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环境保护责任书Word文件下载.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17910175 上传时间:2022-12-12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9.2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XX环境保护责任书Word文件下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XX环境保护责任书Word文件下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XX环境保护责任书Word文件下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XX环境保护责任书Word文件下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XX环境保护责任书Word文件下载.docx

《XX环境保护责任书Word文件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环境保护责任书Word文件下载.docx(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XX环境保护责任书Word文件下载.docx

  七、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工作条例。

  

(2)严禁违章用火、用电、用气,严格对易燃、易爆、剧毒及其它危险品的管理。

  (3)确保消防设备系统正常运转,落实消防责任制,做到人防与机防的有机结合。

  (4)加强治安防范,确保本单位内部物品及所管理的物业安全,防止各类治安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5)锅炉、电工、机械加工设备等的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加强岗前培训和在岗人员的复训再教育,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

  八、关心员工利益,解决员工实际困难,改善员工工作环境和休息条件。

  九、各企业每月要参加乡安委会组织的例会,并向乡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十、本企业如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安全责任事故开或环境污染事故的,要在第一时间组织抢救,并上报乡安全生产委员会。

  十一、责任书自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两年。

如遇责任人变动,各企业应及时调整和做好工作交接,责任书继续有效。

XX年环境保护责任书  为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有效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按照《环境保护法》第六条、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松原市人民政府与乾安县人民政府签订XX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如下:

  一、环境质量

  1.空气质量:

  城市空气可吸入颗粒物(PM10)或总悬浮颗粒物(TSP)浓度年均值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2.区域环境噪声:

  区域环境噪声年均值控制在55分贝以下。

  3.饮用水源地水质:

  辖区内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二、环境管理

  1.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规定和省、市政府要求,针对环境保护综合督察梳理出的主要问题,落实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责任,确保整改到位。

  2.按照《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 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基层生态环境监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健全基层生态环境监督员队伍,完善基层环境监督员激励约束机制。

  3.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严厉查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妥善处理环境信访问题。

  4.积极推进环保领域市场化建设、运营和管理,在法律服务、环境监测、环保大数据、环境审计、环境管理咨询、基层监督员等方面推进环保领域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

  5.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和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辐射环境管理工作机制,完善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妥善应对和处置环境突发事件。

  6.根据《松原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做好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的通知》(松环函54号)完成本辖区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监督管理工作。

  三、污染减排

  完成XX年市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

  四、保障措施

  1.将环境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年内县委常委会至少要听取1次环境保护工作汇报。

  2.县政府常务会或专题会对环保重点工作及重点环保工程专题研究,出台有利于推动环保工作的政策措施。

  3.邀请县人大、政协对公共环境治理、企业污染减排以及环保系统能力建设做专题视察。

  4.将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纳入工作体系,统筹安排部署。

  五、环保工程

  序号

  工程任务

  年度目标

  1

  日供水1000吨或年供水10000人的集中式水源地的水源地环境保护区划

  完成

  2

  加强乾安县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确保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运转率达到90%以上。

  3

  累计淘汰小锅炉25台

  4

  重点行业90%以上的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

  5

  乾安县污水处理厂排水管网改造及二期建设工程,新增污水处理万吨生活污水,出水水质一级A标准。

  6

  乾安县聚太供热公司建设正规脱硫设施项目

  7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

XX年环境保护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一系列战略部署,切实落实党委、政府属地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确保完成步文镇党委、政府年度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的目标任务,制定步文镇XX年度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目标。

  一、坚持绿色发展

  全面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贯彻实施漳州生态市“七个五”行动计划、漳州市龙文区生态建设行动计划,组织开展生态建设年、项目建设年、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建立社会经济、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总体格局。

  二、改善环境质量

  全面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0%以上,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的天数达到90%以上,集中开展城市面源污染治理、移动源污染治理等领域专项整治。

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多污染源综合防控,推进区域联防联控和预警预报,联合开展大气污染源解析工作。

开展胶合板污染企业整治督查,加大巡查力度,扼制反弹,巩固成效。

  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全面负责九龙江西溪(步文镇辖区)水环境综合整治、九十九湾流域(步文镇辖区)内河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建设工作,全面落实辖区商业、生活等污染防控措施,确保九龙江西溪(步文镇辖区)水质环境功能区达标率每年达90%以上,内河九十九湾(步文镇辖区)水质环境功能区达标率每年达60%以上。

建成区大力推进黑臭水体治理,至XX年底建成区基本清除黑臭水体。

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全面落实“河长制”,编制水污染防治任务清单,完成国家、省、市、区下达的水污染防治年度任务。

  根据国家、省、市、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开展已转产、搬迁、关闭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排查,建立污染地块清单,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100%。

  三、强化节能减排

  完成省、市、区下达的单位GDP能耗能耗下降目标。

完成省、市、区下达的年度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

  继续巩固辖区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建立健全畜禽养殖污染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拆除禁养区内所有畜禽养殖场,加强日常巡查,强化监管,发现养殖反弹的,坚决给予拆除,杜绝养殖回潮。

强化机动车废气污染防治,完成区政府下达的黄标车淘汰等任务。

  四、加强生态保护

  开展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强化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区生态修复。

开展重要湿地等典型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加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的保护,强化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的综合治理。

落实《漳州市龙文区生态建设行动计划》。

  编制实施《步文镇全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三五”工作方案》,按期完成年度整治任务。

建立和完善农村环境基础设施长效运行机制,引入专业化、市场化运行管理,因地制宜、妥善处置农村生活污水、垃圾。

  五、强化环境监管

  建立健全环保监管三、四级网格,实现环保网格监管体系与综治网格的无缝对接。

配备必要的环境监管力量,行政村(社区)配备环保人员。

  积极预防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配合开展联合环境应急演练;

及时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防止环境突发事件。

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放射源和射线装置日常监管,严防辐射事故的发生。

  六、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切实推进九龙江西溪步文段和九十九湾内河水系水环境综合整治,完成年度整治任务。

加大施工、道路扬尘专项整治力度。

加强露天垃圾焚烧、油烟管理,杜绝因扬尘和焚烧造成环境投诉。

配合区环保局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全面处置积压的危险废物。

  七、落实目标责任

  按照“党政同责”要求,全面落实党委政府的属地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成立由镇党委主要领导任组长、镇政府主要领导任常务副组长的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各相关职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工作推进机制。

构建生态环境保护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实施环保督察制度,严格执行和落实领导干部任期生态环境目标责任制、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将生态环境保护投入纳入公共财政的重点支出加以保障,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投入不低于上年水平。

严格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

加强对环保舆论的有效引导,提高宣传的精准性,构建环保宣传教育新格局。

全面落实排污单位、监管部门的信息公开,引导公众有序参与和有力监督环保工作,提升环境保护工作群众满意度。

  按照属地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原则,各村(社区)对辖区内涉及《XX年度步文镇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内的相关工作,必须主动、作为,开展好生态环境建设工作,保护好辖区内生态环境,对于不作为消极对待的行为,按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机制予以追究责任。

  半年和年终,各村(社区)、镇直相关部门应将履行本责任书情况向镇党委、政府和镇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

年底,镇党委、政府委托镇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落实情况进行考评。

责任书的要求不因责任人的调整而改变,责任人如有调整,接任者继续履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外语学习 > 日语学习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