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晖路东延线道路工程安全监理规划范本文档格式.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17910029 上传时间:2022-12-12 格式:DOCX 页数:20 大小:119.1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朝晖路东延线道路工程安全监理规划范本文档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0页
朝晖路东延线道路工程安全监理规划范本文档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0页
朝晖路东延线道路工程安全监理规划范本文档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0页
朝晖路东延线道路工程安全监理规划范本文档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0页
朝晖路东延线道路工程安全监理规划范本文档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0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朝晖路东延线道路工程安全监理规划范本文档格式.docx

《朝晖路东延线道路工程安全监理规划范本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朝晖路东延线道路工程安全监理规划范本文档格式.docx(2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朝晖路东延线道路工程安全监理规划范本文档格式.docx

(1)本工程工作面广、点多、且部分工程在不中断交通的情况下施工,沿线交通条件较复杂,故作业面安全防护工作是本工程的重点和难点。

(2)临时用电的组织是安全施工的重点。

(3)吊装难度大,路灯、交通标志、信号灯等吊装在交通条件复杂的道路环境下施工,周围地下和地上管线复杂,吊装安全是本工程安全控制重点。

(4)地下管线较多,埋深不同,沟槽开挖过程中,必须保证高压电杆等地上杆线和已敷设的管道、燃气管道、自来水管道等地下管线的施工安全。

(5)交通组织难度大:

沿线单位及居民的出入量大,且部分管段与路面施工单位的施工交叉作业,交通干扰较大,施工难度大,必须保证进出人员及运输安全。

(6)安全、文明施工程度要求高:

施工现场处于城中心区域,需保证行人及车辆的过往安全,同时减少施工噪音、渣土、污水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本规划(细则)编制依据

(1)国务院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建设部建质【2004】213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

(3)建质【2005】184号《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建办【2005】89号《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4)建市【2006】248号《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

(5)GB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6)湘建建[2006]354号《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识别各控制管理暂行办法》

(7)湘建办[2005]4号转发建设部关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

(8)湘建办[2006]451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规程(试行)》的通知

(9)湘建建[2008]72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规程(试行)》的通知

(10)建设单位指定的有关安全施工的规定及制度。

(11)工程施工合同文件及施工监理合同文件。

5、本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目标:

(1)创建“安全文明施工”。

(2)无人身死亡事故。

(3)无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4)无重大交通事故

(5)无重大火灾、洪灾事故。

(6)杜绝重伤事故。

(7)杜绝重复发生相同性质的事故。

(1)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工程安全生产委员会,这是安全管理的高

层机构,由参建各方和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组成,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监督与协调。

(2)在监理机构内部建立以总监理工程师为第一负责人、各监理组监理工程师管一块、监理员参加的三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机制。

安全生产监理组织保证体系见图:

总监理工程师:

胡学文

组织机构图

负责文明施工

负责文明施工:

周壮

负责安全管理档案资料:

负责机械设备和临时用电

刘翔

三、监理安全生产监督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总监是项目安全监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贯彻执行国家、地方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安全监理政策和法规,全面负责项目安全监理工作;

(2)确定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岗位的设置和专职安全监理的配备,并明确其工作职责及权限,确立安全监理工作制度及考核办法;

(3)主持编写安全监理规划或专项安全监理方案,审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审核签发安全监理通知单、停工令、监理月报和安全专题报告;

(4)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包括需经专家论证审查项目)和应急求援预案;

(5)检查专职安全监理履行工作情况及安全监理资料的完整情况;

(6)定期组织项目部安全生产检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2、专职安全监理职责(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兼任)

(1)检查施工单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现场施工安全职能行使;

(2)参与审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包括须专家论证的项目)专项施工方案,并在实施过程中配合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做好记录;

(3)审查施工总、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审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监理持证情况及配备数量,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

(4)参与编写安全监理规划或安全监理方案、认定危险性较大工程清单及编写相应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5)核查施工单位起重机械、安全设施安装、拆除和验收手续;

(6)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求援预安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7)填写安全监理日记,负责编制安全监理月报,每月上报受监安监站;

(8)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向总监汇报;

(9)建立安全监理工作台帐,负责工程安全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3、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1)负责编写相应专业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审核施工单位报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包括须经专家论证审查的项目)专项施工方案和施工单位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负责和指导监理员对其实施进行监督;

(3)在业务范围内,关注施工安全状况,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4、监理员职责

(1)在工作中关注自身专业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向专职安全监理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2)完成专业监理工程师和专职安全监理安排的相关工作,并做好记录。

四、安全监理工作工作程序

1、安全监理工作程序

2、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简称危险性较大工程)

安全监理工作程序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监督承建单位认真执行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

(2)督促承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审查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4)督促承建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5)检查并督促承建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关键部位的安全措施。

(6)督促检查承建单位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项工作。

(7)不定期的组织安全综合检查,按《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进行评价,提出处理意见并限期整改。

(8)发现违章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隐患要责令停工整改。

六、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内容

1、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

(1)在工程开工前,承建单位应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上报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a安全资质及证明文件。

b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c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安全专业人员配备。

d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

e实施性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

f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等技术性能及安全条件。

g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证明。

h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2)根据承建单位上报的有关文件,监理单位配合建设单位进行审查,经检查并具有以下条件才能开工:

a承建单位安全资质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施工合同的规定,并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b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

c编制实施性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并落实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和防护措施。

d检查开工时所需的施工机械、材料和主要人员是否到达现场,是否处于安全状态,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是否已经到位,避免不符合要求的安全设施和设备进入施工现场,造成人生伤亡事故。

e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配备相应的资质及上岗证书。

f对所有从事管理和生产的人员施工前应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重点对专职安全员、班组长和从事特种作业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加强职工安全意识。

g分部工程开工前应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h在施工开始前,应了解现场的施工环境,人为障碍等因素,以便掌握有关资料,及时提出防范措施。

2、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

(1)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应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先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建设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过程文件。

(2)施工过程中应确保安全保证体系正常运转,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

(3)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及安全防护措施,认真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确保人员、机械设备及工程安全。

(4)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加强现场监督与检查,专职安全员应每天进行巡视检查,安全监察部每旬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视工程情况在施工准备前,施工危险性大、季节性变化、节假日前后等促织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指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和验收。

(5)接受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积极配合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检查活动。

(6)安全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及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发现违章作业及安全隐患应要求承建单位及时进行整改。

(7)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并于每月25前将承包项目的安全生产情况以安全月报的形式报送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

(8)按要求及时提交各阶段工程安全检查报告。

(9)组织或协助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按要求及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项目监理机构在实施安全监理工作中,应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以下所列(不限于此)适宜的工作方法和手段。

1、告知

(1)对建设单位的提示

开工前,应书面告知建设单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393号令中的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2)对施工单位的告知

凡在安全监理工作中需施工单位配合的,应将工作内容、方式、相关要求以书面形式告知。

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应及时告知施工总包单位。

2、第一次工地会议

(1)总监理工程师应在会议上介绍安全监理工作要求,并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递交书面告知。

(2)向工程建设参与各方介绍专职安全监理。

(3)接受施工单位有关安全监理工作的询问。

3、工地例会

(1)项目监理机构应建立安全例会制度(或与工程例会一并召开),总、分包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

(2)安全例会上,总监、专职安全监理应通报安全生产情况,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3)安全例会的会议纪要与会各方应签字。

(4)专职安全监理应对会议纪要确定的整改要求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销项。

4、监理通知单

监理人员在巡视检查中发现未按施工方案实施,有违反法规、强制性标准条文或发现有安全事故隐患,应立即开具监理通知单,监理通知单应明确指出问题的性质、部位、依据、整改要求(必要时附照片)和整改期限。

对施工单位的整改回复查销项,对限期未整改要采取进一步的措施,监理通知单总数要汇总在监理月报中。

5、暂停施工令

监理人员在巡视检查中发现有严重违反施工方案、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条文或发现有严重安全事故隐患,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暂停施工范围可以是全部施工现场,也可以是局部。

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经施工单位申报,监理复查,应及时下达复工令。

暂停施工情况应记入安全监理月报。

6、报告

6.1一事一报

(1)下列情况应书面报告建设单位,同时向公司报告:

a异常状况报告

对施工单位不服从监理监管,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混乱;

开工手续不会,分包手续不全经监理指出后,迟迟不整改。

b信息报告:

市、区安监部门开具整改通知单、通报表扬、谈话、不良及优良记录等。

c事故报告

发生监理人员及施工人员伤亡事故,总监必须在2小时内电话报告公司,24小时内上报事故快报表。

(2)安全监理月报

项目监理机构应将月度安全监理工作如实记录在安全监月报,抽建设单位、安全监督部门和分公司报告。

(3)专题报告

针对某项具体安全生产问题,总监理工程师认为可能涉及监理责任应向分公司报告,由分公司按规定向公司报告。

7、巡视检查

(1)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定期巡视检查

对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全部作业面应定期巡视,项目监理机构应事先对“定期”作规定,可以定位一天二次,一天一次,隔天一次,一周一次等,应视工程进展,风险程度,管理状况而定。

巡视检查发现的问题应跟踪到改正为止,对暂停施工的,应注意施工方动向,防止事态进一步发展。

7.2其它作业部位巡视查(施工单位当月作业计划内项目均为巡查范围)视现场作业及管理状况,确立检查频率,可全部检查或抽查。

7.3巡视检查就分别按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监理实施细则和其它作业的监理实施细则要求做好相应记录。

1、总则

(1)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发生,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工程项目现场施工用电安全管理。

(3)施工现场用电中的有关技术问题应遵守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或规程规定。

(4)现场建立工程师应根据本规定的监督管理要求,检查、督促承建单位做好现场用电的安全管理工作。

2、施工用电安全监督管理要点

(1)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

A施工项目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相应的用电专项施工组织设计。

B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C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步骤应包括:

a、现场勘察

b、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位置及线路走向。

c、进行负荷计算

d、选择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

e、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f、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D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绘制,并作为用电施工的依据。

E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2)专业人员

A安装、维修或拆除用电工程,必须由专业电工完成。

电工必须持有效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

电工等级应同工程难易程序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B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

a、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b、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和配备好相适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道具;

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电工作业安全用具要定期检验以保障使用性能可靠。

c、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d、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

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e、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

(3)安全技术档案。

A施工现场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应包括:

a、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的全部资料。

b、修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措施的资料。

c、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资料。

d、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e、用电设备的试验、检查凭单和测试记录。

f、接地电阻测定记录表。

g、定期检(复)查表。

h、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i、有关的电工作业票。

B安全技术档案应由主管该现场的电气技术负责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其中《电工维修工作记录》可指定电工代管,并于用电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

C用电工程的定期检查时间,施工现场每月不少于四次,值班电工的现场用电安全巡检每天一次。

但每年不同的季节来临前做有针对性的检查,例如:

梅雨季节前、雷雨季节前、高温、严冬等季节前。

检查情况记录必须保持完好。

D检查工作应按部分、分项工程和不同的作业面进行。

对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验手续。

(4)用电安全的基本规定。

A现场施工用临时线路一般应架空,用固定瓷瓶绝缘。

动力与照明线路应分开架设。

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B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做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C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屏和室外分配电箱或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实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D配电屏内应装设有功、无功电度表,并应分路装设电流、电压表。

还应装设短路、过负荷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器。

E严格实行:

“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施工现场用电动建筑机械或手持电动工具的开关箱内,除应装设过负荷、短路、漏电保护器外,还必须装隔离开关。

开关箱均应有门可锁、能防雨。

F现场变压器周边,必须设安全围栏,并有醒目的安全警视牌。

配电室、动力配电箱接线开关箱均应有明显的安全警视标识。

G现场作业面使用的照明灯具、电动工器具的电源线必须使用配备的电缆线,不得使用塑料线。

H闸具、熔断器参数与设备容器应匹配,安装应固定,符合要求。

严禁使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

J电器器材、物质、材料的采购和仓储:

电器器材、物质、材料的采购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

严禁购买无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的物质。

仓储人员应加强对电器物质、器材的保管,防止受潮、污染、损坏。

3、事故报告

(1)施工用电发生事故时,承建单位必须严格按国家和工程局有关规定进行统计报告和处理。

(2)用电事故按其性质可分为:

设备事故和人生触电伤亡事故。

用电设备事故由承建单位设备主管部门按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触电事故导致人员用工伤亡的按国家有关规定调查处理。

(3)发生人员触电事故后,承建单位、现场人员要积极组织抢救,由其是对伤者进行人工呼吸,并立即通知工地医务室或附近医院进行救护。

(4)事故单位应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分析。

事故原因涉及到设计、安装、维修等部门时应请有关部门共同参加事故调查,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造成严重后果的主要负责部门要承担责任。

事故原因涉及到运行管理方面时要追究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1)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施工现场的吊装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工程项目现场施工吊装安全管理。

(3)施工现场吊装中的有关技术问题应遵守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或规程规定。

(4)现场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本规定的监督管理要求,检查、督促承建单位做好现场吊装的安全管理工作。

2、施工吊装安全监督管理要点

(1)吊装的施工方案设计。

A专项施工方案设计应针对工程特点和吊装重量选用吊车规格。

B吊装施工方案应包括安全技术措施。

C吊装施工方案设计必须由工程技术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A吊装施工,必须由专业起重工完成。

起重工必须持有效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

B吊车操作及指挥人员应做到:

a、掌握安全安全基本知识和所用吊车设备的性能。

b、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检查吊车设备是否完好,严禁机械带“病”运转。

(3)吊装安全的基本规定。

A吊车停放的地面平整坚实。

应按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要求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吊车支腿全部伸开后,距离沟槽边还应有1米的安全距离。

B作业前应伸出全部支腿,撑腿下必须垫方木。

调整机体水平度。

支腿的定位销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C调整支腿作业必须在无何载时进行,将已伸出的臂杆收回并转至正前方或正后方,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

D作业中变幅平稳,严禁猛起猛落臂杆。

在高压线直或水平方向作业时,必须保持下表所列的最小安全距离。

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最小安全距离

输电导线电压(KV)

1以下

1-15

20-40

60-110

220

允许沿输电导线垂直方向最近距离(m)

1.5

3

4

5

6

允许沿输电导线水平方向最近距离(m)

1

2

E伸缩臂式起重机在伸臂杆时,应按规定进行。

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下放吊钩。

当限位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伸臂。

臂杆缩回时仰角不宜过小。

F作业时,臂杆仰角必须符合说明书的规定。

伸缩式臂杆伸出后,出现前节臂杆的长度大于节伸出长度时,必须经过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作业。

G作业中出现支腿沉陷.起重机倾斜等情况时,必须立即放下吊物,经调整.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继续作业。

H在进行装卸作业时,运输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吊物不得从运输驾驶室上方通过。

J轮胎式起重机需短距离带载行走时,途径的道路必须平坦坚实,载荷必须符合使用说明书规定,吊物离地高度不得超过50cm,并必须缓慢行驶.严禁带载长距离行驶.

K行驶前,必须收回臂杆、吊钩及支腿。

行驶时保持中速,避免紧急制动。

通过铁路道口或不平道路时,必须减速慢行。

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倒车时必须有人监护。

L行驶时,在底盘走台上严禁有人或堆放物件。

M起重机通过临时桥梁(管沟)等构筑物前,必须遵守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

通过地面电缆时应铺设木板保护,通过时不得在上面转弯。

N作业后伸缩臂式起重机的臂杆应全部缩回、放妥,并挂好吊钩。

桁架式臂杆起重机应将臂杆转至起重机的前方,并降至400-600之间。

各机构的制动器必须制动牢固,操作室和机棚应关门上锁。

(1)为加强施工过程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防止发生人身、机械设备及工程安全事故,制定本规定。

(2)现场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本规定的监督管理要点,检查、督促承建单位做好作业区交通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工作。

2、一般原则

(1)开工前,承建单位根据工程特点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报监理及建设单位批准后施工。

(2)所有安全防护围档及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灯等必须满足施工方案和规范要求。

(3)不中断交通的道路施工期间,应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施工作业安全巡检制度,定期进行检查。

(4)施工时,应设置专门的安全警戒人员,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警并进行处理。

(5)各项防护措施必须到位,确保机械设备、材料、施工通道等处于良好的安全状态,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应及时进行停工整顿。

(6)土方、杂物等外运时必须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如派专人清扫、洒水,车辆出入施工场地先冲洗等。

(7)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熟悉有关作业的安全操作规范。

十一、安全施工监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军事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