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国家税收计算练习题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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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购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税款分别为28000元和4760元。
外购辅助材料50吨,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税款分别为20000元和3400元,当月本企业的基建工程耗用了20吨。
购进一批免税农产品,支付的价款收购凭证上注明为10000元,并代收代缴农业特产税800元。
销售一批外购的原材料,取得销售收入10000元。
销售产品500件,每件售价为价税合计150元,用自备车运输,收取运输费400元。
另外收了包装物租金300元以及优质费300元。
上述产品100件发放职工福利,每件收费50元。
一种新产品,将其免费送给一些客户使用,该产品的生产开发成本经查为5000元,成本列润率为10%。
上月购进的一批辅助材料移交本企业的基建工地使用,价值共计20000元。
上月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有2000元。
以上各项业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
7.某粮油加工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该厂2004年9月份发生的经济业务如下:
从粮油供应公司购进小麦2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为140000元,增值税税款为18200元,该批小麦已验收入库。
从农民手中收购小麦10万公斤,镇县的经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上注明买价是70000元,该批小麦已运抵企业并验收入库。
销售自制的面粉18万公斤,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中注明的销售额为180000元;
销售挂面5万公斤,专用发票中注明的销售额为60000元,销售食用植物油2万元,专用发票中注明的销售额为100000元。
请根据税法规定,计算该厂本期应纳的增值税税额。
8.某零售商店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各类商品的零售业务。
该商店2004年9月份发生的有关业务如下:
购进A类商品一批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中注明价款4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6800元。
款项已付讫,商品已验收入库。
购进B类商品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中注明价款2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34000元。
商品已运抵商店,货款未付。
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工艺品一批,取得普通发票,发票中注明的金额为10600元。
款项已付讫,商品已运抵商店。
购进一台空调设备,取得普通发票,金额为5850。
款项已付,设备已投入使用。
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某商品,取得现金收入3510元,扣除收购旧货物的金额为1170元。
零售其它商品,零售金额为70200元。
已知该商店采取售价金额核算,其零售金额为含税收入;
各种商品增值税税率为17%;
。
上月留抵进项税款1200元。
请根据税法规定,计算该商品本期应纳的增值税税额。
9.某食品厂2005年6月销售奶粉给某批发单位,开出专用发票一张,分别收取价款和税款38000元和6460元。
本月以优惠价销售可口可乐1200瓶给本厂职工,每瓶单价1.5元,取得收入1800元,以出厂价每瓶3元销售可口可乐1500瓶给某单位,开出普通发票,金额为5265元,代运输公司收取运输费585元(运输公司的运费发票是开具给食品厂,上面注明运费金额为500元,装卸肺85元)。
月初购进上述产品所需原料取得专用发票两张,其中:
奶粉原料价款分别为10000元和1700元,可口可乐原料价款和税款分别为1000元和170元,计算该厂应缴的增值税。
10.同例9,如该厂月初购进奶粉原料价款和税款分别为50000元和8500元,可口可乐原料价款和税款分别为3000元和510元,计算该厂应缴的增值税。
《所得税》部分:
1、某企业1999年取得境内所得税为700万,其在A国的分支机构取得境外所得为100万。
汇总纳税时已计算处其境内外全部应纳所得税为264万元,其境外所得税在A国缴纳的所得税为15万元。
请计算该企业在我国实际应纳所得税多少(以上均为人民币)
2、某企业1999年在中国境内的生产经营所得税为800万元,其在某国的分支机构当期取得的应纳所得为200万元(已折合人民币)。
其中生产经营所得为160万元,该国的公司所得税税率为40%,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为40万元,该国规定的该项所得税税率为15%,这两项所得已在境外所在国纳税。
请问该企业年终汇算请缴时实际应纳所得税多少?
3、河南省某国有工业企业与深圳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在深圳举办联营企业。
按合同规定河南省某工业企业作为投掷方可分得联营企业税后利润的25%。
1999年该联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为120万元。
问联营企业和投资方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各多少?
4、某国有企业有职工500人,全年发放职工工资总额为400万元,企业当年实际提取的职工工会经费为8万元,福利费为56万元,教育经费为6万元,在年终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时,请对上述各项支出按税法规定予以调整(假定该企业计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
5、某国有企业当年度境内经营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万元,其在A,B两国设有分支机构,A国分支机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为600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所得为500万元,A国规定税率为40%,特许权使用费为所得为100万元,A国规定的税率为20%,B国的分支机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为400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所得为250万元,B国规定的税率为30%,租金所得为150万元,B国规定的税率为10%,请计算该公司当年度境内外所得汇总缴纳的所得税额。
6、某企业年终汇算清缴,在对各项收支予以调整后,得出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800万元,并按此数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594万元。
但当税务机关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有一笔通过希望工程基金会捐赠的款项100万元,已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未作调整。
请按税法规定对这项捐赠给予调整并计算补缴所得税。
7、下表是某企业10年盈亏情况,假定该企业一直执行5年亏损弥补期,请分步说明如何弥补亏损,并计算企业10年内应纳所得税总额(税率33%)
单位:
万元
年度
1986
1987
1988
1989
1990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获利情况
90
-60
-80
-30
50
10
30
80
120
8、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在国内的所得税尾150万元,其中A,B两国均设有分支机构,其中A国的总所得尾50万元人民币,其中,利息所得尾10万元,特许权使用费所得8万元,这两项所得使用的税率为20%,生产经营所得为320万元,适用税率为40%,在B国的总所得为40万元人民币,其中,股息10万元,转让专有技术所得10万元,这两项所得适用的税率为10%。
生产经营所得为20万元,适用税率为35%,请计算汇总纳税时时间应纳所得税多少(国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地方所得税税率为3%)
9、深圳某经营期10年以上的中外合资经营的生产性企业,从1986年至1995年均被确定为先进技术企业,从1986年初开始生产经营之日起,各年获利情况如下:
-20
-10
2
15
22
18
24
25
请计算各年应纳所得税多少(免征地方所得税)
10、某外商投资企业总机构设在深圳经济特区,1994年度获利700万元,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免征地方所得税),该企业在江西设立一个分支机构,当年亏损80万元,其适用税率为30%(免征地方税)。
1995年该企业总机构获利600万元,江西的分支机构获利120万元,税务机关确认该单位为合并申报纳税单位,请分别计算该企业两年汇总缴纳所得税。
11、1988年初,某外商在国务院批准的某沿海港口城市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举办产品出口企业,经营期20年,该企业经国家有关部门历年审核均确认为产品出口企业,且自1993年起每年出口产品产值都达到企业全部产品产值的20%,该企业1988年至1994年获利情况如下表:
240
400
360
520
780
700
请计算该企业生产经营7年共需缴纳多少企业所得税税额(该开发区免征地方所得税)
12、深圳经济特区某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1985年7月开业,生产经营期20年。
当年虽获利,但企业选择从下一年度起计算免减税期限。
从1990年起以后历年都被政府主管机关认定为先进技术企业。
下表是该企业从1985年至1995年的获利情况:
1985
60
130
210
320
460
580
500
650
730
790
另外,该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在1995年将1993年分得的利润200万元,1994年分得的利润40万元,都再投资于本企业增加注册资本,请计算该企业11年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及外国投资者获得的再投资退税额(假设地方所得税11年间均免征)
13、某非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1988年初开业经营,经营期20年,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3%,该企业1988年至1995年的经营情况如下表:
-90
-40
20
65
请计算该企业8年间应纳企业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总额。
14、厦门经济特区某外商投资企业1995年在中国境内经营取得应纳所得税额800万元(该企业的减免税期已过),其设在某国的分支机构当年取得的应纳所得额200万元,已在该国纳税70万元。
请计算该企业境内外所得在汇总纳税时,对其境外所得已纳税额,准予从当年应纳所得税中扣除的数额,以及该企业当年实际应纳的企业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额。
15、某文工团的两位演员,1997年9月应邀参加某公司庆典活动的演出。
根据签订的协议,两位演员各演出4场,演出的出场费分别为:
甲演员每场1200元,乙演员每场8500元,请计算两位演员在此次演出活动中各自应纳个人所得税多少?
16、孙某是北京某服装设计师,1996年受派到外企工作1996年12月支付其工资2800元人民币,并给其年终分红5040元人民币:
原派遣单位当月发给其工资780原,请计算孙某12月份应纳的个人所得税额。
17、中国公民李某为在华外商投资企业的高级职员,1996年他的收入情况如下:
雇佣单位每月支付工资,薪金12000元;
派遣单位每月支付工资,薪金1200元;
从国外一次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折合人民币18000元,并提供了来源国的纳税凭证,纳税折合人民币1800元。
从国内另一单位一次取得工程设计费30000元。
18、纳税人李某(中国公民)月工资收入1500元,年终领取12个月的奖金7200元,假如该纳税人前11个月已按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请问其12月份应纳的个人所得税额。
《土地增值税》部分:
1、一家设在开发区的非房地产开发单位,建造并出售了一幢写字楼,取得收入5000万元,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了有关税费(营业税税率5%,城建税税率7%,印花税税率万分之五,教育费附加征收率3%)。
该单位为建此楼支付地价款600万元,投入的房地产开发成本为1500万元,房地产开发费用为400万元,其中:
利息支出240万元(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但比银行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多出30万元,其他开发费用160万元,另知该单位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房地产开发费用的计算扣除比例为3%。
请计算该单位出售写字楼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是多少?
2、某事业单位转让一幢旧办公楼,原造价500万元,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该楼重置成本价为1500万元,成新度折扣率为七成新。
转让前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地价款和有关费用300万元,转让时取得收入2300万元,请计算该纳税人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营业税税率为5%,城建税税率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3%,印花税税率万分之五)?
3、1995年1月31日,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写字楼一幢,共取得转让收入5000万元,公司即按税法规定缴纳了有关税金(营业税税率5%,城建税等其他税25万元)。
已知该公司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缴纳的有关费用为500万元,投入的房地产开发成本为1500万元,房地产开发费用中的利息支出为120万元(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推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比按工商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多出10万元。
另知公司所在地政府规定的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的计算扣除比例为5%,请计算该公司转让此楼应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
4、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某单位于1997年3月正式签署一写字楼转让合同,取得转让收入15000万元,公司即按税法规定缴纳了有关税金(营业税税率5%,城建税税率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
已知该公司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为3000万元;
投入房地产开发成本为4000万元,房地产开发费用中的利息支出为1200万元(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也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
另知该公司所在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地产开发费用的计算扣除比例为10%。
请计算该公司转让此楼应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
5、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造并出售了一幢写字楼,取得销售收入1000万元(营业税税率5%,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
该公司为建造该写字楼支付的地价款为100万元,建造该写字楼花费的房地产开发成本为200万元(注:
该公司因同时建造别的商品房,不能按该写字楼寄宿分推银行贷款利息支出)。
该公司所在地政府确定的费用扣除比例为10%。
请计算该公司转让该写字楼应纳的土地增值税额。
6、某单位(非房地产开发单位)建造并出售了一幢写字楼,取得销售收入2000万元(营业税税率为5%,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
该单位为建造此楼支付的地价款为300万元;
房地产开发成本为400万元;
房地产开发费用中的利息支出为200万元(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工商银行证明),但其中有30万元的加罚利息。
单位所在地政府规定的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的计算扣除比例为5%。
请计算该单位应纳的土地增值税额。
练习题答案
《增值税法》答案:
1、当月销项税额
当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当月进口设备应交增值税=(60000+12000)
17%=12240(元)
该企业当月应交增值税=34828.21-6835+12240=40233.21(元)
2.商场应交增值税=
个体户应交增值税=
3、进口设备和原材料应在海关缴纳的增值税
内销产品应交增值税=150000
17%-(100000+40000)
17%=1700(元)
4.当月销项税额=(万元)
当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当月应交增值税=123.58-34.21=89.37(万元)
5.当月销项税额=
当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200
17%+(3+2)
7%=34.35(万元)
当月应交增值税139.34-34.35=104.99(万元)
6.当月销售税额
当月应交增值税税额=15857.22-6804=9053.22(元)
7.当期销项税额=180000
13%+60000
17%+100000
13%=46600(元)
当期进项税额=18200+70000
13%=27300(元)
当期应交增值税额=46600-27300=19300(元)
8.当期销项税额
当期进项税额=6800+1200=8000(元)
当期应交增值税额=10880-8000=2880(元)
9.解:
①销售奶粉给某批发单位应税销售额=38000(元)
②销售可口可乐给本厂职工,由于其销售价格偏低,故应以其当月的销售价格作为应税销售额=1200
3=3600(元)
③销售可口可乐给某使用单位,其中代垫运费按税法规定应作为价外费用并入应税销售额。
故应税销售额
④该厂全月销售税额=(38000+3600+5000)
17%=7922(元)
⑤该厂全月进项税额=1700+170+500
7%=1905(元)
⑥该厂全月应纳税额=7922-1905=6017(元)
10.解:
①该厂全月销售税额为7922元
②该厂全月进项税额为8500+510+500
7%=9045(元)
③该厂当月进项税额不足抵扣部分:
7922-9045=-1123(元)
可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所得税》部分
1.
(1)扣除限额=264×
[100÷
(700+100)]=33(万元)
(2)汇算清缴应纳所得税=264-15=249(万元)
2.
(1)境外已纳所得税额=160×
40%+40×
15%=70(万元)
(2)在我国应纳所得税额=(800+200)×
33%=330(万元)
(3)扣除限额=330×
(200÷
1000)=66(万元)
(4)当汇算清缴所得税额=330-66=264(万元)
3.
(1)联营企业应纳所得税额=120×
15%=18(万元)
(2)联营企业的税后利润=120-18=102(万元)
(3)投资方获得的税后利润=102×
25%=25.5(万元)
(4)由于投资方适用的税率高于联营企业使用的税率,所有的分回的税后利润应补税.
(5)来源于联营企业的应税所得额=25.5÷
(1-15%)=30(万元)
(6)应纳所得税额=30×
33%=9.9(万元)
(7)税收扣除额30×
15%=4.5(万元)
(8)投资方应补缴所得税额=9.9-4.5=5.4(万元)
4.
(1)全年记税工资总额=500×
12×
500人=300(万元)
多计提工资=400-300=100(万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2)准予扣除的三项费用:
工会经费=300×
2%=6(万元)
5.
(1)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合计=2000+(600+400)=3000(万元)
(2)全年汇总应纳所得税额=3000×
33%=990(万元)
(3)A国分支机构在境外已纳税额=500×
40%+100×
20%=220(万元)
A国分支机构可抵免限额=990×
600÷
3000=198(万元)
(4)B国分支机构在境外已纳税额=250×
30%+150×
10%=90(万元)
B国分支机构可抵免限额=990×
400÷
3000=132(万元)
(5)境外所得汇总应纳所得税额=990-(198+90)=702(万元)
6.
(1)100万元捐赠从营业外支出中剔除,记入应纳税所得额:
(100+1800)=1900(万元)
(2)捐赠扣除限额=1900×
3%=57(万元)
(3)多列支的捐赠额=100-57=43(万元)
(4)增调所得税额=43×
33%=14.19(万元)
7.
(1)1986年应纳税额=90×
33%=29.7(万元)
(2)1987年亏损到1991年弥补完
(3)1988年亏损到1993年仍未弥补完,余额-20万不再弥补。
(4)1989年亏损到1994年弥补完
(5)1994年盈余50万元,应纳所得税=50×
33%=16.5(万元)
(6)1995年应纳所得税=120万×
33%=39.6(万元)
(7)10年累计应纳所得税额=29.7+16.5+39.6=85.8(万元)
8.
(1)在A国实际缴纳的所得税额为:
(10+8)×
20%+32×
40%=16.4(万元)
(2)在B国实际缴纳的所得税额为:
9.
(1)1986年因亏损不征企业所得税;
(2)1987年因亏损不征企业所得税;
(3)1988年的盈利弥补1986年的亏损后仍有18万元未弥补完,使用不征企业所得税;
(4)1989年的盈利弥补1986年的亏损后仍有3万元未弥补完,使用不征企业所得税;
(5)1990年的盈利弥补1986年的亏损后有盈利19万元,但是仍需对1987年的10万元亏损进行弥补,余9万元盈利。
本年为开始获利年度,并开始享受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
本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6)1991年仍免征企业所得税;
(7)1992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纳所得税为:
18×
15%÷
2=1.35(万元)
(8)1993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纳所得税为:
24×
2=1.8(万元)
(9)1994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纳所得税为:
25×
2=1.875(万元)
(10)1995年招待先进技术企业享受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后,仍为先进企业的,可延长3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规定,但是由于该企业设在经济特区,减半后的税率会低于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