款的法律责任,成为主债务人,出票人则退居从债务人地位;

•承兑默示了承兑人对票据真实性、有效性的认可,因此他不得以出票人的签字是伪造的、背书人无行为能力等理由来否认汇票的效力。

12、顺汇与逆汇划分的依据是什么?

并试用简图表示顺汇的业务流程。

依据:

顺汇、逆汇是从结算工具的传递方向与资金流向是否一致划分的。

顺汇流程

13、何谓交单相符?

开证行对于交单不符应如何处理?

14、迟期付款信用证与承兑信用证的异同。

相同点:

都是远期信用证,交单相符,开证行远期才履行付款义务。

不同点:

延期付款信用证:

不要求远期汇票,在信用证上规定付款到期日,没有承兑行为,不办理贴现融资。

承兑信用证:

一定要远期汇票,由汇票确定付款到期日,有承兑行为,可以通过承兑汇票贴现或福费廷方式融资。

15、汇票的提示承兑与本票的提示见票的区别。

•汇票的提示承兑,其目的是为了明确付款人到期付款的责任,是针对所有远期汇票的票据行为,其中对见票远期的汇票,提示承兑除了明确付款人到期付款的责任外,还有确定付款到期日的作用。

•本票的提示签见,只针对见票远期的本票,其目的就是为了确定付款到期日。

16、银行保函的概念及其功能与作用。

银行保函(BankLetterofGuarantee,简称L/G)是银行应申请人的要求向受益人开出的一种保证书,保证在一定条件下向受益人赔偿损失或支付款项

功能:

1、作为合同价款和费用的支付保证;

2、作为合同违约时对受害方补偿的工具或对违约方惩罚的手段

作用:

1、保证受益人在其履行了合约义务后将肯定能得到其所应得的合同价款;

2、或保证申请人去履行某种合约义务,一旦违约不能履行该义务,负责对受益人赔偿。

17、国际保理的定义及其产生的背景。

定义:

指卖方(供应商或出口商)与保理商间存在的一种契约关系。

根据该契约,卖方(供应商或出口商)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债务人)订立的货物销售或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为其提供下列服务中的至少两项:

贸易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应收账款的催收、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

背景:

在买方市场情况下,卖方(供应商或出口商)为取得有利的竞争地位,往往要采取对买方有利的结算方式,如赊销(O/A)或承兑交单(D/A),而卖方则面临极大的风险以及资金问题,国际保理应运而生。

18、什么叫追索?

行使追索权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指汇票遭到拒付,持票人要求其前手背书人、出票人或其他票据债务人偿还汇票金额及费用的行为

条件:

1、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示汇票;

2、必须在法定期限内发退票通知;

3、必须在法定期限内作成拒绝证书。

19、对出票人、收款人、付款人而言,出票的效力各是怎样的?

•对出票人来说,他就是汇票的主债务人,要承担汇票能够得到承兑和付款的责任。

如果汇票遭退票,出票人就得受持票人的追索,自己来清偿债务。

•对付款人来说,因没有在汇票上签字,对汇票的付款并不承担责任,他可以根据汇票提示时自己与出票人的关系来决定是否承兑与付款。

•对于收款人而言,获得了汇票就成为持票人,拥有了债权,但其债权完全依赖于出票人的信用。

20、在托收业务中委托人、托收行、代收行三者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

21、可转让信用证的条款中哪些项目可变动?

如何变动是允许的?

可变动项目:

信用证金额,规定的任何单价,截止日,交单期限,最迟发运日或发运期间

如何变动允许:

1、必须投保的保险比例可以增加,以达到原信用证或本惯例规定的保险金额。

•2、可用第一受益人的名称替换原证中的开

•证申请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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